明人董其昌《戏鸿堂法书》卷五收有欧阳询楷书《离骚》,凡一百八十八行。后来,用大斋主人施叔灏翻刻时,于其所增之目录中标明“皆真迹”字样[1],强调此帖确系出于欧阳询之手,而王鸿绪横云山庄本、沈氏古倪园本《戏鸿堂法书》亦皆因之。余波所及,诸多欧阳询研究著作、法书图谱中皆著录有欧阳询楷书《离骚》,而《历代碑帖法书选》编辑组也曾据故宫博物院所藏明拓本刊印“《唐欧阳询书<离骚>》”,使得此帖单本别行,化身千万,进一步加深的学人的印象。 如此一来,“欧阳询有楷书《离骚》作品”这一论断,似已成为学界共识,虽然也有不同意见:如张伯英先生以为此帖“不可信”[2];史树青先生推断“这篇《离骚》,确是比欧阳询还早的一个写本”[3];欧阳中石先生以为其虽笔意与《九歌》相近,且刻入《戏鸿堂法帖》《玉烟堂法帖》中,然“健劲之致全失”[4];王壮弘先生亦直接断为伪帖[5]。然而,这些看法多是出于印象式的论断,未能提供充足的文献佐证,故反响不大。 今所见著录欧阳询《离骚帖》者,首推明人董其昌《戏鸿堂法书》。其后,除陈瓛《玉烟堂帖》录存外,甚少见诸于他书。 董氏刻帖所用底本,除部分家藏真迹外,还有以《澄清堂帖》《宝晋斋帖》等从帖之刻本或摹本为底本而进行翻刻者,有从许谦、韩逢禧、项元汴、周密、薛绍彭、杨补之、赵士祯诸人藏本而摹刻者,有自米芾、赵孟頫、陈仲醇诸人临本而摹刻者[7],情况甚为复杂,“所收的底本,未必都是真品”,以至于启功先生认为董其昌应该“负鉴定眼力不高和学识不足的责任”[8]。至若其中所收录的欧阳询《离骚帖》,前不见著录,后亦甚少因袭,突兀而来,传承无序,甚是可疑,率尔定为真迹,恐难令人信从。 倘若将此欧阳询《离骚帖》定为真迹;那么,其与唐人所见之《离骚》,文字出入理应不大。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唐人所见《离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为单行者,如王逸《楚辞章句》、郭璞《楚辞注》、刘杳《离骚草木疏》,以及徐邈、宋处士诸葛氏、孟奥、释智骞等的《楚辞音》之类;一为《文选》所载者,如古写本《文选集注》,五臣、李善《文选注》,及其杂注中所载录者[9]。倘取此两类与欧阳询《离骚帖》相较,则可发现:二者差异极大。 与唐代单行本《离骚》文字差别甚大 郭璞、刘杳、徐邈、诸葛氏、孟奥诸人之书皆已亡佚。王逸《楚辞章句》唐写本,亦未见及。今所能见之隋唐时单行本《离骚》,惟释智骞《楚辞音》残片,然其首尾不具,起《离骚》“驷玉虬以乘鹥兮”至“杂瑶象以为车”部分[10],且皆抄录单字,予以音注。 就欧阳询《离骚帖》中“心犹豫而狐疑兮”至“世幽昧以昡曜兮”部分与之比勘(图一),即可见出差异:《楚辞音》中所释“要”、“遗”、“效”、“处”、“语”、“折”、“艸”、“宅”诸字,《离骚帖》中皆无着落;他如此类,兹不赘录。究其因由,除却《楚辞音》为写本,具有“分券不定、符号不定、内容不定、用字不定、文多疏误”[11]等特征外;二者所据底本有异,当是重要原因。亦即,假定欧阳询《离骚帖》为真迹,则率更令书写时所用之《离骚》,与智骞音义时所见者,迥然不一。 梁萧统《文选》收有《离骚》,陈、隋、唐间,先后有萧该、曹宪、公孙罗等作《文选音义》若干卷;又有李善、五臣等所注《文选》。今所能见者,惟古写本《文选集注》残卷与李善、五臣《文选注》之宋刻本二端[12]。 与古写本《文选集注》相较,欧阳询《离骚帖》多有差异:写本“何不改此度也”,欧帖“改”后多“乎”,无“也”;写本“来吾导夫先路也”,欧帖无“也”;写本“惟夫党人之偷乐兮”,欧帖无“夫”;写本无“曰黄昏以为期兮,羌中道而改路”,欧帖有(图二);写本“非时俗之所服”之“时”,欧帖作“世”;写本“哀人生之多艰”之“人”,欧帖作“民”;写本“又重申之以揽茝”,欧帖无“重”;写本“终不察夫人心”之“人”,欧帖作“民”;写本“自前代而固然”之“代”,欧帖作“世”;写本“人生各有所乐兮”之“人”,欧帖作“民”;写本“俗并举而好朋兮”之“俗”,欧帖作“世”;写本“依前圣之节中兮”之“之”,欧帖作“以”;写本“殷宗用而不长”之“而”,欧帖作“之”;写本“周论道既莫差”之“既”,欧帖作“而”;写本“举贤而授能兮”,欧帖“贤”后多一“才”字;写本“览人德焉错辅”,欧帖“人”为“民”,“德”后多一“兮”字;写本“相观人之计极”之“人”,欧帖作“民”;写本中“歔欷余郁邑兮”至“吾令鸩为媒兮,鸩告”部分,欧帖全脱(图三)。可见,同为《离骚》本文,古写本与欧阳询法书间竟然有十九处差异,且多非出于疏忽或笔误,二者所据底本显然有别。 李善《文选注》传世全本以南宋淳熙八年(一一八一)尤袤刻本(以下作“尤本”)为最早,其中《离骚》文辞与欧阳询《离骚帖》亦多有不同:尤本“何不改此度也”,欧帖“改”后多“乎”字,无“也”;尤本“荃不察余之忠情兮”,欧帖“察”作“揆”,“忠”作“中”;尤本无“曰黄昏以为期兮,羌中道而改路”,欧帖有;尤本“余既不难离别兮”,欧帖“难”后多“夫”;尤本“哀人生之多艰”之“人”,欧帖作“民”;尤本“终不察夫人心”之“人”,欧帖亦作“民”;尤本“自前代而固然”之“代”,欧帖作“世”;尤本“高余冠之岌岌兮”,欧帖惟一“岌”;尤本“人生各有所乐兮”之“人”,欧帖作“民”;尤本“殷宗用而不长”之“而”,欧帖作“之”;尤本“览人德焉错辅”,欧帖“人”作“民”,“德”后多“兮”;尤本“相关人之计极”之“人”,欧帖作“民”;尤本“闺中既邃远兮”,欧帖“既”后多“已”;尤本“余焉能忍与此终古”,欧帖“忍”后多“而”;尤本“勉远逝而无疑兮”,欧帖“无”后多“狐”;尤本“时幽昧以昡曜兮”之“时”,欧帖作“世”;尤本“孰云察余之美恶”之“美”,欧帖作“善”;尤本“人好恶其不同兮”之“人”,欧帖作“民”;尤本“既莫足为美政兮”,欧帖无“兮”。而且,尤本中“歔欷余郁邑兮”至“吾令鸩为媒兮,鸩告”部分,“时亦犹其未央”之“央”字及以下至“驾八龙之婉婉兮”句之“驾”字处,欧帖皆全脱(图四)。可见,李善《文选》尤袤刻本中的《离骚》文辞,与欧阳询《离骚帖》有二十一处文字差异,且欧帖中还有大段文字阙失。 这样看来,此题名欧阳询之《离骚帖》,与唐人所见之单行本《楚辞》及《文选》所收《离骚》相较,既存在大量文字缺文、衍文、异文现象,也不避“世”、“民”诸讳,更有大段文辞阙失;其所展示出的这些特征显然与学界公认的欧阳询真迹《九歌帖》不同。 欧阳询《九歌帖》与宋刻李善、五臣《文选注》中《九歌》文字基本雷同 孙承泽《庚子销夏记》卷六:“率更有小楷《千文》及《九歌》……《九歌》,晋府所藏,上有其印,乃宋拓之精者。昔董元宰先生见于朱御医家,谓世无二本……率更《九歌》,宋时刻于长沙,至南渡,石已不存。”[13]记载了欧阳询楷书《九歌帖》在宋、明时的传承情况。而后,沈赤然、张伯英亦对清时此帖残石的出土、运转、拓印等情况进行记录,并介绍其概貌。民国以来,丁仁、黄易、王壮弘、水赉佑等也都认为此帖确系欧书。可见,相比《离骚帖》而言,学界对《九歌帖》的真实性问题甚少异辞。 倘若将此《九歌帖》与尤袤刻李善《文选注》相比勘,即可发现,二者出入甚少:《东皇太一》《云中君》《山鬼》篇,二者文字全同;《湘君》篇仅二处微异,即尤本“望夫君兮归来”之“归”,欧帖作“未”,“承荃桡兮兰旌”之“承荃”,欧帖作“荪”,其余全同;《湘夫人》篇亦仅二字微异,即尤本“鸟萃兮蘋中”,欧帖“鸟”后增“何”,尤本“荃壁兮紫坛”之“荃”,欧帖作“荪”,其余全同。 再将其与陈八郎本五臣《文选注》(以下作“陈本”)相校,亦可发现,二者差异不大:《东皇太一》《云中君》《山鬼》篇,二者文字全同;《湘君》篇,陈本“采荃桡兮兰旗”之“采荃”,欧帖作“荪”,而“旗”则作“旌”,陈本“友不忠兮怨长”之“友”,欧帖作“交”,其余全同;《湘夫人》篇,陈本“白薠兮骋望”,欧帖“白”前增“登”,陈本“糜何食兮庭中”之“食”,欧帖作“为”,其余全同。 由此看来,确乎出于欧阳询的《九歌帖》,在文辞上与李善、五臣《文选注》中《九歌》差别甚微。倘若定《离骚帖》亦为率更真迹的话,那么,同为一人所书,所据底本及其文辞却出现如此大的差异,这不由得让人产生怀疑:欧阳询《离骚帖》当是后人所伪托,非为率更令手笔。 然则此伪托之帖,出于何时?可否从传世《楚辞》版本中,寻找传为欧阳询《离骚帖》在书写之时所参照底本呢?答案是肯定的。 传为欧阳询《离骚帖》文字与端平本《楚辞集注》基本相同 将此题名欧阳询的《离骚帖》与宋端平本《楚辞集注》(以下作“端平本”)相较的话,可以发现:端平本中有“曰黄昏以为期,羌中道而改路”句,欧帖亦有之(图五);二者文字差异仅二处:端平本中“高余冠之岌岌兮”句,欧帖省一“岌”;端平本中“览民德焉错辅”,欧帖于“德”下增“兮”。此一省文、一增语气词之异,当为《离骚帖》书写者之笔误,无碍大局。可以认为:二者所据为同一底本。 朱子著此书时,刘安、班固、贾逵诸人注释《离骚》之书,皆不复传;隋、唐间训解者五六家及僧道骞所为楚声之读,“亦漫不复存”,“独东京王逸《章句》与近世洪兴祖《补注》并行于世”,于是其于“疾病呻吟之暇,聊据旧编,粗加檗括,定为《集注》八卷”[14]。显然,《楚辞集注》当是据王逸、洪兴祖之书来厘定《离骚》本文,不可能据其所见欧阳询《离骚帖》来取舍文辞;而欧帖当为后出者无疑。 更应注意的是,唐写本、李善及五臣《文选注》之《离骚》中皆无“曰黄昏以为期,羌中道而改路”句,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录之,然庆善以为“王逸不注此二句……疑此后人所增”[15],朱熹《楚辞集注》亦因之。可以认为,此二句当是宋人校理《离骚》时所误入,唐时未见;而托名欧阳询《离骚帖》中有此二句,更可证明,其出于宋,非率更所手书也。 诸本文辞比勘足证今传欧阳询《离骚帖》系伪作 赝品是中国古代法书史中的客观存在,在流传过程中,极易给藏家、学者、民众带来认知错误,造成经济、知识等方面的不良影响。是故,汉、唐以来,即有学者对法帖真伪问题进行考察;千载而下,产生并形成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望气”(据作品“气韵”即精神特征来判定)、“辨款印”(据作者款识印章、兼及收藏印章,经查对真迹来判断)、“考著录派”(据收藏印章与题记来核对),以及“结构分析”(以风格为核心和首要依据,并把印章题跋、收藏著录、材质装裱等与因素纳入艺术文化的演进过程中去认识),等等[16]。这些方法对于正确认识法帖、恢复其历史本原面貌而言,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此外,还可从文献学角度切入,运用“文献比勘”法来从事此项工作。亦即,视法帖为版本之一种,以其所书写之文字为经,将其产生、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不同传本为对象,通过比勘文字,考校同异,以明其源流,别其真赝。与前贤相较,此种方法关注于法帖的物质构成,因之亦具有客观性、实证性与合理性,当能对法帖鉴定方法有所裨补。 |
|
来自: 不易齋2 > 《顏真卿·柳公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