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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的土匪治理模式——陕甘宁边区的剿匪政策

 思明居士 2023-09-19

引子

*本文原作者袁文伟。

匪患作为一个社会“毒瘤”,在中国早已存在。到了近代中央政权式微政局动荡,军阀混战,土匪问题越发严重。民国土匪以其人数多、影响大、分布广、组织程度严密和武装水准高,成为民国一种颇为特殊的社会现象。

英国学者贝思飞曾对此做过专门研究,写出《民国时期的土匪》专著,对民国土匪进行了性质划分和类别归纳,引起国内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之后南京大学的蔡少卿教授从国内研究的视角主编了一本《民国时期的土匪》,当然更切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也对土匪的含义进行了明确的解读。

民国时期土匪的产生自然有深厚的社会根源。然而来自于农业社会的历史渊源也不能忽视。虽然为匪有被迫的因素,但是一旦为匪之后却又有一定的独立性,无不给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近代革命大潮的涌起,导致很多的土匪具有了一定的政治倾向性,随着民族矛盾的加深,土匪也面临着急剧的分化。解放前夕,很多国民党残兵败将和土匪会道门同流合污,为匪作乱,做最后的挣扎。民国时期的剿匪政策不能真正实行,社会控制弱化,兵匪一家的现象严重。

独特的土匪治理模式——陕甘宁边区的剿匪政策

陕甘宁边区的土匪治理卓有成效,是民国时期的一大亮点,这也是建国后治匪模式的雏形。

正文

边区政府成立前,陕甘宁一带土匪最多时达10余万人。陕甘两省交界处,土匪多则成百上千人,少则数十人,十分活跃。其中大股土匪有陕北的樊钟秀(绰号樊老三)、永寿的胡海山、华池的陶玉山(绰号陶老三)、庆阳的傅明玉、谭世麟、陈圭璋、合水的李培霄,还有来历不明的“高瓜客”、“吕毛子”等股匪。民谚“司令庄庄有,副官满院走,官长多如狗”成为这种情形的真实写照。边区成立时,境内仍有薛子茂、李钦武、赵老五(思忠)等43股土匪,4000余人,2000余支枪。其中,在延川、延长活动的是陈老大股,在陇东盘踞的是赵老五(思忠)股,在宜川、甘泉一带活动的是哥老会土匪李青伍、王中阳、齐金权股,在保安、定边活动的是薛子茂股范玉山股、李维俊股、金介尼股、余庆五股,在三边活动的是张廷芝股,在盐池经常骚扰的股匪有杨猴小(杨耀峰)、杨老二(杨子福)、高广仁、史老幺(史文华)、倪巴子、谢子冒、马兆先股,还有关中的夏老幺股、张怀立股等。这些土匪的性质已经不同于那些以打家劫舍、杀人掳掠为目的的经济土匪,而是各有一定社会背景的政治土匪。这些政治土匪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在土地革命时期受打击的地主恶霸及地方军阀的反动武装,如张廷芝等;二是国民党溃败的散兵游勇,如赵老五等;三是日军收买的汉奸武装,如薛子茂等。政治土匪以颠覆民主政权,破坏边区社会秩序为目的。他们行动诡异,手段毒辣,在国民党顽固派及日伪的支持下,劫夺八路军的军用车辆,枪杀抗日军人家属、退役军人、爱国人士、边区政府工作人员,策动少数保安队和自卫军哗变,甚至宣扬日寇的“王道乐土”。

陕甘宁边区土匪的发展历程,从滋生蔓延、发展高涨到衰落消亡经历了四个阶段。1935年以前为第一阶段,军阀混战剧烈,兵变频繁,土匪猖獗。据统计,从1930年至1936年,陕西共发生兵变13次,失败者大部上山为匪。地方大小军阀为壮大实力大肆收匪为兵或纵兵为匪,导致了“土匪如毛”局面的出现。从1935年红军长征到达陕北至1939年为第二阶段,是边区土匪的衰落期。由于红军建立了巩固的西北革命根据地,对辖区内土匪坚决肃清,对区外土匪进行有策略的分化、瓦解和改造,使苏区、游击区土匪发生明显分流,一部分土匪改编为红军游击队,使土匪大为减少。1937年抗战爆发后,西北成为战略后方,为了保证稳定和安全,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当地土匪再一次进行大规模清剿,使匪焰下降,匪患大大减少。抗战进入相持阶段以后,国民党不断制造磨擦事件,纵容甚或派遣土匪去边区破坏捣乱,成为边区土匪产生的重要根源。从1939年冬到1942年初是第三阶段,由于国民党顽固派消极抗战,不断制造反共摩擦,同时边区经济也出现困难,以前被肃清的土匪卷土重来,兴风作浪,边区匪患重新高涨。1942年到1949年为第四阶段,是边区土匪的消亡期。1942年后,边区的困难期已经过去,加之延安整风和大生产运动,使土匪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土匪大大减少。

边区土匪的活动方式主要有六种。

第一,造谣惑众,扰乱人心。淳耀九顷原张积善自称“三期普渡”,开设香堂,造谣说凡是加入本香堂的皆可免除日本人杀害。三边奸匪传言给日本人当兵,可得30元白大洋。延川一些会匪动员人们留长辫子,说是日本人要保护宣统皇帝复辟等等。

第二,组织黑军,颠覆政权。延川、清涧地处河防前线,日特专门组织“黑军政府”,扰乱治安,破坏抗战。如土匪魏善元、徐占魁在宁县川庄组织黑军一个排,又成立两个交通组从事破坏活动。在合水地区,国民党军队委任土匪张金卯、赵生等组织黑军杀戮抗日军民。在环县则委任赵老五(思忠)为保安大队副,专事破坏。有些地方还组织所谓的“农民慰劳会”、“探访委员会”等反动组织,对抗边区政权。

第三,公开抢劫,鱼肉乡里。1939年初,惯匪赵老五在环县“洪德区于渠乡强行编制保甲,统计户口,勾结耿子平、陈彦科等股匪,在虎洞区任意掳抢群众”。在距瓦窑堡市20公里的龙居梁村一带,土匪“采用封锁政策.不许人民往来行动,以致牲口不能出圈,农民不能上山……任意奸淫掳掠抢劫,无所不为”。1938年9月,国民党安定保安队队长邱树栋怂恿高梁寨子土匪约18人去边区抢劫,并送给土匪们甜瓜、纸烟、饼子和子弹,以示鼓励。在陇东,宁夏盐池惠安堡民团纵容土匪施彦芳到边区环县耿湾区活动,霸占6个村庄,勾结哥老会,为非作歹。1939年10月25日,国民党安定县长田杰生与二区保安中队队长薛应九密谋让分队长樊维德率李彦奎、刘子祥、李应堂、贺得胜等人抢劫边区民合盐店1600银圆。1940年5月,国民党固原县长叶超指示土匪张廷杰、高登率土匪百余名蹿入环县先后抢劫5次,共抢驴子13头、牛3头,并将毛井区三乡乡长姬满成双足割断,衣服被毯抢劫一空。

第四,投毒暗杀,制造恐怖。1939年3月12日夜,日特高子文趁着大礼堂散会,乘机混到中共领导人住处图谋行刺,结果被警卫人员当场抓获。同年6月下旬,一敌匪闯人八路军绥德驻军某伙房,乘人不备,将一包毒药投入锅内,被发觉后供称系受暗杀队长指使。当时,陇东国民党顽军利用惯匪组织了约200人的暗杀队,化装混入边区,制造恐怖。至1939年秋,被暗杀的共产党人达70多名。

第五,混入部队,煽动哗变。固北县土匪吴朝栋、谢正元勾引保安队队员哗变叛逃,并袭击县政府。汉奸郭丕谋混入八路军某部,煽动15名八路军战士逃跑。在靖边县,顽匪张廷芝强拉壮丁,出卖烟土,抢劫妇女和财物,并唆使安定、绥德、清涧、吴堡四县的自卫军哗变为匪。1940年1月.惯匪赵老五突袭环县城,策动耿湾、车道、洪德、虎洞、环县5个区17个乡自卫军哗变,摧毁环县区、乡政府共18处,摧毁学校4处,抢劫合作社5处,共计5000余元,抢去公粮100余石,杀死、拉走区乡干部20余人,抢去枪支22支。

第六,收集情报,充当敌探。日特高子文不仅盗窃政治文件,还绘制八路军河防地图,向日本飞机提供轰炸目标,而且刺探中共领导人的行踪。奸匪王文保充当日军的耳目与爪牙,当日机向宋家川攻击时,用镜子、红布为其指示目标。1941年2月,惯匪王俊青受国民党宁县宫合镇长王人正指派,潜入边区刺探军情。后被边区保安科捕获,该匪因多次杀人抢劫,作恶多端,被依法处死。

土匪的猖獗给边区带来了很大的危害。特别是在1941-1942年间,陕甘宁边区遭到国民党的严密封锁,加之适逢天灾,经济遇到极大的困难。土匪趁机蜂起,少则数人一股,多则上百人一股,残杀基层乡村干部,抢劫枪支、合作社、商店、粮店、税务所和村民的粮食、牲畜,使得边区社会秩序遭到极大破坏,边区政权受到严重威胁。

通常的土匪治理模式是先剿后抚,或者是直接招抚,导致兵匪不分、兵匪一家的局面。由此便形成了典型的路径依赖,即上山为匪——反抗社会——规模扩大——政府收编——合法参与,以至于上山为匪成为进入上层社会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社会流动日趋暴力化,必然带来社会结构的不稳定。因此,某种意义上,土匪作乱与平息匪乱的交替出现,不但是土匪治理模式的失败,也是社会体制的失败。实际上,土匪的治理是社会转型时期“剧场国家”中权力运作的基本形式,是既有权力支配秩序的合法性的不断再生产过程,也是军阀政府治理基层社会的必然结果。而陕甘宁边区由于社会体制的根本变革,采用“打、防、堵、统、疏、改、救”七管其下,标本兼治的土匪治理模式,对乡村社会进行深入的整合,从而铲除了土匪孳生的经济和社会根源,极大缓解了边区的社会矛盾,消除了土匪为非作歹的社会土壤,取得了治理土匪的极大成功。

对于治理土匪的方针,毛泽东曾在给中共三边特委军事部部长刘景范和陕甘宁省委军事部部长黎林的电报中指出:“根据剿匪经验,基本方针应该是积极以军事力量打击土匪威胁,同时进行政治上的争取、分化、改造、改编、瓦解的策略,最后达到消灭土匪的目的。”在毛泽东的指示下,边区政府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开始了大规模的剿匪运动。

一打,是指军事打击。治理土匪首先要把土匪的嚣张气焰打下去。1935年11月,中共中央初到陕北便成立了三边(定边、安边、靖边)剿匪总指挥部,由谢唯俊担任三边特委书记兼剿匪总指挥。同时,中央军委将整个陕甘宁边区划分为5个区域,组织红27军、红29军、红30军、各独立师和其他地方武装,分区清剿。在具体战法上,采取主力部队、地方部队与自卫队紧密配合,分区驻剿与集中进击相结合,穷追猛打与堵截合击相结合的战法,迅速掀起了一场剿匪锄奸的群众运动。为此,边区政府相继颁布一系列剿匪条例,如1939年颁布《抗战时期惩治盗匪条例》,1942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执行剿匪任务的密令》,要求对罪大恶极者应开民众大会处决,应安抚者好好安抚。1942年12月和1943年2月,陕甘宁晋绥联防司令部又两次下达剿匪令,对剿匪的方针、计划和土匪处理办法做出了具体规定,决定各分区成立清剿委员会,各村订立剿匪防奸公约,重组匪情搜研组等。

西征战役期间,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多次指令陕北省和陕甘宁省军事部(陕北省苏维埃政府1935年1月成立,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1936年6月成立),抽调红30军、红81师、骑兵团和陕甘独立师等部队,对宁条梁、三边、甜水堡、山城堡、豫旺等地的股匪、民团、地主武装进行清剿,有力地打击了匪势的蔓延,掩护筹粮运粮和开展地方工作。1936年8月初,甜水堡、山城堡、豫旺县以南、河连湾、豫旺堡地区有民团、土豪约100多人,经常骚扰红军兵站线及地方政府机关。彭德怀调特务团、红81师和红25军团各一个连附骑兵,进行围剿,继而穷追搜捕。同时,曲子以西通三岔方向集结团匪300余,山城堡、豫旺堡、环县等地有数股土匪骚扰悦乐苏区及兵站线。陕甘宁省军事部即派独立师第1团配合红1军团第13团,以主力向山岭、大小黎明山方向清剿,以一连伸出山岭、固原一带游击,给土匪以有力打击。8月中旬,为实现西方野战军司令部关子肃清安边、定边以南散匪的计划,周恩来电示阎红彦、肖劲光,令红30军派出1个团开至凤凰寺,由肖劲光统一指挥,专任清匪事宜。红30军主力仍担任安边、新城堡、靖边地区的清匪任务,掩护地方工作。同期,位于老爷山地区的民团200余人,分3股流窜至环县、元城镇、黑城岔、鸡家源一带。陕甘宁省军事部把肃清该匪作为巩固环县、庆阳、定边苏区的关键,由肖劲光亲率骑兵并指挥独立师第1团两个连及独立营部队进剿,肃清了匪患,苏区人民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1937年9月,边区独立师和蒙汉骑兵团对志丹县内的王子元、李天才等股匪进行了围剿,击毙10余名,俘获100余人,其余溃散,逃离边区。接着,警一团、二团和五团,以及两个骑兵营和蒙汉骑兵支队,共2000余人,在三边、安定地区先后三次围剿股匪张廷芝、范玉山、薛子茂,击毙100余人,缴获马匹100多头,枪60支。1938年2月,八路军留守兵团与地方武装紧密配合,对黄龙山股匪发动进攻,消灭100余人,少数逃入国统区。在安定南区一带又彻底剿灭了刘志清股匪。截至1938年底,边区军民共剿灭40多股大小土匪,毙伤土匪800人左右,俘虏400人左右,缴获枪支1000多支。1939年冬,八路军留守部队和边区保安队重点打击环县的赵老五匪帮。1940年3月,警备2团、独立5营在地方部队和政府的配合下一举攻破土匪老巢甜水堡,仅赵匪负伤逃脱。剿匪中,对于罪大恶极的土匪头子进行公审,严加惩办,而对被迫胁从的群众则给予教育、宽大处理。在定边公审与枪决了惯匪艾中福、宋闰兰;在延川公审与枪决了土匪霍生福。对于协从者,边区政府指出:“切实加强对土匪之瓦解工作。如经过其家庭宣传,土匪中之士兵回家,回家后发动群众欢迎慰劳,政府对之应予优待(如不咎既往,取得土地等等)。”陇东镇原县回民土匪余长延、李占荣、马金山、马文标等被捕后,除匪首余长延因系兵痞惯匪处以死刑外,余皆教育释放,目的是在汉回杂居区域内,争取回匪转变,影响该地回民的向善之心。

二防,即加强地方防卫,整顿保安队和自卫军。保安队由红军地方部队和游击队改编而成,每县设一个,总共约有5000人左右。自卫军的前身是苏区赤卫队,是不脱离农业生产的地方性群众武装团体,对各级机关、团体、学校实行军事化的联保制,是组织、团结群众的中坚组织。地方武装主要负责保卫地方政府、清剿敌探土匪、警戒盘查、维持社会治安等。为提高保安队战斗力,边区政府于1938年3月28日决定整理保安队,将一切政治面目不清者洗涮出去,并加紧政治教育及军事训练,重新审查和教育干部加强党的绝对领导。1942年4月21日,边区政府、保安司令部发出《关于重新整理自卫军工作》的命令,此后还颁布《陕甘宁边区抗日自卫军组织条例》,指出:凡年龄在19岁以上50岁以下的边区公民,不分阶级、性别、籍贯、宗教、党派、职业、民族,一律参加自卫军。1943年11月,西北局发出了《关于整训自卫军的指示》,要求各地加强对自卫军的军事政治领导,建立健全自卫军的领导机关。县级政权设自卫军大队,县长兼大队长,县委书记兼政委;区设自卫军营,区长兼营长,书记兼政委,设专职副营长1人。各地自卫军一律改编为基干自卫军和普通自卫军,每区组织一个基干自卫军连,人数以120-150人为限。基干自卫军经训练后,必须准备在必要时能够成为作战的现成的地方游击队。凡抗日公民在16岁以上45岁以下的男子一律参加普通自卫军,负责担架运输和后方勤务。各地党委必须加强对自卫军政治的、组织的领导,必须把乡村党员力量适当配备到自卫军去起核心、团结、领导作用。自卫军的整顿,效果明显,到1939年,边区80%的壮丁参加了人民抗日自卫军,人数达22万余人,其中有基干自卫军3万余人,普通自卫军15万人,另外还有2.8万余人的少年先锋队。1939年到1940年自卫军参与和独自破获的奸匪案等就达1000余起。这进一步加强了边区政府对乡村社会的调控能力,稳定了边区乡村社会。

三堵,是指进行广泛的群众动员,形成剿匪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堵住和压缩土匪的活动空间。1937年11月,《新中华报》发表《消灭土匪巩固抗日后方》的社论,大张旗鼓地揭露汉奸、土匪罪行,提高群众的政治警觉性和认识奸匪的危害性。同时在广大边区还进行了三个“动员”:一是剿匪动员,宣传土匪的危害性,并指出土匪是日寇的别动队;二是地方武装动员,要求对土匪必须坚决进攻,猛打穷追,势必达到消灭目的;三是匪区人民动员,要求紧紧依靠地方自卫队肃清散匪,对易于为匪的豪绅、地主、流氓、团丁等分子,应给其分地和房屋,使之安居乐业,不至于铤而走险,从而消除土匪的社会基础。在大力动员下,边区保安队、自卫队和少先队都积极加入到群众性的剿匪锄奸运动中。人人武装,就地设岗,严密警戒盘查,侦察匪情,清查户口,监视可疑分子,加强对土匪亲属、亲戚的教育.争取匪徒弃暗投明。每个乡设锄奸委员会,每个村建锄奸小组,全边区共有1000个以上锄奸委员会,9000多个锄奸小组,10万多锄奸成员。1937—1938年,自卫军配合留守兵团和保安队剿匪作战数十次,消灭土匪40股毙伤俘上千人。如陕北西部的兵匪张廷芝、李继俊、三边骑匪范玉山、陕北东部清涧股匪陈老大、关中股匪夏老么、陕北团匪赵老五等都被歼灭。

四统,即实行剿匪统一战线,分化瓦解土匪。边区党委指出:“土匪捣乱是有政治背景的,我们策略是消灭土匪,投诚亦缴械遣散,现在剿匪中的统一战线应与友军协调进剿,消灭土匪。在安定让国民党收编我们包围的土匪,实际是保存土匪实力。不能帮助友军到边区收编土匪。土匪的主要来源是日军哗变的(原文如此),经常发生。友军收编后也应要求缴械改编。这是进行剿匪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原则。”这表明,边区在与友军合作打击土匪中,显然要坚持独立性,不能因此而放松对土匪的压力。除此以外,边区还加强对会党的统战工作。

近代以来,土匪和会党就密不可分,因此有会匪之称。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曾于1936年4月25日向国民党、清帮、洪帮、哥老会、理门、会社等党派团体发出了《为创立全国各党各派的抗日人民阵线宣言》,指出为了抗日救国共赴国难,所有中国人都要联合起来。这是共产党人在民族危亡时第一次向秘密社会发出的团结抗日的呼吁。7月15日,中共中央又发布了《对哥老会宣言》,其中表示,“你们主张打富济贫,我们主张打土豪分田地,你们轻财仗义,结纳天下英雄好汉,我们舍身救中国、救世界”,因此,“我们要在共同的抗日救国的要求下联合起来,结成亲密的、兄弟的团结,共抱义气,共赴国难”。宣言还欢迎各地、各山堂的哥老会山主大爷、四路好汉弟兄一同商讨救国大计。四路好汉自然包括土匪,即所谓的绿林豪杰。这个宣言集中反映了中共对待会匪的政策和策略。7月16日,中共中央又向党内发出了《中共中央关于争取哥老会的指示》,强调“对哥老会中的'混水’(又称“混水光棍”),即土匪流氓、鸡鸣狗盗之流,我们应有正确的认识。我们应该反对过去统治阶级的传统观念,认为他们是'社会蠢贼’,'人群的败类’,'人人得而诛之’。”文件指示各级党组织在争取土匪时,对改变他们的思想与习惯,要有足够的耐心。文件不但肯定了土匪组织的革命潜力,还告诫全党同志在具体工作中不能急于求成。

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共对边区土匪加紧争取和改造,政策是:“争取团结抗战,交朋友,逐渐说服改造,帮助进步,保存枪支,准备在时局变化时作为开发游击战争的力量。”具体做法是:“先从上层入手,利用个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去接近,交私朋友,结拜兄弟,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问题,建立自己的威信,态度要诚恳爽直,义气豪侠,不要求过高,但仍须时常提高警惕性。”一些土匪激于民族大义,自动归正抗战。如甘肃康县匪首张俊耀被编为第四区专员公署游击队。40年代,中共中央西北局民运部还提出了“做文明土匪”的口号,要点是:“图财不害命,图大财不图小财,好兔不吃窝边草,受编不受调,团结不分裂,积蓄力量,以待时机。”1940年4月9日,边区政府在《对剿匪后的善后办法》中指出:“对于匪首及其叛变的主犯没收他们财产的时候,务要非常慎重,决不可滥行没收,以致脱离群众,或影响到不能争取次要分子。非是真正匪首及主要叛变首领,决不应没收,甚至没收匪首与主要分子的财产,亦应顾到他家中之兄弟父母子女等,如家中父母兄弟子女并不参加为匪与组织叛变,亦可只没收其本人的。如果以前没收错了,现在还应交还。”1940年10月4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在给安定县县长薛兰斌的便函中称:“要用各种办法使被胁从的土匪觉悟过来,向土匪部队及其家属作宣传,要他们不受反共分子的欺骗,一致团结抗日;欢迎从反共分子欺骗压迫下觉悟过来的官兵;受反共分子的欺骗来扰乱自己家乡,等于自己害自己;多受反共分子的欺骗来扰乱抗日后方,等于自己破坏抗战等等。至于已经投诚过来的土匪,应予以优待(如不咎既往,分配土地,按其家庭贫富,分别予以物质的优待。这种优待,顶好发动群众来做,由群众大家送些东西,大家请吃饭,大家向他家庭慰问宣传等等)和奖励(奖励的办法,如携带枪支的,可视其家庭贫富给奖,家贫的多给点,家富的经过宣传之后,少给一点。保安科长所提出之长枪给二十元,短枪给四十元的口号,既已提出,也用不着收回或取消,不要去强调这个口号就是。假如长枪二十元,短枪四十元的口号,能影响土匪携枪支投诚的话,则仍应执行这个口号)。”但是,“此类投诚之土匪,目前不能利用他在政府或保安部队工作。以免上敌人的当,望切实注意。同时,既投诚回家之土匪,决不可歧视他,以使他安心在家生活,政府经常应派人去宣传慰向,使他安定下来”。这反映了抗战中在国共摩擦加剧的情况下,中共对土匪争取和改造政策的变化。

五疏,是指疏导社会情绪,缓解社会矛盾。一是通过推行乡村自治,化解乡村矛盾,二是联络会党,软化其暴力倾向,将其引向正确方向。陕甘宁边区实行乡村参议会和乡政府议行合一的乡村自治模式。参议员的选举单位为居民小组,每一小组居民选一议员。这种选举模式极大地促进了边区乡村自治。在村一级,行政村主任、自然村村长等,都由所属各自然村的村民大会投票选举。除了村主任、村长以外,因为边区规定每50个选民选举一个乡参议员,因此每个村均有几个乡参议员。村民大会是村的最高权力机关,村中的一切大事均须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由于村民大会经常开,参加者又是全体村民,村民能够畅所欲言,因此是自由、民主、生动的村民自治形式。村民是乡村政权的主人翁,村主任、村长是村民大会的执行者。除此之外,陕甘宁边区还十分重视村规民约的教化作用,把它作为边区乡村教育乡村自治的一种重要形式。公约内容通俗易懂,群众易于理解和执行,可以发挥很好的内在规范作用。陕甘宁边区还利用模范村为典型,扩大乡村自治。1946年4月,林伯渠在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上明确就如何实现乡村自治,提出了改进乡政府的工作方式、筹集自治经费、加强县乡联系等措施,为边区乡村自治指明了道路和方向。乡村自治的积极推行,使得乡村社会矛盾在基层就得到了充分的释放和解决,减少了因矛盾爆发而对整个社会的冲击。

六改,即大力进行社会改造,整合乡村社会,消除为匪的社会土壤。社会改造主要包括改造“二流子”和禁绝烟毒等。二流子是陕北农村对那些无正当职业而靠不良行为如盗窃、赌博、阴阳、巫神、土娟等为谋生手段的人的统称,即那些“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沿门乞讨,抽大烟,耍赌博,当巫神”之类的人。二流子的存在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形成极大干扰,也是对边区乡村社会生活和秩序规范的挑战。少数生活无着的二流子甚至沦为汉奸、特务、土匪、兵痞。改造二流子能有效地消除土匪滋生的社会土壤。二流子在边区有相当的数量。据当时调查,1937年前延安市人口不到3000,有二流子500,占人口总数的16%。延安县人口约30000人,有二流子1692人,占总数的5.6%。陕甘宁边区140万人口中,二流子大约占7.8万。1941年,边区在改造二流子的“五一施政纲领”中指出:“给社会游民分子以土地耕种,取得职业与参加教育的机会,纠正公务人员及各业人员中对游民分子加以歧视的不良习惯。”在二流子改造的过程中,各地严格执行边区政策,促使二流子的转变。到1943年初,绝大部分二流子已经“自觉的变成了好的劳动者”,未改造的只有9554人,到1944年底又改造了5587人,剩下的二流子经过1945年的改造,也都摆脱了不良习气,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造二流子的成功,使得边区的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好转,为匪之风大为减少。

禁绝烟毒也是社会改造的重要内容。烟毒是土匪重要的经济来源,禁绝烟毒也就是要断绝土匪的生存命脉。陕甘两地曾是鸦片重要的生产基地,烟毒泛滥最为严重。据记载,陕西、甘肃两省的罂粟种植面积曾分别达到农田总面积的90%和75%。为了查禁鸦片毒品犯罪活动,1942年1月,边区设立禁烟督察处,在重要城市设立禁烟督察分处,并通过《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组织规程》及《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严禁种植鸦片烟苗,严禁买卖或贩运、吸食或注射烟毒。发现偷种大烟者处1年以下徒刑或苦役,并课200元以下罚金。对那些不愿戒烟或戒后又复吸的,处半年以下徒刑或苦役,并科百元以下罚金,然后仍要限期戒绝。雷厉风行的禁毒斗争有效地遏制了陕甘宁边区的各种毒品犯罪活动,基本上消除了吸毒现象。不到半年,烟民的人口比例即已降低20%,不到两年,烟民就从降低20%而到达将近绝迹了。陕甘宁边区成功的禁烟禁毒运动,基本上革除了社会恶习,挖掉了人民病弱的祸根,极大压缩了土匪的生存空间。

七救,即有效安置灾民、难民,建立社会救灾保障制度。流民是土匪的天然来源。由于战乱,边区的流民、难民很多,边区政府采取各种方式安置流民难民,同时进行土地改革,推进乡村自治,力求把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边区流民难民包括“边区外之人民,因在原地生活困难,或因天灾影响及其他原因无法生活,而自愿移入边区居住者;沦陷区的人民,因不堪敌人压迫,而逃入边区居住者;边区内陆少人多之人民,因缺乏土地而自愿移入垦区,或经政府动员移入垦区从事开荒者”。边区相继颁布了《陕甘宁边区优待外来难民和贫民之决定》(1940年3月1日)、《优待难民办法》(1941年4月10日)、《陕甘宁边区优待移民实施办法》(1942年3月6日)、《陕甘宁边区优待移民实施办法补充要项》(1942年4月5日)、《陕甘宁边区优待移民难民垦荒条例》(1943年3月19日)等法规政策,减免难民土地税或救国公粮)和义务劳动负担,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分配土地窑屋,解决食粮、籽种、农具困难等等。为了妥善安置难民,边区1942年特划定延安甘泉、富县、志丹、靖边、华池、曲子等七县为移民开垦区。

除了经济资助外,边区还对表现优秀的流民难民予以政治荣誉。如从横山县逃到延安的难民吴满有就成为边区著名的劳动英雄。而安塞难民张勇之则成为“难民起家的典型”,受到延署地委专署的奖励。在优待流民难民政策的吸引下,边区流民难民数量日见增多。1941年,边区移难民人口为20740人,1943年,增长为30447人。到1945年,全边区共安置移难民6.39万户,26.67万人,占当时边区总户数的20%,占总人口数的16.7%。边区通过合理安置流民难民,稳定了流民难民的生活,缓解了他们的焦虑心情,纾解了社会矛盾。

边区政府强有力的综合治理政策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匪患大大减少,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社会风气回归淳朴。正如毛泽东曾称赞的那样,经过大力治理,边区成为“十没有”地区,即“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这正是边区乡村社会的生动写照。

边区政府的土匪治理较之此前西北地方政府的土匪治理取得了巨大的效果,有着鲜明的特色,也创造了独特的土匪治理模式。实际上,土匪是一个社会问题,土匪的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只有从根本上克服社会危机,解决社会矛盾,重视民生,消除流民,重新整合社会秩序,才能达到根除土匪的目的。边区政府对此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七大举措的大力推进,取得了土匪治理的显著效果。总之,土匪的治理不仅要采取新的治匪模式,新的社会管理方式,更要有新的社会制度来保障。边区政府以其成功的土匪治理经验表明,只有从社会整合的角度建立新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生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匪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资料来源:

《反叛与复仇:民国时期西北的土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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