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不开庭,违反两审终审的,涉嫌违宪? 针对二审开庭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在第十四届“刑辩十人”论坛上发表主题为“高标准、严要求、不得退却——司法现代化视野下的刑事二审开庭”的演讲。他指出:“首先,二审开庭不仅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更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制度,两审终审,所以我们必须重视二审开庭问题,任何退却都是违宪,容不得丝毫退缩余地。” 现实当中,二审的“开庭难”已经成为了一大顽疾,如樊崇义教授所言“两审终审是宪法确定基本制度,任何退却都是违宪。”那对于那些二审不开庭,造成两审终审制度名存实亡的,是不是违宪?该如何追究违宪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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