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时限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
第一篇传染病报告时限:法定传染病分类和报告时限
法定传染病共有 39 种。
一、 甲类传染病 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2 种: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 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26 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
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
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
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
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
登革热、甲型 H1N1 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 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11 种: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
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
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责任疫情报告人(首诊医生)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
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
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立即填写传染病报
告卡上报疾病预防控制科,专职疫情管理员 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
网络报告上级;?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
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 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 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科
第二篇传染病报告时限: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目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
道。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且保证其正常运转,才能
保证信息的通畅。这是政府决策者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
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
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 《传染病监
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
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
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
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3、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
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 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
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
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
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
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
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
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的其它) 。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
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 ,特殊疫情报告(暴
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
病) 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
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 A4 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
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
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 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
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
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
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
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
(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 HIV 感染者) ,
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
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
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
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
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发病原因等。并立即电
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5)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后要在 1 小 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
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
责进行网络直报。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
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
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
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政府举
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
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报告时限
(1)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疫情报告单位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
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
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 2 小时内以最快
的方式(电话)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 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
带者在诊断后应于 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2)尚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
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
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城镇 2 小时内、农村 6 小时内以
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
告卡。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
带者在诊断后应于 24 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
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
第三篇传染病报告时限: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范文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公文易专业提供精选机关文秘范文与参考资料 govyi. kenan1999
2006-10-27 7:51:00
1. 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
料。15 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
级及班级。
2. 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
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 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
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 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
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
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
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
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
3 年。
6.对于 15 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 (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
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 2 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 6
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 12 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 2 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
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
除外) 。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
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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