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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拿走6.6万彩礼却不愿意领证,男子气炸告上法院,没想到法官一句话让他傻眼了

 海眷小屋 2023-09-26 发布于湖北

我叫林双,26岁,上个月我男朋友李浩要给我6.6万彩礼,说迟早都要跟我结婚,不如先把彩礼给我。

我们已经同居10个月了,但是我一直没有想要跟他结婚的打算,所以彩礼给我之后,我还是不愿意领证。

但是男朋友见我再三推脱,说你把彩礼都收了,为什么不愿意领证。不等我辩解,把我告上了法庭。

他要求我退还全部彩礼,还要赔偿他的精神损失。可是,法院的判决却出乎他的意料,让他大跌眼镜。

我们已经同居了10个月,法院认为我们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关係,所以只判决我退还一半的彩礼,另一半则视为生活费用。

法庭上,有人说我不要脸,说我是把同居当上班了?

但也有人说这是对女性的不公平?有人说这是对传统婚姻观念的挑战?

1、

我和他是在一个网上交友平台上认识的,他叫李浩,是一个做建筑工程的老板,比我大十岁。

他对我很好,每天都会给我发信息,问候我的生活,还会送我礼物,让我觉得很温暖。我也对他有好感,觉得他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可以依靠。

我们交往了半年后,他就向我求婚了。他说他爱我,想和我结婚,让我做他的妻子。

他还说他会给我6.6万元的彩礼,让我和我的家人高兴。我当时有点惊讶,觉得这么快就要结婚有点冲动,而且6.6万元的彩礼也太多了。

但是他说这是他对我的诚意,也是尊重我的家庭的表现。他说只要我答应和他结婚,他就会把彩礼转到我的账户上。

我心里有些犹豫,但是看到他那么认真的眼神,我就答应了。毕竟,他对我真的很好,而且6.6万元的彩礼也可以帮助我的家人解决一些困难。

于是,我把自己的账号告诉了他,没过多久,就收到了他转来的钱。我看到账户上多出了6.6万元,心里有些激动,也有些不安。

这么多钱,真的只是彩礼吗?还是有其他的意思?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的父母和亲友们,他们都很高兴,说李浩是个大方的好男人,让我好好把握这个机会。

他们还帮我准备了婚纱、首饰、喜帖等等东西,让我和李浩尽快办理结婚登记和举行婚礼。可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李浩对我的控制欲越来越强。他经常要求我向他汇报我的行踪和活动,不让我和其他男性接触或者聊天。

他还要求我辞掉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他说这样可以保护我免受外界的诱惑和伤害。

其次,李浩对我的家人和亲友们很冷淡。他不愿意和他们见面或者交流,也不愿意参加任何的聚会或者活动。

他说这些都是无聊和浪费时间的事情。最后,李浩对我的未来没有任何计划或者期待。他只想让我生孩子给他继承家业,其他的事情都不在乎。

他说这是我作为他妻子的责任和义务。

我越来越觉得和李浩的婚姻是一个错误,我不想和他结婚,也不想和他生活在一起。

我觉得他不是爱我,而是想拥有我,把我当成他的财产和附属品。我觉得自己失去了自由和尊严,也失去了自己的梦想和希望。

我开始后悔当初答应他的求婚,也开始后悔收下了他的彩礼。

2、

于是,我决定和李浩分手。我觉得这样才能解除我们之间的约定,也才能让自己重新开始。

我找到了李浩,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没想到,他竟然大发雷霆,骂我是个贪心无情的女人,说我是故意骗取他的钱财,然后抛弃他。

他还说他不会放过我,要把我告上法庭,让我退还彩礼,还要赔偿他的精神损失。

我被他的反应吓坏了,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疯子。我试图解释自己的理由,但是他根本不听。他只是一直威胁和恐吓我,让我不敢反抗。

最后,他真的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我返还彩礼6.6万元,并赔偿他10万元的精神损失。

这件事让我的家人和亲友们都很震惊和难过,他们都觉得李浩太过分了,没有道理也没有人性。

他们都站在我的一边,支持我的决定,也帮助我找律师和证人。可是,在法庭上,李浩却拿出了一些证据来反驳我的辩护。

他说:6.6万元的彩礼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的,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立或者消失,就应该返还。

我收到彩礼后没有和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没有建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我收到彩礼后没有用于购买家具电器或者举办婚礼等合理用途,而是用于自己的消费或者投资

我突然提出分手,是因为我已经找到了别的男人,想要背叛和抛弃他。

李浩说完后,还拿出了一些照片和录音,想要证明我和别的男人有不正当的关係。

这些照片和录音都是他偷偷拍摄或者录制的,都是一些无中生有或者歪曲事实的东西。

有一张照片是我和一个男同事一起吃饭的,他就说我们是在约会。

有一段录音是我和一个男朋友聊天的,他就说我们是在谈情说爱。他还用这些照片和录音来威胁我,

说如果我不答应和他结婚,他就会把这些东西公开,让我名誉扫地,让我的家人和亲友们都看不起我。

我听了他的话,觉得很委屈和无奈。我根本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情,也没有背叛过他。

我只是发现了他的真面目,不想再和他在一起。我觉得他不仅没有爱过我,而且还想要毁了我。

他用彩礼来买我的心,用法律来束缚我的身,用谎言来污辱我的名。他根本不是一个好男人,而是一个心理变态和道德败坏的人。

3、

在法庭上,我的律师也拿出了一些证据来为我辩护。

他说:6.6万元的彩礼是在没有任何书面协议或者合同的情况下给付的,是一种无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赠与人后悔了,不能要求返还。

我收到彩礼后没有和李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没有和李浩共同生活过,所以没有构成任何形式的婚姻关係。

我收到彩礼后如何使用是我的自由权利,不需要向李浩交代或者负责。

我收到彩礼后想方设法躲避和拖延与李浩结婚登记和举行婚礼的事情,是因为我发现了李浩对我的控制欲和冷漠态度,觉得和他不合适。

我突然提出分手,是因为我对李浩没有感情,也没有义务和他结婚。

我并没有找到别的男人,也没有背叛过李浩。

我的律师说完后,还拿出了一些短信和电话记录,想要证明李浩对我的监控和威胁。

这些短信和电话记录都是他亲自发送或者拨打的,都是一些无理取闹或者恐吓恐吓的话语。

比如,有一条短信是他要求我每天向他汇报我的行踪和活动的,否则就会打我。

有一个电话记录是他要求我辞掉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的,否则就会离开我。

他还用这些短信和电话记录来证明李浩对我的不尊重和不爱护。他说李浩是一个暴力和自私的男人,不配做我的丈夫,也不配得到我的同情。

在法庭上,法官听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最后做出了判决。

法官说:彩礼是一种无条件的赠与行为,不属于婚姻财产的范围,不需要返还。

我和李浩之间没有建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係,也没有发生过任何不正当的关係,所以没有造成任何精神损失。

李浩对我的监控和威胁已经触犯了法律,构成了侵权行为,应该对我负责。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李浩的诉讼请求,因为我们已经同居10个月,所以彩礼返回一半就可以。

这个判决让我很欣慰和感激,觉得自己终于摆脱了李浩的缠绕和折磨。我觉得自己重新找回了自由和尊严,也重新找回了自己的梦想和希望。

我感谢我的家人和亲友们的支持和帮助,也感谢我的律师和法官的公正和公平。我觉得这是一个正义的结果,也是一个新的开始。

还没有结婚的男人们,不要以为用钱就可以买到爱情,不要以为用法律就可以强迫别人和你在一起。

爱情是需要真心和尊重的,婚姻是需要平等和理解的。如果你不能给予这些,你就不配得到这些。

如果你遇到了像我这样的女子,请你放手吧,让她去找到她真正想要的生活。这样对你对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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