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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想抓住的东西,往往越是容易失去。

 阿菲读书 2023-10-01 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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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提供:象小鹿-


后悔的事


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我会跟选择题较上劲,我也不知道我是哪根筋不对答应了我妈去报驾校,总之我最近很衰,考了两次科目一,都挂了,正在为第三次考试做准备。

跟我同样倒霉的还有一个叫张飞宇的男生,他前几次都因各种突发状况而没考成。所以这一次,他约我一大早就出发,不信还会出什么纰漏。

考场隔得不远有一所大学,因为去得实在太早,两个人无所事事,他便提议去学校走走。“听说食堂挺不错的。”他笑着说。

我们各自点了一份煲仔饭,泡萝卜很可口,米饭也很香。吃到一半,他突然问我:“你会做饭吗?”

“不会。”我如实作答。

“我的厨艺还不错,以后有机会做给你吃。”他得意地笑笑。

这年头会做饭的男生其实不少,但真正喜欢做饭的却没几个。大家都打着做饭的幌子试图成为一种社交方式,到最后还不是成了各种外卖APP的会员。

酒足饭饱,时间尚早,我们又去图书馆吹了一会儿空调,然后我竟然睡着了。等我醒来,发现对面的张飞宇更是睡得四仰八叉,甚至还在打呼。我看看手机,整个人像被雷击一般弹起来。很不幸,我们又错过了考试时间。

我发誓,那一刻,我觉得我三十年来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报考驾校,我不学了还不行吗?


喝点小酒


不再焦虑考试这件事之后我整个人都变轻松了,吃得香睡得好,让考试见鬼去吧,好好赚钱才是人生真谛。

我是一名文身师,在大家眼中,文身师身上一定会有很多文身,但我真的一个都没有。不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我还没想好纹什么在身上,毕竟这是一辈子的事儿嘛。在做文身师之前,我卖过衣服,还卖过房子,工资也不低,后来工作清闲之后,我就开始自学文身。因为有美术功底,我学起来还算顺利。学到一定程度以后,我开始给身边的朋友文简单的图案,朋友又带朋友来。到最后,我干脆辞了职,开了这家小店。

张飞宇来店里找我的时候,我正在给一位客人作图,一个东北大汉,在店里疼得哇哇大叫。张飞宇目睹了整个过程,事后问我:“真那么疼啊?”

“他太夸张了。”

“我估计比他更夸张!”

他今天特地来店里是告诉我他科目一终于考过了,他很好奇我怎么没去考试。

“我不学了啊。”想起来我还是觉得有点心塞。

“不学也罢,又不是非要开车,对吧?”

他说得没错,本身我就对开车这件事毫无兴趣,当时报驾校还是我妈逼我去的,她说以后总要买辆车吧。我是学不了了,所以只能你去学。我妈说得也没错,于是我硬着头皮去报了名。但我天生不是那块料,能怎么办?大不了以后请个司机得了。

那天傍晚,张飞宇去附近的菜场买了菜,说是要好好庆祝一下。但店里条件简陋,我们只能挤在一张小桌子前煮火锅。丸子、虾饺、冬瓜、土豆通通下锅,我们都喝了一点啤酒。窗外一轮不大不小的月亮,有风吹进来,夏天还很遥远。


跟我做伴


张飞宇后来成了我的客户,他的第一个文身是将他养的一只叫宝宝的八哥犬刺在了胳膊上。后来他又陆续刺了他喜欢的足球运动员的球衣号码、一头象,还有一个名字的缩写。

他一开始告诉我说,是他喜欢的一个女生的名字。我当时还极力反对,因为我觉得刺喜欢的人的名字属于特别愚蠢和幼稚的行为。但他毅然决然,说就当是一个纪念。

我后来八卦地问过他好几次,他都支支吾吾,我也就不好意思继续刨根问底了。谁的心里还没有住着一两个忘不掉的人啊,他们时常像孤魂野鬼般在寂静无人的深夜飘出来,就是要搞得你辗转难眠,夜夜思念。

他有时候也带着宝宝来我店里,那只长得像猪一样的八哥很快就成了店里的吉祥物。它比张飞宇要受欢迎,常常惹得那些小女生爱意泛滥。他就比较受冷落,只好在旁边找事做,收拾收拾书柜啊,打扫打扫卫生啊,偶尔在我忙着作图的时候也帮我接待一下客人。

收工之后,我们去吃夜宵。我一边啃着小龙虾一边打趣他:“我是不是该给你发工资啊?”

“工资就不必了,以后给我打折就行。”他也毫不客气。

“那你以后就是我的VIP了,绝对给你打到骨折,哈哈哈。”

吃完夜宵,我们去江边散步,夜晚的风带着一丝凉意。他走在前面,突然回头对我说:“过段时间我要去加纳工作了。”

“加拿大呀,那可以去滑雪了!”

“是加纳,非洲的一个国家。”

“哈哈哈——那也挺好的啊,正好去感受一下异国风情。”

“可是我舍不得宝宝和你啊。”

“我又不会跑,至于宝宝嘛,我可以帮你养,正好还可以跟我做个伴。”


还是单身


周末跟我妈一起吃饭,她笑眯眯地问我:“你是不是谈恋爱了?”女人到了六十岁仍旧有一颗八卦之心。

“放心,我还是单身,并且短时间内不准备脱单。”

“你马上都三十了……”她的这些话从我二十六岁一直念到了三十岁,我都能倒背如流了。

在三十岁之前,我谈过三个男朋友。初恋是十六岁在一起的,他是我隔壁班的,成绩特别好,但为了我放弃了去北京上学的机会。那个时候,我觉得此生非他不嫁。高考落榜之后,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去了一家运动品牌专卖店做销售。一个月后,我被提升为店长。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时候,他却跟我提了分手。他说:“我们是没有未来的。”可没有一个人告诉我未来是什么样子。

我哭了好几天,之后更加拼命工作。一年之后,我认识了我的第二个男朋友。他每个月都会来店里买衣服,一来二去就熟了,后来请我去喝咖啡,看了一场电影之后我们就牵手了,他说喜欢我的自然卷和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我们谈了三个月后,我发现他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女朋友,果断分了手。

最后一个男朋友是我跳槽到地产公司之后认识的,他是我的一个客户,年轻有为,谈吐优雅。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大部分女生都会喜欢的暖男类型。所以,跟他在一起,我总是没有安全感,总担心他会在某一天离我而去。后来事实证明,他真的离我而去了,并且跟人间蒸发似的,就连他公司的人都对他的去向一无所知。

在那之后我就一直单身,并且将赚钱视为头等大事。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坚信世上没有什么是不会改变的,永恒不变的可能只有我跟我妈的关系。所以我想赚很多很多的钱,让她过得更好。


夏天结束


张飞宇踏上了去埃及的飞机,然后再转机去加纳,他把宝宝寄养在了我店里。我每天带着它去附近的公园遛弯,其实我不太喜欢去公园,因为我爸妈在我十岁的时候就离婚了,在我的记忆里,十岁之前我爸从来没有带我去过公园。唯一一次带我去江边的小广场放风筝,还因为风筝断线而草草了事。所以小时候写作文,别的同学都写爸爸带他们去公园玩得有多开心,我却无法体会那种开心。我觉得逛公园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或许是因为父亲这个角色在我成长过程中的缺失,才会导致我对有些东西望而却步。

越是想抓住的东西,往往越是容易失去。

我拍了很多宝宝的照片发给张飞宇,他说:“看样子你们相处得很像一家人嘛!”

“那是必须的,毕竟在一起久了也会有感情。”

他那边手机信号总是不太好,我们偶尔视频一次,他把镜头对着窗外的月亮,说:“有点想家了,也有点想你了。”

我笑他矫情,但挂了视频,忽然鼻子一酸,原来想念的滋味真的不好受。

后来我妈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人家?看你和他聊天的时候笑得那么开心。”不得不承认,认识他之后,我变得比从前要快乐。那种快乐很简单也很纯粹,有时候是他说起的一个冷笑话,有时候是一起吃到好吃的食物。

他其实一开始并没有告诉我他去非洲要待多长时间,我以为他只是去出差,差不多过两三个月,最多半年应该就会回来吧。可等他到了基地,看到他在凌晨发的朋友圈,我才知道,他过去是准备久留的。

他说:“今日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相见,也许三五年,也许十年。原谅我这次的不辞而别,但我这一年间已经在和朋友们告别了,每一次见面,说再见时我都格外认真。”

我努力回想他跟我说再见的场景,但怎么都想不起他是怎样的表情,而我是否带着别样的期许。

他最近的一条朋友圈说:“日语里'夏天结束了’其实和'今晚月色很美’一样,是有隐晦暗示的。代表着某天突然感知到河岸的风带来凉意,爱慕的心绪不了了之,没牵到的手,未送出的信,青春潦草收场后关上了门。来不及跟夏天挥手告别的仓促人生,年轻时也对世界万物充满期待,眨眼间就落入了平庸之海。夏天结束。”

是啊,结束了。如我们之间的故事,美好得像一首戛然而止的诗。

|《远行的人就让他成为一首诗

| 载于《爱格》2022年11月刊博闻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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