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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尖角阁的老宅》——霍桑的罗曼司与哥特

 置身于宁静 2023-10-09 发布于浙江
在美国文学的小说领域,纳撒尼尔·霍桑是极富开创性的作家,被誉为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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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霍桑,人们最容易想到他的代表作《红字》,再次也是《福谷传奇》。尤其是《红字》,由于书中涉及当时社会的敏感问题与对传统价值的挑战性,被誉为美国文学的经典。而《福谷传奇》则讨论了宏大的社会结构问题。

从创作时间上看,先有《红字》,再有《福谷传奇》,而夹在这两本书之间的作品,就是《七个尖角阁的老宅》。与前面两部作品相比,这部作品显得「人畜无害」,没有那么强的社会性。然而,《七个尖角阁的老宅》却最能体现霍桑的创作美学和理念,因而也被霍桑认为是最满意的作品。

名气最大的作品反而不是作家最中意的作品,这在文学史上也不鲜见。例如,纵使《百年孤独》大名鼎鼎,但马尔克斯似乎更钟爱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罗曼司与浪漫主义


在网上,我们可以看到对霍桑的定位是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作家。的确,从生平时间上看,霍桑生活的时代恰好是浪漫主义的高峰。不过,我个人认为,这个定位也许并不很准确。

霍桑在评价自己的作品时,曾明确说明,自己创作的是罗曼司(romance),这与浪漫主义(romanticism)虽然有些许关系,但本质完全不同。

何谓罗曼司呢?

英国作家劳伦斯说:一般来说,是一个美好的小故事,其中事事让你如意:雨水永远不会打湿你的衣衫,蚊虫永远不会叮咬你的鼻子,时光永远极美妙怡人。

当然,这是一种调侃式的说法,一个故事如果事事如意,那就没什么看头了。不过,曲折之后,拨开云雾见青天倒是常见的结局,比如这部小说最后就以两个年轻人的结合来化解品钦家族与莫尔家族长达一百多年的仇恨。

不过,如果霍桑只是按照这种模式写作,他就不会取得如此高的成就了。事实上,霍桑继承和发展了罗曼司。

那么,霍桑如何界定自己的罗曼司作品呢?

如果一位作家将其作品称作罗曼司,那么很显然,他是希望能在处理作品的形式和素材方面享有一定的自由,但如果他自称写的是小说,就无权享有这种自由了……在很大程度上,罗曼司的作者却有选择和创造具体情境以展现这一真实的自由。只要作者认为合适,他可以通过调节氛围,增强画面光线,或使之柔和,也可以加深或渲染画面的阴影。

需要注意的是,霍桑把罗曼司与小说并列,也就是说,他并不认为罗曼司是小说(novel)。这不仅是霍桑的看法,同样,学界也有人将罗曼司称为一种体裁。英语中将其称为一种文学的form或者genera,形式或种类。当然,以今日广义的小说概念,罗曼司也可以看作是小说的一种。

如果看官尚有耐心,我们可以追根溯源到更早,将罗曼司(romance)视为一种语言学概念的话,它代表着罗曼语族,即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这也是为什么法国被称为罗曼司作品的发源,这里有语言的考量。

到了中世纪,所谓罗曼司,看起来更像是一种类型文学,它讲述贵族、骑士、历险的故事,最典型的就是圆桌骑士、圣杯、亚瑟王等等。这个时候的罗曼司,还没有明确是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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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骑士小说渐渐没落,罗曼司得到发展,成为现代罗曼司或通俗罗曼司,这个时候,爱情题材才成为罗曼司的主流。通常,它是精致美好的小故事,讲述男女主人公间纯洁而美好的爱情,中间夹杂些幻想、磨难之类的挫折,比如《简爱》。

反观浪漫主义,它所涵盖的东西可要大许多。

浪漫主义是一场运动,是一场思潮,涵盖了文学、美学、绘画、甚至音乐等所有艺术领域,其本质是对启蒙运动的一次反叛。

启蒙运动后,人们愈发强调理性的光辉,理性使人摆脱蒙昧的中世纪神权社会,走向文明的下一个阶段。但同时,过于强调理性也使人类囿于樊笼,故此,欧洲掀起了对感性、直觉、自然、个人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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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套用我们的话语,可以说,浪漫主义在当时是反「主旋律」的。

罗曼司与浪漫主义的区别,简言之,从时间上看,罗曼司早于浪漫主义;从范围上看,罗曼司只在文学,浪漫主义涉及更广;从内容上看,罗曼司强调传奇性,而浪漫主义则强调反叛与自由。

可以说,霍桑的《红字》尚有些许浪漫主义的影子,但《福谷传奇》,尤其是《七个尖角阁的老宅》并不算鲜明的浪漫主义文学。

瞧,仅一个名词,就要耗费千言加以说明,正经八百的文学评论绝非营销号那种三言两语式的赞美。

哥特式美学


哥特式文学是基督教地区独特的文学美学,缘起于一种建筑风格。几乎所有带有哥特式美学的文学作品中都有一座哥特式建筑,例如吸血鬼的开山之作《德拉库拉》。

哥特式文学通常有明确的符号——尖角阁、老宅、百年家族、诅咒、死亡、古树、鬼魂和种种超自然力量。这些符号,在《七个尖角阁的老宅》中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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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为何选择这种神秘主义色浓厚的符号呢?

按照《七个尖角阁的老宅》的译者李映珵的说法,早期的美国作家深感美国是一个缺乏历史厚重感的新国家,题材极度匮乏,却少庄重和神秘感。因此,他们刻意选择这种形式,糅合印第安人、处女地、原始自然等元素,人造出美国的厚重感。

说书人的腔调


宋元话本对中国小说的发展有重要影响,以至于后世小说常有“上回书说到”、“且听下回分解”等固定句式。

欧美小说虽然少有这样的固定句式,但他们的早期经典作品也常有说书人这样一个隐藏角色。

霍桑在小说中经常使用“我”、“我们”来做叙事视角,同时,动不动就要说“亲爱的读者”这类的话,它本质上与我们的话本中所提到的“列位看官”没什么不同。

这种叙述角度有什么好处呢?

中国古代的口头叙事文学叫评书——夹叙夹议。正所谓“说书唱戏劝人方”,如同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的规劝,西方这类叙述角度,往往也带有道德劝诫的意味。例如,霍桑在文中就经常通过人物来畅谈人类如何如何。当然,这种道德说教在当代文学中已经被摒弃,但在过去,它是名副其实的主流。

霍桑在小说的序言中明确《七个尖角阁的老宅》是有道德主旨的——上一代人的罪恶将波及到后辈子孙。

连环套式的象征


霍桑非常善于运用象征手法。上一段提到,书中的主旨是“上一代人的罪恶将波及后辈子孙”,我不确定这是否象征着欧洲白人抢占印第安人的土地,但是,在书中,品钦家族的确诬陷莫尔家族为巫师,将其处死后,夺取其地产,建造了七角阁老宅。而老莫尔死前诅咒品钦上校——“上帝会让你饮血”。

事实上,霍桑的祖上的确有人曾参与“审巫罪”,判处了一些人死刑。

如果我们按照“作者已死”的方式去理解作品的话,那么将品钦家族夺取莫尔的土地视作白人掠夺印第安人的象征的话,是说得通的。

同时,霍桑还写了老宅中的鸡窝,这鸡窝里有四只鸡,一公两雌和一只小鸡,而故事中的品钦家族恰好也是四个主角,分别为凶狠贪婪的杰弗里法官,冤屈入狱的克利福德,老处女赫普茲葩,还有象征着光明与太阳的女孩菲比。鸡窝象征着本就具有象征意义的七角阁老宅,这是一种套娃一般的象征手法。

看官,你会如何写一个衰败的家族?

《红楼梦》中的贾府,其衰败征兆是什么?大家族的衰败有很多原因,但要说征兆,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人丁渐少。如同贾府十数年没有新生命降生,品钦家族历经一百五十年后,也只剩下赫兹普葩与克利福德姐弟,一个法官(还有他远在欧洲的儿子,但故事只提了一句,最后还死了),还有一个远房亲戚菲比。品钦家族的鸡,数年没有下蛋,这也是一种象征。

心理描写


可以说,《七个尖角阁的老宅》这部小说完全是由心理描写支撑起来的,他的人物性格虽然扁平、刻板(这是罗曼司或者说通俗小说的特点),但霍桑对他们的心理历程的发掘却非常精彩、丰满。

书中最精彩的心理描写就是赫普茲葩开杂货店的那一章。这个孤僻、丑陋的老处女沉湎于家族荣耀,自认是个淑女、贵族,但是,面对生活的窘迫,她不得不在家里开起了杂货店来维持生计,霍桑将这种矛盾而复杂的心理写得很精彩。

随便摘抄两段书中霍桑的心理描写:

人们在艰难困苦之际,或在与世界的种种矛盾中,能够忍受许多残酷的遭遇,也许会表现得异常坚强;可是当他们一看到有人流露出真心的同情时,就立刻变得脆弱了。


当一个人的精神即将彻底垮掉时,他可能会因为细小的不悦而大怒,却不会对重大的耻辱感到厌恶,所以他说话时仅仅带着一种幽幽的哀怨。


为什么诗人不选择同样富有诗歌天赋的人为伴,而倾向于选择那些既能为粗俗的手艺人带来幸福,也能为理想的精神艺术家带来幸福的人呢?也许是因为诗人处于最高境界的时候,不需要与人交流,而他自己却很惧怕沦为一个陌生人。

结语


既然霍桑已经说这是一本罗曼司,那么一些情节虽然不合我意,但也无法苛求。比如,最后杰弗里·品钦法官突然猝死,霍桑给读者营造一种克利福德是凶手的错觉,最后又将其归因于来自莫尔家的诅咒。既然书中允许含蓄地表示有这种超自然力量的存在,那么读者似乎就需要遵循这个世界的「规则」去理解。

此外,我对这本书最感兴趣的人物其实是戏份很少的莫尔家族的后人——霍尔格雷福。

起初,霍尔格雷福是一个颇有些激进的社会改良者,彼时,他虽然能自给自足,但不算富有,他希望改良社会,甚至愿意住在最简陋的屋子里。

但是,当他与菲比·品钦结合,并因此获得了杰弗里的巨额遗产后,他却说:“现在我已经变成一个保守主义者啦!

这个人物转变实在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仅凭这一次转变,甚至就可以单独为他写一本小说。这个人物也让我不禁想起当下的一些颇显狂热的激进分子,我毫不介意怀疑他们的实际动机。

最后,还是那句话,看原著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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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纭万象,留条弹幕以表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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