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买方就是拥有支配期权权利的一方,在上交所投资者分级管理体系中,买方指的是买入开仓认购期权和买入开仓认沽期权的权利方。 买方在二级权限中具有以下特点: 1、风险是有限的:买方在买入开仓时支付权利金后,不需要缴纳或追加保证金,所以没有爆仓风险。买方的损失被限定在支付的权利金范围内。但是,理论上认沽买方的收益有上限,而认购买方的收益是没有上限的,买方的收益与风险是非对称的。 2、具有天然杠杆:期权具有天然的杠杆属性,可以大幅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期权本身的价格相对于标的证券较低,买方支付相同的金额,就能享有更多标的证券未来上涨或下跌所带来的收益或损失。特别是虚值期权和近月期权,其杠杆性更高。 3、预期收益:买方购买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的预期收益分别与大涨和大跌相关。这是因为在大涨和大跌时,内在价值的增加能够更好地抵消时间价值的加速损耗。 买方在期权交易中面临多种主要风险: 第一,价值归零风险:如果市场不符合买方的预期,将会损失支付的全部权利金。 第二,时间价值损耗:时间是期权的敌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期权的时间价值会逐渐减少,特别是在接近到期日时,时间价值的损耗速度会明显加快。 第三,高溢价风险:如果期权的价格远高于其内在价值,买方面临高溢价风险。高度的时间价值和波动性期望可能导致溢价过高,这在期权价格中具有较大的风险。 第四,流动性风险:买方可能会遇到流动性风险,即在市场中找不到合适的对手方进行平仓交易。特别是对于严重虚值的期权,买方可能难以找到对手方,或者需要面对极高的价格冲击成本。 第五,行权交收风险:这包括两个方面: 义务方违约:如果对方未能履行其义务,买方可能会遇到风险。 对于认购期权买方,由于交收的证券在T+2日才能卖出,所以存在两个交易日的价格波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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