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方鸿渐战战兢兢地问曹元朗诗的含义时候,元朗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宣称: 诗的意义是诗最大的不幸! 当时就让鸿渐矮了半截。 时代在进步,物质生活的极大丰盛让人们开始一边吃猪头肉一边开始纷纷写诗。事实上,今天晚上我的诗人朋友起子在朋友圈里发表了一组他的口语诗,其中有一首叫《淤青》,是这样的: 《淤青》 大学时油画人体课 画过一个女模特 有一天她来到课堂 脱了衣服 摆好前一天同样的姿势时 我们发现她 胸口有几处很大的淤青 她说是老公打的 并满怀歉意地跟我们说 “你们可以先不画这里 等两天我恢复了 你们再画” 她也许不知道 绘画是整体的艺术 是提炼概括加工的艺术 我和我的同学们 完全做到了眼中不见淤青 在她自己伤愈之前 就让她重新拥有了粉嫩的 甚至更加完美的皮肤 我很喜欢。 作为一个不太卫生的读者,这首诗让我的思想很不健康。然后随着某种意识形态惯性,我看到了另外一首: 《掏鸟蛋》 在朋友儿子的 语文作业中 看到了一个词语 ——“掏鸟蛋” 掏鸟蛋 多么亲切 多么快乐的童年 但不用看课文 我也知道 那上面写着 “不要掏鸟蛋” 起子说这是口语诗,是以一种压根儿就没打算我能听懂并且懒得解释的样子说的。当时我很惊诧的,关于文字的游戏,千百年来还不是镶嵌着装逼?我暗暗这样腹诽着。 诗歌以流畅的形式滑进了一个又一个的时代,只要它能够坚守住操守不要变成廉价的段子,终究像金子一样,会有花光的一天。有时候我会跟起子说,诗歌里,我最爱的是那种萧索的灰烬感,燃烧后的锦绣,呈现出一种高贵的消极。 我们常常被告知,在文字里,只有真诚的坦诚才能够引发女施主的共鸣,然而在路上,我们总是会被刺激的形式带领,进行一场安全的冒险。 当真实不可遏止地自我生长,诗歌本身已经不受作者控制——或者说,当诗歌写成的那一刻——叶芝说能听到轻微的“咔哒”声的那一刻,诗已经不属于自己,它已经进入了某种自然生长通道,到每个读者心里撩拨着草长莺飞。 逻辑才是这个世界的主要秩序。 有些时候,我很想跟起子说,要注意迎战的喜悦和成就后的空虚,马蒂斯当年被沙龙的评论家们惊呼为野兽,这个称呼一定让他兴奋不已,并且兴致勃勃地开始了一场现代艺术的战争,时间过去,当过去的先锋已经奠定,它又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守旧——画写实古典的,会被年轻的艺术家们百般嘲弄。 都是垃圾!他们说。 因为是不懂哲学,作品里没有质问。然后他们拿出一张黑乎乎的东西,告诉你这是从奥林匹斯山开始的思考,一直到AI时代审判的最终命题,那种深幽的黑暗里隐藏着巨大的担忧和挣扎——你丫要是不挣扎就不是中国人~ 听上去这才是文字的美妙之处,以至于毛姆作为一个评论家费尽心思试图去诠释的时候,发现自己情不自禁地成了一个诗人。杜普蕾拉着那把叫大卫的大提琴时,一定不去理会埃尔加写下那些曲子时候的心情,她尽情地挥洒着自己的生命力,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毫不犹豫。 显而易见,真实往往伴随着粗粝感,那种迁徙的鸟迎着风砂努力挥动翅膀的吃力,而在聪明人看来,一定要把这种不适隐藏起来,王尔德说了:真相总是让人不适。 由此,诗歌的谬论开始了——它像是抱着剑进入白虎堂的林冲,一边憧憬着升官发财大人恩宠,一边暗自担心着此举不合古例。 幸运的是,谬误恰恰是诗歌最爱的女人,当抨击无处不在的时候,新鲜的诗歌家们热情洋溢,就像人世间大部分的婚姻——都是因为反对而成就的。 然后再在寡淡的生活琐碎中去慢慢后悔。 诗意盎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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