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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023-10-19 | 阅:  转:  |  分享 
  




昆山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草案)





经前期准备,黎明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草案)今天正式在小区公告栏公示,并书面送交各栋各单元业主代表,希望大家有空一起关注一下,并将修改意见书面交业主代表,交业主代表大会讨论。



昆山市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草案)



甲方:昆山市黎明清境业主委员会

乙方:



经昆山黎明清境业主代表大会年月日投票表决,乙方获得昆山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权。管理服务期限为壹年从2003年12月1日起至2004年11月30日止。为保障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置:昆山市前进东路1008号

建筑面积:

住宅户数:

特别备注:1、以上数字如有不实,以小区竣工验收报告数字为准。

2、黎明清境三期嘉仕花园(前进东路1109号)是黎明清境小区的组成部分,

前期管理在甲方监管和监督下,由开发商和乙方直接签订前期委托合同,期限与本合同相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承担黎明清境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承担黎明清境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小区广播系统、监控防盗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承担黎明清境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承担黎明清境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承担黎明清境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承担黎明清境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对黎明清境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黎明清境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8、为黎明清境业主提供一定的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9、做好黎明清境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建立、保存。

10、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按《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商定等级执行,详见附件一:《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其他未尽事宜见附件二:《昆山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

1、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黎明清境各服务项目按如下标准收取:住宅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0.8元/月?户;商用房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1.0元/月?户;汽车停车费80元/月?辆;摩托车停车费10元/月?辆;助力车停车费5元月?辆;自行车停车费3元/月?辆。

2、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费每3个月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每3个月前15日为收费时间;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并接受甲方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期超过3个月的业主,由甲方支持乙方提起诉讼进行追讨,败诉业主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4、小区警线(门卫)以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便利商店;不得开设影响周围业主利益的工厂、公司。对拒不改正者,拒不搬迁的商业用水、用电户,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乙方有权报请供水、供电部门,要求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5、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勇、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作好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

6、乙方必须购买物业管理责任险,按规定为其员工办理普通社会保险(按昆山相关标准)和人身意外保险(每人100元/年)。保险费列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开支。

7、乙方应按政府、行业法规,如实列支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不得隐瞒物管收入,虚报多报支出费用。乙方弄虚作假,乱收费,做假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8、乙方在管理过程中,业主委员会不配合催缴物管费,造成乙方亏损而不能进行正常经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9、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乙方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10、甲方有权聘请独立会计审计机构每年对上述账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审计费用由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支出。乙方提供的账务虚假或严重失实的,将构成甲方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



第五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黎明清境专项本体维修基金,其归集、管理、使用、按业主公约执行昆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业主委员会名称单独建帐列项,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2、黎明清境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物管公司先立项报价,业主委员会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黎明清境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业主委员会送交物业管理公司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第六条 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其管理

1、黎明清境露天停车场属小区配套的公共设施,其产权属黎明清境业主共同所有。黎明清境停车场及公共场地(小区会所等)出租的所有税后收入归黎明清境业主所有,以业主委员会的名称单独建账列项。

2、黎明清境停车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出租)。作为乙方管理成本,提取停车费总收入40%作为乙方停车场管理服务费(停车费收入税金由乙方支付)。

3、黎明清境停车场及业主共有物业出租的收入(除应缴税收和乙方提取的相应管理服务费外),和专项本体维修基金分别立项合并使用,用于黎明清境新增改造项目。

4、黎明清境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公共车库的管理收费归乙方全部所有。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自律承诺

1、黎明清境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同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加强沟通,相互尊重;不得利用监督权以权谋私,不得在本小区物管队伍中安插亲友。

2、黎明清境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不得免交、少交物管服务费和停车费,不得无理干涉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得无理煽动业主不交物业管理服务费。

3、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经营活动。

4、业主委员会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并制定《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产生约束效力。

5、业主委员会监督、督促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及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违反《业主公约》及小区各项规章制度的业主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6、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7、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相互协作,共同做限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乙方自律承诺

1、乙方应同黎明清境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加强沟通,相互尊重;接受黎明清境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2、乙方承诺,不作假账,不乱收费,定期公布物管帐目,严格按《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商定标准提供管理服务。加强小区治安巡逻管理,若因物业安全管理违规、失职、脱岗,造成业主家中被盗,小区警戒取内,汽车被盗、公共车库车辆被盗等财产损失和其它意外事故,除现金、有价证券、珠宝、古董外,经政府有关部门的裁定,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根据裁定的结果追究乙方失职直至赔偿责任。承诺小区治安消防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非管理不当造成的事故除外)。

3、乙方承诺,不得干涉业主委员会的正常监督、维权活动。

4、乙方对小区改造计划须征得业委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15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小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小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召开 业主代表大会(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及内容另行商定。

3、业主代表大会表决,业主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甲乙双方欲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赔偿对方。

5、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时期最长为2个月,原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内,全体业主仍按照本合同标准向乙方交纳未尽物业管理服务费);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条 双方争端与解决方式

1、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法定鉴定单位裁定是对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乙方负相应赔偿的责任;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也负相应赔偿的责任。

3、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三份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及黎明清境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甲方:昆山市黎明清境业主委员会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附件一: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商定标准具体服务细则



一、公共服务

1、接 待

佩带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不应使用服务忌语。

2、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二、服务时限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急修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三、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 巡 检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

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 房 屋

(一)装修管理

1、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2、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或修改意见,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4、装修结束组织验收;

5、验收合格1个月后组织复验;

6、复验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7、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建筑物外立面

建筑物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瓷砖、仿石、大理石的,至少每年清洗1次;外立面为水刷石、干粘石和喷涂材料的,原则上每5年粉饰1次;外立面为其他材质的,视材质情况定期清洗。

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三)排水设施

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每季巡查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周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达到目视基本干净无污渍、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臭味;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季度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

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水面无漂浮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四)弱电系统

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工作时认真负责,精神集中,对异常情况能及时识别;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对相关设备、设施定期进行调试,使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工作、维修、养护有记录,特殊系统、设备的进入经过授权,密码有有效保护;分系统定时检查和记录各部分、各监控点的工作及运行状态,定期对各类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有记录。

(五)避雷接地系统

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六)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

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制定详细的道路维修养护计划,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保持居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设立报修渠道,并有巡查制度,专人负责,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

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符合停车场规范要求,便于管理和车主停放车辆。

四、清洁管理

每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消防栓、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循环清洁1次。

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周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清洁结束用干净纸巾擦拭检查30cm无显著脏污。

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明显灰尘,大理石地面干净无明显灰尘,水泥地面目视干净无杂物。

(一)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

每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每周用拖把拖1次场地;每周将墙面及箱柜上的灰尘掸掉,用湿布擦拭1次。

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月擦洗2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油漆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灰尘。

(二)道路保洁

每日清扫2次,分别在7:30、16:30前完成;保洁时间不少于6小时,保洁人员往返一周不超过1小时。旱季每周冲洗1次路面,雨季每月冲洗1次,目视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每100m2痰迹控制在2个以内;每100 m2内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3个,每月清洁2次,目视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三)标识、宣传牌、信报箱保洁

标识、宣传牌每3日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每周擦拭1次业主(使用人)信报箱,擦拭后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四)绿化带保洁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

(五)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

每日清洁1次(擦拭表面灰尘、用清洁剂擦拭污渍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抹布抹干、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半月彻底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六)门卫、岗亭、监控探头保洁

门卫、岗亭每日清洁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保安岗亭随时保洁,墙面、顶面无积灰。

器具排放整齐、有序;监控探头每周擦拭1次,镜头用专用纸,探头外表用微湿的毛巾;擦拭不得刮伤镜片,清洁后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七)垃圾桶、果皮箱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每日抹布抹1次;每2周清洗1次,清洗工作集中在指定场地进行;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目视无污迹、无油污;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八)垃圾收集与处理

每日单元门、道收集生活垃圾2次;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桶清洁,回收垃圾桶垃圾并盖好垃圾桶盖;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无污染,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

(九)卫生消杀

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

保操作人员和业主(使用人)安全,有切实可行措施,不干扰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检查仓库、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检查办公室、食堂,目视无苍蝇在飞;抽查楼道、业主(使用人)家无明显鼠迹。

五、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草 坪

成活率在90%以上,生长正常;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基本无病虫害;绿期250日以上,草坪平整,

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垃圾能及时清运;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2、园林树木

生长长势较好,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合理,树冠通风透光,枝干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叶色、叶片大小、厚度正常,有黄叶、焦叶、卷叶以及有虫屎、虫网、积尘叶的柱树在8%以下。

无过长杂草、杂物;缺株在2%以下;管理期间树林基本无钉栓、捆绑现象;绿篱生长造型正常,下部枝叶基本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基本统一收齐,叶色正常,修剪及时,有虫株率在10%以下;介壳虫危害较轻。

3、花 坛

花卉长势良好,较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花卉管理正常,花期正常,缺株率在10%以下;有轻微病虫害及人为损害,处理后对花卉生长影响很小,泥面不开裂,花木不缺水枯萎现象;叶色、大小正常,无非正常落叶、黄叶;株形丰满、整齐。

4、喷水池

每2日清洁1次,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每日用捞筛对喷水池水面漂浮物打捞清洁1次;每月对喷水池清洁1次(刷洗水池瓷砖;抹洗灯饰、水泵、喷头、电线、大石表层的青苔、污垢;清理池底脏物、垃圾;清洗喷水池地面、清洗池底鹅卵石、周围地面等)。

目视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六、安全防范

1、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小区护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在执勤时不得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举止应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讲普通话;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门 卫

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3、巡 逻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紧急事故反应

(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

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恢复生活秩序,如:帮助恢复电力供应、抢救财产等。

(2)其他防范措施

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3)交通、车辆管理

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

设置露天停车场经过业主委员会批准并经过公安交管部门审批,符合规划要求。

(4)消 防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七、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附件二:《昆山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补充细则稍后提供(暂无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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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传琪读书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