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的核心: 3.道的特性-一自然无为 老子虽然把道描绘的恍恍惚惚,但它并不是不可捉摸。道既然创造了万事万物,万事万物当然就会显现出道的特性。什么是“道”的特性呢?《道德经》二十五章回答说: “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中有四大,而人是四大之一。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纯自然”。 因此,“自然”就是老子所谓“道”的基本特性。因为他说道是纯自然的,道以自然为法则,那么,自然指的是什么东西?什么样的状态才能称为自然呢? “自然”就是自然而然,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天然,指万事万物没有人为因素的那种状态,也就是说自然与人为造作相对。落实到人类自身,“自然”就是指人的天然本性,也就是人的真性情、真思想,所以“自然”又与虚伪相对。 自然是一个人性情真诚的极至。 我们怎样才能找回久已失去了的自然天性?老子认为要保持自己的天性,我们就要做到虽然明知园滑的好处,自己却甘于诚实;虽然懂得谄媚会给自己带来利益,自己仍然照样挺起胸膛来做人;虽然知道在众人面前抛头露面会扬名四海,自己还是坚持默默地耕耘;虽然明白富贵荣华会使人羡慕和尊敬,自己却安于过一种贫贱卑微的日子。 做人应该像白玉,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不改变自己洁白的本性。以自然的人生态度处世,就不难达到道家所推崇的最高人生境界。 自然的境界是老子所推崇的最高境界,而要达到自然境界就必须做到他说的“无为”,因为“人为”必定破坏了自然。不过老子的“无为”并不是消极地无所作为。“无为”不是主张“不为”,恰恰相反,它反对的只是违反自然规律的妄为要求,不以个人主观的欲望来破坏自然的发展,所以人们常把“自然”和“无为”连用合称为“自然无为”。只有无为才有自然,同时,无为本身也就是自然,因而,无为既是手段又是目的,既是一种生活态度又是一种境界。 用“无为”的态度对待一切,处处顺应自然规律,辅助万物自身的发展,不勉强用人为的力量去干扰它,不背离自然规律去追求个人的目的,这样反而容易实现自己的目的,使自己的愿望得到满足一一这就是老子所说的“无为而不为”。①只要不进行人为的干扰,那就没有什么事情办不成的。 总之,“自然”不仅是老子“道”的特性,而且也是他倡导的一种人生境界和生活态度。“无为”是“自然”的延伸,一切人为的东西都不自然,要“自然”就必须“无为”,为人世处也应顺应自然,办任何事情都不可凭主观欲望胡作非为。 附注:①《道德经》第三十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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