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炜子 我妈是一个特别节俭的人,经历过那个“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年代,留下了艰苦朴素的传统美德。我从小在父母的家庭教育下,或多或少受到她的影响,一件衣服常常能穿上十来年,只要不破就一直穿。我有一件格子衬衫,穿了少说有七八年了,领子磨开线了,衣服都瘦了,穿上去,紧绷绷的,箍在身上。我每次穿都在心里想,再穿最后一次吧,穿脏了也不必洗了,直接当抹布擦地用。可等到要处理时,又有点不舍,算了,先放着吧。于是,洗洗放进了衣柜,隔上一段,再翻出来穿两天。那天,我又穿上这件衬衫去上班。下了班,和同事约着去打乒乓球。打到兴起,呼一板,我猛地一发力,衬衣的胳膊窝处撕开一道口子,有五六厘米长。 同事大庆一个劲替我惋惜“哎呦,打场球还整坏件衣服,下回打球得换个体恤,穿衬衣不方便运动啊。” 不过,心里倒是一阵窃喜,得嘞,这下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处理了。转过天,我去取衬衣,准备当抹布,结果一看,衬衣开裂的地方密密麻麻给缝上了。 这时,老妈在一旁得意地笑着说,“怎么样?我给你缝好了。” “这衣服我都不打算要了,都穿好多年了 ,又裂了一道口子,不好看了。”我解释道。“这衣服好端端的,缝一下,咯吱窝里又看不出来,干嘛扔掉啊?”(本文系水缘文学(ID:sywxwk)原创首发,作者: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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