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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均衡时代,教师何为?

 听月思雨001 2023-11-06 发布于安徽

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强办优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加速阶段。

“优质均衡”对教师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又将对教师的发展、管理带来哪些影响?如何让优质教师资源更舒畅地流动起来?对此,中国教育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

什么样的教师队伍算“优质均衡”

问:教师配备要和学龄人口规模与结构的变化相适应,在此背景下,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及高考改革等带来的新情况,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创新编制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2019年,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出台政策意见,强调要坚持总量控制,增减平衡,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标准及时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发展需要。

问:《意见》提出依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教师,特别是加强思政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配备。具体有哪些要求?

答:关于思政课教师,到2025年,要实现思政课教师队伍专职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小学专职教师配备比例达到70%以上,初高中配齐专职教师,绝大多数教师具有比较扎实的思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关于体育教师,国家有关标准提出,小学一至二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三至六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关于美育教师,各地要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关于劳动教育教师,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关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制度。关于特殊教育教师,有条件的地方要出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如何促进教师发展提升

问:高质量的教育离不开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各地区要如何制定并实施教师发展提升规划?

答:首先是明确教师发展提升规划方向。目标是依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教师,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显著扩大优秀骨干教师总量。二是分级落实教师发展提升责任。省级要加强区域内统筹,重点开展好省级名师名校长和紧缺薄弱学科、领域教师的培养工作;市县要加强联动,尤其是县级要发挥在教师招聘、培训中的主体作用。省市县均要强化编制、岗位、资金和管理制度保障。三是加强本地区优秀师资人才培养。提升师范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多种方式为本地区培养补充优秀师资人才,建立“新教师—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的教师培养体系,让不同层级的教师能够获得适合的发展机会。四是改革培训体系提升教师能力。聚焦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开展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分层分类精准设计和提供符合其专业发展需要的培训,实施教师发展数字化行动。此外,还要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教师配置,强化待遇保障增强人才吸引力。

问:《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见习培养制度。各地在落实中可以采取哪些举措?

答:组织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进行见习培养,是帮助他们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打好专业基础,强化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更快更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举措。部分地方开展了积极探索,如上海市从2012年开始实行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由市、区两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等和见习教师的聘任学校共同承担培训任务,对在中小学首次任教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学校与聘任学校共同对见习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作为继续在上海市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学校见习培养的具体形式和保障措施,统筹好教师培训与教学工作、学历教育与在职发展等,整体提升教师能力素质。

怎样让优质教师资源更好流动起来

问:近年来,一些地区开展了教师交流轮岗的探索,《意见》提出实施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行动计划,具体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校长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年限、每次参加交流轮岗的具体年限等要求,重点引导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流动,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二是不断创新交流轮岗方式方法。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三是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各地要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保障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科学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五是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主体。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2023年11月04日第1版,原标题为《优质均衡时代,教师何为——〈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解读之二》

文章作者|中国教育报记者 林焕新

微信编辑|陶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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