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的“术前讨论制度”中的“基本要求”第1项规定: 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 也就是说,仅规定了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然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第二版)中有如下问答:
答:门诊手术患者的术前讨论形式,由参加门诊手术的医师及相关人员在术前共同进行讨论,讨论地点和方式不限。原则上在门诊病历上清楚记录诊断、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内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第一版)对此也有释义:答:门诊手术患者的术前讨论形式,由参加门诊手术的医师及相关人员在术前共同
进行讨论。原则上采取在门诊病历上清楚记录适应证、禁忌证、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二版和第一版比较,多了“讨论地点和方式不限”和要记录“诊断”的表述。 结合《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2022年6月6日起施行)第二十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门诊手术和有创诊疗的目录,认真执行有关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把握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手术级别、麻醉方式等,制定具体的术前讨论、手术安全核查、手术部位标识等制度及流程,确保门诊有创诊疗和手术的安全。门诊手术记录内容应当包括手术时间、手术名称、手术级别、术前诊断、术后诊断、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式、手术经过、标本去向等。 我认为,门诊手术也是要进行术前讨论的,不过参加讨论人员、讨论地点和方式可以更加灵活,而且仅需记录诊断、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看到这里,肯定很多医护人员会说,写这写那的,那有那么多时间来写?虽然我暂没查到因门诊手术没有术前讨论被行政处罚的案例,但已经查到了几个违反《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被行政处罚的案例。 或许,对抗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还不如想办法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定相应的门诊手术术前讨论制度和相关的电子病历模版,临床医师按制度和规定去书写病历,可能才是防范风险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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