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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自沉臆解 | 阳飞雁·早茶夜读

 早茶夜读 2023-11-13 发布于北京

 

第1396夜

时间:1927年
地点:北京
王国维自沉臆解

 文 / 阳飞雁

民国十六年五月初三(1927年6月2日),王静安先生在颐和园鱼藻轩前投昆明湖自沉。陈寅恪先生挽诗云:“年年呜咽哭灵均。” 其自沉之因,众说纷纭,本无意置喙。但又想既然已成为一个符号、一个现象,那根据个人看到的一鳞半爪发表些感想,也未尝不可。

01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二十二岁的王国维离开家乡海宁,到上海任《时务报》馆书记员。此时,三十三岁的罗振玉创办东文学社,王随即也进社学习。罗因见王的咏史诗而大加赞赏,于是开始资助王国维。此后罗又资助王赴日留学,王不久因疾归国,在随后的十几年一直追随罗振玉,而且很长时间内都居住在罗家。辛亥革命以后,罗、王都避居日本。在京都时,王国维的经济状况是异常窘困的。刘蕙孙描述道:

但听大人说王先生替外公(雪堂先生)抄书,外公送他贰佰圆。……就是王家没办法,又不愿总受罗家资助。刚好《殷墟书契考释》脱稿,……就改请静安先生抄缮,照相石印,送贰佰圆作润笔。

可以说,在1916年2月王国维回上海之前,近二十年求学做学问常受罗振玉之资助。
罗振玉与王国维旅日时期合影
1923年4月,升允因罗振玉的关系向溥仪推荐王国维担任南书房行走。王国维当时在上海仓圣明智大学,为其一生学术事业最为辉煌的时期。他本无意北上,但此时最为着急的是罗振玉,在溥仪“谕旨”发出的第二天就写信给王氏,五天之后,又写信催促。此后,罗又有五封信催王氏迅速北上,直到王氏同意下月初进京时,方才罢休。罗振玉热心于清帝复辟与名利,欲在小朝廷内安插一个自己的亲信,但王国维无意于政治,亦知此行会陷于政治漩涡之中,但碍于罗的面子,最终违心而往。
王国维本无心政治,不愿卷入小朝廷的政治斗争,但罗振玉的逼迫渐与之矛盾加大,这是罗王决裂的一个大背景。但罗王交恶之具体原因,我想我们还是有迹可寻的。
1926年12月2日,罗振玉致王国维的信中说:

弟与公交垂三十年,方公在沪上混豫章于凡材之中,弟独重公才秀。……弟为人偏于博爱近墨,公偏于自爱近杨。

这是导致罗王绝交的一封信。信中颇斥王忘恩负义,指责他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的杨朱。这些话在一个有身份的名学者耳中听来,其刺耳程度可想而知。这其中缘故,诸书纷杂,我以为罗振玉外孙刘蕙孙的一段回忆应该引起注意,可能是如此说话的背景。他叙述到:

(王国维子潜明死,死后恤金到了王手。)雪堂请他回家向太太要了寄来,太太不给,如言复罗。罗说:“这是哪里的话?衣衾棺榔之费,都是我姓罗的支付,你王家几曾出一文,伯深是我女婿,不要你家还钱。恤金有关章规定:要给死者配偶,是我女儿养命之源,请你夫人拿出来。至于你家有什么困难,你说,我唯力是视。”但是太太不给钱,几经询问,都是支支吾吾,最后罗说:“算了,你也别再为难,钱不要了,我自己另给一笔钱予我女儿。你一个男子汉,在大是大非方面都管不住老婆,我们的交情也就算了。”……静安后来回到家乡将薄田卖掉,凑足钱数寄还给罗,罗不受。

罗继祖曾回忆他的祖父的作风说:“祖父治家是家长式的,凡事专断,……祖父性褊急。”王国维长期受庇于罗门,又曾是罗的学生,想来罗对王已习惯于“专断”,如今政治上罗王关系紧张,矛盾遂在家庭纠纷中爆发。刘为罗的外孙,所述之事当已在罗家传开,且颇近当日罗振玉之口吻。而这些话句句直指王国维的要害。王过去在经济上受制于罗,此刻罗对王如此刻薄之言语,王的难堪是肯定的。王忠厚,口不善言,唯将愤懑藏于心中。
王国维致罗振玉书札

02

王国维的辫子一直是为人所诟病忠于清室的一个证据。但王国维的辫子不是从来没剪过。顾颉刚就曾说“他(王国维)少年到日本早已剪发,后来反而留起辫子”。所谓少年,已然不“少”,王国维留学日本至少有二十四五岁了。静安先生作了南书房行走后,一次来到天津,静安先生的辫子没有了。罗家人都窃窃私议,后来才知道是奉旨剪掉的。其实后来雪堂先生入南书房,溥仪也劝他剪辫,罗未奉旨,溥仪也未再问。则王国维至少曾经两次剪掉辫子。但在清华园中时,一看背影就知道的人就有王国维,“辫子是他最好的标志”。所以,王国维两次剪掉辫子之后,又都重新留辫。我想,这其中的缘故就在于罗振玉的压力。“雪堂先生本人及子弟均留辫发”,静安常对罗振玉执弟子礼,罗振玉也习惯了对静安的居高临下,静安虽然奉旨剪辫,但最终又在罗氏的压力下(罗家人都窃窃私议)重新蓄发。
王东明回忆说:

每天早晨漱洗完毕,母亲就替她梳头,有次母亲事情忙了,或有什么烦心事,就嘀咕说:人家的辫子全都剪了,你留着做什么。他的回答很值得人玩味,他说:既然留了,又何必剪呢?

如何可值得玩味?王东明未言。依她之意,似既入清廷,则一生当为清民。然不得解释王何以有两次剪辫之举动。我们无法得知此语的语境与时间,但王东明当时能够记忆,当在20年代;又“人家的辫子都剪了”,颇疑指溥仪等人的剪辫。
罗振玉(左一)、王国维(左二)等逊清朝廷官僚合影
王静安先生在当时为人认为为清廷遗老,但他一生未辩。那就是因为感罗振玉之恩,罗让其做什么,即便不愿做亦违心而为。入南书房,心中虽然极为不愿,亦不认同罗振玉等人的做法,但无论如何已经让人目为顽固遗老了。既然都这样了,辩之无益,辫子这个外在形式反而是次要的了。
王国维殉清的另一个重要依据是他在1925年冯玉祥逼宫时曾要自杀。这一事罗继祖记述道:

当甲子逼宫危机之际,祖父和柯、王相约同殉,嗣因形势缓和而作罢,三人可说是“生死患难之交”了。

此节原始出处不知如何。以情论之,不一定以此来得出王国维忠于清室而至跳河殉节的结论。一是当时情势如何,尚不确知,以罗、柯二人,他们是真心欲殉,还是要做出姿态?二是王国维重名节,既有君臣之名,臣则当行臣节,故若罗、王倡言殉身,则王国维在裹挟之中必不会推辞。则难言为真心。
张瑞珊、罗振玉、王国维、刘鹗(从左到右)1906年在北京合影

03

1927年6月2日,王国维投湖自沉,内留遗言一封,为留予其子王贞明的。遗言首为十六字:“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事变,义无再辱。”此十六字遗言亦为人所不易解,因此遗言而对其自沉推测极多。我想,王静安先生是极含蓄之人,其自沉遗书乃前日所书,故遗言必经深思熟虑,且短书中亦必蕴有极深之含义。罗王通信亦常用隐语,安知此书没有暗码?
王国维遗书
与王国维交往最深者,首推罗振玉。我们首先看一下他是怎样理解这封遗书的。刘蕙孙回忆说:

1929年我在旅顺,雪堂先生对我说起他和静安的交谊。最后说:“他最后觉得对我不起,欲以一死报知己。我也觉得那件事不免粗暴,对他不起。但死者不能复生,只好为他弄个谥法。遗折是我替他做的。”这样殉清的真相就大白了。

罗振玉的“一死报知己”说,刘蕙孙就表示不同意。他认为王国维如有此意,必会在遗书上提罗,二来王助罗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在学术上已报答了他对不起人的恤金一事,卖田还钱,已恩怨两泯。
但我觉得事实不会如此简单,据王德毅《王国维年谱》云:

近闻先生长女公子东明女士见告:“家父在自杀之前,曾将与罗振玉往来信件都烧掉,家母曾劝慰不果,家父生平从不发脾气,从不与人争。当时我们尚为小孩子,是不了解的。

既然“生平从不发脾气,从不与人争,此时家母曾劝慰不果,我们不了解”,可见王国维在烧罗振玉信事上竟会因劝止而大发脾气。王国维心思细密,凡事考虑周详,自沉前烧信件的举动不为无因。
王国维致罗振玉信札
遗言中之“欠”字诚可玩味。刘蕙孙说罗王“恩怨两泯”,这是刘的想法。以王国维性格推测,他不会觉得因为助罗提高学术地位而居功,以为如此可以报罗的知遇之恩。而罗的那番话也极为强烈地刺激了他,所以遗言所说“欠一死”者,欠者,还也。乃说“你罗振玉的知遇之恩,我现在以一死总能偿还了吧?”五十之年亦很可能为实指,那这一年正是罗王冲突的那一年。
这是罗振玉从中读出的意思,所以他心下有愧。但王国维感罗振玉的“知遇之恩”,只有以死能报,亦不必非得在彼时彼刻报之,故真正致静安先生于死地的,是那句“经此世变,义无再辱”。
“义无再辱”之“再辱”的出典,出自《汉书·李陵传》之“丈夫不能再辱”意。李陵军败降匈奴,后武帝死,霍光遣使迎李陵,李陵答“丈夫不能再辱”,遂居匈奴。李陵开始本非真降,但暴躁的汉武帝听信传言杀掉了为质的李陵家属,则李陵退无可退,只能投降匈奴。后霍光掌事,李陵无归意,我想可能有二:一是未来未知,汉家政争频仍,忠贞如苏武,归去也卷入政治漩涡,数次濒死;二是李陵已于匈奴深度绑定,匈奴处也有军功,汉人亦视之为仇雠,归汉也是降辱。
陈寅恪挽王国维联
静安先生可能因这样的左右非人而生共鸣。他本来不愿加入小朝廷,但罗振玉一再相迫,不得已成为遗老的代表人物。已是一辱。今日北伐军将进入北京, 在清廷虽不是本意,但再事新政府则又背上背叛小朝廷的骂名,再次背离本心。加上对罗振玉之“欠”,那这一“死”可报所有。
静安先生的感情深沉而强烈,在此感情的推动下,遂在理智地处理完毕身前事务而从容赴水。

本期编辑: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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