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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的起源、发展历程及发展方向

 文野 2023-12-07 发布于山西

大大大晴天

一、乡镇企业的起源及定义

乡镇企业的前身是社队企业(从20世纪60年代到1983年称为社队企业)。1983年人民公社改为乡(镇)、生产队改为村后,社队企业本应改为乡村企业,但当时考虑到小集镇发展,1984 年《中央中共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将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1997 年《乡镇企业法》颁布实施,将这类企业纳入调整范围。根据《乡镇企业法》,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乡镇企业包括乡镇办企业、村办企业、农民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等。

二、乡镇企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乡镇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曲折漫长的发展历程,主要表现为三个大的发展阶段。

(一)建国初期到1978年社队企业顽强发展

建国以后,经过经济恢复建设,全国经济形势出现了一个比较繁荣的局面,农村工业开始兴起。195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正式提出,“在不妨碍农业生产,不进行商业投机的条件下”,可以经营副业,随后社队企业经历了发展的小高潮,各地建起农具厂、修配厂、小水泥厂、土化肥厂和土农药厂等。到1959年底,全国农村陆续建立70多万个小工厂,从业人员500万人,产值超过100亿元,占当时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毛泽东曾饱赞社队企业是“中国农村伟大光明灿烂的希望”。

但1961年后中央连发《十二条》等文件,要求“挤出一切可能挤出的劳动力,加强田间生产的力量”,并“整顿县社工业精简人员”。全国公社工业产值由1959年的60亿元减少到1961年的19.6亿元,1963年又下降到4.1亿元。

70年代我国沿海地区社队企业率先发展带动了全国。1970年国家提出了在农村利用本地资源,兴办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小工厂。在东部沿海地区,由于人口增长过快和人多地少等各种矛盾十分突出,发展社队企业已成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壮大集体经济的迫切需求。因此沿海地区社队企业率先兴起并带动全国有了较大发展。到70年代中后期社队企业迅速发展的势头尤为突出,1974年社队企业总产值为180.9亿元,到1978年已达493亿元,4年共增长1.7倍,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8.5%。

(二)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乡镇企业迅速崛起

1978年到1988年乡镇企业在全国各地迅速崛起并迎来了第一个发展高峰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社队企业。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以法规形式肯定社队企业地位。当年9月,十一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到1985年,社队企业的总产值占三级经济收入的比重,要由现在的百分之二十提高到一半以上。”并规定:“凡是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宜于农村加工的农副产品,要逐步由社队企业加工。城市工厂要把一部分宜于在农村加工的产品或零部件,有计划地扩散到社队企业经营,支援设备,指导技术。”“国家对社队企业,分不同情况,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从1978到1983年,社队企业在全国各地广泛地兴办了起来。到1983年社队企业共吸收农村劳动力3235万人,比1978年增长14.4%;总产值从1978年的493亿元增加到1983年的1017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21%。与此同时,农村个体、联户办企业也悄然兴起并逐渐发展壮大。1984年中央4号文件将社队企业正式改称为乡镇企业,对家庭办和联户办企业及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国家对乡镇企业采取了更加积极扶持的政策,企业在组织生产、产品销售等方面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乡镇企业进入了第一个全面发展的高峰期。1986年、1987年仅用两年的时间,就超额完成了“七五”计划的产值目标。到1988年企业个数达1888万个,从业人数达9546万人,总收入达4232亿元,4年间乡镇企业数平均每年增长52.8%,从业人数平均每年增长20.8%,总收入平均每年增长58.4%。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乡镇企业形成了以乡村集体企业为标志的“苏南模式”与以农民个体私营企业为标志的“温州模式”。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三分天下”、工业经济“半壁江山”、财政贡献“五居其一”。

年8919至1991年,进入治理整顿阶段。这一时期由于国民经济结构矛盾加剧,社会供求总量失衡,不得不进行治理整顿。国家控制了乡镇企业贷款,压缩了基建规模,关、停、并、转了一批经济效益差、浪费能源原材料、污染严重的企业。三年治理整顿期间乡镇企业发展速度减缓,两年减少了近300万人,年8919增长速度为13%,1990年为14%,1991年开始有所恢复,增长速度为37%。在治理整顿期间,乡镇企业苦练内功,调整结构,度过了难关,迎来了又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1992至1994年是乡镇企业发展的第二个高峰期。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国务院(1992)19号和(1993)10号文件,充分肯定了乡镇企业的重要作用,为乡镇企业创造了空前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乡镇企业也强化了管理,经济效益恢复提高,总量迅速增长,出口创汇跃上了新的台阶,涌现出一批大中型企业和现代化企业集团,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高潮。1992年完成总产值17975亿元,比上年增长54.7%,1993年则又比上年增长75.5%。1994比1992年总产值增长1.4倍,纯利润增长1.3倍;每百元固定资产实现利润提高了48.6%,每百元资金实现利润提高了25%,每百元营业收入占用的流动资金降低了16.8%,人均创利税提高了1倍多。1995年以后,我国乡镇企业进入了一个稳步发展的新时期。这个时期乡镇企业经过改制和优胜劣汰,开始趋于平缓发展。1998年乡镇企业个数发展到2004万个,比1995年减少199万个;从业人员为12537万人,比1995年减少2.5%;实现营业收入89351亿元,净利润4635亿元,实交税金1583亿元,分别比1995年增长56%、43%和10%。1997年首部《乡镇企业法》施行,东西部合作进程的加快,地区差异的有所缓解,都促使乡镇企业逐步走上了法制、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

(三)新世纪,乡镇企业已演变成为乡村企业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乡镇企业逐步演变成为乡村企业,从更多体现所有制概念,向更多体现乡(镇)村区域范围内各种类型的企业转变,还原乡村企业的本来面目。一方面,乡镇企业分化发展。加入 WTO 后,我国经济更广更深融入全球经济,乡镇企业在转型中发展变迁,一些企业发展壮大,一些企业转行发展,一些企业逐渐衰落,乡镇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发生深刻变化,概念也逐步淡化。另一方面,乡村企业蓬勃兴起。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持续改善,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军人退役和科技人员入乡创业,社会资本下乡创业,农村能人在乡创业,乡村产业门类增多、业态类型丰富,一批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由农民为主或联合其他主体,在乡(镇)村地域内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乡村企业逐步发展壮大。

三、乡村企业与乡镇企业的不同

乡镇企业是乡(镇)办、村办、联户办和户办,多是集体经济投资为主或起到实际控制作用。而乡村企业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多以合伙制、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为主,农民以股东或雇员等多重身份参与乡村企业。

与乡镇企业相比,乡村企业的主要特征有:

一是扎根农村。乡村企业兴办在城市建成区以外,依托农业农村资源,拓展乡村功能价值,多由农村能人在本乡本土创办,领着农民发展乡村二三产业,离农村最近、与农民最亲、联农业最紧,是立农为农的经营主体。大多数中小微企业都设立在乡(镇)和村,大型农业企业集团的加工基地和物流设施大多布局在乡(镇)。

二是提升农业。乡村企业多由传统农业延伸拓展而来,多从事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农产品分等分级、储藏保鲜、加工流通等,延伸产业链条,多环节增加农业附加值。乡村企业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多层次提高农业经济和生态价值。

三是带动农民。乡村企业兴办的产业多是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让农民获得稳定的务工收入。目前,2.9 亿农民工中有 1.17 亿在本地乡村企业就业,占农民工总量的 40%。乡村企业还通过契约、分红、股权等方式,领着农民干,帮着农民赚,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是连接城乡。乡村企业以产业为纽带,畅通了城乡要素的流动,形成城市的人才、资金、技术、信息向乡村汇聚的良性互动局面。乡村企业聚集发展,带动工业园区和小城镇发展,促进产村融合、产镇融合、产城融合,形成城乡产业分工协作、空间合理布局的新型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内容摘自: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乡镇企业为什么“能”?

2.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845号建议的答复。

3.乡镇企业发展史。

发布于 2023-08-25 14:49・IP 属地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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