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樵问对
一、 “利害”之辩 【原文】: 渔者垂钓于伊水之上。 曰:“然。” 曰:“钩非饵可乎?” 曰:“否。” 曰:“非钩也,饵也。鱼利食而见害,人利鱼而蒙利,其利同也,其害异也。敢问何故?” 【注释】:
【译文】: 有一个樵夫路过,放下柴担,坐在大石头上休息。他随口问渔夫:“鱼可以用鱼钩钓到吗?” 渔夫答:“可以。” 樵夫问:“如果没有鱼饵,鱼钩可以把鱼钓上来吗” 渔夫答:“不能。” 樵夫问:“把鱼钓上来的不是鱼钩,而是鱼饵。鱼为了鱼饵而被钓起,这是利于食而见于害;人为了鱼而垂钓,并把鱼钓上来,这是利于鱼而获于利。鱼和人都以食为利,这是两者的相同之处,但鱼利于食却有祸害,人利于食却无祸害,一有祸害,一无祸害,这是两者的不同之处。请问这是什么原因呢?”
渔者曰:“子樵者也,与吾异治,安得侵吾事乎?然亦可以为子试言之。彼之利,犹此之利也;彼之害,亦犹此之害也。子知其小,未知其大。鱼之利食,吾亦利乎食也;鱼之害食,吾亦害乎食也。子知鱼终日得食为利,又安知鱼终日不得食为害?如是,则食之害也重,而钩之害也轻。子知吾终日得鱼为利,又安知吾终日不得鱼不为害也?如是,则吾之害也重,鱼之害也轻。以鱼之一身,当人之食,是鱼之害多矣;以人之一身,当鱼之一食,则人之害亦多矣。又安知钓乎大江大海,则无易地之患焉?鱼利乎水,人利乎陆,水与陆异,其利一也;鱼害乎饵,人害乎财,饵与财异,其害一也。又何必分乎彼此哉!子之言,体也,独不知用尔①。”
【译文】: 【解析】: 以上文段为人鱼“利害”之辩。就钓鱼这件事而言,樵夫认为鱼跟人同利而异害,渔夫却认为人跟鱼同利同害。由此,人鱼之辩即是利害之辩。鱼得食能饱肚子,这是“得食为利”;鱼不得食就饿肚子,久而不得食就会饿死,这是“不得食为害”。鱼吃鱼饵,尚有可能不被鱼钩钩住,鱼不吃鱼饵,它就有可能饿肚子。因此,对鱼来说,就鱼饵与鱼钩的祸害相比,鱼饵的祸害要比鱼钩的祸害大。尽管樵夫和渔夫都认为,对鱼来说,鱼饵的祸害要比鱼钩的祸害大,但他们的立足点却是不同的:樵夫认为,因为鱼饵诱使鱼被钩住,所以鱼饵的祸害要比鱼钩的祸害大;而渔夫却认为,因为鱼得食就能生,不得食就会死,因此,鱼饵的祸害要比鱼钩的祸害大。樵夫认为,鱼以食鱼饵为利,但却因此蒙了害,人以食鱼为利,也因此而蒙了利。渔夫拿自己说事,他认为他钓到鱼固然是利,但若钓不到鱼,那岂不就是害了?既然得鱼是利,那不得鱼自然就是害了。因此,他认为,跟鱼之害相比,他的害要重一些。鱼的整个身体都会成为人的食物,既然是成为人的食物,那鱼就得丢掉性命,由此看来,鱼的祸害很大。人用整个身子去钓鱼,若能钓到还好,若钓不到,那就不止耗费时间和精力,还会影响心情,更有可能饿肚子,由此看来,人的祸害也很大。此外,假如在大江大河边上钓鱼,随时都有失足掉到水里去的危险。总而言之,人跟鱼一样,既有利,也有害。鱼有利害,人也有利害。就利而言,人跟鱼没有分别;就害而言,人跟鱼同样没有分别。因此,渔夫认为,人跟鱼同利,也同害。在文段的最后,由利害之辩而引出体用之辩。 二、“体用” 之辩 【原文】: 樵者又问曰:“鱼可生食乎?” 曰:“烹之可也。” 曰:“必吾薪济子之鱼乎?” 曰:“然。“ 曰:“吾知有用乎子矣。” 曰:“然则子知子之薪,能济吾之鱼,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济吾之鱼也。薪之能济鱼久矣,不待子而后知。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则子之薪虽积丘山,独且奈何哉?” 樵者曰:“愿闻其方。” 渔夫答:“煮熟之后可以吃。” 樵夫问:“那必然用我的柴煮你的鱼了?” 渔夫答:“当然。” 樵夫问:“那我知道了,我的柴因你的鱼而有了用处。” 渔夫答:“你虽然知道你的柴可以煮我的鱼,可你不知道你的柴为什么能煮我的鱼。柴能够煮鱼,这件事情由来已久,在你之前人们就知道。假如世人尚未知道火可以用柴薪来生,那么,即使你的柴薪堆积如山,那又有什么用呢?” 樵夫:“我愿意听你说其中的道理。” 【原文】: 曰:“火生于动,水生于静。动静之相生,水火之相息。水火,用也;草木,体也。用生于利,体生于害。利害见乎情,体用隐乎性。一性一情,圣人能成。子之薪犹吾之鱼,微火则皆为腐臭败坏,而无所用矣,又安能养人七尺之躯哉?” 樵者曰:“火之功大于薪,固已知之矣。敢问善灼物,何必待薪而后传?” 曰:“薪,火之体也。火,薪之用也。火无体,待薪然后为体;薪无用,待火然后为用。是故凡有体之物,皆可焚之矣。” 曰:“水有体乎?” 曰:“然。” 曰:“火能焚水乎?“ 曰:“火之性,能迎而不能随,故灭。水之体,能随而不能迎,故热。是故有温泉而无寒火,相息之谓也。” 曰:“火之道生于用,亦有体乎?” 曰:“火以用为本,以体为末,故动。水以体为本,以用为末,故静。是火亦有体,水亦有用也。故能相济又能相息,非独水火则然,天下之事皆然,在乎用之何如尔。” 【译文】: 渔夫说:“火生于动,水生于静。动静相生,水火相息。水火为用,草木为体。用生于利,体生于害。利害显现在情实上面,体与用隐藏于性质中。有质性,有情实,圣人才能成就你的柴薪。就好比我的鱼。如果没有火烹煮,就会发臭变质,没有什么用了,又怎么能够养育人的七尺之躯呢? 樵夫问:“火的功能大于柴,我已经知道了。那为什么火易燃物还要柴引燃呢?” 渔夫答:“柴是火的本体,火是柴的应用。柴是火的本体;火是柴的应用。火没有本体,要等到有了柴然后才以柴为本体;柴没有作用,要等到有了火然后才以火为应用。因此,凡是有本体的物品,都可以焚烧。” 樵夫问:“水有本体吗?” 渔夫答:“有。” 樵夫问:“火能燃烧水吗?” 渔夫答:“火的性质,遇水后能与之对立而不能与之相随,所以灭了。水的性质,遇火后能与之相随而不能与之相对立,所以水变热了。因此有温泉而无寒火,是因为水火相息的原因。” 樵夫问:“火的功能来自于用,它也有体吗? 渔夫答:“火以用为始,以体为终,所以火是动的。水以体为始,以用为终,所以水是静的。因此,火也有体,水也有用,二者既相济又相息。不只是水火如此,天下的事物都如此,就在于你如何应用。”
樵者曰:“用可得闻乎?” 曰:“可以意得者,物之性也。可以言传者,物之情也。可以象求者,物之形也。可以数取者,物之体也。用也者,妙万物为言者也,可以意得,而不可以言传。” 曰:“不可以言传,则子恶得而知之乎?” 曰:“吾所以得而知之者,固不能言传,非独吾不能传之以言,圣人亦不能传之以言也。” 曰:“圣人既不能传之以言,则六经非言也耶?” 曰:“时然后言,何言之有?” 樵者赞曰:“天地之道备于人,万物之道备于身,众妙之道备于神,天下之能事毕矣,又何思何虑!吾而今而后,知事心践形之为大。不及子之门,则几至于殆矣。”乃析薪烹鱼而食之,饫(yù)而论《易》。 【译文】: 樵夫问:“如何应用呢?” 渔夫答:“通过意识感知的,是事物的本性;通过语言传达的,是事物的外在表现;通过形象观察的,是事物的形状;通过数量计算的,是事物的多少。如何应用,阐述万物的奥妙,只可意会,而不能言传。” 樵夫问:“不可以言传,你又如何知道的?” 渔夫答:“我能过知晓它的缘由,本来就不能够用语言来传达。非但我不能够用语言来把它传达出来,就连圣人,也无法用语言把它传达出来。” 樵夫问:“既然圣人无法用语言把它传达出来,那么,为什么会有六经?难道六经不是用语言传达出来的吗?” 渔夫答:“天地的规律在人身上体现得最完备,万物的规律在事物身上体现得最完备,各种奥妙的玄机在神奇莫测之处体现得最完备。此三者就把天下的道理都囊括尽了,此外,还有什么可思虑的呢?从今往后,我知道用心去感知,用形去实践是很重要的了。如果不到你这里,跟你交谈,我几乎不可能有这样的领悟。我差点就成了一个无知的人了!”于是去除柴薪,烹鱼而食,食饱后谈论《易》。 【解析】: 以上文段为体用之辩,以薪火、水火为例来进行辨析。然后,针对樵夫“用可得而闻乎”这个问题,渔夫以“可以意得,而不可以言传”作答。这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语言的局限性。最后,樵夫悟出了“天地之道备于人,万物之道备于身,众妙之道备于神”这一结论,从而懂得了“事心践形”的重要性。渔夫说得这么玄妙,樵夫体会得这么玄妙,无非是为了说明事物的应用“可以意得,而不可以言传”罢了,正因为此,所以要“事心践形”,用心去感知用,用形体去践形用,让用显现出来。 火性炎上,炎上即动,水性润下,流归于静,故说“火生于动,水生于静”。柴薪本静,燃而生火,是为“静生动”。水本动,为草木所吸,是为“动生静”。两者合起来,就是“动静之相生”。夏天天气热,雨水遂多,可视为“火长水”。水烫而含火,可视为“水革火”。两者合起来,就是“水火之相息”。草木可生火,草木为体,火为用。水润下而为草木所吸,水为用,草木为体。此即“静为体,动为用”。火利于蒸煮,水利于润泽,故说“用生于利”。草木虽吸水而长,但终被斫为柴薪,故说“体生于害”。火蒸煮而令鱼得熟,薪被焚而成灰烬,火之利与薪之害皆可见于情实,故说“利害见乎情”。薪何以能够燃烧?火何以能够蒸煮?其中的原理似乎不可见,故说“体用隐乎性”。有体用之性,有利害之情,樵夫才能够斫草木为薪。就鱼与火的关系而言,火为体,鱼为用,没有火为体,则鱼失其为食之用。就薪火的关系而言,薪为体,火为用。凡是有本体的物体,都可以焚烧。水本克火,但火可以把水加热,令水变少,甚至把水煮干,这就是火焚水。“火之性,能迎而不能随。”“水之体,能随而不能迎”。这里的“迎”、“随”不好理解,若以上下来类比之,则相对容易理解一些。火性炎上,向上而不向下,然向上者必归于下,故火必灭。水性润下,向下而不向上,故水可热。水能吸火而变热,火却无法吸水而变冷,故“有温泉而无寒火”。温泉属于水火相长,寒火属于水火相革,相长能存,相革难存。水火相长相革即是水火相息。就薪火而言,薪为体,火为用。就火本身而言,火亦有体用,火有形体,其形体即是其本体,火有作用,其作用即是其应用。火以作用为根本,以本体为末节,而火的作用显现为动,故火性动。水有形体,其形体即是其本体,水有作用,其作用即是其应用。水以形体为根本,以作用为末节,而水的形体显现为静,故水性静。何为意、言、象、数?以火为例,火的质性可以用意识去感知,火的实际情况可以用语言去传达,火的外形可以用形象去比拟,火的外形所蕴含的本质,可以用易数去推理。事物的应用奥妙难言,可以意会,不可以言传。有些东西不用意会,言传便可;有些东西可以意会,可以言传;有些东西可以意会,不可以言传。有没有东西既不可以意会,又不可以言传呢?人为万物之长,是以天地之道在人身上体现得最完备。世间万物各具形态,万物之道在万物身上体现得最完备。事物的奥妙玄幻难言,众妙之道在神秘莫测的地方体现得最完备。所谓“事心践形”,无非是用心去感知应用,用形体去践行应用,让应用显现出来罢了。 三、“物我” 之辩
渔者与樵者游于伊水之上。渔者叹曰:“熙熙乎万物之多,而未始有杂。吾知游乎天地之间,万物皆可以无心而致之矣。非子则孰与归焉?” 樵者曰:“敢问无心致天地万物之方?” 渔者曰:“无心者,无意之谓也。无意之意,不我物也。不我物,然后定能物物。” 【译文】: 渔、樵二人游玩于伊水之上。渔者感叹说:“世上万物之多,却不杂乱。我知道游戏于天地之间,万物都以无心来了解。如果没有你,又会有谁跟我一起回归自然呢?。” 樵夫问:“能告诉我无心了解天地万物的方法吗?” 渔夫答:“无心就是无意,无意就是不把我与物分开,然后物物相通。” 【原文】: 曰:“何谓我,何谓物?” 曰:'以我徇物,则我亦物也;以物徇我,则物亦我也。我物皆致,意由是明。天地亦万物也,何天地之有焉?万物亦天地也,何万物之有焉?万物亦我也,何万物之有焉?我亦万物也,何我之有焉?何物不我?何我不物?如是则可以宰天地,可以司鬼神,而况于人乎?况于物乎?“ 【译文】: 樵夫问:“什么是我?什么是物?” 渔夫答:“以'我’从物,'我’也是物;以物从'我’,物也是'我’。我与物一样,这样道理就明了了。天地也是万物,哪里有什么天地?万物也是天地,哪里有什么万物?万物也是'我’,哪里有什么万物?'我’也是万物,哪里有什么'我’?哪个物不是'我’?哪个'我’不是物?像这样理解,就可以主宰天地,可以号令鬼神了。连天地、鬼神都可以主宰、号令,更何况是人呢?更何况是物呢?” 【解析】: 以上文段为物'我’之辩。渔夫的意思是要破除执念,无心观物,这样就可以打破物'我’界限,以物为物。不'我’物,齐天地,合万物,这是庄子的齐物论思想,也是汉儒的“天人合一”理论。惟有齐物,惟有天人合一,才能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宇宙本就是一个宏大的载体,天地万物人类都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份子而已。何谓“无心而致之”?譬如人到自然中去游玩,心里原不曾构想哪些景物会遇到、哪些景物会遇不到,景物只是很自然地呈现在眼前,这就是“无心而致之”。 四、“名实” 之辩 【原文】: 樵者问渔者曰:“天何依?” 曰:“依乎地。” 曰:“地何附?” 曰:“附乎天。” 曰:“然则天地何依何附?” 曰:“自相依附。天依形,地附气。其形也有涯,其气也无涯。有无之相生,形气之相息。终则有始,终始之间,其天地之所存乎?天以用为本,以体为末;地以体为本,以用为末。利用出入之谓神,名体有无之谓圣。唯神与圣,能参乎天地者也。小人则日用而不知,故有害生实丧之患也。夫名也者,实之客也;利也者,害之主也。名生于不足,利丧于有余。害生于有余,实丧于不足。此理之常也。养身者必以利,贪夫则以身殉,故有害生焉。立身必以名,众人则以身殉名 ,故有实丧焉。窃人之财谓之盗,其始取之也,唯恐其不多也。及其败露也,唯恐其多矣。夫贿之与赃,一物而两名者,利与害故也。窃人之美谓之徼,其始取之也,唯恐其不多也。及其败露,唯恐其多矣。夫誉与毁,一事而两名者,名与实故也。凡言朝者,萃名之地也;市者,聚利之地也。能不以争处乎其间,虽一日九迁,一货十倍,何害生实丧之有耶?是知争也者取利之端也,让也者趋名之本也。利至则害生,名兴则实丧。利至名兴,而无害生实丧之患,唯有德者能之。天依地,地会天,岂相远哉!” 樵夫问:“天依靠什么?” 渔夫答:“天依靠于地。” 樵夫问:“地依赖于什么?” 渔夫答:“地依赖于天。” 樵夫问:“那么天地又依附于什么?” 渔夫答:“相互依附。天依托于地之形,地依赖于天之气。形有边际,气无边际。有无相生,形气相息。终而有始,天地大概就存在于终始之间吧?天以它的应用为根本,以形体为末节;地以它的本体为根本,以应用为末节。知道如何求利,知道如何应用,知道如何出来,知道如何进去,这叫神。懂得何为名,懂得何为体,懂得何为有,懂得何为无,这叫圣。只有神与圣,能够参悟天地的奥秘。至于普通百姓,他们天天应用却不知道应用为何物,因此有“害生实丧”的祸患。何为“害生”?祸害产生是也。何为“实丧”?实体是也。名是实的“客舍”,利是害的“主人”。名声于不足处产生,利益于有余处丧亡。祸害于有余处产生,实体于不足处丧亡。这是常理。养育身体必须要利身之物,贪求之人却以身殉利,因此有祸害产生。立身必须要靠名声,但大家却以身殉名,而身为实,故说有“实丧”的祸害。偷窃别人财物的人叫作盗贼,盗贼在偷窃的时候,唯恐偷窃得不够多。等到事情败露了,却唯恐偷得多责罚重。接受别人的财物称为“贿”,偷窃别人的财物称为“赃”,同是财物,却有两个不同的名字,这是由于一个有利、一个有害的缘故。窃取他人美德的人称为侥幸者,侥幸者在窃取的时候,唯恐窃取得不够多,等到事情败露了,却唯恐窃取得多。正取得誉,窃取得毁,同一件事,却有两个不同的名称,这是由于名与实有所不同的缘故。大凡说到朝廷,大家都知道,那是聚名之地,而说到市集,大家也知道,那是聚利之地。如果能够不以争名夺利的心态处身朝廷或厕身闹市,那么,即便是一天之内九次升迁,或者一样货物卖出十倍价钱,也不会有“害生实丧”的祸患。由此可知,争夺是取利的发端,谦让是求名的根本。得利了,祸害就会产生;名声鹊起了,实体就会丧亡。得利了,名声鹊起了,却没有“害生实丧之患”,唯有有德之人才能如此。天依托于地,地合会于天,天与地又怎么会相距遥远呢? 【解析】: 以上文段由天地之辩引出名实之辩与利害之辩。此利害之辩重在辨析利与害之间的关系。通过名实之辩与利害之辩,指出有“害生实丧之患”的原因,进而告诫人们要不以争处世,方能在“利至名兴”的同时,不会有“害生实丧之患”。最后呼应天地之辩,以之作结。 古人认为,天与地是相连的,天在地的边界处与地相交,故说天依托于地之形。古人又认为,天地之间的气场归属于天,地粘附于此气场之气,故说地依附于天之气。道家哲学认为,有生于无。邵师则认为,无可生有,有也可生无,正如形可以令气发生改变,气也可令形发生改变。如果把无类比于气,把有类比于形,这一看法就很好理解:以气球为譬,把气球吹起来,气球的形状会发生改变,这就是气改变形,如果掐一下气球,气球的形状固然会发生改变,气球内的气也会发生改变,这就是形改变气。把气球吹起来,就好比是无生有,把气球内的气放掉,就好比是有生无。中国哲学讲求循环往复,周而复始,那就好比是一个圆一样,始而有终,终而复始。古人认为天地相连,因而天地始而有终,终而复始,就好像是存在于终始之间一样。天地皆以天之气为应用,以地之形为本体,但天重气,地重形,因此,天以应用为根本,以本体为末节,地则反过来,以本体为根本,以应用为末节。具有神识与圣智的人能过透过现象看本质,因而能够参悟天地,懂得进退,故而没有“害生实丧之患”,而普通人只能看到现象,而不能看到本质,蝇营狗苟,不知进退,故而有“害生实丧之患”。名称是实体的指称,好比是实体的寄居处,故而说名是实的“客舍”。人若不贪利,当不至于蒙害,害生于利,故说利是害的“主人”。“名生于不足”的“名”指名声,而“名实”的“名”指名称,两者有所不同。因为不足,人方求上进,以求显名,故说“名生于不足”。显名之后,绰有余裕,然后不懂惜名,肆意妄为,以致名丧,故说“得丧于有余”。所谓“饱食思淫欲”,有余之后容易放纵自我,给自己带来祸害,故说“害生于有余”。物有不足,则其实易丧,故说“实丧于不足”。养身之例用以说明害生于利,立身之例用以说明实丧于名。窃财与窃美两例皆用以说明实同而名异,有利害存乎其间,遂致有毁誉之别。惟能以不争处世,方能“利至名兴,而无害生实丧之患”。能如此两全者,“唯有德者能之。” 五、“治乱” 之辩
渔者谓樵者曰:“天下将治,则人必尚行也;天下将乱,则人必尚言也。尚行,则笃实之风行焉;尚言,则诡谲之风行焉。天下将治,则人必尚义也;天下将乱,则人必尚利也。尚义,则谦让之风行焉;尚利,则攘夺之风行焉。三王,尚行者也;五霸,尚言者也。尚行者必入于义也,尚言者必入于利也。义利之相去,一何如是之远耶?是知言之于口,不若行之于身,行之于身,不若尽之于心。言之于口,人得而闻之,行之于身,人得而见之,尽之于心,神得而知之。人之聪明犹不可欺,况神之聪明乎?是知无愧于口,不若无愧于身,无愧于身,不若无愧于心。无口过易,无身过难,无身过易,无心过难。既无心过,何难之有!吁,安得无心过之人,与之语心哉!” 渔者对樵夫说:“天下将为治世的时候,人民必然崇尚行动;天下将为乱世的时候,人民必然崇尚言论。崇尚行动,则笃实的风气就会盛行;崇尚言论,则诡谲的风气就会盛行。天下将为治世的时候,人民必然崇尚仁义;天下将为乱世的时候,人民必然崇尚利益。崇尚仁义,则廉洁、礼让的风气就盛行;崇尚利益,则争斗、掠夺的风气就盛行。夏禹、商汤、周武王,这三王都是崇尚行动的人;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和楚庄王,这五霸(另一说是指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阖闾和勾践)都是崇尚言论的人。崇尚行动必注重于仁义,崇尚言论必注重于利益。仁义与利益相比,为何相差的有多么远啊?由此可知,言谈不如身行,身行不如尽心。言谈,人们可以听得见;身行,人们可以看得见;尽心,神明可以知晓。人的聪明不可以被欺骗,更何况神的聪明?由此可知,无愧于口,不若无愧于身;无愧于身,不若无愧于心。要口言无过容易,要身行无过困难;要身行无过容易,要内心无过困难。如果内心都无过错,还有什么灾难!唉!要口言无过容易,要身行无过困难;要身行无过容易,要尽心无过困难,与之交心谈畅!” 【解析】: 以上文段为治乱之辩,由治乱之辩而引出言行之辩及义利之辩,最后总结出“言之于口,不若行之于身;行之于身,不若尽之于心”和“无口过易,无身过难;无身过易,无心过难”这两个结论,并发出无心过之人难找的慨叹。治世尚行,乱世尚言。尚行笃实,尚言诡谲。治世尚义,乱世尚利。尚义廉让,尚利攘夺。尚行入于义,尚言入于利。口言不若身行,身行不若尽心。无心过难于无身过,无身过难于无口过。 六、“观物” 之辩
渔者谓樵者曰:“子知观天地万物之道乎?” 樵者曰:“未也。愿闻其方。” 渔者曰:“夫所以谓之观物者,非以目观之也,非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也;非观之以心,而观之以理也。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焉,莫不有性焉,莫不有命焉。所以谓之理者,穷之而后可知也;所以谓之性者,尽之而后可知也;所以谓之命者,至之而后可知也。此三知也,天下之真知也,虽圣人无以过之也。而过之者,非所以谓之圣人也。夫鉴之所以能为明者,谓其能不隐万物之形也。虽然鉴之能不隐万物之形,未若水之能一万物之形也。虽然水之能一万物之形,又未若圣人之能一万物情也。圣人之所以能一万物之情者,谓其圣人之能反观也。所以谓之反观者,不以我观物也。不以我观物者,以物观物之谓也。又安有我于其间哉?是知我亦人也,人亦我也。我与人皆物也。此所以能用天下之目为己之目,其目无所不观矣。用天下之耳为己之耳,其耳无所不听矣。用天下之口为己之口,其口无所不言矣。用天下之心为己之心,其心无所不谋矣。天下之观,其于见也,不亦广乎?天下之听,其于闻也,不亦远乎?天下之言,其于论也,不亦高乎?天下之谋,其于乐也,不亦大乎?夫其见至广,其闻至远,其论至高,其乐至大,能为至广、至远、至高、至大之事,而中无一为焉,岂不谓至神至圣者乎?非唯吾谓之至神至圣者乎,而天下谓之至神至圣者乎。非唯一时之天下渭之至神至圣者乎,而千万世之天下谓之至神圣者乎。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已。” 渔夫问樵夫:“你知道观察天地万物的方法吗?” 樵夫说:“不知道。愿听你讲。” 渔夫说:“所谓观物,并非以眼观物;而是以心观物;不是以心观物,而是以理观物。天下之物,无不有其理,无不有其性,无不有其命。所谓理,研究以后可以知道;所谓性,研究透彻以后可以知道;所谓命,参透以后可以知道。此三知,才是天下的真知,就连圣人也无法超过。超出此三知,也就不能称为圣人。镜子之所以能够明照万物,是因为它能够不隐藏万物的形状。虽然镜子能够不隐藏万物的形状,但不如水能化成万物的形状;虽然水能化成万物的形状,又不如圣人能够把万物的情实统一起来。圣人之所以能够把万物的情实统一起来,是因为圣人能够反观万物。所谓反观其物,就是不从'我’的角度去观物。不从'我’的角度去观物,而是从物的角度去观物。既然是从物的角度去观物,在观物的过程中,又怎么会有'我’的存在呢?由此可知,我也是他人,他人也是我,我与他人都是物。这样才能用天下人的目为我目,则无所不见;用天下人的耳为我耳,则无所不闻;用天下人的口为我口,则无所不言;用天下人的心为我心,则无所不谋。如此观天下,其所见,是多么广阔啊!天涯海角,其所闻,是多么悠远啊!谈论天下,其言论,是多么高深啊!谋化天下,其所乐,是多么的至大啊?其见广阔,其闻悠远,其论高深,其谋至大,能够做到至广、至远、至高、至大,其中却没有任何人为的因素存在,这难道不可以称为至神至圣了吗?不只是我把这称为至神至圣,天下人都把这称为至神至圣。不只是一时的天下人把这称为至神至圣,千万世的天下人都把这称为至神至圣。古往今来,都是如此。” 【解析】: 以上文段讲观物之道。观物有三种观法:目观、心观、理观。目观是用眼去观,观看到的是事物的表象;心观是用心去观,观看到的是带有主观意识的事物的实质;理观是依据事物的机理去观,观看到的是不带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的事物的实质。知物有三知:知理、知性、知命。知理是指知晓事物的机理;知性是知晓事物的本性;知命是知晓事物的命数。以镜照物,物形各不相同;以水照物,物形皆相同,皆是一团影子,尽管影子的形状可能不同,但就影子本身而言,万物成为影子就是万物共同的事实了。圣人观物,能够看到万物的共通之处,因而“能一万物之情”,这其实就是庄子的齐物论思想。以物观物,泯灭了个人,因而人“我”无别,人“我”物亦无别。正因为此,万物皆一体,故而可以用天下之目观物,用天下之耳听物,用天下之口言物,用天下之心谋物。这样就可以做到见广、闻远、论高、乐大,达至至广、至远、至高、至大的境地。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就可以被称为至神至圣者,这是天下人都认同的至神至圣者,也是古往今来千万世都认同的至神至圣者。 七、“人天” 之辩 【原文】: 樵者问渔者曰:“子以何道而得鱼?” 曰:“吾以六物具而得鱼。” 曰:“六物具也,岂由天乎?” 曰:“具六物而得鱼者,人也。具六物而所以得鱼者,非人也。” 樵者未达,请问其方。 渔者曰:“六物者,竿也,纶也,浮也,沉也,钩也,饵也。一不具,则鱼不可得。然而六物具而不得鱼者,非人也。六物具而不得鱼者有焉,未有六物不具而得鱼者也。是知具六物者,人也。得鱼与不得鱼,天也。六物不具而不得鱼者,非天也,人也。” 樵者曰:“人有祷鬼神而求福者,福可祷而求耶?求之而可得耶?敢问其所以。” 曰:“语善恶者,人也;福祸者,天也。天道福善而祸淫,鬼神岂能违天乎?自作之咎,固难逃已。天降之灾,禳之奚益?修德积善,君子常分。安有余事于其间哉!” 樵者曰:“有为善而遇祸,有为恶而获福者,何也?” 渔者曰:“有幸与不幸也。幸不幸,命也;当不当,份也。一命一份,人其逃乎?” 曰:“何谓份?何谓命?” 曰:“小人之遇福,非份也,有命也;当祸,份也,非命也。君子之遇祸,非份也,有命也;当福,份也,非命也。” 樵夫问渔夫:“你用什么办法钓到鱼?” 渔夫答:“我用六种物具钓到鱼。” 樵夫问:“六样物品备足而钓到鱼,这难道是天意的安排吗?” 渔夫答:“六物具备而钓上鱼,是人力所为。六物具备而钓上鱼的原因,则非人力所为。” 樵夫听不明白,请渔夫指出其中的道理。 渔夫说:“六物,鱼杆、鱼线、鱼漂、鱼坠、鱼钩、鱼饵。有一样不具备,则钓不上鱼。然而六物具备而钓不上鱼,这就不是人的原因。六物品备足却钓不到鱼,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是,六物品不备足却能钓到鱼,这种情况却是不存在的。因此具备六物,是人事。钓上钓不上鱼,是天意。六样物品不备足而钓不到鱼,这不是天意,而是人事。” 樵夫问:“人向鬼神祈祷而祈求福祉,福祉可以通过祈祷来祈求吗?祈求就可以得到吗?请讲讲其中的道理。” 渔夫答:“讲善讲恶的是人,降福降祸的是天。天之道,福佑善良的人,祸害淫邪的人,难道鬼神就能够违逆天道吗?自己作孽而引起的咎害,本来就难以逃避;上天降下的灾祸,祈禳它有什么用?修德积善,是君子的本分。哪里还有其他别的事值得作呢?” 樵夫问:“有人行善却遭遇灾祸,有人求福而得福,这是为什么?” 渔夫答:“这是因为有人幸运,有人不幸运。是幸运还是不幸运,这是命。遇与不遇,这是分。命与分,人怎么能逃脱得了呢?” 樵夫问:“什么是分?什么是命?” 渔夫答:“小人得福,这不是他的分,是他有那个命,小人应当遭遇灾祸,这是他的分,不是他命该如此。君子遭遇灾祸,这不是他的分,是他有这样的命;君子应当得福,这是他的分,不是他命该如此。” 【解析】: 以上文段讲人天之辩。以钓鱼为例,六物具不一定钓到鱼,但六物不具就一定钓不到鱼,六物具不具,这是人事;在六物具的情况下,钓不钓到鱼,这是天意。所谓“尽人事,听天命”,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由人天之辩而引出祈禳有无用处这一问题。自作之孽,本无可恕,祈禳无用;天降之灾,既降自天,祈禳何益?天道福善祸淫,君子惟行善积德而已。再由祈禳有无用处这一问题引出命分之辩。所谓命,就是命数;所谓分,就是应分。分与品性挂钩,而命却与品性无关。君子为善,应该得福,这是他的分,至于实际得不得福,那就是命了。小人为恶,应该得祸,这是他的分,至于实际得不得祸,那就是命了。 八、“利害” 之辩
渔者谓樵者曰:“人之所谓亲,莫如父子也;人之所渭疏,莫如路人也。利害在心,则父子过路人远矣。父子之道,天性也。利害犹或夺之,况非天性者乎?夫利害之移人,如是之深也,可不慎乎?路人之相逢则过之,固无相害之心焉,无利害在前故也。有利害在前,则路人与父子,又奚择焉?路人之能相交以义,又何况父子之亲乎?夫义者,让之本也;利者,争之端也。让则有仁,争则有害。仁与害,何相去之远也!尧、舜亦人也。桀、纣亦人也,人与人同而仁与害异尔,仁因义而起,害因利而生。利不以义,则臣弑其君者有焉,子弑其父者有焉。岂若路人之相逢,一目而交袂于中逵者哉!” 渔夫对樵夫说:“人与人的亲情,没有比父子的关系更亲的了;人与人的疏远,没有比路人的关系更疏的了。如果利与害在心里,父子之间就会像路人一样远。父子相亲,这是天性使然。然而,即便如此,利害尚且有可能把它夺走,更何况是不是出自天性的东西呢?利害可以把人改变到如此大的程度,能不谨慎对待呢?路人相见,匆匆而过,他们本来就没有相害之心,这是由于他们没有利害冲突的缘故。若有利害冲突,那么路人与父子,又何可选择的呢?路人能够以义相交,更何况是有亲密关系的父子呢!所谓义,是谦让之本。而利益是争夺之端。谦让则有仁义,争夺则有危害,为何仁义与危害相差这么大啊!尧、舜是人,桀、纣也是人,人与人同,而仁义与危害却不同。仁因义而起,害因利而生,求利却不讲义,就会发生臣弑君、子弑父这样穷凶极恶的事情,就好像路人相逢,一眼不相投而拼死于路途一样!” 【解析】: 以上文段又回到利害之辩上。此处的利害之辩主要不是讲利与害的关系,而是讲利害对人的影响。利害可以改变人的关系,剥夺人的天性,惟仁义能化之。利害在心,父子不是父子;仁义在心,路人不是路人。利要以义约束,否则,就会因利生害,做出不法之事。 九、“力分” 之辩
樵者谓渔者曰:“吾尝负薪矣,举百斤而无伤吾之身,加十斤则遂伤吾之身,敢问何故?” 渔者曰:“樵则吾不知之矣。以吾之事观之,则易地皆然。吾尝钓而得大鱼,与吾交战。欲弃之,则不能舍,欲取之,则未能胜。终日而后获,几有没溺之患矣。非直有身伤之患耶?鱼与薪则异也,其贪而为伤则一也。百斤,力分之内者也,十斤,力分之外者也。力分之外,虽一毫犹且为害,而况十斤乎!吾之贪鱼亦何以异子之贪薪乎!” 樵者叹曰:“吾而今而后,知量力而动者,智矣哉!” 樵夫问渔夫:“我经常扛柴,扛一百斤也伤不了我,多加十斤就伤了我,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渔夫答:“打柴的事情我不清楚。以我钓鱼之事论之,其理一样。我有一次钓鱼,一条大鱼上了钩,跟我较劲。我想放弃,却又舍不得;我想把大鱼扯上来,却又力有不逮。最终,在跟大鱼较量了一整天之后,我擒获了大鱼。为了这条大鱼,我差点就沉到水里,溺水身亡了。那不仅仅是身体受伤的祸患,难道没有丧命的祸患吗?钓鱼与打柴虽不一样,但因贪而受伤却是一样的。一百斤,是你力所能及的,再加十斤,则在你所能承受重量之外。力所能及之外,加一毫都是有害的,何况十斤!我贪求大鱼,你贪求重薪,在贪字上面,我们之间又有什么不同呢!” 樵夫感叹道:“从今之后,知道要量力而行,那可是明智的做法啊!” 【解析】: 以上文段为贪多之辩。所谓力分,就是力量限度。负重若是在力分之内,身体无伤;负重若是在力分之外,身体易伤。因此,做事情应该量力而行。然而,世人往往为贪念所累,超力而行,结果常常给自己造成身伤、心伤甚或丧命之殇。 十、“易理” 之辩
樵者谓渔者曰:“子可谓知《易》之道矣。吾也问:《易》有太极,太极何物也?” 曰:“无为之本也。” 曰:“太极生两仪,两仪,天地之谓乎?” 曰:“两仪,天地之祖也,非止为天地而已也。太极分而为二,先得一为一,后得一为二。一二谓两仪。” 曰:“两仪生四象,四象何物也?” 曰:“大象谓阴阳刚柔。有阴阳然后可以生天,有刚柔然后可以生地。立功之本,于斯为极。” 曰:“四象生八卦,八卦何谓也?” 曰:“谓乾、坤、离、坎、兑、艮、震、巽之谓也。迭相盛衰终始于其间矣。因而重之,则六十四卦由是而生也,而《易》之道始备矣。” 樵者问渔者曰:“复何以见天地之心乎?” 曰:“先阳已尽,后阳始生,则天地始生之际。中则当日月始周之际,末则当星辰始终之际。万物死生,寒暑代谢,昼夜变迁,非此无以见之。当天地穷极之所必变,变则通,通则久,故《象》言'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顺天故也。” 樵者谓渔者曰:“无妄,灾也。敢问何故?” 曰:“妄则欺他,得之必有祸,斯有妄也,顺天而动,有祸及者,非祸也,灾也。犹农有思丰而不勤稼稿者,其荒也,不亦祸乎?农有勤稼穑而复败诸水旱者,其荒也,不亦灾乎?故《象》言'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贵不妄也。” 樵者问曰:“姤(gòu),何也?” 曰:“姤,遇也。柔遇刚也,与夬(guài)正反。夬始逼壮,姤始遇壮,阴始遇阳,故称姤焉。观其姤,天地之心,亦可见矣。圣人以德化及此,罔有不昌。故《象》言'施命诰四方’,履霜之慎,其在此也。” 渔者谓樵者曰:“春为阳始,夏为阳极,秋为阴始,冬为阴极。阳始则温,阳极则热;阴始则凉,阴极则寒。温则生物,热则长物,凉则收物,寒则杀物。皆一气别而为四焉。其生万物也亦然。” 【译文】: 樵夫问:“你可以说是通晓《周易》的易理了。请问:易有太极,太极是何物?” 渔夫答:“无为之本。” 樵夫问:“太极生两仪,两仪指的是天地吗?” 渔夫答:“两仪是天地的始祖,并非单指天地。太极一分为二,先分出一个,是为一,后又分出一个,是为二。一和二合称两仪。” 樵夫问:“两仪生四象,四象为何物?” 渔夫答:“四象,指的是是阴阳和刚柔。有了阴阳,然后才可以生出天来;有了刚柔,然后才可以生出地来。这是建功立业的本源,并且是最大的本源。。” 樵夫问:“四象生八卦。八卦是什么?” 渔夫答:“八卦是指乾、坤、离、坎、兑、艮、震、巽这八个卦。它们依次有盛有衰,有终有始,彼盛此衰,彼终此始,循环往复。把八卦与八卦重叠,共有六十四种重叠方式,于是六十四卦就由此而产生了。至此,易理方完备。” 樵夫问渔者:“从复卦可以窥见天地往复循环的规律,这是为什么?” 渔夫答:“原先的阳气已经消尽,未来的阳气开始滋生,这是天地初生的时刻。循环到中间,就是日月开始周行的时刻,循环到末尾,就是星辰开始终了的时刻。万物的死生、寒暑的变换、昼夜的更替,如果没有天地循环往复的规律,就无法显现。当天地的阴阳之气达至穷极之时,就必然会发生变化,变化就能通畅,通畅就能长久,因此复卦的《象辞》说'古代的君王于冬至日关闭关口,商人不行商,旅人不旅行,君主不巡察四方’,这是由于要顺应天时的缘故。。” 樵夫问:“从无妄卦可以看到灾祸。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渔夫答:“虚妄就是欺骗,有欺骗就必然有祸害。有了虚妄,却能顺天而行,那么,由此而出现的祸害就不是祸害,而是灾厄。以农人为譬,假如农人心想丰收却不努力耕种,那么,他的天地就会荒芜,这就是祸害。假如农人努力耕种,但田地却由于受到水灾或旱灾的影响而荒芜,那就是灾厄。由此,无妄卦的《象辞》说'古代的君王勉力应时,养育万物’,这就是贵在不虚妄的体现”。 樵夫问:“姤卦讲什么?” 渔夫答:“姤就是相遇。姤卦是一柔遇见五刚,这跟夬卦正好相反,因为夬卦是一柔逼赶五刚。夬卦是柔弱的逼迫强壮的,姤卦是柔弱的遇见强壮的。姤卦一阴与五阳相遇,故而称为姤卦。观察姤卦,也可以看到天地运行的规律。圣人的德行既然能够感化到天地,那就没有什么东西不昌盛了。因此,姤卦的《象辞》说'君主施行政令,布告四方’,从姤卦开始,就要好像踩到了霜那样,小心翼翼,谨慎行事了。” 渔夫接着说:“春天是阳气开始之时,夏天是阳气极盛之时,秋天是阴气开始之时,冬天是阴气极盛之时。阳气开始,天气就温和;阳气极盛,天气就炎热;阴气开始,天气就凉爽;阴气极盛,天气就寒冷。天气温和,万物就生发;天气炎热,万物就长养;天气凉爽,万物就收敛;天气寒冷,万物就肃杀。本来是一样气,却分为了四样。由此,气生杀万物的过程也分为了生长收杀这四个阶段。” 【解析】: 以上文段讲易道。易道即易理。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六十四卦。这就是天地万物的化生之道,亦即是完备的易道。按照一般的理解,太极就是阴阳未判前的状态,两仪就是由太极分判出来的阳和阴,四象就是由阳分出的少阴、老阳和由阴分出的少阳、老阴,八卦就是由四象再分阴阳而得出的八个卦,六十四卦就是由八卦和八卦两两重叠而得出的六十四个卦。不过,在邵师这里,太极、两仪和四象的含义却有所不同,太极指“无为之本”,有点类似于无极状态,两仪以一和二为名,四象则为阴阳刚柔。个人认为,说法虽然有所不同,但大体含义应该相差不大。在讲完完备的易道之后,以复卦、无妄卦和姤卦为例,阐释具体某卦的易理。复卦是十一月的消息卦,彼时一阳初生,阳气微弱,需要保养,故“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一阳始生,继而壮大,继而消亡,然后又始生。如此这般,循环往复,无有止息。这跟天地始生,日月始周,星辰始终,然后天地又始生一样,都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对于天地始终生,日月始周,星辰始终,然后天地又始生这个过程,我们不妨这样来理解:早晨,天亮了,天地好像分开了,这就是天地始生的过程,太阳出来了,运行一周,然后日落了,与此同时,月亮也在地球的另一面运行了一周,这就是日月始周的过程,到了晚上,星辰出来了,到早晨就隐退了,这就是星辰始终的过程。然后天亮了,天地又好像分开了,又始生了……阳气始于复卦,循环一周之后,又回到复卦。由此,从复卦可以窥探天地循环往复的运行规律。由此,万物死生、寒暑代谢、昼夜变迁这些循环往复的过程就都属于天地之道了,故亦可由复卦而见。至于穷变通久的规律,其实就是“三易”之中的变易之道。所谓“三易”,就是简易、不易、变易。无妄卦讲到灾祸问题。所谓妄,就是虚妄,即欺骗是也。所谓无妄,就是不虚妄,即不欺骗。邵师认为,灾祸分为无妄之灾和有妄之祸。人不虚妄,努力行事,却罹灾祸,这种灾祸叫作灾。人有虚妄,不努力行事,遭受灾祸,这种灾祸叫作祸。人要贵不妄,努力行事,如此则虽灾非己过。姤卦为五月的消息卦,一阴在下,五阳在上,一阴初生,与五阳相遇,这就是姤卦的姤象。阴主柔,阳主刚,阴遇阳即是柔遇刚。夬卦是姤卦的综卦,与姤卦正好相反。它是三月的消息卦,一阴在上,五阳在下,实为五阳逼一阴,要把一阴赶走,邵师说“夬始逼壮”,应该是属于笔误问题。姤卦阴阳相遇,而阴阳为天地之祖,故从姤卦亦可以窥见“天地之心”。姤卦虽是一阴遇五阳,实含有阴消阳的危机,当一阴把五阳消尽之后,就会变成坤卦,而坤卦是纯阴之卦,其初爻的爻辞是“履霜,坚冰至”,意思是说“踩到霜了,很快就有坚冰了,需要小心翼翼,谨慎行事了”,为此,处于坤卦的环境中,就需要有履霜之慎。但坤卦是由姤卦变来的,因此,当处于姤卦的环境中时,就需要有履霜之慎了。最后,在讲完复卦、无妄卦和姤卦的易理后,述说阴阳随四时变化而致令万物有生长收杀的过程。 十一、“人物” 之辩
樵者问渔者曰:“人之所以能灵于万物者,何以知其然耶?”渔者对曰:“谓其目能收万物之色,耳能收万物之声,鼻能收万物之气,口能收万物之味。声色气味者,万物之体也。目耳口鼻者,万人之用也。体无定用,惟变是用。用无定体,惟化是体。体用交而人物之道于是乎备矣。然则人亦物也,圣亦人也。有一物之物,有十物之物,有百物之物,有千物之物,有万物之物,有亿物之物,有兆物之物。生一一之物,当兆物之物者,岂非人乎!有一人之人,有十人之人,有百人之人,有千人之人,有万人之人,有亿人之人,有兆人之人。当兆人之人者,岂非圣乎!是知人也者,物之至者也。圣也者,人之至者也。物之至者始得谓之物之物也。人之至者始得谓之人之人也。夫物之物者,至物之谓也。人之人者,至人之谓也。以一至物而当一至人,则非圣人而何?人谓之不圣,则吾不信也。何哉?谓其能以一心观万心,一身观万身,一物观万物,一世观万世者焉。又谓其能以心代天意,口代天言,手代天工,身代天事者焉。又谓其能以上识天时,下尽地理,中尽物情,通照人事者焉。又谓其能以弥纶天地,出入造化,进退今古,表里人物者焉。噫!圣人者,非世世而效圣焉。吾不得而目见之也。虽然吾不得而目见之,察其心,观其迹,探其体,潜其用,虽亿万千年亦可以理知之也。人或告我曰:'天地之外,别有天地万物,异乎此天地万物。’则吾不得而知之也。非唯吾不得而知之也,圣人亦不得而知之也。凡言知者,谓其心得而知之也。言言者,谓其口得而言之也。既心尚不得而知之,口又恶得而言之乎?以不可得知而知之,是谓妄知也。以不可得言而言之,是谓妄言也。吾又安能从妄人而行妄知妄言者乎!” 樵夫问渔夫:“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从哪里可以知道这一点的?” 渔夫回答:“人的目能收万物之色,耳能收万物之声音,鼻能收万物之气息,口能收万物之味道。色彩、声音、气息、味道,这是万物的本体。眼睛、耳朵、嘴、鼻子,这是人体的应用器官。本体没有固定的应用来与之对应,应用要根据情况的变化来定;应用没有固定的本体来与之对应,本体要根据情况的变化来定。本体与应用相交,于是人与万物的相交规律就完备了。然而,人也是万物的之一,圣人也是人。一个物体也是物,十个物体也是物,一百个物体也是物,一千个物体也是物,一万个物体也是物,一亿个物体也是物,一兆个物体也是物。生出一个物体来,能够抵得上一兆个物体,这个物体除了是人,还能是什么。一个人也是人,十个人也是人,一百个人也是人,一千个人也是人,一万个人也是人,一亿个人也是人,一兆个人也是人。生出一个人来,能够抵得上一兆个人,这个人除了是圣人,还能是什么人呢?由此可知,人是物的极致者,圣人是人的极致者。物的极致者,才可以称为物中之物;人的极致者,才可以称为人上之人。所以物的至极为至物,人的至极为至人。人是达至最完备状态的物,假如他同时又是达至最完备状态的人,那他不就是圣人吗?若是有人说他不是圣人,我是不相信的。为什么呢?他能从一人之心观看到万人之心,能从一人之身观看到万人之身,能从一样事物观看到万事万物,能从一个世代观看到万个世代;他又能够心与天通,体察天意,口与天感,代天传言,手与天应,巧代天工,身与天同,代天行事;他还能够上识天时,下穷地理,中尽物情,通彻人事;他还能够综括天地,在造化之中出入,在今古之中进退,贯通人物的表里。唉!圣人并非世世代代都会出现。我没办法亲自见到圣人。尽管我没办法亲眼见到圣人,但我可以窥察他的心思,观看他的形迹,探寻他的本体,专注于他的应用,这样我就可以推知他的存在了,即便是他跟我相隔万年甚至亿年,我也可以依据他的存在之理来推知他的存在。也许,有人会告诉我:'天地之外,另有天地万物,跟这里的天地万物不同。’这个人所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不得而知。不只是我不得而知,圣人也不得而知。凡是讲述所知,那所知都是讲述者的心能够知道的。凡是讲什么话,那话都是讲话者的嘴能够讲得出来的。既然心还不得而知,嘴又怎么能够讲得出来呢?心里不知道而说知道的,叫做妄知。嘴说不清而又要说的,叫做妄言。我又怎么能够像妄人那样妄知、妄言呢?” 【解析】: 以上文段先由人灵于万物这一说法而引出人物之辩,其中又回到体用之辩上,由“体用交”而得出“人物之道于是乎备”这一结论。此处的“人物之道”应该是指人与物的相交规律。例如:人的眼睛可以看河流,看树木,看飞鸟……其中每看一样东西,人就通过眼睛与该样东西建立了相交关系。人通过耳朵、嘴和鼻子与万物建立相交关系的情况可以依次类推。物为本体,人之器官为用。花可以用眼睛看,也可以用鼻子闻,若是要知晓形状,就用眼睛看,若是要知晓气息,就用鼻子闻,这就是“体无定用,惟变是用”的例子。眼睛可以看花朵,也可以看叶子,若是需要知道花朵的形状,就看花朵,若是需要知道叶子的形状,就看叶子,这就是“用无定体,惟化是体”的例子。接着,由人物之辩而引出圣人话题,着力描述圣人的特征及能力。按照渔夫的描述,人是物之极致者,而圣人则是人之极致者。圣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可谓是全知全能。很明显,这是理想化的人物,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圣人不世出,难以看见,但他有固定的存在特征,可以依据他的存在之理而推知他的存在。最后,批判妄知、妄言。所谓妄知,就是把还没有办法知晓的东西当成所知。所谓妄言,就是把还没有办法言说的东西拿来言说。持妄知、妄言的人就是妄人。
渔者谓樵者曰:“仲尼有言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夫如是,则何止于百世而已哉!亿千万世,皆可得而知之也。人皆知仲尼之为仲尼,不知仲尼之所以为仲尼,不欲知仲尼之所以为仲尼则已,如其必欲知仲尼之所以为仲尼,则舍天地将奚之焉?人皆知天地之为天地,不知天地之所以为天地。不欲知天地之所以为天地则已,如其必欲知天地之所以为天地,则舍动静将奚之焉?夫一动一静者,天地至妙者欤?夫一动一静之间者,天地人至妙者欤?是知仲尼之所以能尽三才之道者,谓其行无辙迹也。故有言曰:'予欲无言’,又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其此之谓与?” 渔夫对樵夫说:“孔子说:'殷朝的礼仪因袭夏朝的礼仪,减少了哪些礼节,增加了哪些礼节,这是可以知道的;周朝的礼仪因袭殷朝的礼仪,减少了哪些礼节,增加了哪些礼节,这是可以知道的。以后或许出现有代周而立的朝代,那个朝代即便是距离我有一百个世代那么遥远,它的礼仪还是可以知道的。’像孔子说的这样,可以知道的礼仪又何止是一百个世代之后的礼仪呢?就算是一千个世代、一万个世代、一亿个世代之后的礼仪,也是可以知道的。人们都知道孔子就是孔子,但却不知道孔子之所以能够成为孔子的原因。不想知道孔子之所以能够成为孔子的原因也就罢了,如果一定想要知道孔子之所以能够成为孔子的原因,那么,就必须到天地之中去寻找答案,如果弃天地于不顾,又能到哪里去寻找答案呢?人们都知道天地就是天地,但却不知道天地之所以能够成为天地的原因。不想知道天地之所以能够成为天地的原因也就罢了,如果一定想要知道天地之所以能够成为天地的原因,那么,就必须到动静之中去寻找答案,如果弃动静于不顾,又能到哪里去寻找答案呢?一动一静,不是天地的奧妙又是什么呢?然而在这一动一静之间,不就是天地人三者中奥妙的奥妙吗。由此可知,孔子之所以能够穷尽天地人三才之道,是由于他行事没有留下痕迹。所以孔子说:'我什么也没说。’又说:'天何尝说过话!四时自然依序更替,百物自然生长。’难道说的不是这个道理吗?” 【解析】: 以上文段借用孔子关于礼仪的言论为开端,对孔子进行赞颂,邵师认为,孔子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能够穷尽天地人三才之道,顺应自然,“行无辙迹”。很明显,邵师为了论述的需要,把孔子改造成了具有道家思想的人物,而不再是那个“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儒家圣人了。 十二、“权变” 之辩
渔者谓樵者曰:“大哉!权之与变乎?非圣人无以尽之。变然后知天地之消长,权然后知天下之轻重。消长,时也;轻重,事也。时有否泰,事有损益。圣人不知随时否泰之道,奚由知变之所为乎?圣人不知随时损益之道,奚由知权之所为乎?运消长者,变也;处轻重者,权也。是知权之与变,圣人之一道耳。” 渔夫对樵夫说:“圣人真是伟大啊!权衡与变化,惟有圣人能够穷尽它们的情实。有变化,然后才能知道天地之气的消长情况;有权衡,然后才能知道天下之物的轻重情况。消长随时节而变,轻重随事物而定。时节有否闭的时候,也有通泰的时候;事物有减损的情况,也有增益的情况。圣人如果不知道随着时节的变换而有否闭和通泰的变化这个规律,又怎么知道变化所起的作用呢?圣人如果不知道随着事物的不同而有减损和增益的区别,又怎么知道权衡所起的作用呢?令消长得以发生的,是变化;令轻重得以区分的,是权衡。由此可知,权衡与变化,都是圣人的一体之道的体现。” 【解析】: 以上文段为权变之辩。权为权衡,变为变化。惟有权衡,方知轻重;惟有变化,方能消长。轻重随物而定,消长随时而变。 十三、“生死” 之辩
樵者问渔者曰:“人谓死而有知,有诸?” 曰:“有之。” 曰:“何以知其然?” 曰:“以人知之。” 曰:“何者谓之人?” 曰:“目耳鼻口心胆脾肾之气全,谓之人。心之灵曰神,胆之灵曰魄,脾之灵曰魂,肾之灵曰精。心之神发乎目,则谓之视;肾之精发乎耳,则谓之听;脾之魂发乎鼻,则谓之臭;胆之魄发乎口,则谓之言。八者具备,然后谓之人。夫人也者,天地万物之秀气也。然而亦有不中者,各求其类也。若全得人类,则谓之曰全人之人。夫全类者,天地万物之中气也,谓之曰全德之人也。全德之人者,人之人者也。夫人之人者,仁人之谓也。唯全人,然后能当之。人之生也,谓其气行,人之死也,谓其形返。气行则神魂交,形返则精魄存。神魂行于天,精魄返于地。行于天,则谓之曰阳行;返于地,则谓之曰阴返。阳行则昼见而夜伏者也,阴返则夜见而昼伏者也。是故知日者月之形也,月者日之影也。阳者阴之形也,阴者阳之影也。人者鬼之形也,鬼者人之影也。人谓鬼无形而无知者,吾不信也。” 樵夫问渔夫:“人死后有灵魂存在,有这种事么?” 渔夫答:“有。” 樵夫问:“从哪里知道有?” 渔夫答:“从人那里知道。” 樵夫问:“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称为人?” 渔夫答:“眼睛、耳朵、鼻子、嘴、心、胆、脾、肾这八个部位的气全备,就称为人。心的灵气称为神,胆的灵气称为魄,脾的灵气称为魂,肾的灵气称为精。(中医认为:心之灵称神,肝之灵称魂,脾之灵称意,肺之灵称魄,肾之灵称精。邵师有不同的见解,不知原文有误?还是有何深意?——译者注)心的神从眼睛显现,称为视;肾的精从耳朵显现,称为听;脾的魂从鼻子显现,称为臭;胆的魄从嘴显现,称为言。八个部位的气全部具备,然后才称为人。人,禀天地万物之秀气而生。然而也有缺少某一方面的人,各归其类。如果各方面都齐全的人,则称为全人。全人得万物中和之气,则称为全德之人。全德之人,为人中之人。人中之人,则是仁人之称。唯有全人,才配得上仁人的称号。人活着的时候,叫做阳气运行。人死了,就是形体返还。气行则神魂交,形返则精魄存。神魂行于天,精魄返于地。行于天,称之为阳行,返于地,称之为阴返。阳行于白天而夜间潜伏,阴返于夜间而白天潜伏。由此可知,太阳是月亮的形状,月亮是太阳的影子,阳者是阴者的形状,阴者是阳者的影子,人是鬼的形状,鬼是人的影子。人们说,鬼没有形状,没有灵魂,我不相信。” 【解析】: 以上文段就人死后是否有知这一问题展开论述。邵师认为,人禀天地万物的秀气而生,生而气行,死而形返,气行而神魂交,形返而精魄存,是以人死而有知。 十四、“小人” 之辩
樵者问渔者曰:“小人可绝乎?” 曰: “不可。君子禀阳正气而生,小人禀阴邪气而生。无阴则阳不成,无小人则君子亦不成,唯以盛衰乎其间也。阳六分,则阴四分;阴六分,则阳四分。阳阴相半,则各五分矣。由是知君子小人之时有盛衰也。治世则君子六分。君子六分,则小人四分,小人固不能胜君子矣。乱世则反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谓各安其分也。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兄不兄,弟不弟,夫不夫,妇不妇,谓各失其分也。此则由世治世乱使之然也。君子常行胜言,小人常言胜行。故世治则笃实之士多,世乱则缘饰之士众。笃实鲜不成事,缘饰鲜不败事。成多国兴,败多国亡。家亦由是而兴亡也。夫兴家与兴国之人,与亡国亡家之人,相去一何远哉!” 樵夫问渔夫:“小人可以让他绝迹吗?” 渔夫答:“不能。君子禀阳正气而生,小人禀阴邪气而生。无阴则阳不生,无小人则君子不生,只有盛衰的不同。若以十分来算,阳六分,则阴四分;阴六分,则阳四分。阴阳各半,则各占五分。由此而知,君子与小人各有盛衰之时。治平之世,君子占六分。君子占六分,小人就占四分,在这样的情况下,小人势力不能战胜君子的势力。混乱之世则与治平之世相反。君安君位,臣安臣位,父安父位,子安子位,兄安兄位,弟安弟位,夫安夫位,妻安妻位,这就叫各安其分。君不安君位,臣不安臣位,父不安父位,子不安子位,兄不安兄位,弟不安弟位,夫不安夫位,妻不安妻位,这就叫各失其分。这是由世治、世乱所造成的不同结果。君子行多于言,小人言多于行。因此治平之世笃实之人居多,混乱之世巧饰之人居多。人若笃实,很少不成事;人若巧饰,很少不败事。成事多,国家就兴旺;败事多,国家就会灭亡。同理,家庭亦由成多而兴,因败多而亡。兴国、兴家之人与亡国、亡家之人相比,两者的差距是多么大啊!” 【解析】: 以上文段由樵夫之问而引出君子、小人之辩。邵师认为,无小人,不足以成君子。惟君子胜于小人,则世治而兴国、兴家;若小人胜于君子,则世乱而亡国、亡家。 十五、“才正不正” 之辩
樵者问渔者曰:“人所谓才者,有利焉,有害焉者,何也?” 渔者曰:“才一也,利害二也。有才之正者,有才之不正者。才之正者,利乎人而及乎身者也;才之不正者,利乎身而害乎人者也。” 曰:“不正,则安得谓之才?” 曰:“人所不能而能之,安得不谓之才?圣人所以异乎才之难者,谓其能成天下之事而归之正者寡也。若不能归之以正,才则才矣,难乎语其仁也。譬犹药疗疾也,毒药亦有时而用也,可一而不可再也,疾愈则速已,不已则杀人矣。平药则常日而用之可也,重疾非所以能治也。能驱重疾而无害人之毒者,古今人所谓良药也。《易》曰:'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如是,则小人亦有时而用之。时平治定,用之则否。《诗》云:'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其小人之才乎!” 樵夫问:“人们所说的才华,有利,也有害,这是为什么?” 渔夫答:“才华是一,利害是二,才华有利有害,这是一分为二。才华有正与不正之分。才华正,利于人,亦利于己。才华不正,虽利于己,却害于人。” 樵夫问:“才华若不正,怎么还能称为才华?” 渔夫答:“别人没这个能力,他有这个能力,怎么不能称为才华?圣人之所以叹息有才华的人难遇,是因为能够成就天下的事业而又能够归于正道的人很少。如果不能令其归于正道,虽有才华,但很难说他是仁人。譬如以药医病,有时候也用到毒药医病,但毒药只可以偶尔使用,不能反复使用,疾病一旦痊愈,就要迅速停止使用毒药,若不停止使用毒药,毒药就会毒死人。普通的药在遇到小病的情况下使用是可以的,但遇到重病的情况,它就没办法医治了。能够医治重病而又没有害人的毒性的,这样的药古往今来的人都称为良药。《易经·师卦》上六爻的爻辞说:'战争胜利,班师回朝,天子颁布封赏令,封赏诸侯,令他们拥有邦国,又封赏卿、大夫,令他们享有采邑。小人不得任用为官。’由此可知,有时候也会用到小人。不过,治平之世,用小人就不好。《诗经·小雅·鹤鸣》有言:'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诗句所讲的就是小人的才华吧!” 【解析】: 以上文段为才正与不正之辩,其中又牵扯到利害之辩。有才而行正道,利人利己;有才而行不正之道,利己害人。举用药医病为例,说明正才常用而不正之才少用,仅有时用之而已。 十六、“择用” 之辩
樵者谓渔者曰:“国家之兴亡,与夫才之邪正,则固得闻命矣。然则何不择其人而用之?” 渔者曰:“择臣者,君也;择君者,臣也。贤愚各从其类而为。奈何有尧舜之君,必有尧舜之臣;有桀纣之君,而必有桀纣之臣。尧舜之臣,生乎桀纣之世,桀纣之臣,生于尧舜之世,必非其所用也。虽欲为祸为福,其能行乎?夫上之所好,下必好之。其若影响,岂待驱率而然耶?上好义,则下必好义,而不义者远矣;上好利,下必好利,而不利者远矣。好利者众,则天下日削矣;好义者众,则天下日盛矣。日盛则昌,日削则亡。盛之与削,昌之与亡,岂其远乎?在上之所好耳。夫治世何尝无小人,乱世何尝无君子,不用则善恶何由而行也。” 樵夫问渔夫:“国家的兴亡和才华的正与不正,我已经听你讲述过了。可是,为什么不选择合适的人来任用呢??” 渔夫答:“选择臣子的,是君主;选择君主的,是臣子。贤人和愚人各自依从各自的类别而行各自的事。令人无可奈何的是,有什么样的君主,就会有什么样的臣子。有尧舜那样的君主,就有像尧舜那样的臣子;有桀纣那样的君主,就有像桀纣那样的臣子。假若像尧舜那样的臣子,出生在桀纣的世代,或者像桀纣那样的臣子,出生在尧舜的世代,就一定会不为君主所用。既然不为所用,就算想为祸,或者为福,难道就可以吗。在上者所喜欢的,在下者必然也喜欢。这就好比人的影子和声音的回响,影子随人,回响随声,是自然而然的存在,难道还需要逼迫或者引导才会这样吗?在上者讲义,在下者就一定讲义,而不讲义的人就会随之远离;在上者讲利益,在下者就一定讲利益,而不讲利益的人就会随之远离。讲利益的人多,天下就会日渐削弱;讲义的人多,天下就会日渐兴盛。日渐兴盛就会荣昌,日渐削弱就会灭亡。兴盛与削弱、荣昌与灭亡,其间的距离难道遥远吗?关键是看在上者的所好究竟是义还是利罢了。治平之世何尝无小人?混乱之世何尝无君子?不用君子,善行如何能够推广?不用小人,恶行如何能够壮大。” 【解析】: 以上文段讲择用问题。君择臣,臣亦择君。有怎样的君主,就有怎样的臣子。君好义,则义者聚,国得繁而昌;君好利,则利者聚,国得削而亡。 十七、“善恶” 之辩
樵者曰:“善人常寡,而不善人常众;治世常少,乱世常多,何以知其然耶?” 曰:“观之于物,何物不然?譬诸五谷,耘之而不苗者有矣。蓬莠不耘而犹生,耘之而求其尽也,亦未如之何矣。由是知君子小人之道,有自来矣。君子见善则喜之,见不善则远之;小人见善则疾之,见不善则喜之。善恶各从其类也。君子见善则就之,见不善则违之;小人见善则违之,见不善则就之。君子见义则迁,见利则止;小人见义则止,见利则迁。迁义则利人,迁利则害人。利人与害人,相去一何远耶?家与国一也,其兴也,君子常多而小人常鲜;其亡也,小人常多而君子常鲜。君子多而去之者,小人也;小人多而去之者,君子也。君子好生,小人好杀。好生则世治,好杀则世乱。君子好义,小人好利。治世则好义,乱世则好利。其理一也。” 钓者谈已,樵者曰:“吾闻古有伏羲,今日如睹其面焉。”拜而谢之,及旦而去。 【译文】: 樵夫问:“善人常少,不善之人常多;治平之世常少,混乱之世常多。从哪里可以知道这一点?” 渔夫答:“从事物上察看,哪样事物不是这样?以五谷为例,即使杂草不除,谷物还是会生长的,尽可能根除尽杂草,其收成也不一定就丰收。由此可知,君子之道与小人之道,有其自然之理。君子看见善行就喜欢,看见不善之行就远离;小人看见善行就憎恶,看见不善之行就喜欢。善和恶各自依从各自的类别。君子看见善行就亲近它,看见不善之行就违逆它;小人看见善行就违逆它,看见不善之行就亲近它。君子看见义举就迁变,看见利益就停下;小人看见义举就停下,看见利益就迁变。迁变于义就利于人,迁变于利就害于人。利于人与害于人,两者相差何其远?家庭与国家是一体的,它们兴旺的时候,君子常多而小人常少;它们灭亡的时候,小人常多而君子常少。君子多却离君子而去的,是小人;小人多却离小人而去的,是君子。君子喜欢护生,小人喜欢杀生。喜欢护生,世界就治平;喜欢杀生,世界就混乱。君子讲义,小人讲利。治平之世讲义,混乱之世讲利。这些论述所包含的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渔夫讲完了。樵夫说:“我听说古代有伏羲氏,今天看见你,我就好像是看见了伏羲氏。”于是拜谢渔夫,等到天亮樵夫就离开了。 【解析】: 以上文段就善与不善及治乱问题展开论述,在论述的过程中,又回到君子与小人之辩以及义利之辩上来。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世治与君子、善、义相关联,而世乱则与小人、不善、利相关联。 纵观整篇文章,渔夫主要讲述了以下内容:1.人鱼之辩,即利害之辩。此利害之辩重在辨析人与鱼的利害是否相同。通过辨析,得出人与鱼同利同害这一结论。2.由薪火之辩而引出水火之辩,合而为体用之辩。在体用之辩后,针对樵夫“用可得而闻乎”这个问题,渔夫以“可以意得,而不可以言传”作答。最后,樵夫悟出了“天地之道备于人,万物之道备于身,众妙之道备于神”这一结论,从而懂得了“事心践形”的重要性。3.物我之辩。破除执念,无心观物,这样就可以打破物'我’界限,以物为物。不'我’物,齐天地,合万物,这样就可以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4.由天地之辩而引出名实之辩与利害之辩。此利害之辩重在辨析利与害之间的关系。世人有“害生实丧之患”,惟不以争处世,方能在“利至名兴”的同时,不会有“害生实丧之患”。能如此两全者,“唯有德者能之”。5.治乱之辩,由治乱之辩而引出言行之辩及义利之辩,最后总结出“言之于口,不若行之于身;行之于身,不若尽之于心”和“无口过易,无身过难;无身过易,无心过难”这两个结论。6.观物之道。观物有三种观法:目观、心观、理观。知物有三知:知理、知性、知命。人“我”无别,人“我”物亦无别,万物皆一体,可以用天下之目观物,用天下之耳听物,用天下之口言物,用天下之心谋物。这样就可以做到见广、闻远、论高、乐大,达至至广、至远、至高、至大的境地。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就可以被称为至神至圣者。7.人天之辩。人即人事,天即天意,尽人事不一定得天意,不尽人事就一定不得天意,所谓“尽人事,听天命”,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由人天之辩而引出祈禳有无用处这一问题。天道福善祸淫,祈禳无用,君子惟行善积德而已。再由祈禳有无用处这一问题引出命分之辩。所谓命,就是命数;所谓分,就是应分。分与品性挂钩,而命却与品性无关。8.利害之辩。此处的利害之辩主要不是讲利与害的关系,而是讲利害对人的影响。利害可以改变人的关系,剥夺人的天性,惟仁义能化之。9.力分之辩。所谓力分,就是力量限度。负重若是在力分之内,身体无伤;负重若是在力分之外,身体易伤。因此,做事情应该量力而行。10.易道。易道即易理。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六十四卦。这就是天地万物的化生之道,亦即是完备的易道。在讲完完备的易道之后,以复卦、无妄卦和姤卦为例,阐释具体某卦的易理。在讲完复卦、无妄卦和姤卦的易理后,述说阴阳随四时变化而致令万物有生长收杀的过程。11.先由人灵于万物这一说法而引出人物之辩,其中又回到体用之辩上,由“体用交”而得出“人物之道于是乎备”这一结论。接着,由人物之辩而引出圣人话题,着力描述圣人的特征及能力。最后,批判妄知、妄言。12.借用孔子关于礼仪的言论为开端,对孔子进行赞颂。邵师认为,孔子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能够穷尽天地人三才之道,顺应自然,“行无辙迹”。13.权变之辩。权为权衡,变为变化。惟有权衡,方知轻重;惟有变化,方能消长。轻重随物而定,消长随时而变。14.回答樵夫关于人死而有知的疑问。15.由樵夫之问而引出君子、小人之辩。邵师认为,无小人,不足以成君子,世治则君子胜于小人,世乱则小人胜于君子。15.才正与不正之辩,其中又牵扯到利害之辩。有才而行正道,利人利己;有才而行不正之道,利己害人。16.讲择用问题。君择臣,臣亦择君。有怎样的君主,就有怎样的臣子。君好义,则义者聚,国得繁而昌;君好利,则利者聚,国得削而亡。17.就善与不善及治乱问题展开论述,在论述的过程中,又回到君子与小人之辩以及义利之辩上来。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世治与君子、善、义相关联,而世乱则与小人、不善、利相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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