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戏剧融于教育是对20世纪初新型教育理念的呼应。其中最重要的教育思想是约翰·杜威的人本主义教育思想。杜威认为,教育应该是一种促进社会发展的工具,而教学法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在课堂与生活之间建立真实的联系。推崇以儿童为中心、问题解决为导向的新型教育理念是促进教育戏剧得以萌生的重要来源之一。 教育戏剧(Drama in Education,简称DIE)这一理念首次出现于哈丽特·芬蕾 强生(Harriet Finlay-Johnson)的教学探索。她将自己在萨克斯郡小学将戏剧方法应用在英文教学中的探索集结成《戏剧教学法》(Dramatic Method of Teaching)。该书于1911年出版,蕴含着早期教育戏剧理念和部分方法。之后,教育戏剧分别在英国和美国蓬勃发展起来。到了上世纪60年代,多萝西· 希斯考特(Dorothy Heathcote)以戏剧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为开始,将戏剧艺术拆解为具有教育意义的元素和符号,并创立了创设“教师入戏”和“专家的外衣”教学模式。教育戏剧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和模式也正式确立起来。 定义 教育戏剧(也称戏剧教学法)是指通过设计和规划的戏剧程序,由教师在课程中,以戏剧或剧场的技巧,建立群体参与的互动关系,引导学生激发创造力的潜能与合作精神,来丰富课程的内容、愉快地经历实作的过程,并促进学习动机和教学效果。教师以戏剧的手段融入课堂教学,学生参与即兴表现,教师亦即兴反应,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方式。 定义 戏剧习式 (也称戏剧范式)是指在教育戏剧中,带有游戏性质,有明确的使用规则和步骤,具有戏剧功能导向的结构化活动单元,调动参与者通过发挥创造性完成活动单元内的既定任务。 第一种:过程性戏剧 第二种:线性戏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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