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攻坚战 当好“守井人”——竹山县宝丰镇全域污水治理纪实 2023年以来,竹山县按照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集镇和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库区消落地污染防治物理隔离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思路,坚定不移保水质、护生态、守底线,全力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宝丰镇作为全县人口大镇、经济重镇、发展新镇,今年以来坚持系统思维、镇村一体,全域推进集镇、园区、农村污水治理,截至2023年11月集镇污水收集率达95%,园区污水收集率100%,农村重点区域污水收集率达80%,致力打造全域污水治理试点镇。 坚持系统观念,下好全域治污先手棋 着眼大局,算好“一本账”。宝丰镇常住人口近7万人,其中集镇核心区域常住人口3.5万人(含学校),房屋密集、人口集中,加之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多年来污水治理成效不够理想。全镇着眼大局、痛下决心,坚决算好生态保护政治账,克服“管网本底差、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等困难,千方百计保水质,7月份以来认真谋划推进全域污水治理攻坚战,坚决当好忠诚“守井人”。 精准排查,画好“一张图”。在集镇5个村(社区),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逐小区逐户对污水主支管网、化粪池、居民污水入管等情况排查登记,并组织技术公司对管网沿线COD浓度指标异常情况倒查根源,找准雨水、河水进入管网点位,分社区精准绘制管网路线图,共排查污水未入管网1867户,3处山水、1处河水进入主管网,谋划新建污水主管网8.3公里、支管网10.3公里。在农村,全面摸排无动力污水处理站分布、运营、接入情况,统计分散农户厕所改造情况,各村形成一张图,对改厕任务、新建微站等建立任务清单。 上下联动,下好“一盘棋”。坚持县乡联动、镇村协作,积极争取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力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农村分散式微站,根据实际需求报请环保部门统一实施;对集镇污水主管网需要新建延伸和破损修复的,报请住建部门根据管网路线图,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对集镇污水支管网需修改接建的,按照属地原则,由集镇5个村(社区)分片负责,镇政府实现总量控制、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 坚持分类施策,打好科学治理组合拳 分类治污。按照“集镇入管网、院落建微站、散户改厕所”思路分类实施,在集镇已建污水管网45公里、已接入居民4689户基础上,推进主管网向集镇周边延伸,推动支管网与农户和化粪池联通,实现集镇6556户居民污水应接尽接、应入尽入,集镇污水收集率达100%。比如,上坝村对溢流化粪池进行改造,对160户管网空白或破损户进行入户改造,实现了管网入户全覆盖、污水不漏排。在农村已建成22座污水处理微站基础上,新建31座微站,实现所有临河、临库、临集中水源地、人口集中院落全覆盖。新增龙井、公平、韩溪河等村改厕152户,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4%。 源头截污。针对集镇污水处理厂雨污混合、入口COD浓度异常问题,按照“截山水、堵河水、分污水”思路,对雨水入管、河水倒灌、雨污混合情况通过“修、改、建、接”管网措施,实现雨污分流、精准治水。比如,盛怡家园、滨河花园等5个小区污水管网未实现全覆盖,污水收集不到位,且雨污未完全分流,该镇通过溯源排查,新建雨污分流管网2千米,实现污水收集全覆盖。 依法控污。全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7+1”专项治理,常态开展执法检查,对辖区排污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所进行全面起底排查,精准锁定污水流向,严格排放要求,对2家未按要求对畜禽粪便进行环保处理的养殖户责令整改。安排专人对集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污水排放不正常、垃圾填埋不规范等情况及时上报、规范处置。严格园区环保执法,依法关停1家环保不达标企业,全力推进污水问题整改,园区污水预处理厂建成投用,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扩能即将完成,日处理规模可达4000吨以上。 坚持规范建设,吹响集中攻坚冲锋号 专班推进实施。成立宝丰镇全域污水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下设两个工作专班,分别负责集镇和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包联分工,对各自联系村和联系片区水质安全负领导责任,制定《宝丰镇全域污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大战六个月、护好一河水”目标,建立任务清单、包保清单,形成“主要领导主抓、班子成员负责、镇直部门参与、镇村干部联动”的工作格局。 逐户治理销号。坚持看图作战、销号管理,集镇各村(社区)围绕污水管网“一张图”,根据线路和坐标逐片逐户明确任务量和时间节点,“一户一策”接通管网、应建尽建、销号清零。坚持挂图督战,以片区为单位建立“日统计、周通报”机制,每日对5个村(社区)工作进度情况进行梳理,每周进行全镇通报,各专班适时现场召开项目协调会,确保项目按时序推进。 规范后续监管。建立全镇29个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领导包片管、镇村巡查管、运维公司日常管“三位一体”监管体系,组织班子成员对联系片区、所驻村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明确各村(社区)书记为辖区水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设施运行进行常态监管;压实第三方公司对农村微站和集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管护责任,紧扣管护标准,严格监督考核,确保设施发挥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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