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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而不争

 浄覺靑雲 2024-01-06 发布于北京

《道德经》八十一章云: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已为人己愈有,既已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憨山德清解:

此结通篇立言之旨,以明老氏立教之宗也。

“信言不美”者,斯乃释疑之辞,以明道本無言,因言显道之意也。首章云“道,可道,非常道”,以可道之道,乃言说也,老子自谓道若可言,即非真道矣。今上下五千余字,岂非言耶?既已有言,则道非真矣。因于终篇以自解之,以释后世之疑耳。

然信,旧注实也,谓真实之言,即由衷之言也。美言,华美之言,乃巧言也。老子意谓道本無言,因言以显,但我所言者,字字皆从真实理中流出,第藉之以彰显道妙,故信实而不美,非若世人夸诞浮辞,虽美而不信也。

且世衰道微,人心不古,当时学者不达無言之旨,乃哓哓(xiao,一声)好辩尚博,各擅专门。如杨朱、墨翟、御寇、公孙之徒,祖述相传,以辩博为宗,自以为善,殊不知以多歧亡羊,多方丧真,去道转远。老子因而斥之曰:“孰知不言之教,不辩之辩哉?”以彼辩者,则不善于道,果善于道,则自不辩矣。

且道本無言,乃至约也,但了悟于心,可目击(目击道存)而喻,妙契無言,自不容声矣(拈花一笑),何事于博哉?故曰“知者不博”。

时人不知出此,徒事多闻,增益知见,以博为知,其实不知“多言数穷”,故曰“博者不知”。

以彼不知大道体虚,运而不积,而彼以积为务,故愈增障碍。殊不知有积则有散,有散则有穷;無积则無散,無散则無穷。由圣人体虚合道,忘言任真,了無所积。由其不积,则不穷,所谓“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如枢得环中,以应無穷,故既已为人己愈有,既已与人己愈多也。

且天乃無言之圣,圣乃有言之天。以天道不积,其体至虚,故四时运而不竭,利尽万物而不伤其体,故曰“天之道,利而不害”。害,非害物之害,乃不伤之意。人法天利用,故终日运用,为物作则,而了然無物可当于情,故曰“为而不争”。争,谓与物竞也。斯盖虚心游世,超然独立于万物之上矣。

老子学问工夫,真实直捷处,尽在于此。故结全书立言之旨,妙尽于是矣。学者勉哉!

“为而不争”

“为”,“善为”,即“为人,与人”,此即“善人所为”,若果于此,则“天道無亲,常与善人”,连公正無私的天,都会格外偏爱你,“给与”你,即“与”你,因为“善人”所为,符合天道,或可视之为,“执天之行”。“观天之道,执天之行”(《黄帝阴符经》),一“观”,一“执”,替天行道,知行合一。

“不争”,即不与物竞,其核心在于,超然独立于万物之上,出离于物外,乃能“無争”,“竞”之源,在于“有我”,倘若“無我”,何竞之有?争个什么?

为而不争

天自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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