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列传》 方苞,字灵皋,江南桐城人。笃学修内行,治古文, 自为诸生,已有声于时。康熙三十八年,单人。四十五年,会试中试,将应殿试,闻母病,归刁侍。五十年,副都御史赵申乔刻编修戴名世·所著《南山集》《孑遗录》有悖逆语,辞连苞族祖孝标。名世与苞同县,亦工为古文,苞为序其集,并逮下狱。五十二年,狱成,名世坐斩。孝标已前死,戍其子登峄等。苞及诸与是狱有干连者,皆免罪入旗②。圣祖夙知苞文学,大学士李光地亦荐苞,乃召苞直南书房。未几,改直蒙养斋,编校御制乐律、算法诸书。六十一年,命充武英殿修书总裁。 苞屡上疏言事,尝论:“常平仓谷例定存七粜三。南省卑湿,存粜多寡,应因地制宜,不必囿成例。年饥米贵,有司请于大吏,定值开粜,未奉檄不敢擅。 自后各州县遇谷贵,应即令定值开粜,仍详报大吏。谷存仓有鼠耗,盘量有折减,移动有运费,粜籴守局有人工食用。春粜值有馀,即留充诸费。廉能之吏,遇秋籴值贱,得谷较多,应令详明别贮,备歉岁发赈。”下部议行③。又言民生日匮,请禁烧酒,禁种烟草,禁米谷出洋,并议令佐贰官督民树畜,士绅相度浚水道。又请矫积习,兴人才,谓:“上当以时延见廷臣,别邪正,示好恶。内九卿、外督抚,深信其忠诚无私意者,命各举所知。先试以事,破瞻徇,绳赃私,厚俸而久任着声绩者,赐金帛,进爵秩。尤以六部各有其职,必慎简卿贰,使训厉其僚属,以时进退之,则中材咸处矜奋。” 乾隆初,疏谓:“救荒宜豫。夏末秋初,水旱丰歉,十已见八九。旧例报灾必待八九月后,灾民朝不待夕,上奏得旨,动经旬月。请自后遇水旱,五六月即以实奏报。”下部议,以五六月报灾虑浮冒,不可行。 【注释】 ①今安徽桐城人 ②给旗人做奴仆 ③皇上把此事交给相关部门商量去办 【翻译】 方苞,字灵皋,是江南桐城人。知识渊博,修身谨行,攻读古文,从他还是诸生时,就已经闻名于时了。康熙三十八年,中举人。康熙四十五年时,会试考中,准备参加殿试,听说母亲病了,就回家侍奉。康熙五十年,副都御史赵申乔弹劾戴名世所著的《南山集》、《孑遗录》里有大逆不道的话,弹劾的奏章里涉及到方苞的族祖父方孝标。戴名世和方苞是一个县的人,也擅长古文,方苞曾为他的文集作序,因此一并被逮捕入狱。康熙五十二年,案件审结,戴名世判斩首。方孝标已经在此之前死了,就把他的儿子方登峄等人远戍边疆。方苞以及那些和这个案子有牵连的,都免除死罪,判入旗藉。康熙向来就知道方苞的文采学识,大学士李光地也举荐方苞,康熙就把方苞调到南书房。不久,改任蒙养斋,编校御制乐律、算法等书。康熙六十一年,命令他担任武英殿修书总裁。 方苞常常上书言事,曾说:“平常官仓的米谷按定例储存七成,卖出三成。南方各省地势低,多潮湿,存粮卖粮多少,应当因地制宜,不一定拘泥定例。年成不好,米价昂贵,有关部门请示上级,按既定价格卖米,没有上级命令,不敢擅自行动。从此之后,各州各县遇到粮价贵时,应当立即下令按既定价格卖米,然后再详细地汇报上级。粮食存在仓库里会因老鼠偷吃而消耗,数量会有减少,运送粮食要花运费,卖米买米看守粮仓要支付人工伙食费用。春天粮价高时卖粮,(多出来的钱)就留下来充当以上各种费用。廉洁有能力的官吏,在秋天买进的粮食价格低,得到的谷物多,应当让他们详细注明另外存放,以备荒年开仓赈灾。”皇上把方苞的意见交给有关部门商议实行。方苞又曾说老百姓生活日益匮乏,请求禁止酿酒,禁止种烟草,禁止粮食出洋,并且让州县的副职官员督促老百姓种植养殖,当地士绅帮忙疏浚河道。又请求改变积久的陋习,举荐人才,(上书)说:“皇上应当按时接见大臣,分辨忠奸好坏。那些忠诚无私的朝内九卿大臣,朝外封疆大吏,让他们各自举荐了解的人。先让那些人做事,破除照顾(亲近之人)和徇情之事,制裁贪赃枉法,对那些任职很久有好名声政绩的,赐给他黄金布帛,加官晋爵。尤其是因为六部各有职责,必须谨慎选用州县长官和副职,让他们能教导好下属,按时进退,那么普通官员都会努力勤奋的。” 乾隆初年,上书说:“救荒工作应该预先准备。夏末秋初之时,是发大水还是干旱,已经能看到十分之八九了。按照旧有惯例,上报灾情必须等到八九月之后,受灾百姓从早晨已经等不到晚上了,可官员上奏再得到救灾命令,动不动就要经历十天一个月。请求今后遇到水灾旱灾,五六月份就按实情上报。”皇上发到有关部门商议,因为五六月份报灾考虑到虚浮不真实,不能实行。 方苞逸事 方苞被称为桐城派的鼻祖,是“桐城三祖”之一。方苞的一生,以“《南山集》案”为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前期读书、教书,后期为官,成为皇帝身边的文学侍从,小心谨慎,恪职敬业。“《南山集》案”对方苞一生的影响是巨大的。然而,方苞是否因此而沉默呢,是否只一味迎合圣意和权贵而变得圆滑世故了呢?相反,他个性鲜明,刚直憨厚,不贪富贵,不慕虚名,“惟期为国之忧,除民之患”。可以说,他终生不改书生本色,书生意气,本色做人。下面辑其逸事数则,以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这位先贤。 方苞(1668-1749年),安徽桐城人,是桐城文学派的创始人之一。方苞中举人,又会试考中,但殿试前母病回里,没有中进士,成为他一生的遗憾。他和戴名世同县,就给戴氏《南山集》作序。结果清廷认为《南山集》里有悖逆之语,定为文字狱案,方苞受牵连下狱论斩。康熙帝恰在搜罗古文人才,大学士李光地推荐了他,方苞得以免死,被收入旗籍。 康熙帝爱惜方苞的学问,把他召到身边,入直南书房,又派他去畅春园蒙养斋编校御制乐律、算法等书。雍正帝同样赏识方苞,赦免他,出旗籍。数年后,方苞升任内阁学士,又获特旨,不用到内阁上班。方苞在武英殿奉命教习庶吉士,相当于皇家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大清一统志》总裁。乾隆帝即位,复令方苞入直南书房,还给他升为礼部侍郎。方苞坚辞官职,获准“以原衔食俸”(享受副部级待遇)。乾隆帝即位当年,就让方苞选编“四书文”,又任命他做“三礼馆”的副总裁,负责编订“三礼”,就是《周礼》、《礼记》和《仪礼》。至此,方苞的人生达到了顶峰。 不改恶习 水满则溢,月盈则亏。方苞达到人生事业顶点,厄运接踵而来。乾隆四年五月,晴天一声霹雳,方苞被革去侍郎职衔、南书房行走、武英殿修书总裁等一切职务。乾隆帝命他“专在三礼馆修书,效力赎罪”。方苞修书二十年,有大功,何以突然获罪呢?据《清高宗实录》记载,主要是因方苞犯下做官的两个大忌。第一:泄密。方苞与魏廷珍友善,魏守护雍正帝的泰陵。在乾隆帝召对时,方苞请起用魏廷珍。乾隆帝任命魏廷珍为左都御史,命未下达,消息传出。乾隆帝派人调查,方苞原来住在魏廷珍北京城的宅子里。后来更查出,乾隆帝决定起用魏廷珍,旨意还没发,方苞就先搬出魏家。乾隆帝认为,方苞给魏廷珍腾地方,暗示魏廷珍马上就要获得重用。因方苞泄密,就传旨训斥。第二:徇私。方苞为庶吉士教习,负责散馆考试。他已奏报并决定考试日期,但吴乔龄晚到,方苞请吴补考。乾隆帝起了疑心,派人调查,发现方苞从魏廷珍家搬出后,住在吴乔龄家。乾隆帝认为,方苞受吴乔龄请托,以权谋私,断不可用,降旨诘责,削侍郎衔,仍在武英殿修书。在乾隆帝看来,方苞“泄密”与“徇私”——“其不安静之痼习,到老不改”。于是天颜震怒,时年72岁的方苞,被一革到底,“白衣修书”的往事重现。乾隆帝这下气得不轻,过了数月,下旨斥责一名御史,竟然扯上该人“薰染方苞造言生事、欺世盗名之恶习”。 狱中读书 康熙五十年(1711),《南山集》案发,方苞因给《南山集》作序,被株连下江宁县监狱。不久,解到京城下刑部狱,定为死刑。方苞在狱中一共待了两年。在监狱里,他仍然坚持读书写作。一日,同狱者夺其书掷于地,说:“你马上就要死了,还看什么书呢!”方苞从容答道:“朝闻道,夕可死也。”方苞在狱中写成《礼记析疑》和《丧礼或问》两书。他的散文名篇《狱中杂记》,就是根据他在狱中的耳闻目睹而创作的。 方苞续偶 方苞三十九岁时原配妻子因病故去,当时方苞已名扬天下。朝中达官贵人竞相联姻。大学士李光地受老相国熊赐履之托,欲把他的千金嫁给方苞。方苞以妻子刚逝、尸骨未寒而婉拒。郑总兵家资巨富,欲以万金助妆奁,以女妻之,也被方苞坚辞。尚书熊一潇想把自己女儿嫁给方苞,他的儿子熊本与方苞是同年进士。当初方苞进京应试,与熊本结识,并在熊家住了一个多月,临走还送了他一百两银子和两套宋版书。此后方苞每次进京必来熊一潇家,并与熊本结为兄弟。熊本对方苞说:“鄙人有妹,家君愿使侍箕帚。”方苞说:“盛意感甚!惟苞家法,亡妻偕娣姒日夙兴,精五饭酒浆,奉卮二亲左右。令妹能乎?”熊本听了咋舌不已,无以回答。次年,方苞省亲回上元家中,经人说合,娶了内阁中书舍人徐时敏的女儿。徐时敏家道清贫,为人正派,只身在京供职,家眷仍留在上元。徐氏长相一般,但为人朴实、勤劳,孝顺父母,故被方苞相中。 兄弟情深 方苞一共弟兄三人,他与兄百川、弟椒涂极为相亲相爱,手足情深。椒涂因病去世最早,百川在弟卒时曾约定:弟兄三人死后同丘,共葬一处,不得以妻附葬。方苞八十二岁时,病发,自感大限将近,卒前一再举右手以示子孙,嘱收殓时必须袒露右臂。因为方苞弟椒涂病故时,方苞患有异疾,医生命他避于野寺以免传染他人。这样,方苞错过了见弟弟最后一面的机会。方苞对此深以为悔,他袒臂入殓就是为了惩罚自己。方苞故后,与其兄百川、弟椒涂同丘,共葬于江宁沙场村。 舌战王爷 方苞性格直率刚憨,遇事喜欢较真,有理则寸步不让。乾隆年间,方苞与皇叔履恭王共同主持礼部事务。履恭王以皇叔王爷自恃,盛气凌人,独断专行,处事过当,人不敢言。方苞正气凛然,不避锋镝。一次,他因事与履恭王拂袖而争。履恭王大怒,恶语骂道:“秃老头子竟敢如此!”方苞毫不示弱,反唇相讥道:“王爷之言如马勃味!”辱骂王爷,当是大罪。履恭王恼羞成怒,向皇帝上奏,乾隆帝觉得方苞有理,先后两次予以驳回,并未降罪方苞。履恭王无可奈何,悻悻而退。 舞杖老翁 乾隆年间,一日,方苞拄杖步行,去相国查郎阿府拜谒。查府门仆见来者是个文质彬彬的老臣,又不懂“规距”不施银子,就爱理不理,迟迟不予通报。方苞大怒说:“狗子敢尔!”以拐杖猛叩门仆的脑袋,顿时头破血流,仆人这才捂着脑袋狂奔入告。查相国闻讯,匆忙出府,降街迎接。方苞还不解气,当面指责相国道:“君为天子辅臣,理宜谦冲恭敬,款待下僚,岂可纵豪仆以忤天子卿贰?公误多矣!”方苞说罢,拂袖而去,查郎阿受到方苞的奚落,自知理亏,长揖谢罪。 事过不久,方苞因有事再至查府,那位门仆一见,边跑边大叫道:“舞杖老翁又来矣!”其畏惧方苞如此。 勉李光地语 李文贞公光地,先为直隶巡抚,康熙四十四年升文渊阁大学士,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入阁拜相。按理,此时一般官员巴结他还来不及。方苞却叩之曰:“自入国朝,以科目跻兹位者,凡几?”李公说:“屈指得五十余人。”方苞道:“甫六十年,而已得五十余人,则其不足重也明矣,望公更求其可重者。”方苞意思是说,六十年间有五十余人登上此位,可见此位不足重,方苞勉励他更加勤勉工作,以求更重之位。当时,景州魏君璧在侧,他后来说起方苞道:“斯人吾未前见,无怪乎见者皆不乐闻其言也。”方苞自己也说:“仆学与时违,加以性僻口拙,与世人交,不能承意观色,往往以忠信生疵衅。”方苞品高行卓,口无遮拦,有古君子之风。 除民之患 方苞晚年政治思想的主要特点,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惟期分国之忧,除民之患”。方苞受到三代皇帝的信任,抱着经世致用的思想,关心黎民苍生,积极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对朝中陋习弊政也敢于提出自己的设想。如他先后提出的《请定征收地丁银两之期疏》、《请定常平他谷粜籴之法疏》、《请复河南漕运旧制疏》、、《塞外屯田议》、《台湾建城议》、《贵州苗疆议》等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奏议,大多受到朝廷采纳。当然,方苞由此也损害了某些官吏的利益,甚至惹祸上身。 如方苞的《论山西灾荒札子》,本来有御史向皇帝奏报山西受灾岁歉,皇帝已作出例行公事的御示:“着巡抚石麟速行明白回奏。”但方苞却担心受灾之民朝不保夕,又特地要求“我皇上即召山西在京大小臣工请问,俾各陈所知,如与御史所奏相符,则要求遣忠实大臣前往,会同巡抚核查被灾浅深之地,即照直隶、山东之例,一体动帑赈济,庶被困饥民,不致流离失所。”可见,方苞从民本出发,考虑问题是多么周到,竟然不顾冒犯皇帝、得罪御史和巡抚。 洁身自好 多数资料上说方苞不爱财,这种说法欠准确,应该说方苞坚持洁身自好。方苞每逢生日,必避居野寺,不受子孙觞酌。生徒如赠送给他东西,则必用以资助他人。方苞从不随便接受别人财物。当初,他会试后自京师返乡时,路经扬州,有盐商吴某请求方苞明年教导他的儿子,并以百金为贽金。可是等方苞回到江南时,总督藩臬公打算邀请他主讲义学。方苞遂立即将贽金送还吴某。吴某推辞说:“非先生辞我,势不能也,贽者见也,已见何返?”方苞一定要还他,吴某不肯收回,后经过三次的往返,最后才还了贽金。又曾有金陵王生,执金为贽。方苞就把这笔银两赠给他的姻亲。不久王生因故死了,方苞又说:“教未及,安受其贽?”于是自己拿出等数的钱,派人到王生家祭奠,而不使那位姻亲知之。这样,方苞不仅分文未取,反而倒贴了一笔。 不听王命 孙嘉淦是康、雍、乾三朝名臣、干臣,刚直不阿。乾隆年间,孙任刑部侍郎兼国子监祭酒,不为和硕果亲王所喜。王府派人来暗示方苞,要他起草一封急奏,弹劾孙公,并许以事成之后让方苞代孙之职。方苞不从,来人以大祸将至威胁,方苞以死力辞,坚决不肯。不数日,为巴结王爷,竟然有人应募上劾。孙公因此而下狱。方苞有心营救孙公,他对大学士鄂尔泰说:“孙侍郎以非罪死,公亦有何颜坐中书矣?”经过鄂尔泰陈情,孙嘉淦得以幸免出狱。人们都为方苞担心,而和硕果亲王暗暗地赞赏方苞,并未加害于他。 《方苞禁酒之议》 方望溪奏请严禁烧酒一疏,尹博陵叹为一代名言,孙合河相国力驳其议,并陈烧酒之益,断不可禁。愚谓事有理所不可行而情不能已、法所必当禁而势不能除者,此类是也。 酒之为物,有益有损,自古已然,烧酒则兴于近代,其始因边疆士卒借以御寒,北五省烧造尤甚,靡费五谷,历奉明禁,本重谷裕食之美意。望溪欲悉行严禁,民间不得复烧涓滴。窃恐小民无知,好饮者比户皆然,售买极易,逐末之徒,趋利忘害,甘犯禁网,将愈启富民之私造,而滋吏胥之为奸,而终不能绝也。即使严刑峻法,连坐乡邻,而小民之日饮者,不能因此俱行戒止,势必群饮黄酒,其为数必十倍于烧酒。日费十文者,将费百文不止,于百姓日用生计大有所损。且用黄酒者日增,价值亦腾,制造益众,耗费谷米亦十数倍于高粱、柿、枣,其耗五谷也更甚于烧酒。然则欲禁烧酒,必先禁民饮乃可行,能乎否乎?语云:兴一利必有一害。予谓除一害必增数害,积重难返之势,惟有因任自然,去其太甚而已。他如私盐私参,禁之何尝不严,而究不能止,矧日用常行之酒也耶? 噫!治国治民之道,固难与一二书生言也。昔韦处厚议盐法:强人之所不能,事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行。望溪殆未之晓耶。(清阮葵生《茶馀客话》) 【注】①方苞,字望溪,清代文学家。②韦处厚,唐文宗时宰相。 译文: 方望溪上奏请求严禁烧酒的奏疏,尹博陵将之赞为一代名言。孙合河相国竭力反驳方苞的议论,并陈述烧酒的好处,万万不可禁止。在下愚昧地认为:事情有道理不应实行但情不得已、法律上必须禁止但因为形势不能被废除的,和这件事情类似。 酒这种东西,有好处也有坏处,自古就是这样的。烧酒则是兴起于现代,开始是边疆士兵喝了用来御寒的,北面五个省份的烧酒制造最为多,很费五谷,向来都是明令禁止。望溪想完全予以严禁,不让民间再烧出涓滴烧酒。我私下里只怕小民无知,好饮的人又家家都有,买和卖都很容易。追逐利益的家伙,趋利忘害,宁愿冒险犯法,这就更会让富裕的人私自造酒,而使吏胥从中做坏事,到最后还是禁不了酒。即使对犯法者严刑峻法,对他的乡邻实行连坐,但每天饮酒的普通人,不会因此都戒酒,而势必都去喝黄酒。喝黄酒的量上一定会十倍于烧酒。每天花十文钱喝酒的,将会花一百文都不止,对百姓的日用和生计都大有损害。而且喝黄酒的人逐日增加,黄酒的价格也会上涨,造酒的人更多,耗费的粮食也会十数倍于高粱、柿子和枣子,它耗费的五谷也会更甚于烧酒。那么,要禁烧酒,必须先禁止民众饮酒才可行,可能还是不可能?俗话说:兴办一件有利的事情,一定会产生不利的一面。我要说,消除一件不好的,必然会增加几件不好的事。形势积重难返,只能顺其自然,去除太过分的地方而已。像其他的私盐、私参,禁起来何尝不严,但终究不能阻止,更何况日用常备的酒呢? 唉!治国治民的道理,本来就难以和一、二个书生来讲。以前韦处厚议论盐法:以人不能做到的事来强迫他做,这件事肯定不能成功;以人必定会违犯的规定来禁止他,这种法必定不能施行。望溪大概还不知道这个道理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