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山东省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费发放规定

 五味牡丹 2024-01-24 发布于山东
山东省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费发放规定

根据鲁卫发〔2022〕3 号 文件规定: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所在单位不再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取而代之的是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 100 元的奖励扶助。

每月100元的奖励扶助应该如何领?前几天咨询了烟台卫监委,目前的操作方式是:退休后,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的党群服务中心办理。

有几个概念需要知道:

1、独生子女父母:是指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并且办理了独生子女证。

2、2022 年 11 月 1 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此政策执行;在此日期前退休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放。

此政策有利有弊,利:减轻企业负担,员工退休后此部分费用公司无需承担。弊:员工无法一次性领取此费用,按照2022年标准,此费用大概是28357.2元;依照现行政策的话,领取28357.2元,员工需要领23.6年

网友们问了很多问题,针对大家提问的问题,进行统一补充:

1、什么时候可以领取

退休证上注明的退休月份开始领取!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是独生子女证没有办理或则丢失,如何处理?

答复: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补办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