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争霸】 春秋时期,周王室衰落,“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楚人则继续向汉东、江淮和江汉平原扩张。至楚武王时,姻邓伐随,灭权制县,僭号称王,成为汉东霸主。公元前689年,楚文王顺势都郢,经略江淮,抗衡强齐。楚庄王行韬晦、重农商、联秦齐,与晋争霸,陈兵周郊,问鼎中原,终成五霸之一。 铭文铸在内底,反书:“唯王正月初吉丁亥,楚王媵随仲芈加食繁,其眉寿无期,子孙永宝用之”。随仲芈加鼎是楚成王为嫁到随国(曾国)的名加的芈姓女子所做的陪嫁品。2019年在随州枣树林发掘了随仲芈加及其夫君曾侯宝的墓葬,该器可以证明曾楚之间有婚姻关系,曾随为一国。 大口长流,流口上部封闭,呈兽首形,并有象鼻纹一道,四个兽形扁足,龙形鋬。鋬饰重环纹,口下饰蟠蛇纹,腹饰瓦纹。内底铸铭文29字(其中重文2)。铭文释文为:“唯正月初吉庚午,塞公孙(爿言)父自作盥匜,其眉寿无强疆,子子孙孙永宝用之。”据学者考证,这个铭文上所称的“塞”国,就是息国,两者是通假字(即“塞”通“息”,前者是后者的通假字),两个字的读音都读作“色”的音。楚国灭了息国以后,将息国公室的后人迁徙到今天湖北枝江市的百里洲一带地方安置,这是一个位于长江上的小岛沙洲,因为在江心,四周环水,所以便于看管。(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be1ed70100s4iv.html) 子季赢青簠,春秋,1972年襄阳余岗山湾33号墓出土上下器内底均有铭文:“子季赢青择其吉金自作食簋,寿眉无期,子子孙孙永宝用之。”从铭文看,这件器物的器主为赢姓,推测其为与黄国有密切关系的女子。 唐子铜鈚(pī),春秋,2001年郧县肖家河村出土鈚用以盛酒,其形制、功能均与壶相近似。外腹部刻有铭文:“唯正十月初吉丁亥,唐子仲濒择其吉金铸其御鈚。”唐”为周代姬姓国,公元前505年被楚所灭。 楚子(走古)鼎,春秋,1974年宜昌当阳电一1号墓出土吴王夫差矛,春秋,1983年江陵马山5号墓出土矛身有错金铭文:“吴王夫差自作用鈼。”夫差,春秋末吴国国君(公元前495-前473年在位),在位期间吴国国力达到顶峰,攻破越国并北上与晋、齐等国争霸。这件矛出土于中小型楚墓,或是楚的战利品。 吴王夫差剑,春秋,1976年襄阳蔡坡12号墓出土剑身有铭文:“攻(五攵)王夫差,自作其元用。”“攻(五攵)王夫差”即吴王夫差。 公元前741年,熊通杀死蚡冒之子自立为国君。楚国开始向汉水东部发展,威胁“汉阳诸姬”,并武力逼迫随国(即曾国)向周王室索要尊号。周人拒绝后,熊通自封为王。此后,楚国先后灭掉权、州、蓼(liǎo)、罗等国,控制江汉平原,奠定了霸业基础。 汉阳诸姬:在汉水以北,大巴山与大别山之间的广阔地区,周人建立或保留了一系列的诸侯国,以姬姓以及姻亲为主。包括:申国、邓国、随国(曾国)、长子国(长国)、唐国、息国、蔡国、道国、应国、沈国、贰国、房国、蓼国、轸国、州国、绞国、郧国等等。 西周的“县”是相对于城市的郊野,不是一级行政区域。春秋时楚武王熊通灭权国置县,开创了延续至今的县制。楚国的县以县公为行政首长,居民直接向国君纳税、服役。开创县制利于集权,遂为秦、晋、齐等国仿效,此后诸侯灭国置县渐成常态。 楚文王熊赀即位后,将都城从丹阳迁于郢,依托江汉平原,北上攻伐申、息、邓、应、蔡等国,或订城下之盟,或灭国置县,并依申、息之北的山势,对阵中原列国。 楚庄王熊侣即位初,“无令发,无政为”,舒、蓼外叛,权臣内乱。他三年“不蜚不鸣”。不久,庄王亲自主政,任用贤臣伍举、苏从;以孙叔敖为令尹,明法重农,“施教导民,上下和合”,“吏无奸邪,盗贼不起”,国家大治。 公元前607年,楚庄王北伐,在洛阳城外阅兵,炫耀武力,并问周鼎的大小轻重。周鼎是天子权力的象征,楚庄王问鼎显示了楚国的野心。 晋楚争霸是春秋诸侯争霸的主线。楚庄王死后,晋军三入楚境,还联手吴国对楚形成北线、东线夹击之势。楚昭王十年(公元前506年),吴军破郢,昭王奔随。秦助楚击退吴国后,昭王任命令尹子西,“改纪其政,以定楚国”。楚惠王即位后继续招贤纳谏,重振楚国。惠王后期,灭陈、蔡、杞等国,疆域扩展到东海、淮河、泗水一带。 楚王孙渔之用矛,春秋,2000年荆门左冢3号墓出土铭文中的“王孙渔”,可能是文献中的楚国司马子鱼。子鱼为楚国司马,名鲂,公元前525年死于吴伐楚之战。 楚王孙渔戟,春秋,江陵长湖南出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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