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 这几天,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退休老干部马树山,因实名举报当地县委书记,被当地司法机关起诉逮捕的事挺火。马树山被逮捕后,此事经媒体报道,引发舆论关注。随后当地检察院以未发现违法事实为由宣布撤诉,并释放马树山回家。目前,该案引发最高检与河北省委重视,均表态会继续追查。 网友们对此事更是议论纷纷,义愤填膺,大家为马树山老先生的勇敢点赞,为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愤怒,人们期待继续追查,还马树山一个清白,让徇私枉法的腐败分子无处可逃。 但这件事依旧让人脊背发凉。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信息极不发达,没有舆论监督的古代,即便马树山是位已经退休,并在当地有好名声的贤达之士,他敢于得罪当地县令的举动,无异于是在以卵击石,甚至自寻死路。 为什么这么说?在古装剧里,县令不是被称作芝麻官吗? 在古代,一个县令的权力究竟能有多大?? 古代的县令跟现在可不一样,虽然民间有七品芝麻官的说法,但在封建社会那种皇权不下乡,天高皇帝远的环境下,县令基本就主宰了一个地方的生杀予夺。 在古代,这些地方长官的权力是非常大的。由于古代的官僚行政体系并不像现在这样分工明确,科学严谨,所以在一个县里面,真正能称得上朝廷命官的,只有县令、县丞、县尉、主簿等寥寥几人,其他的只能算作吏。 而在这里面,县令是当之无愧的龙头。一个县令会身兼多职,朝廷会把当地的军政、民政、司法、督查、治安、贡赋、财务以及刑狱等权力全部放在他身上,县丞之流根本就没多大实权,大多时候只作为县令的助手出现。 现代人可能看的影视剧多了,觉得县令这种“小官”没什么了不起,但是没有意识到,古代信息闭塞,交通不发达,大多数底层百姓一辈子可能都走不出方圆百里的距离。而这方圆百里内,最大的官就是县令。而且古代非常重视纲常伦理,等级尊卑,除军政大权外,县令还会负责替皇帝教化百姓,宣扬圣贤之道。对于一位普通农民来说,县令估计就是他这辈子能接触到的最高统治者,和皇帝也没什么区别。 所以如果你是平头百姓,得罪了县令的话,他有一万种方法收拾你。即便他不能直接杀了你,但他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把你关进牢房,而一旦你被关进大牢,能不能活着出去,那就看县令的心情了。 古代有一种死法叫做庾死,是指囚犯因受刑、冻饿或者疾病死于狱中,这种死法纯属“意外”,官府一般不必承担责任。在明清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百姓,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在了大牢里。而决定你会不会庾死的人,就是县令。 其实不止是平头百姓怕县令,即便你是当地的豪强富户,如果上头没人,或者人不够硬的话,县令想找你的麻烦,你也只能自认倒霉。 明朝的时候,东阳县有个叫许都的人,他文武双全,祖父更是担任过南京的兵部尚书。他在当地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十分有威望,甚至就连崇祯皇帝都听说过许都,打算委任他招募乡勇,保境安民。 但就是这么一个牛人,因为得罪了当地县令姚孙棐,被姚孙棐以加强兵备的名义勒索一万两白银。许都不肯给,姚孙棐就污蔑他谋反,最后许都被迫带着手下人自保,结果失败后他和底下六十多个兄弟都被处死。而姚孙棐屁事没有,没过两年还升了官,因“平叛有功”被升为兵部职方司主事。 你看看,这么一个连皇帝都知道的豪强,还是被头上的父母官给收拾了,普通人想要跟县令叫板,那就更不可能! 美国传教士卫三畏,从道光年间开始,一直到同治年间结束,在中国一共呆了四十三年。他在他的著作《中国总论》中写道:“清朝有十八个省,一共1285个县,县的最高一级官员叫做知县,但这个头衔并不能体现他的多种职责。一般来说,每一个知县都是地方上的土皇帝,老百姓称呼他们为父母官,他们既管行政司法、监察治安,又管财务、征税、验尸以及赈济灾民,同时还负责本地的礼仪德行教化。可以说他们既有世俗的权力,又掌握着类似于宗教的特权。这些知县手下有大量的职员,包括秘书(师爷)、司库、征税员、巡捕、信差、狱卒、刽子手、和法医(仵作)。虽然清朝知县每年的薪水看起来不到一百两白银,但他们还能获得比薪水高许多倍的养廉银,以及各种或明或暗的收入,他们的地位和权力,跟欧洲一些小国家的国王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古代有这么一个说法:县令,百里之候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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