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论“桀犬吠尧” 国学札记 2024-02-03 13:24 《管锥编-史记会注考证》第三十九则《淮阴侯列传》,论述了四个问题,此为第四个问题——“桀犬吠尧”。 “桀犬吠尧”出自《史记-淮阴侯列传》。 “蒯通曰:'跖之狗吠尧,尧非不仁,狗固吠非其主’” 桀,指夏桀,有名的暴君,荒淫无度。 尧,指唐尧,其执政广开言路,社稷安宁,百姓富足。 蒯通整句话的意思是,桀是暴君,尧是明君,桀的狗为何要对尧狂吠呢?回答:并不是因为尧不仁德,而是因为尧不是狗的主人。 与此相同,《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中邹阳狱中上书说: “……无爱于士,则桀之犬可使吠尧,跖之客可使刺由。” 意思是,如今国君果真能去掉倨傲的态度,披肝沥胆,施以厚德,始终和别人共甘苦,“爱戴士子,那么,就是桀养的狗也可以让它咬尧,就是跖的门客也可以让他行刺许由;……” 《史记-淮阴侯列传》蒯通所言和《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邹阳所言,都指出了狗只对主子忠心而不辨善恶的特性。钱钟书将其概括成“桀犬吠尧”四个字,并称之为“狗喻”。 【狗喻之源流】 钱钟书沿流溯源,说“狗喻”来源于《战国策》和《国语》。 钱钟书写道: “二人之喻本《战国策-齐策》之六貂勃对田单曰:'跖之狗吠尧,非贵跖而贱尧也,狗固吠非其主也’;其意亦类《国语·齐语》及《管子·小匡》记齐桓公曰:'夫管仲射寡《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人中钩!’鲍叔对曰:'彼为其君动也;君若宥而反之,亦犹是也。’” 据《战国策》记叙: 战国时期,齐国大臣田单曾经被貂勃痛骂过,但田单并不计较,他还备了酒宴向貂勃请教,询问自己有何过错。貂勃被感动了,他不好意思地解释说,跖犬吠尧并不是尧不圣明。意思是,我骂你并非你有什么过错,而是因为你不是我的主子。貂勃把自己比作盗跖的一条狗,而把田单比作唐尧。 据《国语》记叙: 齐桓公从莒国回到齐国,要任命鲍叔牙当太宰,鲍叔牙谢绝了,他推荐了管仲。鲍叔牙说:“我比不上管仲的地方有五点:宽厚仁慈,使人民感恩,我不如他;治理国家不违背准则,我不如他;用忠诚信义结交人民,我不如他;制定礼法道德成为人民的行为准则,我不如他;两军交战在营门前击鼓助威,使人民勇气倍增,我不如他。”桓公提起管仲曾经用箭射他,差点使他丧命。鲍叔牙解释说,管仲是为他的旧主才那样干的;您如果宽恕他的罪过,让他回到齐国,他也会像对待他的旧主那样对待您的。齐桓公接受了鲍叔牙的建议。 钱钟书以此论证了,“桀犬吠尧”这个“狗喻”,《国语》、《战国策》是源,而《史记》的《淮阴侯列传》和《鲁仲连、邹阳列传》是流。 【狗喻之两边】 钱钟书对比喻这一辞格有一个独创性发现,就是比喻有“多边”。 事物或现象具有多方面的特性,这些特性都可以用作比喻。比如花,花的色作为特性可以用于比喻,说姑娘像花一样鲜艳;花的香作为特性也可以用于比喻,说姑娘像花一样芬芳。花之色构成“花喻”的“一边”,花之香构成“花喻”的另“一边”。 “狗喻”也是这样。 钱钟书说: “得饲则随新主,棒打不离旧主,斯又狗喻之两边矣。” “棒打不离旧主”构成“狗喻”之“一边”;“得饲则随新主”构成“狗喻”之另“一边”。 钱钟书援引史籍来说故事。 第一个故事,乐王鲋之劝。 春秋时期,范宣子(晋国执政卿大夫)和栾黡(晋国下军将)先结亲,后结仇。栾黡是范宣子的女婿。 公元前559年,晋国联合盟国讨伐秦国,栾黡战败,其弟栾钺继续攻秦。士鞅是范宣子的儿子,随栾钺出战。栾钺不幸战死,而士鞅生还。栾黡认为栾钺的死是士鞅造成的,声称要报复士鞅。范宣子让士鞅逃亡到秦国去了。由此,栾氏和范宣子父子结成仇怨。 据《左传》襄公二一年记载: 因栾氏和范宣子矛盾,栾氏的党羽州绰、邢蒯等人都逃奔到齐国去了。 范宣子的一个好友叫乐王鲋,对范宣子建议说:“为何不让州绰、邢蒯他们回来?他们是勇士啊。”范宣子说:“他们是栾氏的勇士又不是我的勇士,让他们回来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乐王鲋说:“先生如果做了他们的栾氏,他们就是先生的勇士了。” 乐王鲋的建议和前面蒯通和邹阳的见解是一致的——“得饲则随新主”。乐王鲋的言下之意是,如果范宣子感召州绰、邢蒯他们,代替栾氏成为他们的主子,他们是会为您范宣子舍身效劳的。 第二个故事,陈轸之喻。 战国时期,纵横家张仪妒忌、排挤同为谋士的陈轸,他对秦惠王说:“陈轸是大王的臣下,却常把我国的国情传递给楚国。并说陈轸打算离开秦国,投靠楚国。我不能同他共事,希望大王杀了他。” 秦惠王一听,很生气,立刻找来陈轸,问是怎么回事。 陈轸没有否认,他赌气地说,楚国很想我去,我也很想去,并讲了一个“楚人两妻”的故事。 陈轸说:“楚国某人有两个老婆,一大一小。有人勾引其大老婆,遭到了痛骂,此人又去勾引其小老婆,小老婆却顺从了他。 后来楚国某人死了。勾引者的朋友就过来问勾引者,说现在楚国某人留下了一大一小,你想娶哪个呢?勾引者说,娶大的。勾引者的朋友又问:大的骂过你,小的和你好,为什么要娶大的呢?’勾引者说:'作为楚国某人的老婆,当然希望她顺应我;如果成了我老婆,当然就希望她为了我而骂别人啊! 陈轸没有为自己辩解,也没有向秦惠王表忠心,但秦惠王秒懂了,陈轸就是那个坚守妇道的大老婆。陈轸如果曾经将秦国的情报输送给楚国,楚国还会放心他,要他去吗? 秦惠王认为陈轸说的有道理,信任如故。 钱钟书援引这个典故,想必是想说明,陈轸作为秦王的谋士,乃“棒打不离旧主”,是忠贞不二之犬。 第三个故事,马仙埤被感化 《梁书·马仙埤传》就记叙了马仙埤兵败后被梁武帝感化而改换门庭,并将自己比喻为失主之犬,甘愿为梁武帝效劳的故事。 公元479年齐太祖萧道成废了宋顺帝刘准,建立了南齐,然而南齐的国运不长,仅仅二十余年后,南齐宗室萧衍造反,篡夺了社稷,萧衍立国号为梁。史称萧衍为梁武帝。 马仙琕在齐朝做官位至豫州刺史,忠实于齐王。萧衍率军到达新林时,马仙琕还坚持抵抗,每天在江西拦截萧衍军队的运粮船只。 萧衍爱慕马仙琕勇敢,派遣马仙琕的旧友姚仲宾劝说他归降。马仙琕就在军门处把姚仲宾斩首了。梁武帝又派马仙琕的族叔马怀远去劝说他归降,马仙琕又下令把他的族叔斩首。马怀远大声哭喊,因军中众人请求才得以赦免。 建康城被攻破后,马仙琕对众将士说:“我受朝廷委命,义不容降,而你们皆有父母,不可不顾及。所以,我来做忠臣,你们做孝子。”于是,他命令城内之兵全部出降,只留下壮士几十人,闭门而独守。很快敌兵就进来了,把他们包围了几十层。 马仙琕被抓,梁武帝命令用囚车把他送往建康,到了石头城就除去了他身上的刑具,恢复他自由并给予款待。梁武帝对马仙琕说:“小白(齐桓公)不记管仲旧仇,重耳(晋文公)亦不记寺人旧怨,而为过去的人所赞美。您不要因杀了我的使者和阻断我粮运的道路而自责。” 马仙琕被梁武帝的宽宏大度和真诚相待打动了,他答谢道:“我就像失掉了主人的一条狗,后来的主人喂养我,我也会为他所用的。”梁武帝笑着赞扬了他。不久马仙琕母亲去世,梁武帝知道他很贫穷,于是赐给他丰厚的财物,资助他办理丧事。马仙琕被感动的哭了,对他的弟弟说:“我们已经蒙受了再造之恩,还未报答。今天又受到特殊照顾,今后我当和你共同竭尽全力为陛下效劳啊。” 钱钟书援引这个典故,想必是想说明,马仙琕作为齐官被梁武帝感化后,“得饲则随新主”,改换门庭了。 看了这三个故事,想必我们对“狗喻”之“两边”有所了解了罢。“狗喻”源于“狗性”,有“棒打不离旧主”之狗,也有“得饲则随新主”之狗。史籍所载“狗喻”名义上写“狗性”,实际上写“人性”,世人不可不知! 钱钟书写了“狗喻”之“两边”,意犹未尽,于是,写了另类之狗。这类狗就于忠诚毫不沾边了,而是忘恩负义、背信弃义,是等而下之之狗。 钱钟书指出: “然尚有等而下焉者,跖犬而摇尾于非主,……。” 意思是,最下三滥的狗虽然被主子供养却吃里扒外。这种狗背信弃义,往往是没有好结果的。 钱钟书列举了以下的例子: 其一、如《史记·季布、栾布列传》中季布的舅舅丁公,他担任项羽的将领。丁公曾经在彭城西面追逐并围困了刘邦。情急之下,刘邦回头对丁公说:“我们两个好汉难道要互相残杀吗!”于是,丁公网开一面,偷偷将刘邦放走了。 项羽灭亡后,丁公去拜见刘邦。刘邦把丁公捉拿放到军营中示众,说道:“丁公做项王的臣下不能尽忠。使项王失去天下的,就是这个丁公! 作为臣子,可不要效法这位丁公啊。”说完下令将丁公拉出去斩了。 其二、据《国初群雄事略》卷一四引黄佐《何真传》记载: 元顺帝至正年间,广东人王成和陈仲玉起兵谋反。东莞人何真时任广东行省右丞,向行省请命,自己组建义兵,抓住了陈仲玉献给朝廷。而王成却在险要之处建寨自守,何真围攻了很久都难以攻破。于是,何真悬赏一万钱捉拿王成,王成的家奴贪图小利,绑了主人来求赏,何真笑着对王成说:“你怎么养虎为患啊?”王成为此甚感惭愧。他的家奴请求赏钱,何真如数给了他,却又派人准备汤锅,并把汤锅架在转轮车上。王成很恐慌,以为何真要烹杀自己。但没想到何真却把那个家奴绑起来放在汤锅上,催促部下将他煮了;又叫几个人敲鼓推车在大街上游行,当众宣布:“境内有家奴敢捆绑出卖主人的,以后都依照这种办法处理!” 这第三类狗,吃里爬外,背信弃义,免不了两面不讨好遭人唾弃的可悲下场!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 附录:《管锥编-史记会注考证》第三十九则 (四) “桀犬吠尧” 蒯通曰:“跖之狗吠尧,尧非不仁,狗固吠非其主。”按《鲁仲连、邹阳列传》邹阳狱中上书曰:“无爱于士,则桀之犬可使吠尧,跖之客可使刺由。”二人之喻本《战国策·齐策》六貂勃对田单曰:“跖之狗吠尧,非贵跖而贱尧也,狗固吠非其主也”;其意亦类《国语·齐语》及《管子·小匡》记齐桓公曰:“夫管仲射寡人中钩!”鲍叔对曰:“彼为其君动也;君若宥而反之,亦犹是也。” [增订三]《左传》襄公二一年,“乐王鲋谓范宣子曰:'盍反州绰、邢蒯?勇士也。’宣子曰:'彼栾氏之勇也,余何获焉!’王鲋曰:'子为彼栾氏,乃亦子之勇也。”亦鲍叔、邹阳语意。 《战国策·秦策》一陈轸设“楚人有两妻”之譬:“居彼人之所,则欲其许我也;今为我妻,则欲其为我詈人也”;则欲望更奢。《梁书·马仙埤传》高祖劳之曰:“射钩斩祛,昔人所美,卿勿以杀使断运自嫌”,仙埤谢曰:“小人如失主犬,后主饲之,便复为用”,高祖“笑而美之”。皆即鲍叔、邹阳之旨。《旧唐书·史宪诚传》阴欲为乱,而“谓[宣尉使韦]文恪曰:'宪诚蕃人,犹狗也,唯能识主,虽被棒打,终不忍离。’其狡谲如此!”得饲则随新主,棒打不离旧主,斯又狗喻之两边矣。《游侠列传》引“鄙谚”:“何知仁义?已享其利者为有德”,张文虎《舒艺室随笔》卷四谓“已”当作“己”,犹言“身”也;《列子·杨朱》:“语有之曰:'……人不衣食,君臣道息’”。钟惺、谭元春《古诗归》卷二选人迳作列子诗,谭评:“则衣食之外,别无君臣”,实抉此旨。《周书·文帝纪》上记侯景曰:“我犹箭耳,随人所射,安能自裁?”;《三朝北盟会编·靖康中帙》卷五四引《遗史》记范琼大呼曰:“自家懑只是少个主人,东也是吃饭,西也是吃饭;譬如营里长行健儿,姓张的来管着是张司空,姓李的来管着是李司空”;《宋元学案》卷八0 高载为狗所噬,作赋詈之曰:“逐利不顾,则从跖而吠尧;为养所移,则事齐而背汉”;明朱健《苍崖子·挈真篇》:“以人仇我,为我则亦仇人;因我背人,因人则亦背我”:皆鉴于享利则推有德,得食则事为君之情事也。然尚有等而下焉者,跖犬而摇尾于非主,楚妻而送睐于外人。如《史记·季布、乐布列传》记项羽将丁公逐窘高祖,事急,高祖顾曰:“两贤岂相呃哉?”丁公遂私释之;及项王灭,丁公来归,高祖以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丁公也!后世为人臣者无效丁公!”遂斩之。 [增订四]《国初群雄事略》卷一四引黄佐《何真传》:“邑民王成,……构乱,……筑砦自守,真……募人能缚成者钞十千。未几,成奴缚之以出,真释之,引坐,谓曰:'公奈何养虎遗患?’成掩面惭谢曰:'始以为猫,孰知其虎!’奴求赏,真如数与之。使人具汤镬烹奴,驾转轮车,数人推之,使号于众曰:'四境内毋如奴缚主以罹此刑也!’又使数人鸣钲,督奴妻炊火,奴一号则群应之曰:'四境有如奴缚主者视此!’即踵汉高斩丁公事而增华者也。 盖知其因我背人,将无亦因人背我也,居彼而许我,则亦必不为我而詈人也。古希腊大将(Antigonus),罗马大帝(Julius Caesar)论敌之不忠其主而私与己通者,皆曰:“其事可喜,其人可憎”(he loved treachery but hated atraitor);正汉高于丁公之谓矣。《汉书·蒯、伍、江、息夫传》蒯通“见曹相国曰:'妇人有夫死三日而嫁者,有幽居守寡,不出门者;足下即欲求妇,何取?’曰:'取不嫁者。’通曰:'然则求臣亦犹是也”;《宋书·王玄谟传》报南郡王义宣书曰:“夫挑妾者爱其易,求妻则敬其难,若承命如响,将焉用之?”均相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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