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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符经》中篇:人道规律

 崔九霄 2024-03-18 发布于河北

原文: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也。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其时,百骸埋;动其机,万化安。人知其神之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

“盗”字,始见于甲骨文,字形类象为一个人垂涎别人的器物,于是生出占为己有的念头,本义为偷、偷窃。

盗,又为先秦柳下惠的兄弟柳下拓的名号。

《庄子·盗拓》篇有言:“小盗者拘,大盗者为诸侯。”

对此,《列子·天瑞》篇讲了一个很好的寓言故事:齐国有一个富商,有一个穷人,有天穷人请教富商致富的方法,富商告诉他秘诀就是“善盗”,结果穷人回去偷别人的东西,因此获罪。

穷人后来又找到富商,说富商骗人,讲的方法根本不对。富商说:“你个逗币,我说的盗不是这个意思,而是盗天时地利,利用天时地利,种庄稼、建房屋、猎禽兽、捕鱼鳖,如此才能发家致富啊。”

富商的这种盗,被列子称为“盗天”,盗天而无殃。

可见,不懂盗的规律,顶多做个小偷小贼;懂得盗的规律,可为富,可为贵,可为长寿吉祥。这即是“盗亦有道”。

因此,这段话的意思应该是:天地生养万物,天地也消亡万物,这是自然规律。天地的能量,可以被万物盗取;万物的能量,可以被人盗取;人的能量,也可以被万物盗取。天地、人、万物三者只要能各取所需,三者就会安定下来。所以说“按时进食,身体就能得到调养;把握时机,变化就能(使自己)平安。”人们只知道种种变化的神奇,却不知道变化背后不变的规律的神奇。

原文:日月有数,大小有定,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君子得知固躬,小人得知轻命。

日月,即是客观自然现象。神明,即是变化规律。

能知变化规律,则变化规律可以为我所用。

君子,是有所敬畏的人;小人,是无法无天的人。

因此,这段话的意思应该是:日月运行都有各自的规律,其大与小也都有形成的原理。只有懂得这些道理并予以践行的人,才有可能建立大功,才会得到无形的神明护佑。这种“盗取”变化为我所用的关键,在于对变化规律的认识、掌握和运用。没有此认知,人不会知道变化的本质,也触摸不到变化的根本。有德行的人得到这些规律,会在实践中坚定遵循;小人得到这些规律,则会乱用而害人害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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