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公司法的颁布,不少企业的自然人股东选择减资,也有不少自然人股东选择转让股权。那么,个人转让股权需要注意什么呢?是否可以平价转让股权呢?今天,跟着财叔一起来学习! 近期财叔在网络上看到一起个人因为平价转让股权,被税务局罚将31.69万元的案例: 个人转让股权工商变更前 需要先办理纳税申报 这位深圳的朋友可能是有段时间没有接触过股权转让了,其实,早在2021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7号就已经通告过: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通告中,还明文规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自动交互机制。 并且明说了,税申报信息交换需3个自然日,请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提前办理纳税申报,以免影响股权变更登记。 个人转让股权 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个人转让股权办理纳税申报,可以在被投资企业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申报。 详细的步骤如下图(赶紧转发收藏起来了): 1、财产转让所得是按月进行申报的,如果5月份发生的,需要6月初才可以进行申报。 2、需要注意要有3个自然日税务局的纳税申报的信息才交换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以,需要提前进行纳税申报,以免影响股权的变更登记。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需要先办理纳税申报才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对印花税的顺序倒是没有要求,在发生纳税义务后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即可 。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股权转让的双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5‰;上市公司的股权按“证券交易”缴纳印花税,税率为1‰),被转让的公司(所投资的企业)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个人转让股权 如何确定转让公允价? 有不少朋友咨询财叔:股权转让是否平价或者0元转让?会不会被税局查账? 其实,如果仅因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税局一般是不会查账的。但是具体各地税局执行情况也不太一样,建议和当地税局或者身边有处理经验的朋友核实一下。 但是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否则税局可以进行核定股权转让的价格。 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有哪些政策规定?需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时,主管税务机关可用什么方法来核定?有如下三种方法:之前也有粉丝咨询财叔,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由于转让价格过低,被税务局按公司的净资产来核定转让价格,应该如何计算个税? 从上面的个税申报流程中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所需要填写的信息,以及如上的3种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方法,我们可以看出,主要是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来核定。 财叔有个粉丝公司要做自然人股权转让,其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数据如下表: 之前是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持股),现在想要转10%的股权给另一个自然人股东,那么这个价格和个税应该如何计算呢? 分析计算如下: 为了更好的理解数据的来源,两表合并在一起标注箭头,变形如下: 文字表述如下: 1、销售10%的股份: 即股权原值=100000*10%=10000元 2、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总额÷股数=2827986.53÷100000=28.28元(保留2位小数) 3、转让10%的股权的公允价格: 转让10%的股权的公允价格=(10万*10%)*28.28=282800元 4、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所得=转让10%的股权价格-股权原值=282800-10000=272800元 5、股权转让所得个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税=股权转让所得*20%=272800*20%=54560元 股权转让价格需要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来确定,不能随意平价或者0元转让的,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税局发现后也会核定转让价格,让补税和滞纳金的。 那么,假设财叔粉丝只是想把一人有限公司通过转股成为非一人有限公司,转为2个人持股的有限公司,有方法不交个税吗? 答案是有的! 如果这个自然人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也就是说把股权转让给以上这些人,可以按平价转让,平价转让没有转让所得,仅需要申报,不用缴纳个税。 财叔提醒: 1、设立有限公司不建议夫妻档(公司只有夫妻双方各自持股),容易造成财产混同,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是亏损的,把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是可以平价转让的。 亏损的公司个人股权转让 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文章中第三部分已经说得很清楚,个人转让股权不用缴纳个税的情况,其中一种是,亏损的公司。 如果是亏损的公司,把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是可以平价转让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但是,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比如净资产为负数。 在实务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是亏损公司进行自然人股权转让。比如A公司成立了5年,经营不是很好,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并且累计净资产是负数,他自然人股东王某,之前投资了10万,觉得公司难以起死回生,现在想退股,刚好有一个自然人陈某看好这个行业,想入股,所以,王某认为公司是亏损的,只要陈某给回他10万即可。 此时,陈某与王某约定的10万的价格,为股权转让的价格,而王某之前投资的10万,为股权的原值,不考虑股权转让的相关费用,股权转让所得为0,转让方王某也没有个税要交。 这种情况下怎么填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呢? 进入的流程和文章中第二部分相同,我们这里主要集中说明附表填写部分,即需要填写数据的部分。 假设A公司总实收资本是100万,王某占比10%,A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50万,所有者权益-250万。 如上填写完受让股权人的信息,即可保存,并把申报表发送,最终没有股权转让所得,王某是不用缴纳个税的。 如上的例子是平价转让的,还有一些情况是更低的价格转让,甚至是1或者0元转让的,就把如上的“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价格”按照实际的转让价格填写即可。 个人转让股权 账务处理 个人转让股权的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呢? 举例: B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甲转让了部分股权给乙,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甲收到乙打来的100万元的转让款,B公司账务处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会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甲 100万元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乙 100万元 如果乙是通过B公司账户进行支付的,账务处理: (1)乙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代付股权转让款 100万元 (2)支付给原股东甲 借:其他应付款-代付股权转让款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假设,甲转让股权给乙,有股权所得,需要缴纳的个税2万元,是B公司给承担的。B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 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万元 注意: 以上的这个营业外支出,B公司不能税前扣除,需要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股权转让的 其他相关问题 股东发生变更,汇算清缴基础信息表中的股东信息按照汇算所属期年度末时的股东信息填报。 例如:企业要进行2023年度的汇算清缴,如果在2023年度内股东发生变更,那在2024年填写2023年度的汇算清缴时按照变更后的股东信息填写。如果在2024年初股东发生变更,则2023年度汇算清缴报表仍然填报2023年末的股东信息,不考虑2024年初变更的情况。 财叔提醒: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础信息表中股东信息区分以下情况填写: 情况一:如果是小型微利企业,可免于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情况二:如果不是小型微利企业,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位列前10位的股东情况;股东数量超过10位的,应将其余股东有关数据合计后填入“其余股东合计”行次。 具体列次填写规则可以参考如下表格的相关说明: 1)工商年报的股权变更信息原理同汇算清缴申报表的填写,所属期年度末时的股东信息填报。 例如:截至2023年度12月31日,2023年度的每一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转让方及受让方信息均要逐一进行填列,并写明股权比例的变化,而2024年度的变更则不涉及。 注意:工商年报里的股权变更信息,仅仅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否发生股权转让,均无需填写,这是由于《公司法》中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仅规定了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变更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2)股东增资,若企业为单一股东,增资并不会导致股权变化,则不需要填写;若企业为多个股东,增资导致了股权变化,则需要照实填写。 3)原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原股东转让前的比例按原有约定比例填写,转让后的比例按其认缴出资占比来填写。新股东受让前比例为0,受让后比例为其认缴出资的百分比。如果是原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原股东出让后比例为0,新股东受让前的比例为0。 4)股东股权转让时间,应填写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日期,如果实务中,没有签订协议的,按工商变更的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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