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丙双方于2022年04月10日解除劳动关系,甲丙双方的《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将于2022年04月10日终止。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协助甲乙两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甲方要求退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资料、证件等物品。 三、甲方于2022年4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税前)(大写: )(丙方账号: ),甲方将在向丙方支付上述款项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上述款项已清偿甲方、乙方与丙方因劳动关系、用工关系履行及其解除而应向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假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其它任何款项,是为最终、全面的补偿。支付后甲方与丙方之间以及乙方与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及未了结事项。 五、本协议各方同意:除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仲裁、诉讼以外,未经协议另一方明确的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第四方透露另一协议方的保密信息,不从事损害另一协议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 六、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到甲方办理社会保险转出、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丙方未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领取离职证明或未按时办理其他与离职有关的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丙方承担。 七、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并已对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有充分预见,无论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甲、乙、丙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其他两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请求。 八、如丙方不按本协议履行或毁约,甲乙两方有权要求丙方退回乙方依本协议支付给丙方的一切费用,另丙方还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丙方(签字、捺印): 授权签约人(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签约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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