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分类: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民用建筑危险等级: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灭火器选择: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同一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 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选用带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 灭火器的配置: 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不相同时,应将其分别作为不同的计算单元。 同一计算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当住宅楼每层的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面积每增加100㎡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灭火器配置的计算步骤: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划分计算单元,计算各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计算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确定各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确定每个设置点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确定每具灭火器的设置方式和要求;在工程设计图上用灭火器图例和文字标明灭火器的型号、数量与设置位置。 对于一个计算单元,如何得到其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即7.3.1式中的Q)的计算值呢?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U)可按照表6.2.1~2规定取值,修正系数(K)按照表7.3.2规定取值。通过7.3.1式得到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计算值就是本规范规定的该计算单元扑救初起火灾所需灭火器的灭火级别最低值。如果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合计值不能正好等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的计算值,那么就应使其大于或等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这是执行本规范的基本原则。 例如,如果某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的计算值是10A,而选配的且符合表6.2.1规定的各具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均是2A,则灭火器最少需配数量就是5具;如果该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的计算值为9A,则灭火器最少需配数量仍然是5具,因为2Ax5=10A是大于9A的数值里的最小整数值。在得出了计算单元最小需配灭火级别的计算值和确定了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设置点的数目后,接着需计算出每一个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公式7.3.4式体现了在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均衡布置灭火器的要求。例如,某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Q=9A。在考虑了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和其他设置因素后,最终确定了3个设置点,那么每个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Qe=9/3=3(A)。规范要求每个设置点的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均至少应等于3A。 资料来源:网络媒体整理,侵权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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