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大概念”把语文课改引向歧途 杨先武 近几年来,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出现了一些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其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大概念”,语文教坛也由此掀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大”潮。某些从事教育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通过各种方式对“大概念”进行推介,并极力抬高其重要性。一时间,“大概念”以及随之而产生的“大单元”“大情境”“大任务”等充斥眼球,有些地方甚至采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强力推行“大概念”教学。但笔者认为,这股来势汹涌的“大”潮并未给语文教学带来可喜的变化,反而使广大语文教育工作者陷入了迷茫。因为它违背了基本的逻辑常识,造成了严重的思想混乱。现不揣浅陋,就此谈谈一己之见。 一、“大概念”造成的思想混乱 提及概念,人们自然会把它与逻辑思维联系到一起。概念是一个逻辑用语,伴随着逻辑学(普通逻辑)的产生而产生。它是逻辑学中的基本单位,是我们思考和交流的基础。人们必须先具有关于某事物的概念,然后才能作出关于某事物的判断、推理和论证。“大概念”尽管在“概念”之前添加了一个“大”字,但它仍然是一个概念。因此,在用到“大概念”这个概念时,必须遵守逻辑规则,不可随心所欲。 要明确什么是“大概念”,必须首先弄清什么是概念。所谓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即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任何概念都有两个基本的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指的是概念中的思维对象所具有的特征或本质属性,概念的外延指的是概念所涵盖的所有对象即它的使用范围。一个概念陈述,如果断定了相关概念的本质属性,则称为定义。定义的表现形式为:被定义概念=种差+临近属概念。例如: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科学。该定义的种差是“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临近属概念是“科学”。如果没有对概念准确的定义,就不可能进行有效的判断、推理和论证。“大概念”作为一个被强势推出的新概念,理应按照逻辑规则,对它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的界定(其表述应由种差和临近属概念组成),否则就会让人感到不知其为何物。但时至今日,我们并未见到哪位专家对“大概念”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即明确界定它的内涵和外延,只看到不同的专家所作的模糊不清的表述。 有位长期研究“大概念”的专家对“大概念”作过这样的阐释:“'大概念’可以被界定为反映专家思维方式的概念、观念或论题,它具有生活价值。”[1]这一具有权威性的表述似可看作“大概念”的定义,其种差是“反映专家思维方式”,临近属概念是“概念、观念或论题”,但它显然违背了下定义的规则。首先,“反映专家思维方式”这个种差是模糊不清的,“专家思维方式”具有什么特征?又如何“反映”?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其次,“大概念”作为概念中的一员(假定它可以成立),它和“观念或论题”根本不在同一个层级(“观念或论题”已超出了概念的范畴),怎么能把“概念、观念或论题”作为它的临近属概念搅和到一起?至于“它具有生活价值”更是不符合下定义的要求。 同样是这位专家,在答《中国教师报》记者问时对“大概念”又作了另外一番解释:“如果打个比喻,大概念就是构造出的大脑内合宜的'主干道’,引导学生像专家一样思考。大概念与素养是密切相关的,大家都知道素养包括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这是素养的构成维度。但要准确把握素养,很重要的是理解它的内核,素养的内核是'真实性’,即指向解决现实世界的真实问题。大概念与素养是什么关系?如果说素养体现为'做’的话,那么大概念就是大脑的'思’。只有想对了,才能做对。”[2]也许是笔者过于驽钝,读完这段话,颇有如堕五里雾中之感,尤其不明白的是:中小学生的思维能力尚处在低级阶段,必须进行培养,怎么可能“像专家一样思考”?别说中小学生,即便是广大教师,也不可能达到这样的高度。再者说,不同的专家对某个问题会产生不太一致的看法,发表不尽相同的观点甚至有可能出现重大的分歧,请问该以哪一位专家的见解为准? 另有专家对“大概念”下了这样的定义:“大概念是指处于课程学习中心位置的概念、观念或论题等, 是在事实基础上抽象出来的深层次的、可迁移的概念。”[3]这更是不符合下定义的要求,因为它出现了两组不同的临近属概念,前者是“概念、观念或论题等”,后者却是“概念”,此二者不可能同时成立。此外,“处于课程学习中心位置”所说的“中心位置”如何确定,乃不得而知(也许是笔者孤陋寡闻,此前从未听说过语文课程学习的“中心位置”),至于“在事实基础上抽象出来的深层次的、可迁移的概念”更让人摸不着头脑。既然“大概念”的倡导者和推行者自己也对此说不清道不明甚至不知所云,那么大张旗鼓地推行“大概念”只能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还须指出的是,在逻辑学中,概念只有属种之分,没有大小之别,也就是说,在逻辑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大概念”和“小概念”。涵盖范围较大即外延较大的概念叫做属概念(也称上位概念),而外延较小的概念叫做种概念(也称下位概念)。所谓“大概念”,纯属生造出来的一个概念,是逻辑知识欠缺的表现。 二、一个翻译有误的舶来品 前文说过,“大概念”是一个生造出来的概念,但它并非出自国内,而是一个舶来品。它源自美国教育学家杰罗姆·布鲁纳提出的“big idea”,国内有人把它翻译成“大概念”,但这个翻译是不准确的。“big idea”中的“big”并不是指庞大,而是指核心;“idea”根本不是所谓的“概念”(concept),而是指思想、观念。显而易见,“大概念”的创导者和推行者混淆了“概念”和“观念”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观念”和“概念”只一字之差,但其内涵和外延相去甚远。“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即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以词或短语的语言形式呈现;“观念”则是人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和看法,以句子的语言形式呈现。既然“idea”是指思想、观念,那么“big idea”就不应翻译成“大概念”,有人把它翻译成“大观念”,比较接近原意。由于对“概念”和“观念”分辨不清,因此在国内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说法,或曰“大概念”,或曰“大观念”。有专家在相关文章中便把“大概念”改称为“大观念”,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将二者随意转换。这种混乱状况已屡见不鲜。 如有位专家在《关于大观念教学的三个议题》中就将“大概念”换成了“大观念”,并对“大观念”作了这样的解释:“大观念是指的什么?大观念教学又是指的什么?我们以目前国内比较盛行的威金斯的观点来看,大概念是'为理解而教’的核心,它是一个概念、主题或问题,它能够使离散的事实和技能相互联系并有一定的意义;它是教学设计的核心,可以帮助学生将各知识点联系起来;大概念是学科的'核心’,作为学科核心的概念,它们是各领域专家的思考和感知问题的方式;大概念既是各种条理清晰的关系的核心,又是使事实更容易理解和有用的一个概念锚点。”[4]在这段话中,作者一会儿说“大观念”(包括标题),一会儿又说“大概念”,把二者划上了等号,犯了明显的偷换概念的错误。 另有专家认为:“就中文字面来看,大观念与大概念、大想法、大思想等词语同义,它能让我们联想起诸多远大的抱负。”[5]笔者实在不明白,“大观念”与“大概念、大想法、大思想”在“中文字面”上的差别十分明显,怎么会得出“同义”的结论?又怎么能“让我们联想起诸多远大的抱负”?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这说明“大概念”是一个内涵和外延混杂不清的概念,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推介者罔顾逻辑规则,把本应严谨的阐述变成了文字游戏。而“大概念”在语文教坛乃至教育界畅通无阻,其实不足为怪。它折射出当今(亦可说长期以来)中国教育的状况:对思维能力尤其是逻辑思维能力的漠视。由于我国数十年来一直未开设逻辑学这门重要的课程,因此说话写文章不讲逻辑的现象极为普遍。即便是语文教师乃至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也经常暴露出逻辑思维的短板,从“大概念”这个不能成立的概念被许多人(包括对推行“大概念”持不同意见的专家)大量运用就不难看出。笔者认为,只要对逻辑学有所了解或具有一定的逻辑知识,就不难发现“大概念”所犯的逻辑错误。当我们在强调思维能力的重要性并把“思维发展与提升”作为语文核心素养时,却无视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则,造成如此严重的逻辑混乱,这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三、“大概念”的错误导向 笔者必须申明:拙文对“大概念”的批判,是不认同“大概念”这个概念,且反对盲目推行“大概念”教学,但并未全盘否定“大概念”(应为“大观念”)所包含的教育思想。“大概念”(以下的“大概念”实指“大观念”)自诞生以来,在国外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具有一定范围的适用性。如同后现代主义、建构主义、接受美学等国外的理论都曾被我国有选择地吸收和借鉴,我们对“大概念”中合理的成分不应排斥。但这些外来的理论无论多么先进,都不能生吞活剥,机械式照搬,更不能一家独大地强力推行。“大概念”只是外来理论之一,它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非无可挑剔。如果依葫芦画瓢地套用于各门学科的教学,只会适得其反。 值得肯定的是,“大概念”(前文已申明其所指)确有对传统教学方法的突破,它强调学科知识的内在联系,主张建立认知框架和知识网络,促进学习的深度和灵活性。这有助于克服传统教学中存在的“碎片化”的弊端,但对于各门学科如何建立认知框架和知识网络,却未能给出明确的答案(普通教师很难承担如此重任)。这种“专家思维”便成了停留于纸面的空头理论。“大概念”十分强调知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内在联系,这对于自然学科是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的,但对于人文学科尤其是语文学科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实用价值。因为语文不像数理化,它具有灵活性、模糊性、多端性的特点。语文没有必须严格遵循的学习顺序,也没有多少类似于数理化中的公式、定理等非学不可且环环相扣(不学就不能进入下一步)的显性知识。语文学科的另一个特点是其知识的习得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很难像学习数理化的公式、定理那样立竿见影地掌握和运用;而重在感悟和潜移默化,并通过举三反一加深印象。因此,期盼以“大单元”“大任务”等方式快速“达标”是不切实际的(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也违背了语文学习的规律。如果把“大概念”生硬地套用于语文学科,片面强调知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内在联系,则会重走科学化和技术化的老路。这绝不是进步,而是倒退。 自“大概念”教学推行以来,语文教坛风向大变,与“大概念”相关的文章连篇累牍地出现在教学刊物中,前所未见的“大单元”“大任务”“大情境”等新概念也应运而生。然而,大多数文章只是脱离教学实际的高谈阔论,并未拿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某些“大概念”的推行者虽然长期从事教育理论的研究,但由于自身缺乏语文教学的经历,只能是纸上谈兵。这种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离,使“大概念”的推行带有极大的盲目性。以“大单元”为例,语文学科本没有明晰的知识体系,“大单元”以什么为依据进行组合?其组合方式由谁确定?语文教材已有的单元是否需要推倒重建?上述问题不解决,只能是“盲人骑瞎马”。这便必然造成课堂教学各自为阵,“大单元”的类型五花八门。事实证明,“大概念”非但未指明语文课改的方向,反而使语文教学乱象丛生。 不仅如此,由于“大概念”体现的是与学生实际水平距离甚远的“专家思维”,课堂教学是以执教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大单元”“大任务”“大情境”等预设的目标一旦确立,就必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便使学生失去了学习的主动性。而语文学习存在诸多可变的因素,倘若学情与之发生矛盾,也不能不服从“既定方针”。这样一来,语文课标所强调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便会大打折扣,即便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也只能是在“螺蛳壳里做道场”。 四、守住传统语文教育之根 新一轮课程改革已过去了20多个年头,语文教学在课改中已发生了一些可喜的变化。实施课程改革,必须改变陈旧的教育观念和落后的教学方法,但改变是在守正中创新,而不是彻底推翻。语文教育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从古至今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传统语文教育是我国母语教育发展的历史源头,也是当今语文教育改革的逻辑起点。语文课改必须立足于本土,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母语教育的先进经验;而不应把西方的理论简单地“舶来”,用以指导语文教学。自从“大概念”成为教育界的热点,它和“大单元”“大任务”“大情境”等汇成的“大”潮把一线教师弄得晕头转向,在实践中无所适从。 以“大”为特征的“大概念”教学,主张语文教学应围绕“知识体系”组合“大单元”,设置“大情境”,完成“大任务”,这与过去偏重于单篇课文的教学有着明显的区别。但语文教材本就是按单元编排的(当然存在不少缺陷,还有待调整和改进),单篇课文并非处在孤立的地位,而是置于教材安排的单元之中,并在一定程度上注重了知识和能力的关联。而服从于“大概念”教学的“大单元”究竟要“大”到何种程度,并没有标准答案。教师各自为阵所组合的“大单元”是否胜于语文教材所编排的单元,也须打上一个大问号。此外,“大单元”强化了知识和技能的系统性(前文谈到,语文学科并没有明晰的知识系统)而淡化了文本的解读。这必然使课堂上的阅读流于肤浅,学生在45分钟内不可能对具有丰富内涵的单篇课文(尤其是经典篇目)进行深入探究,至于为满足“大单元”需要而组合的“群文”,就更没有认真阅读的时间保障。这样的语文课怎能真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在过分强调知识的整体性、系统性的“大概念”教学的制约下,学生很难享受到审美和鉴赏所带来的愉悦,更不用说受到人文精神的熏陶。 实践证明,语文教学无论怎样改革和创新,都不可抛弃前人总结的一条宝贵经验,那就是多读多写。关于多读,不应仅限于课内阅读,还包括广泛的课外阅读。没有大量的阅读,学生不可能有丰富的积累,语文素养也不可能真正提高,充其量只能成为应试高手。语文教学必须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和写作的欲望,使他们养成热爱读书和勤于动笔的好习惯。实践证明,那些语文能力出类拔萃的学生无不是阅读(尤其是课外阅读)的爱好者。如果说现时的语文是一种“小语文”,那并不是体现在教材安排的“单元”太小,教师设置的“情境”太小,课堂上完成的“任务”太小(究竟多大才可谓之“大”,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只能自我宣称);而是学生的阅读范围太小,观察的视野太小,思维的空间太小。因此,语文教学不单要改进课堂教学方法,还须致力于培养学生广泛阅读的兴趣,并打开由课内向课外延伸的通道,以实现真正的“大语文”。正如“部编本”语文教材的总主编温儒敏先生所说,语文课“一定要延伸到课外阅读,让学生养成读书的生活方式”[6],“没有课外阅读,那语文教学就只是'半截子’的”[7]。不少发达国家的语文教学都十分注重学生的广泛阅读,其课程目标、课程内容都有充分的体现。我们并未看到国外语文流行“大单元”“大情境”“大任务”之类的新教法,而见识到如何充分利用教材进行课内外衔接并贴近生活的读写训练(限于篇幅,不在此赘述)。 诚然,任何纲领性文件都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都应根据时代的发展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订,语文课程标准也不例外。但这种修订应持审慎的态度,不可违背语文课程的特点和语文学习的规律,弄出一些令教师和学生都感到陌生的新花样。这并非拒绝观念更新,也并非排斥外来的经验;而是反对盲目照搬,将语文教学人为地复杂化。事实上,大概念在国外并未大张旗鼓地推行,有些发达国家只是在部分学科(主要是数理学科)进行探索,因此,我们大可不必对其过于迷信。如果丢掉了我国传统语文教育的宝贵经验,食而不化地袭用外来理论,将其奉为圭臬并不切实际地强力推行,则不仅让一线教师难以接受,而且使本应轻松愉快的语文学习成为学生沉重的负担。这显然违背了课程改革的初心,并会把语文课改引向歧途。 此外,“大概念”的逻辑混乱也警示我们,必须重视逻辑学这门十分重要的学科,而那些因历史原因未曾研修过逻辑学的专家学者应该补足这块短板。同时,加强逻辑知识的教学并注重逻辑思维的训练,更是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迫切需要。虽然新修订的部编本高中语文教材已经增补了“逻辑的力量”这一单元,但只是出现在选择性必修中(所谓“选择性必修”在逻辑上也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既是必修,就不存在选择性),逻辑思维至今仍处于无足轻重甚至可有可无的地位。窃以为,语文课标和语文教材应将逻辑知识及其应用列入学习任务群,使其成为语文教学不可或缺的内容。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逻辑思维的能力,从长远看,对于提高国民素质也将功莫大焉。 参考文献 [1] 刘徽.“大概念”视角下的单元整体教学构型——兼论素养导向的课堂变革[J].教育研究,2020(6):64-77. [2] 刘徽.大概念教学:为素养而教的时代选择[N].中国教师报,2022-12-28. [3] 占小红 刘欣欣 杨笑.基于学科大概念的单元教学设计模式与类型化研究[J].上海教育科研,2022(9):77-83. [4] 吴永军.关于大观念教学的三个议题[J].课程·教材·教法,2023(5):40-47. [5] 邵朝友 崔允墎.指向核心素养的教学方案设计: 大观念的视角[J].全球教育展望,2017(6):11-19. [6] 温儒敏.新版语文教材 教人把读书变成生活方式[N].新京报,2017-9-19. [7] 温儒敏.忽视课外阅读,语文课就只是半截子[J].课程·教材·教法,2012(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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