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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之喻的阐释--基于《论真理之本质》的视察

 钦天监观星查命 2024-06-11 发布于上海

洞穴之喻阐释

海德格尔无蔽(真理/无蔽)之“本质”的暗示阐释,柏拉图的洞穴之喻,

真理发生的四个阶段

讨论洞穴之喻(探究西方哲学从无蔽之真理向正确性真理的过渡),将其理解为无蔽之本质的一种暗示,无意将比喻的内容简单概括,附上简单的说明和教训---而丝毫不触及其本质,为了避开这些流行的、无聊的处理,首先就要完全从文本出发。

第一阶段:地下洞穴中的人的处境

一你来想象一些人,住在一个地下洞穴式的住所中,从这里向上背对着日光,有一条顺着整个穴延伸到外面的通道。有一些人从小到大都居住在这里,腿脚和头颈都被绑着,因而只能待在同一个地方,并只能看见在他们前面的一一现成的东西(va-handene)。由于被锁着,他们的头不能环更四周,但光还是从后面,从高处和远处燃烧着的一堆火那里照到了们。在火和被缚者之,即被搏者背后,有一条通向上面的道路,沿这条路筑有一道矮,就像杂艺人在观众面前为自已竖起的一道屏障,他们在这道屏障上展示绝技。

一一我明白了,他(格劳孔)说。

一一看,人们带着各种各样的器物沿着这道墙走过,并将器物举过矮墙头,有雕像和其他石头或木头雕刻,以及各种个样的人工制物,当然可以料到,举着物件来来去去的那些人相互交谈着,另外一则沉默不语

——你展示了一个奇特的场景和一些奇特的囚徒

——我们和这些人一样!首先,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其他人,这些人无非只能看到火光投射到他们所面对的洞壁上的作为阴影的东西。对此,你想说些什么呢?

——如果他们一辈子都被强制头颈保持不动,还能是别的什么样呢。

一一而他们所看见的,就只不过是他们后面举过去的物件的阴影,是吗

——还能看见什么呢?

——那么,如果他们有可能相互交谈所看到的东西的话,你认为他们会将他们所看见的东西作是存在者本身?

——必然如然此。

——如果每当一个[在他们后面]走过去的人说话时,他们就会听见囚室对面的墙上反射的某种回声,你觉得,他们会认为只不过室移动着的阴影在讲话吗

——天哪!确实知此

一一所以我说,这些因徒们完完全全地认为无一遮蔽的东西只不过就是被造物的阴影而已

——完全正确。

1、无蔽的东西

2、阴影:对于天然被抛投到这第一层洞穴的人来说,阴影就是无-遮蔽的

3、囚徒:人的被囚缚状态(人的日常境况的象征,在日常的尺度下,我们看不到令人惊异的东西,因为这些对于我们是处于被遮蔽之下的)

4、光、火:光明

5、被囚缚的人与光与物件无关,在他们的背后是一种被遮蔽的东西

6、人与他自己和他人没有关系,他从他自己出发自身只能看见阴影

7、无蔽的东西被他们认为是存在者,人朝向对于他来说存在者所是的东西而行为(人就是朝向存在者行为的存在者)。无蔽的东西不是作为无蔽的东西与囚徒照面。

8、遮蔽与无蔽、阴影与现实,光和黑暗之间的区别在这里不存在,他们还无法做出区分,

因为我们已经纵观了全局的境况,我们把阴影称为阴影,而被囚缚者他们只能看见阴影,他们不了解自己所处的境况。他们认为阴影就是存在者,是无蔽的东西。

批注:就此,第一阶段的整个境况就向我们展开了。有几个问题还有待追问。人是如何处理存在者和自身的关系的,是如何思考存在的?这里面蕴藏着的源初的思。

第二阶段:洞穴中的人的某种“解放”

——那么,现在请一个解除禁锢并摆[囚徒们所处的]识状态的场景,如果遇到了面的事情,接下来必然会发生。有一个人被解除了囚缚,被迫突然起来并转动头颈,迫走动并朝上直面光线,而只能在痛苦中做这一切,并且强着光的照耀,去他以前只到过其阴影的每一个事物。所有这一切都在他身上发生了:你认为,当某个人对他,以往他看到的是虚的东西。现在他离存在者更近了,并由于转了存在者而看更正确的西,他大概会说些什么?而且某天个人还指给他过的物件,这是什么使他回答时,你难道不认为,他此时会进道两难

且还会认,以前所发生的比现在现的东西更加无蔽?

——完全如此

——而当某个人甚至强迫他光本身时,他的晴会感到难受他会转过而逃向他所的东西那里,还会辩护说,这些[]实际上比人家现在想要给他指示的东西更加清更可见,不是这样鸣?

——正是这样。

通过与第一阶段的反向关联,重新描述这个场景

1、关于某种更加无蔽的东西,无蔽具有等级和级别,真理和真理不是简单的等同,因为视野的不同,真理在这里发生了“进阶”

2、无蔽的东西相互牵扯,第一阶段的阴影和这里的事物在这里比照

3、两个无蔽的东西(阴影和真实的事物)受到了不同评判,更具存在性的,与存在者更切近的

4、更具存在性--更正确的,正确性出现了,真理之本质被理解为了正确性,真理的概念派生为了正确性真理

5、对于什么更真实,什么更具存在性的判断是存有异议的,而评判的尺度是以维持熟悉的活动不受干扰

6、解禁的人想要返回,解放失败了

7、为什么失败?因为这一切于囚缚者而言只是意外,并没有治愈他的无见识状态。在柏拉图的解释中,见识是对真实东西的把握,谨慎而明智,涉及自己和世界,是两者的统一。缺乏见识,人就远离真实的事物,没有对世界的考察,也没有对自己的审视。治愈,需要事先对病态有所意识,而解禁的人对显现出来的东西没有获得明确性和规定性,所以他想返回到枷锁之中。

8、只要人没有掌握真正的本己,没有改变内在的状态,摆脱禁锢的囚缚就不是真正的解放,就只是表面的解放,只是改变了境况而已,解放失败了,他没有领会解放的真正意义,还没有面对自己基于其本质而获得真正的自由。

批注:无蔽的等级和级别是如何进阶的?对于更具存在性的和更正确、更真实的领会是如何转变成的?--理念之显现

第三阶段:人朝向本源的光明的真正解放

——但如果现在有人强行拖着他,通过洞穴中陡峭琦驱的上坡道,而且不让他逃脱,直到将他拖到太阳光中,此时被拖出来的人难道不感到痛苦并且会反抗吗?一他进入光明之中,他的眼前将金光闪耀,甚至于不能去看被他现在所视为无蔽的东西,不是这样吗

——是的,完全在意料之中

——我认为,他如果想要看见上面的东西,就需要一个习惯过程。他[随着这种习惯过程]首先当然最容易看阴影,之后看水中人和其他东西所反射的倒影,而再后来就可以看它们[事物]本身了。对于这些,他又会比较容易地在黑夜里观看天空中的东西和天穹本身,眺望星辰和明月的光亮,这比同样在白天看太阳和它发出的光更容易

——当然

——我认为,最后他达到那种状态,不仅可以看太阳在水中和在别处的倒影,而且能够看其在真正位置上的、作为其本身的太阳了,看到它本来的状况

——必然如此

——而此后,他也已经得出了关于太阳的结论,即它维持着时间的流逝,掌管着四季及一切具有其可见位置的事物,它也是那些他们在洞穴中以某种方式所看到的一切东西的原因。

——显然,他会继那些知识之后达到这种境界的。

——现在,如果他回忆起自己最初的居所和那里权威性的知识,以及当时与他在一起的被囚禁者,会怎样呢?你不认为,他将庆幸自己发生的变化,而为他们感到遗憾吗?

——当然会的。

——而如果他们[在洞穴中当时居留的地方]相互之间也会赋子某种声望、赞美和嘉奖,给子那些[在阴影的范围内]最敏锐地看到所举过的物件的人,那些保持着最多的关于最初的、后来的,以及通常同时过往的东西的记忆,进而根据这些知识能够最快地预见将要出现的东西的人——你认为,他还会渴望这些东西,还会羡慕这种在洞穴中由于这些能力所带来的威望和权力吗?或者说,他会更愿意忍受如荷马所言:“为了得到报酬而去服待一个不富有的人”吗?他难道不是宁愿接受所有这一切,而不愿将那些东西视为真实的并以那种方式生活了吗?

——是的,我认为,他宁忍受所有这一切,也不愿再成为

他们那种人了。

洞穴之外的人在日光中的上升

A)洞穴之外无蔽的等级

根据人的境况和位置的不同,真实的东西(无蔽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1、目前阶段(洞穴之外,自由)的无蔽之物的过渡产生于暴力,因而要反抗,上升需要经历劳累和紧张,并招致麻烦和痛苦

2、习惯,犹如人的眼睛从黑暗到太阳之中需要慢慢调整。对于目前阶段的无蔽之物的领会也需要习惯

3、视觉习惯的转变,现在仍然在不同的领域发生

4、真正的解放不仅依赖于“暴力”,还需要持久的坚韧和勇气,在真正的变迁和增长过程中,没有任何过程可以跳过

5、习惯了新的立足点,周围的东西就得到了保障(新的机制、新的“禁锢”形成了)

柏拉图给出的含义:洞穴象征了在天穹下的我们(日常的此在),洞穴中的火指太阳,火光指阳光。阴影是存在者,事物,我们在天空下所看到的东西,我们通常就忙碌于这些东西之中。我们,被禁锢的人,被束缚在自明性上,就是直接被这些东西所引导的人。而洞穴之外,超越之所,上面,就是理念之地的象征,是某种超越天弯的地方(在比喻中说过:在洞穴的穹顶之上)。洞穴之外发着光的太阳则是最高理念[善的理念]的象征,人们几乎不敢去直接看的东西:[勉强看到的东西]

借助柏拉图的这个解释,我们真的领会了[无蔽]之本质了吗?由此我们洞见到在我们人的日常此在中,总是借助这些人中的一个人,或身上所发生的事件了吗?此外,我们洞见到这种事件甚至还是必然要发生的吗?我们领会了人借助暴力趋向何处虽然可以变得自由,但此后还应该从自身出发而居于何处,才能获得存在者之无蔽了吗?理念,善的理念:应该是什么?理念与真理有什么关系,尤其是与那些我们所面对的费解的东西:无蔽与自由、光、存在者、存在者的等级之间有什么关系?

B)在解放事件中明显有关[无蔽]的四个问题

我们现在还没领会到任何东西,所以我们要追问。

我们追问四个方面:

1.理念和光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第6节)

“理念”(至始至终都是基于柏拉图的理念、流俗的理念)意味着什么?对“是什么”的看,在看中存在的东西,与被看到的东西、被视见的东西相符合。

察觉的看,

“理念”是某种呈现为存在着的东西的外观,这种外观是个别事物这样或那样得以出场的东西:是出场和在场的东西。

对理念的看,即“是什么”和“如何是”的领会,对存在之领会,我们认识到存在者存在的同时已经看到了“理念”

光的特征是透明、透亮、穿透,光使得看成为可能,使得被看的东西能够被看到,提供出一个视界(Anblick),这个视界就是存在者的在场。它的“是什么”的呈现,是它的“本质”(ousia):作为一个存在者,它的“作为什么”的存在。光的本质就是让穿透,使显现在视觉中的事物得以可能,为通过视觉感官的狭义的看提供某种外观。

理念的根本成就,允诺存在者的存在。存在、理念是让通过的东西:是光,光的根本本性就是理念的根本成就。理念意味着事先被看到、事先察觉到的和让存在者通过的东西。

2.光和自由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第7节)

消极的自由(从...获得自由),不受约束的状态,感到不安全、困惑、手足无措(第二阶段,解放的失败)

积极的自由(为...自由存在),有约束的状态,坚定、可靠性、平静和持久;筹划着的自行约束;为自己而给予自身某种约束。是朝向什么的自由。从而,先行的保持约束,从这个约束中获得根据,行为由此变得自由。

这种积极的自由,如朝向日光的提升,是“看入光中”;光是给出自由者,我们通过系缚于光而获得自由,透过光而看到存在者。

光发光,作为光明而传播,光亮起来,,黑夜被照亮起来;这意味着什么?黑暗被照亮。我们提及林中空地;指的是一个对于树木而言自由的位置,它自由地一给子某种通道,以便通透地看。所以,照亮意味着给予自由、使自由,光照亮,形成自由,给予通道。黑暗则封锁——使事物无法显现,遮蔽它们,黑暗被照亮意味着:它流溢到光中,或者意味着:黑暗造就给予着自由的东西。

光照亮;所以在光中看,就意味着:事先与给予自由的东西发生关联。给予着自由的东西是正在解放的东西、产生着自由的东西。在光中看,就意味着为了产生着自由的东西而变得自由我使自己与之发生关联;它使我在这种关联中真正地自由存在:将我约束在让通过的东西上一通过约束获得而不是放弃力量。约束不是力量的亏损,而是占为已有,这样,自由和光之间的关系就明确了

3.自由和存在者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第8节)

变得自意味着将己约束在真光的、产生自由的、让透过的东西上面,约束上面:而光是理念的象征,理念包含并绘出存在察看理念就意味着领会是什么如何,即存在者的存在。向光而变得由意味:让自己上升到某种光中,领会存在和质,并首先经验存在者本身。存在之领会自由地给出作为其本身的这样一个存在者,在这种领会中存在者首先成为个存在者。存在者在任何一种可能的领域中得以与我们遭遇切近或远离,都基着自由的自由。就此而言,自由的本质简言之,就是明亮的目光:让自己先行上升到某种光中,并将自已约束在光中,只有出于或在自由中(其本质如前面所前明的),存在者才变得更具存在性,因为它无论如何都毕竟存在。变得自就意味着领会存在本身,这

种领会首先让存在者作为存在者而存在。所以,存在者是否变得更具或不具存在性,这取决于人的自,而由的程度依约束的本源性、广度和重要性而定。

4.出于这些关系的统一而明朗起来的真理之本质,在对于无蔽的意义上,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第9节)

随着对这四个问题的回答,同时对第三阶段进行某种解释,我们尝试着去摸索作为无蔽之真理的本质。这种追问向柏拉图作为无蔽的真理之本质的规定发起了挑战。

三个方面的问题

A)无蔽的等级,作为源始的无蔽之物众理念和作为存在者中最具有存在性的存在者

每个阶段都有当时的无蔽的东西

第一阶段:阴影,洞穴中所面对的照面物

第二阶段:在第一次(非真正的)解放中,洞穴中可察觉到的东西

第三阶段:在第二次(真正的)解放中,逐渐习惯并习惯于呈现出来的最高等的东西,光、发光的东西,可见性首先得以可能的东西:众理念

最具存在性的存在者(众理念)被描述成了最无蔽的无蔽之物。理念使无蔽一道产生

B)众理念作为某种预见着的察看之所见,参与无蔽的发生。

[骤变出现]理念是被看见的东西,为了看才存在,但又是作为预见着的察看,理念成了不是客观就是主观的东西,成了“好像”的虚构,成了纯粹的梦想,这种主客观的区分导致了哲学长期以来处于被戏弄之中。

我们首先必须任这些问题悬而未决:即理念是什么,是否有理念,到底我们是否允许这样追问。理念作为某种预现着的察看所看到的东西,既不是某种客观的现成事物,也不是某种主观地创造出来的东西。而两者,被看到的东西本身和看的活动,共同属于存在者之无蔽的形成,即真理的发生。

C)作为人的生存之基本事件的可揭蔽性

对抗遮蔽之物的遮蔽之消除---称为揭-

无蔽的本性就是可揭蔽性

无敝之真理的本质,存在于可揭蔽性中,存在于人本身的渴望中,真理之本质被把握为了人之本质,人之本质中,又有无敝之发生,即可揭蔽性。人在真理中。

人是在领会存在中生存的,与作为无敝的存在者相关联而生存。

领会洞穴比喻意味着把握人的本质性历史,即在最本己的历史中把握自身。人是那种在察看中生存的存在者。

人的本质不是科学的证明,也就是说,既不基于事实而得到证明,也不从原理出发以形式逻辑的方式推论出来。这不是缺陷,特别是当人们领会到,本质一定是不可证明的时候就更不是,更确切地说:处在可证明与不可证明性之外(在形式逻辑可及的意义上,脱离人的存在的基本决定和基本行为)的可证明的东西,对于本质性的东西来说就已经是可疑的了。而人们也不可能相信所说的那句话—一—如果基于某种权威性的格言而简单地接受,那么,人们就尤其没有理解它。这句话(由于它说出了某些有哲理的东西)的真理只能哲学式地(如我所言)激发和获得;“哲学式地”表明:只有从某种基本决断出发,从某种朝向存在、朝向其在虚无中的界限的基本行为出发,存在之领会问题,就存在者整体的成问题性而言,才会获得它的立足点。

批注:真理被理解成了光,光打开和指引了通向理解真理的通道,在这里,光缔造了敞开的,然而正是敞开才有光的显现,敞开或者说显现本身是更为源初性的。如果仅仅以光去理解真理,就会失落了比光更为源始的“黑暗”,所以他只是把握到了无蔽之显现的肯定方面,即那个方便于通达的东西,而失去了他更为源始的离基状态,遮蔽的那部分被丢失了,无蔽之真理,成为了作为对觉知者和照面者的关联的枷锁,这样一来“真理”这个概念,就被理解为一种认知活动与所认知对象的关系,这个关系就是一种符合关系,也就把真理界定为“正确性”,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进一步以目的论的,潜在与现实的演动来理解真理。真理就成为了一种空位,此后的发展历史逻辑就变成了,从无蔽之真理的源初显现,发展为“光明”的隐喻,而光明作为“认知”和本体之间的中介出现,认知和本体就二元呈现出来。认知和本体的关系,就成为符合和被符合的关系,于是出现了“正确性”的界定。在这个意义上,真理就被理解为一种两种存在者之间的联结,到了近代哲学,又增加了自我的确信。于是这种联结就转化为自我意识与对象之间的关系。

真理就是这样得到把握的,即无蔽之真理,转化为正确性的设定,而这个正确性的根据,被设定为明见状态的被建基中。这个明见也意味着尽管古希腊哲学已经脱离了源初显现,但是他依然是以本现的方式理解着真理。到了后来,进一步失落,这种失落就表现在近代哲学中,正确性只是在主体和客体两端在游移。

第四阶段:自由人在洞穴中返降

——所以,现在请你考虑这种情况:如果这样一个变得自由的人却重新下降,屈居到其原来的位置上,他突然从阳光中回到这里,他的眼睛难道不会变得完全黑暗吗?

——当然是这样

——而当他现在非得再次与经常在这里对阴影加以评判的囚徒们打赌的话,在他的眼睛对于这些东西还不适应的期间,在他在黑暗中重新适应这些东西之前,这种习惯过程需要不短的一段时,他在这下面难道不会被当成可笑的吗?而人们难道不会说,他似乎只是为了损害眼睛而被迫上升,向上攀升完全或根本不值得吗?而且,如果他们[囚徒们]能够成为帮忙把他们从柳锁中释放并带到上面的人,如果他们能够逮住他并能够杀死他的话,难道不会真的杀死他吗?

——一定会的!

何以返降?因为真理之本质得到了澄清,思考所有一切,最后的阶段是否可以被称为真正的,最终的阶段都是可疑的。

重述经过的阶段

1.整个比喻以展望被处死的命运,最极端地排除出人的历史性共同体而结束,这里讨论的是谁的死?不是讨论通常或一般的死亡,毋宁说,讨论的是作为洞穴中真正想要获释的囚徒之命运的死亡,因而是关于自由人的死,到目前为止,还根本没有就此讨论过。我们只是在第三阶段获悉:解放必须发生[暴力],借助暴力,我们解释说:自由人必然是一个实施暴力者(Gewalttatiger)

2.现在我们看到:自由人是这样一个人,他变得自由,他在光中看,具有明亮的视线,并因此在人的历史性此在的地基上有一个坚实的位置。也只有由此出发,旨在暴力的力量才会光临他,借助暴力他必然自由地行幼,这种施暴性(Gewalttatigkeit)不是盲目的专断,而是将其他人拯救到光中,他自己的视线中已经充满和凝结了这种光。这种施暴也并非粗鲁,而是最高的策略,也就是说,精神的严酷,他,自由人自己事先赋予自已的责任。

3.这个自由人是谁?对于他我们只知道:他是一个这样的人,在洞穴之外,从洞穴中上升,看见了理念,将自己置于光之中并因此“在光中立足”,这个人就是哲人。

哲人是那种怀有渴望和内在的冲动,去领会存在者一般和整体之所是以及如何是的人,对事物的存在和本质问题保持怀疑的自由,领会他在存在者那里,在存在那里所根本上依靠的东西。

4、哲人作为囚徒中的自由人,经受着洞穴中死的命运(这个死是由连自己都控制不了的洞穴中的囚徒所决定的),没有这个“死”的危险,就没有真正的哲人,那种愿意冒风险先行的人。死不仅有肉体的消亡,还有那种自身的本质变得空虚和无力上的。在自明性统治的范围下,哲人是危险的,就像洞穴中的囚徒要对自由人所做的“毒害”,毒害不仅是有表面性的直接的伤害,通过攻击和斗争发生,还会有其他多种的形式。例如通过对哲人感兴趣而发生,宣传你的言说,授予其价值和声望,慢慢将他炒作成名人志士,人们闲聊和杜撰与他有关的一切,将哲人渐渐推入他们感兴趣的范围,感兴趣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其他人共同参与的程度,哲人就这样慢慢被折杀了,既无损害又无危险。

5、自由人获得解放的方式是暴力的行动和拯救,他返降到洞穴中,用交谈的方式说他的言说,说他在外面看到的一切,是会被嘲笑的,因为他所说的是不符合洞穴中囚徒的认为正确的、所有人都一致赞成的东西,囚徒们会认为他的带来的知识是武断的,干扰了他们公共意见的普遍性。他能做的就是用同样暴力的方式,抓住一个或几个囚徒,强行拉拽他们拖出洞穴。由此,哲人必须保持孤独,依其本质而存在。

批注:洞穴寓言有两个层面

一个是在墙壁上显现出来的,一个是事物本身,对于囚徒来说,他认为这个象是真实的,而忽视了事物本身。必须挣脱枷锁,才能出来,在太阳光的照射下,事物的本身才能被揭示出来。对于这个寓言,在第一开端的哲学家们是这么解释,就是黑暗中只能看见假象,而只有在光明的照射下,才能出现真相。

但是对于另一开端的哲学家他会这么去解释,在影子背后还有自行遮蔽者,我们是否能够置身于纯粹的光照中呢?不能。因为无蔽是自行遮蔽的澄明,澄明之中总是蕴含着一种自行遮蔽,真相并非在影子外面,而就在影子之中。影子就是真相,只不过影子是迂回着的真相。洞穴是开放的,是向着真理开放,在开放中,真理已经自我遮蔽地把自己回转开抛入洞穴中。那些以外走出洞穴就发现了真相的人,其实是被困在了另一种假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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