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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纠纷频发,李迈律师教你如何识别欺诈行为

 李迈律师 2024-06-17 发布于北京

近年来,股权投资纠纷中的欺诈行为屡见不鲜,令很多投资者蒙受损失。今天李迈律师跟大家聊一下股权投资纠纷中的欺诈行为与法律责任。

通常,股权投资纠纷中的欺诈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证券公司在办理经纪业务时,应当根据委托书所载明的或者以其他委托方式表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

2

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的证券买卖成交后,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

3

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客户的证券及其账户上的资金,都归客户所有,证券公司对客户所有的证券及其账上的资金,并不享有所有权。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只是委托代理的关系,证券公司必须按照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4

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客户的证券及其账上的资金,都归客户所有。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对客户所有的证券,不享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处分。证券公司只能根据客户的委托买卖。

5

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证券公司在从事经纪业务时,要依法按照交易的数量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归证券公司。客户买卖证券的数额越大,证券公司获得佣金就越多。

6

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


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除上述几种欺诈行为以外,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其他形形色色的欺诈行为,如证券公司保证客户的交易收益或者允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等,也构成欺诈行为。

关于股权投资纠纷中的欺诈行为的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刑法》中并没有股权诈骗罪,对于构成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单处罚金,也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判刑标准不是法官随意确定的,法院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诈骗的数额及诈骗案件的详细情节量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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