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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与“公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炫叶楓雪 2024-06-19 发布于广东

“警察”和“公安”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经常引发警学理论研究中的分歧和争论。“警察”可以作为名词或动词使用,指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和刑事执法的机构、人员及其职务活动;而“公安”是状态名词,表示社会秩序安宁。如果不加上“人员”、“队伍”、“机关”等主语词,很难将“公安”直接等同于“警察”。作为国家专门制度的警察,是指由统治阶级设立,以法律为依据,利用专门机构和武装力量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制度;而公安则是在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设立的,旨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的人民警察制度。

“警察”一词在西方语言中源于希腊文的 πολιτεία 和拉丁文的 politia,原意为国家政务管理,包括政治和宗教等。中世纪后,政治与宗教分离,politia 专指政治,包含军事和司法。17世纪起,警察逐渐从军事和司法中分离,成为内务行政的专指词。近代西语中的“警察”仅指内务行政中的特定部分,意为维持社会治安的过程,即政府对公民行为的控制和约束。根据《牛津英语字典》,“警察机关”有两个定义:一是指负责社会治安与安全的政府执法部门,其职权范围因时因地而异;二是指执行防止并惩治违法行为及侦查犯罪的行政力量,包括所有警察或某地区的警察和保安力量。

关于“警察”一词的来源,在我国有两种观点,其一是认为从日本传入;其二是认为是我国的固有概念。实际上,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作为现代国家专门制度的名词,“警察”确实由日本传入,源于明治维新时期的翻译,并在清朝末年光绪皇帝推行新政时引入我国,成为专门制度的表述名词。然而,如果仅考察警察作为国家统治行为的概念,这一词汇在我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具有观察、监视、警卫和预警等意义。综合来看,现在使用的“警察”一词是以我国固有的国家职能概念为基础,结合近代引进的专门制度表述而形成的,是中外文化融合的产物。

警察作为一个学科核心范畴,其概念解释应超越狭隘的视角,反映其作为国家制度的广泛性。警察不仅是一个社会现象,更是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从国家专门制度的角度来看,警察是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建立的,其目的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基本利益;警察制度的主要功能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从而巩固国家的统治;警察制度包括多个互相关联的部分,如警察权力、组织、行为及法律制度等。因此,警察概念应被理解为一个以国家法律为基础,由专门机构和人员执行,利用武装力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复杂制度。

“公安”一词是在南昌起义后,由中共正式启用并在南昌设立市公安局。在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期间,在多个根据地建立了地方公安局,并专设了公安督查专员。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仍一直沿用“公安”一词。而在西方语言中,没有直接对应我国现代意义上“公安”的词汇。法国历史上的“公安委员会”(General Safety)意指“总体安全”,而英国的“Constable”虽可理解为“公共安安全”,但通常翻译为“警察”或“巡警”。我国的“公安”则翻译为“Public Security”。为避免在对外交流中引起误解,我国通常将警察意义上的“公安”直接翻译为英文的“Police”。

关于“公安”一词的含义,有几种常见解释。一种观点认为,公安即“公共安全”,指社会整体秩序的安定或安全状态,但基于字面意义的解释缺乏与国家警察职能的直接联系,且过于宽泛。第二种解释将公安视为与警察行政相关的国家行为,或称为公安行为,这与警察定义的行为论观点相一致。第三种解释认为,公安是国家法律确认的,并依靠警察力量和手段实施的工作,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然而,这些解释或许过于狭隘,未能全面揭示公安概念的深层含义。应从事物的本质出发,并与其他同类事物的关系来揭示公安的本质。

认识“公安”应从其本质入手,而非现象。就“公安”而言,其本质是一种国家专政制度,公安行为、公安工作及公共秩序安全仅是这一制度的现象。因此,理解公安应视其为国家专政制度。公安所代表的国家专政制度并非我国独有,任何国家都有类似的警察制度。应将这一普遍现象与我国的警察制度特性结合起来考察。公安是我国的特有概念,而警察是普遍概念。根据“特中存在一般且二者可以相互转化”的哲学观点,公安即是我国的警察概念。基于此,公安的含义指的是我国在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设立的,旨在维护社会治安和保卫社会主义国家安全的人民警察制度。

“警察”与“公安”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共同点在于都指国家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门机构、人员力量及其行动实践等。区别主要在词义和使用范围两个方面。词义上,“警察”可以作名词或动词,指国家或政府负责治安和执法的机构及其职务行为;而“公安”仅是状态名词,指“公共安全”或“公共安宁”,需与“人员”、“队伍”、“机关”、“工作”等词组结合才能指代“警察”。使用范围上,“警察”是全球普遍使用的概念,而“公安”主要限于我国和日本等少数国家。整体上,我国现代的“公安”是世界“警察”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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