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提纲共三章 太阳为六经之纲领,其经行身之背,其气主一身之皮毛,故病则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缘邪在本经,但病其经脉所行之部分,而不及于他经也。 在经失解,自此而内传二阳,里入三阴。腑热作则脉浮大,脏寒作则脉沉细。寒热郁发,诸病丛生,太阳之脉证,然后变耳。 若其初感,腑热未作,脏寒未动之时,太阳之病情未改,证状犹存,则只有脉浮,头项强痛,恶寒而已。即合病于别经,别经病见,而太阳未罢,亦必见太阳之脉证也。据太阳之脉证,而分太阳之风寒,何至淆乱于别经,亡羊于歧路也。仲景提太阳之纲,只此一语,而太阳之情状了了,所谓握片言而居要也。 太阳一: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太阳在表,故脉浮。其经行身之背,起于睛明(在目内眦,足太阳经之穴名),自头下行而走足,病则经气上郁,壅塞不降,故强痛也。风寒闭其营卫,气郁不能透泄,则外见恶寒。寒者,太阳之令气也。 1 太阳在表,寒伤皮毛,窍闭气郁,不能外达,则见脉浮,此为一定之理。 2 太阳经气,自头走足,循背下行,皮毛外闭,则经气不降而上壅,故见头痛项强。寒伤皮毛而外束,卫气不出,故见恶寒。 3 寒者,太阳主令之气,太阳一病,必因伤寒,此是一定之理,无论后发为太阳中风,还是太阳伤寒。重申:太阳病,必是伤外寒也,太阳之经,主一身皮毛,故皮毛病,必是伤外寒,寒闭皮毛也,一定之理。伤寒之后,而有“风”“寒”之分途。 太阳二: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也。 此中风、伤寒之总纲也。卫气为阳,风伤卫气,是发于阳也,卫伤则遏闭营血,而生内热,营血为阴,寒伤营血,是发于阴也,营伤则束闭卫气,而生外寒,故中风之初,先见发热,伤寒之初,先见恶寒。中风内热,而营血不宣,亦外见恶寒,伤寒外寒,而卫气不达,乃续见发热。中风非无外寒,究竟内热多而外寒少,伤寒非无内热,究竟内热少而外寒多。 营司于肝木,木升则火化,木火同情,故肝血常温,卫司于肺金,金降则水生,金水同性,故肺气常凉。肝藏营血,而脾为生血之本,中风营病,脏阴衰者,多传阳明而为热,肺藏卫气,而胃乃化气之源,伤寒卫病,腑阳弱者,多传太阴而为寒。 风伤卫者,营郁里热,若经中阴旺,则营气不至内蒸,故七日经尽而自愈,寒伤营者,卫郁表寒,若经中阳旺,则卫气不至内陷,故六日经尽而自愈。此风寒之顺证,在经而不入于脏腑者也。若中风阳盛而入于腑,伤寒阴盛而入于脏,则营卫方忧其内陷,非补泻以救其偏,不能应期而愈也。 六日、七日,水火之成数。大衍之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火,阳也,故数七,水,阴也,故数六,满其成数,是以病愈也。 附:无寒不起风,寒从外闭,营性发散,郁必生风。风寒互搏,则风盛泄开皮毛,自汗出而卫阳外泄也,即为发于阳也。重点:太阳以寒水主令,太阳病,必是伤寒。太阳统于营卫,故分中风与伤寒。必先伤寒,而后生风。此风是木气,不是外邪。《内经》言百病伤于风,《金匮》历节:酒后当“风”,血痹:尊荣人,疲劳汗出,卧不时动摇,加被微“风”遂得之。此“风”者,皆是伤寒之义,是“风寒”的互文表达之意。所以书名《伤寒论》,而不名《伤风论》。 3 太阳病,有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此是太阳病,太阳伤寒也。 太阳以寒水主令,太阳病,必是伤寒。太阳统于营卫,伤寒之后,营卫不和,风寒互搏,分出太阳中风与太阳伤寒。无热恶寒者,此是寒伤营血,是发于阴也。寒伤营血,阴寒外束,是发于阴也。无热恶寒者,此即太阳伤寒也。 总论:太阳以寒水主令,太阳病者,必是伤寒,此为定理。太阳为经阳,总统于营阴与卫阳,太阳伤寒之后,营卫不和,风寒互搏,则分出中风与伤寒,则成发于阳与发于阴之别。 4 六经统于太阳,外感传经,一日一经,是七日复传致太阳,太阳当令,则阳盛病解而自愈。伤寒传经,一日一经,是六日经尽,阴尽自解,是以病愈。以阳数七,阴数六也。 六与七者,阴阳之数也,满其成数,是以病愈也。这也就是为何感冒,可以不用服药,六七日自愈的道理。 太阳经病,里气不偏,则不内传脏腑也。不入脏腑者,只是在经,则总统于太阳一经也,故太阳统于六经也。 5 本条为太阳病伤寒之总纲。太阳为经阳,以寒水主令。太阳病者,必是伤寒。伤寒之后,营卫不和,风寒互搏,分出太阳中风与太阳伤寒。营阴与卫阳,则风寒之分途也。 中风先发热者,是经阳之阳郁也。伤寒先恶寒者,是经阳伤而阴寒实也。 中风之热多而寒少者,表寒郁起经阳之热也,故热多而寒少。 伤寒之寒多而热少者,经阳伤而阴寒外实也,故寒多而热少,久则郁热,所以非无内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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