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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悬解》太阳病——总纲

 青岛离火 2024-06-20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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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提纲共三章

太阳为六经之纲领,其经行身之背,其气主一身之皮毛,故病则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缘邪在本经,但病其经脉所行之部分,而不及于他经也。

在经失解,自此而内传二阳,里入三阴。腑热作则脉浮大,脏寒作则脉沉细。寒热郁发,诸病丛生,太阳之脉证,然后变耳。

若其初感,腑热未作,脏寒未动之时,太阳之病情未改,证状犹存,则只有脉浮,头项强痛,恶寒而已。即合病于别经,别经病见,而太阳未罢,亦必见太阳之脉证也。据太阳之脉证,而分太阳之风寒,何至淆乱于别经,亡羊于歧路也。仲景提太阳之纲,只此一语,而太阳之情状了了,所谓握片言而居要也。

太阳一: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太阳在表,故脉浮。其经行身之背,起于睛明(在目内眦,足太阳经之穴名),自头下行而走足,病则经气上郁,壅塞不降,故强痛也。风寒闭其营卫,气郁不能透泄,则外见恶寒。寒者,太阳之令气也。

1 太阳在表,寒伤皮毛,窍闭气郁,不能外达,则见脉浮,此为一定之理。

2 太阳经气,自头走足,循背下行,皮毛外闭,则经气不降而上壅,故见头痛项强。寒伤皮毛而外束,卫气不出,故见恶寒。

3 寒者,太阳主令之气,太阳一病,必因伤寒,此是一定之理,无论后发为太阳中风,还是太阳伤寒。重申:太阳病,必是伤外寒也,太阳之经,主一身皮毛,故皮毛病,必是伤外寒,寒闭皮毛也,一定之理。伤寒之后,而有“风”“寒”之分途。

太阳二: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也。

此中风、伤寒之总纲也。卫气为阳,风伤卫气,是发于阳也,卫伤则遏闭营血,而生内热,营血为阴,寒伤营血,是发于阴也,营伤则束闭卫气,而生外寒,故中风之初,先见发热,伤寒之初,先见恶寒。中风内热,而营血不宣,亦外见恶寒,伤寒外寒,而卫气不达,乃续见发热。中风非无外寒,究竟内热多而外寒少,伤寒非无内热,究竟内热少而外寒多。

营司于肝木,木升则火化,木火同情,故肝血常温,卫司于肺金,金降则水生,金水同性,故肺气常凉。肝藏营血,而脾为生血之本,中风营病,脏阴衰者,多传阳明而为热,肺藏卫气,而胃乃化气之源,伤寒卫病,腑阳弱者,多传太阴而为寒。

风伤卫者,营郁里热,若经中阴旺,则营气不至内蒸,故七日经尽而自愈,寒伤营者,卫郁表寒,若经中阳旺,则卫气不至内陷,故六日经尽而自愈。此风寒之顺证,在经而不入于脏腑者也。若中风阳盛而入于腑,伤寒阴盛而入于脏,则营卫方忧其内陷,非补泻以救其偏,不能应期而愈也。

六日、七日,水火之成数。大衍之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火,阳也,故数七,水,阴也,故数六,满其成数,是以病愈也。

1   卫气为阳,内伤卫气,是发于阳也,此是太阳中风,风泄卫气也。
营血为阴,寒伤阴血,是发于阴也。此是太阳伤寒,寒伤营血也。
太阳病,是伤寒之后,分出太阳中风与太阳伤寒。此为中风、伤寒之总纲也。
风伤卫气,卫阳外泄,是为发于阳也。寒伤营血,阴寒外束,是为发于阴也。
2 太阳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此是太阳病,太阳中风也。
  此是寒伤经阳,阴寒凝滞不去,则营郁生风,外泄表寒,则风寒互搏,泄开外闭之寒,也泄开皮毛孔窍,则发热恶寒而汗出也。阴寒凝滞不去,则营郁之风不息,风泄卫阳,而自汗出,则经阳之气失敛而外泄也。卫气失敛而外泄,是发于阳者,此即是太阳中风也。

附:无寒不起风,寒从外闭,营性发散,郁必生风。风寒互搏,则风盛泄开皮毛,自汗出而卫阳外泄也,即为发于阳也。重点:太阳以寒水主令,太阳病,必是伤寒。太阳统于营卫,故分中风与伤寒。必先伤寒,而后生风。此风是木气,不是外邪。《内经》言百病伤于风,《金匮》历节:酒后当“风”,血痹:尊荣人,疲劳汗出,卧不时动摇,加被微“风”遂得之。此“风”者,皆是伤寒之义,是“风寒”的互文表达之意。所以书名《伤寒论》,而不名《伤风论》。

3   太阳病,有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此是太阳病,太阳伤寒也。

太阳以寒水主令,太阳病,必是伤寒。太阳统于营卫,伤寒之后,营卫不和,风寒互搏,分出太阳中风与太阳伤寒。无热恶寒者,此是寒伤营血,是发于阴也。寒伤营血,阴寒外束,是发于阴也。无热恶寒者,此即太阳伤寒也。

总论:太阳以寒水主令,太阳病者,必是伤寒,此为定理。太阳为经阳,总统于营阴与卫阳,太阳伤寒之后,营卫不和,风寒互搏,则分出中风与伤寒,则成发于阳与发于阴之别。

4   六经统于太阳,外感传经,一日一经,是七日复传致太阳,太阳当令,则阳盛病解而自愈。伤寒传经,一日一经,是六日经尽,阴尽自解,是以病愈。以阳数七,阴数六也。

六与七者,阴阳之数也,满其成数,是以病愈也。这也就是为何感冒可以不用服药,六七日自愈的道理。

太阳经病,里气不偏,则不内传脏腑也。不入脏腑者,只是在经,则总统于太阳一经也,故太阳统六经也。

5   本条太阳病伤寒之总纲。太阳为经阳,以寒水主令。太阳病者,必是伤寒。伤寒之后,营卫不和,风寒互搏,分出太阳中风与太阳伤寒。营阴与卫阳,则风寒之分途也。

中风先发热者,是经阳之阳郁也。伤寒先恶寒者,是经阳伤而阴寒实也。

中风之热多而寒少者,表寒郁起经阳之热也,故热多而寒少。

伤寒之寒多而热少者,经阳伤而阴寒外实也,故寒多而热少,久则郁热,所以非无内热。

太阳三: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申明上章寒热之义。
阴盛则内寒外热,内寒,故欲近衣。阳盛则内热外寒,内热,故不欲近衣。以其欲、不欲,而内外之寒热见焉,经所谓临病人问所便也。(《素问》语)。
上章发热恶寒、无热恶寒者,言其外也。风伤卫者多内热,寒伤营者多外寒,恐人略内而详外,故发此章。
1   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阴盛则内寒外热,内寒,故欲近衣。
少阴二十三:通脉四逆汤,下利清谷,里寒外热,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此是热在皮肤,寒在骨髓。
少阴二,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此即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之义。脏病连经。经阳外伤则发热,脉沉阴盛则脏寒。发热在表,即为热在皮肤,脏寒在里,即为 寒在骨髓。
  此是从三阴脏论寒热,表为经阳,里为阴脏。阴盛格阳,脏病连经,都会身热在表,寒在骨髓。热在表故反欲得衣。从阴盛内寒,三阴脏论寒热,以区别于太阳病之寒热。
2 身大寒,反不欲近衣,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阳盛则内热外寒,内热,故不欲近衣。
  身大寒者,此是外寒之义,热在骨髓者,是热在里也。阳盛者,是经阳之外盛也。寒为阴邪,表为经阳,太阳病者,是阴寒伤经阳也。寒束于表,阳闭于里,阳郁则发热。因伤外寒,则寒在皮肤,而热在里也。故身大寒,此外寒,反不欲近衣。
  此第二句,就是单独的说太阳病之义。申明上条之寒热。而前后两句合起来,以其欲近衣与不欲近衣,而辨内外之寒热也。
太阳五:太阳病,头疼,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太阳十九: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疼,呕逆,......,名曰伤寒。
太阳二十: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寒....麻黄汤主之。
太阳三十二:太阳病,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主之。
太阳三十七: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太阳三十八:伤寒,脉浮滑,此里有热表有寒也,白虎汤主之。
这些提纲,都是太阳病,都是身大寒,反不欲近衣,因阳热闭于里也。
3   经阳外盛之寒热,对比阴脏内盛之寒热。同为寒热,却有表里不同,经阳盛与里阴盛之不同。故申明上条寒热之义。不能详于太阳之外,而略于少阴之内,故发此条。
  太阳经寒水主令,而经阳病,必是伤寒。少阴以君主令,病必是寒水之盛。太阳经之寒热对比少阴脏寒而外热,就是教证之义。勿以表病里虚之寒热,而用太阳之法而误治之。误发汗解表,则汗出亡阳,此为大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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