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马克斯·韦伯:基于社会动力学的思考(上)

 花间挹香 2024-06-21 发布于河南
【摘要】:德国社会学创建的年代正值经典(自然)科学处于顶峰的时代。在唯科学主义观念的影响下,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尤其是社会学方面一度盛行因果一元论的决定论。为了改变此种状况,韦伯把“价值分析”引入社会学研究,设立了因果性说明与意义理解两种研究进路。这不仅弥补了方法论的不足,而且还形成了文化意义的社会动力学。凭借此种方法,韦伯最终较为合理地解释了西欧不同地区以及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和社会现代性变迁问题,并为后人发明“轴心文明”概念和深化这一视角奠定了基础。

韦伯关于社会向现代性演化问题的研究, 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尽管他认为在历史发展中不存在单一的自变量, “反对”把某一因素挑选出来作为一般而言的现代生活的“终极”原因 (韦伯, 2007a:68;斯威德伯格, 2007:76) , 但是如果我们通盘审视, 便会发现他的分析和解释还是明显有所侧重的。下述韦伯在《世界诸宗教的社会心理学》中的一段名言便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不是理念, 而是物质和精神的利益直接支配着人的行为。然而, 由“理念”创造出的“世界形象” (Weltbildes, world images) 常常像扳道工那样, 决定了行为沿着哪条轨道被利益推动向前。(Weber, 1946:280)

不难看出, 韦伯非常重视现实生活中利益 (尤其是经济利益) 驱动的作用, 这被视为社会变动的基本因素。除此之外, 他在其主要著作中还谈及政治、法律、文化 (尤其是作为文化集中体现宗教) 与社会变迁的关系, 这说明他对社会动力学有着较为完整的思考。然而尽管如此, 由于方法论和知识论的缘故, 他在社会动力学方面更多地致力于文化张力和价值取向之作用的分析。也就是说, 关于社会变迁的动因, 他比前人更突出地探讨了观念、伦理、心态转变的关键作用。这也是本文的重点所在。它符合韦伯力主以意义理解 (诠释方法) 弥补单纯因果分析之不足的一贯思想。

可以说,利用这一原理和方法, 韦伯不仅较好地解释了现代性为何只在西方文明中独立产生的现象,而且有关东方社会向现代性演化的难点问题也获得了较佳的说明。

一、从诠释的方法到文化意义的社会动力学

德国社会学创建的年代正值经典 (自然) 科学处于顶峰的时代。科学的辉煌成就和无与伦比的威望影响了人们的思维, 使得人们不仅以此类科学观看待一切, 而且还对其范式和方法持有一种万能的信念。因此, 差不多从19世纪上半叶开始, 这种自然科学的观念、范式和方法先后在法、英、德等国被引入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并逐渐获得了霸主地位。这种科学世界观及其方法万能的观念被后人称为“唯科学主义” (scientism) (哈耶克, 2012) , 它在社会科学方面的表现就是孔德开创的实证主义以及种种有关社会变迁的机械性因果一元论 (causal monism) 的决定论 (determinism) 。当然, 在当时的西方, 并非所有学者都承认这种观念和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在德国, 由于思想和知识传承的差异, 某些学者开始自觉抵制这种唯科学主义观念和方法论并试图开辟一条符合德国学术和知识传统的创新道路, 即社会科学领域的“价值论”或“价值分析”之路。韦伯便是参与这种学术创新活动的最早的学者之一。韦伯并非这一活动的创始者。作为海德堡学派出身的学者, 他受到尼采、新康德主义学派 (尤其是李凯尔特) 以及齐美尔的某种影响 (韦伯, 1999:49) ;当然, 李凯尔特在其《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一书中也谈到韦伯在此种方法论方面的创新贡献, 可以说, 他们是相互影响。然而, 就社会学领域而言, 韦伯显然是这方面最早的开拓者。这种学术上的创新其目的是在社会学领域反对当时流行的忽略目的和意义的“唯科学主义” (或实证主义-科学主义) , 尤其是那种因果一元论的决定论, 以及它在社会演化模式上的表现:教条的“单线论”和某种“经济决定论” (这类观念在20世纪曾盛极一时, 被哈耶克[2000a]斥之为科学理性“致命的自负”) , 从而创立了一种新的社会动力学。

凡是阅读过韦伯著作 (尤其是方法论著作) 的人, 都应该感受到韦伯在与类似法学家卡尔·宾丁 (Karl Binding) 那样的主张因果一元论的学者论战。当然, 不容置疑的是, 韦伯也在与马克思对话, 甚至不排除暗含着对涂尔干批评。那么, 韦伯的论战或对话的焦点是什么呢?除了方法论问题外, 其主要是围绕现代理性资本主义如何形成的问题展开的。也就是说, 从自主性上看, 现代理性化的资本主义为何只在西方形成, 其究竟是世界普遍的过程还是西方文明 (文化) 特有的现象? (韦伯当然认同后一种观点) 。其背后的潜台词则是:能否从价值分析 (或文化张力和价值取向) 视角———一种不同于以往决定论的社会动力学视角———看待社会变迁问题。对于韦伯而言, 方法和知识论同所探讨的问题密切相关。前者得不到解决, 后者也难以获得合理的解释。反之亦然, 一旦后者获得满意的解答, 不仅现代理性化资本主义成长的缘由能够得到很好的说明, 而且他所创新的社会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也随之得以形成和证明。两者相互印证, 彼此支持。那么, 韦伯是如何思考和说明的呢?

众所周知, 在韦伯之前, 关于现代资本主义如何产生的问题, 一些伟大的思想家或学者已经给出了某种深刻的答案, 其中最著名的当属马克思的阐述。作为一种从西欧历史发展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基本原理, 它的确能够很好地解释近代以来西欧的社会变迁现象。不过, 当人们把视线转向非西方的时候, 便很快会发现仅仅以此说明这些地区文明的情况, 在解释上还略显不足 (马克思自己也这么认为) 。譬如, 像韦伯所言的古代东方中国、印度等诸文明中早就存在“资本主义”, 然而, 这些因素并未在任何一地促成其自主向现代理性化的资本主义类型转变———韦伯认为这恰恰是西方文明所独具的特色。再比如, 在近代以前, 像中国和印度这样有着发达手工业经济和生产力的文明古国, 直到1800年其工业生产在世界的份额仍分别占到33.3%与19.7% (这远比西欧中世纪末期手工业经济发达) , 而同期整个欧洲在这方面的占比只有28.1% (肯尼迪, 1989:186) (尽管后者是建立在工业革命基础之上并且很快会超越前者) , 但是, 这种差不多在前现代更发达一些的经济和生产力并没有导致这两个国家像西欧那样自主实现向现代性转型。东西方中古时期在生产力 (经济和技术) 方面差不多 (东方实际上更强一些) , 但其发展结果却大不相同, 其中必有超出已有理论解释范围的其他重要隐情。此外, 在非西方社会, 同样存在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冲突和矛盾, 尤其是阶级斗争, 尽管它们对社会变迁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终未导致现代性革命和社会剧变的产生, 其无一例外地陷入“历史循环”。再有, 即使是西方, 拉丁或天主教地区与日耳曼或新教地区在这一问题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前者在“资本主义精神”方面远不如后者) 。以上事例表明, 事情远比人们认知和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有鉴于此, 韦伯当然要另辟蹊径, 在基于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之上寻找一种更能够具体合理解释此类现象的理论和方法。当然, 韦伯从未否认马克思的社会理论 (如生产力对社会发展推动作用的理论, 尤其是利益冲突和阶级斗争导致社会变迁的理论) 。然而, 他认为只有这些理论还不足以说明问题, 特别是在其被教条化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同样, 韦伯也不完全否认因果论的说法, 只是认为单凭这一方法难以深入理解人类社会活动。为了改变这种研究情况, 韦伯开始尝试一种新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以期对现有社会学理论予以补充。这就是其著名的“诠释社会学” (interpretive sociology) 或“理解”的社会学 (韦伯不是这一方法和概念的发明者, 但却是最早将其引入社会学研究并获得成功的学者) , 亦即“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其中“理想型” (ideal type) 和“价值参照” (reference to values) 的知识论突显出了它的重要性。

韦伯创新研究方法和知识论, 为其文化意义的社会动力学奠定了基础。那么, 他是如何从学理上完成这一构造的呢?以下, 笔者先对此展开具体的分析。

首先, 在韦伯看来, 研究社会最重要的是要懂得社会科学 (当时在德国被称为“文化科学”) 与自然科学的区别。这个区别, 概括起来讲, 就是两者的研究对象不同:社会科学的对象是含有目的和意义并且涉及人们之间复杂关系和心理活动的社会现象, 而自然科学的对象则是不具有这些特征的自然现象。前者充满易变、异质, 以及个别多样性和不确定性, 后者则受确定性的机械因果联系支配。因此, 自然科学往往可以获得较为清晰、普遍的概念和一般定律 (规律) , 而社会科学获得的概念和所谓“规律”则具有较大模糊性和低确定性, 而且它们越是普遍或一般, 其模糊性和低确定性就越大 (概念和普遍规律的科学性及准确性来自对象的普遍性和确定性, 显然这是自然科学而非社会科学所具备的条件) 。当人们把这种从某一方面或社会—文化领域得出的概念或规律上升到普遍或一般性, 并用以解释其他方面或社会—文化领域的问题时, 往往会出现许多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因此, 韦伯主张在研究社会问题时, 不仅重视规律, 而且要更重视“规律”之外的特殊性 (即“历史的个体”———韦伯引自李凯尔特的术语) , 由于概念、范畴、规律等“一般”性被认为难以完全说明社会现象, 韦伯自然把主要精力和兴趣放在意义、价值、文化之“特殊”性的方面。这被认为是社会科学的特色。

其次, 韦伯的方法和知识论强调社会事件是作为主体之人的行动结果, 它涉及行动者具体的社会关系或互动 (“牵涉到他人行为”) 、目的、意义和动机, 体现了人们所处社会的习俗、规范和制度的作用, 隐含着某种价值取向, 因此社会学研究不仅注重人们行动的社会性, 而且还要强调其“文化意义”。正如韦伯 (1999:23, 25) 所言, “在始终是无限多样的个别现象中, 只有某些方面, 即我们认为具有一种普遍的文化意义的那些方面, 才是值得认识的, 只有它们才是因果说明的对象”;又说, 人“就是文化人, 赋有自觉地对世界表示态度并赋予它一种意义的能力和意志。……无论这种表态的内容是什么, 这些现象对我们来说都具有文化意义, 对它们的科学兴趣也仅仅建立在这种意义之上” (当然, 韦伯强调对文化意义的重视不是心理学的, 而社会学的) 。

再者, 由于关注人行动的意义, 其自然主张一种不同于因果一元论的因果多元论 (causal pluralism) , 也就是对因果关系进行诠释的理论。这种理论在解释社会活动的因果关系方面采取如下观点: (1) 社会事件的发生往往由多种因素所致; (2) 社会事件的原因具有复杂性, 人们的行动或事件发生的诸多因素常常互为因果 (因与果可以彼此转化) ; (3) 社会领域的因果关系不同于自然科学领域的机械、单向和固定的因果关系架构, 由于是作为主体的人的活动且行动者的自由意志会在因果链条上制造缺口, 因此这种因果关系存在不确定性;(4) 在社会科学领域, 没有严格的因果关系, 即人类社会活动在因果链条上的多样性、复杂性和随机性使得因与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而严格的决定论难以成立; (5) 因此, 人们在社会科学研究过程中只能采取所谓因果性说明加诠释的方式, 亦即社会科学研究的途径不以自然科学研究中的那种因果论为谋, 而注重对事件成因的解释和评估; (6) 由于以上诸多因素所致,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客观性”, 实质上是一种借助因果性说明 (推断和评估) 从“客观的可能性”到“适当的因果关系”的过程。它在判断上“本质上允许有程度等级”, “可以依靠对'概率计算’进行逻辑分析时运用的原则来这样想象逻辑关系”, 以便把相关可能性分离出来, 并通过“有利性”程度的判断和根据经验规则, 获得对事件之具体成分的因果“意义”的洞识 (韦伯, 1999:99-101) 。也就是说, 除了在人们所知范围内, 对可能的原因进行尽可能妥当的推断、筛选和定夺外, 没有其他良方。这一过程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各种材料或资料的准备和选取的好坏。总之, 在韦伯看来, 那种认为事件皆由一个原因导出, 或把事件的成因都化归到一个或根本原因上去的理论, 是不可取的。他反对在社会科学方面把因果关系作为传统的充足理由律 (principle of sufficient reason) 来看待, 认为这本是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里的“第一原则”, 一旦被普遍化为所有领域的第一原则, 尤其是用于与“主体”活动有着密切关系的社会领域, 便会使人们搞混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种研究方法的区别, 误以为后者在做着与前者同样的因果关系研究。而实际上, 对原因权重的选取和推断本质上是有主观性的, 属于形而上范畴。因此, 韦伯反对把社会世界完全自然主义化, 把社会—文化研究唯科学主义化, 并且认为,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 所谓因果解释若不以“价值分析”为“向导”, “因果追溯就必然失去指南而在漫无边际的大海上飘荡” (韦伯, 1999:76) 。

应当说,韦伯的观点和方法不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它诉诸诠释、推断和评估———这也会增加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然而却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无奈之举。在这方面人们很难做到真正的价值中立, 即使是韦伯所说的那种价值中立 (value neutrality;如人们所知, 韦伯也没有能够完全做到) 。这表明, 社会学研究者只做实然陈述而不触及应然之事 (只做社会学的科学研究而不涉及伦理) 恐怕只是一种想象。那么对方法上的缺陷如何补救呢?韦伯似乎了解问题的所在。他力图通过其创新的知识论和价值参照理论弥补缺陷。这也是其诠释理论和因果性说明方法的第四点。我们先来看前者。

韦伯的知识论以其“理想型”的提法著称。大家知道, 不论原始的经验调查数据抑或历史资料, 其本身既不会说话, 也非真知, 只有通过概念、范畴和定理 (规律) 进行转化之后, 实在的知识才能出现。换言之, 我们所谓的真实, 实乃通过概念抽象和逻辑思维重新建构起来的真实, 是经过心灵活动的产物。如果说在自然科学中这种转化还能具有普遍真实性, 如水的概念或牛顿第一定律 (惯性定律)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球上不会因时间、地点或民族、文明不同而发生改变, 那么在社会科学领域 (尤其是与精神因素密切相关的社会科学领域) 概念或定理 (规律) 的普遍真实性便大打折扣, 如韦伯举例和考察的“资本主义” (市场经济) 、“民主”, 等等, 这些概念 (范畴) 及其相关知识或规律的内涵会因时间、地点、民族、国别、文明等等差异而大不相同, 有的甚至满拧。当然, 不是说这类概念或规律完全没有真实性, 因为其共性存在, 但真实性的程度和普遍性相比自然科学概念或定律而言会大大降低。“它与生活的经验给定事实的关系仅仅在于, 在那种构思中被抽象地描述的那类联系”, 或者说它把生活中的某些联系“统一成为设想出来的联系得天衣无缝的体系”。正因为如此, 韦伯说它们是理想型。这种理想型是心灵建构的产物, 严格地说, 在客观现实中, 人们很难发现完全符合现实的或作为真实物翻版的社会科学概念或规律。在这个意义上, 韦伯 (1999:31) 认为理想型具有“乌托邦的性质”是十分恰当的。

不过, 尽管如此, 韦伯认为在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的情况下, 这种理想型仍是人们实用和有效的一种获取知识的途径, 只要人们意识到它的思想特性, 记住它是基于对现实的某些成分的抽象和思想概括, 记住我们所有的“认识”都与一种以概念方式塑造的现实相关, 一句话, 记住它具有某种理想化和夸大性的特点, 不可以社会科学概念和规律完全代替现实即可。正如韦伯 (1999:101) 所言:“为了能够透视现实的因果联系, 我们建构起非现实的因果联系”。这是不得已而为之。通过理想型, 我们能够得到一个不受个人偏见影响的严谨的概念、范畴、因果联系图式或规律, 从而可以对某一具体社会现实———譬如早期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估量, 看一看它与此一理想型之间有何种差别, 也就是那时的这种制度究竟含有多少资本主义成分。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 它有利于我们认识到在人们互动的社会领域, 同一概念或范畴所指的内容, 同一规律所总结的趋势, 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或文明中的现实情况实际上是有很大出入的。例如, “民主”、“平等”这样的概念所反映的经验现实在世界各地就大不相同。所有这些促使现代人更加关注世界的多样性和社会现实的特殊性, 而这才是更为接近真实情况的。概念、范畴、规律给出共同的参照系, 而只有经验研究才能引出特殊性和多样性, 两者综合构成完整或统一的社会研究工作。韦伯本人也恰恰是如此来实践的, 他愈是想雕琢一个抽象而普遍的概念或原理, 就愈是为个别事物 (“历史的个体”) 所吸引 (进行多样性实际考察和比较) 。虽然, 他在研究中将西方文明作为参照系———这难免被认为隐含西方中心论色彩, 但他的研究成果表明他深知西方文明也具有独特性, 懂得世界诸文明皆各成一局, 从而也能够使他比其他人更易于识破普遍概念或规律的某种“空洞性”和假象, 看到真实世界的多样性和特殊性。韦伯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 就在于其方法论和知识论的特点, 尤其是内涵于其中的、作为其核心的文化价值分析。“我们就是文化人” (韦伯, 1999:25) , 人的多样性和特殊性来自其文化与价值的多样性和特殊性, 任何社会学研究无法摆脱深层的文化视角, 不能不用价值分析。这是它与自然科学研究的根本区别所在, 也是同一概念为何会有不同经验实在的区别所在。当然, 不同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也是区别的标志, 但它们本身与文化交织在一起并受其制约。文明或社会之间的区别归根结底是价值 (取向) 的区别。

由此, 我们看到, 韦伯的理解或诠释的社会学, 本质上就是通过解释经验现实的“文化意义”来理解经验现实。此种研究自然与价值分析密切相关, 亦即把“价值”的思考引入社会学研究是其必然的逻辑。这也是德国学派 (如弗赖堡学派或海德堡学派) 的特点。按这一派观点, 价值指事物或现实对象的有效性和意义, 它“附着于它们之上, 并由此使之变为财富”;此外, 它“还与主体的活动相联系, 并使这种活动变为评价” (李凯尔特, 2007:83) 。也就是说, 价值附着于其上的事物或对象是现实的、客观的, 而价值本身则是“非现实的”, 是相对的, 带有某种主观性, 对于“理念价值” (ideal values) 和“规范价值” (normative values) 尤其如此。例如, 基督教是一种客观实在, 对于基督徒而言, 它们当然具有很高的价值, 然而对于无神论者或其他信仰者来说, 则意义不大或者没有什么价值。同样, 个人主义的自由对于现代某些西方人而言弥足珍贵, 但在世界许多地方则被视为洪水猛兽。可见, 价值尤其是文化价值因人 (或文化) 而异, 具有多样性和特殊性。“假如把价值与文化对象分开, 那么文化对象也就会因此而变成纯粹的自然了” (李凯尔特, 2007:30) , 从而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在对象的研究上也就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了。因此, 在这个意义上讲, 价值本身是可以与其对象“分离的”, 其实质在于它的效用和意义。一个事物是否具有价值要看其是否具有效用或意义。而这对于不同文化或文明来说在许多方面则是相异的。正是看到这一点, 韦伯把文化价值分析置于社会学研究的核心地位。借助这一点, 他看到了世界的多样性和每一种文明的特殊性。

关于价值分析, 韦伯认为, 它有如下功能:首先, 它使得经验讨论富有意义, “是所有这类有益的讨论的前提条件” (或者说“文化兴趣, 也就是价值兴趣, 正是也为纯粹经验科学的工作指明了方向的东西”) ;其次, 它“有利于以经验的方式因果地考察人的行动, 以便认识人的行动的真正的最终动机”;复次, 价值讨论有利于发现真正对立物或立场, 把握对立面所真正意指的东西 (韦伯, 1999:121, 127) 。在这一基础上, 韦伯基本认同李凯尔特的“价值关联” (value-relevance) 和“价值参照”的范畴和方法。前者 (价值关联) 指研究者选择主题时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倾向性, 因为在韦伯看来社会科学中的问题是根据被讨论的现象的价值关联而甄选出来的。通过价值关联, 研究者在选择时可以透过一般性发现“历史的、个体化的”真实因素, 把有意义与无意义的、本质与非本质的、主要与次要的成分区别开来, 从而真正做到选择的“有效性”以及对个人的主观随意性的排除。韦伯对西方“理性化”这一主题的甄别便是其方法的具体体现。后者 (价值参照) 指通过比对的方式发现他者最具差异和价值的因素。通过这种参照, 研究者在面对所搜集的大量资料时可以依据价值系统进行取舍。比如参照“现代性的”价值 (某种意义上又主要是西方理性化的价值) 对“传统的” (或非西方) 社会进行研究, 或依据“新教伦理”的价值 (“资本主义精神”) 研究天主教、犹太教或伊斯兰教、佛教社会, 反之亦然。通过这种参照, 人们可以洞悉每一种文明或文化—社会中最有意义和效用的东西。价值的发现, 就是最大效用的发现。它使人们能够认清对一个社会的变迁而言真正起积极或消极作用的东西是什么 (或者说在某些人或文化中被视为有利, 在另一些人或文化中却被视为无益的东西是什么) 。韦伯秉承了源于尼采的这样一种观念:社会历史就是在不断的价值重估和重建中变动的。当然, 韦伯的这种方法或观点, 如他所言, 常被指为“相对主义”和带有某种主观性, 但他认为其价值诠释是与因果分析联系在一起的 (将因果分析与意义理解两种研究进路结合起来, 是韦伯社会理论和方法的精髓) , 因而可以克服相对主义。不过即便如此, 人们也必须认识到, 严格的经验科学可以提供事实, 但无法使人免除意义选择或价值判断, 因为每个人都无法超越自己的知识维度 (即使不考虑利益因素的话) 。因此所有问题最终都归结到“效用”之上。

正是通过因果分析与意义理解两种研究进路的结合, 尤其是基于其知识论 (“理想型”) 、价值分析以及价值关联和价值参照方法, 韦伯在研究中易于看到不同文化 (文明) 圈的较大差异和一般“规律”难以解释的问题, 从而最终发现了以文化张力和价值取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动力学, 即文化意义的社会动力学。关于社会的动力, 如前所述, 韦伯之前的一些伟大理论家已经主要从经济、社会层面作出了充分说明, 韦伯自己也以人的社会行动为基础考察了有关的经济、政治、法律、社会 (结构和组织) 等诸多方面的因素。除此之外, 韦伯还“始终关注宗教” (Weber, Marianne, 1975:335) 。特别是基于大量的研究, 韦伯发现, 仅仅以经济、政治和社会因素说明宗教改革以后西欧某些地区资本主义兴起问题是十分不充分的, 因为, 虽然从表面上看, 在这些方面新教与天主教地区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然而一旦从宗教伦理表现出的价值取向来看, 则两者的区别便变得非常明显。在新教地区, 正是由于价值取向, 从而经济心态 (economic mentality) 的变化, 才带动其他方面因素发生重大转变的 (经历过“改革开放”初期变化的中国人对此应不难理解, 只不过我们改变的不是宗教而是与其等价的意识形态) 。类似地, 通过这种价值分析和参照, 韦伯还发现了东西方文化价值取向的根本差异以及文化张力的不同特点, 为后人发明“轴心文明”概念和深化这一视角奠定了理论基础。

当然, 韦伯从未轻视经济研究工作以及经济对社会—文化的“制约性和影响”, 而是承认这“依然是一个具有创造性成果的科学原则”, 并认为“只要谨慎地使用并摆脱教条主义的偏见, 它在所有可预见的时代都将仍然是这样一个原则” (韦伯, 1999:15) 。不过, 韦伯反对那种以笼统的单线论和因果一元论的观点运用这一原则。也就是说, 由于价值是具体的、特殊的和多样性的, 因而对不同社会—文化的理解也是具体、特殊的和多样性的 (“文化意义”及其理由“不能从任何规律概念的哪怕是完善的体系出发来得出、论证和阐明”) 。因此, 对于人类活动研究而言, 不仅要看到经济的制约性, 还要看到文化的制约性。至于它们究竟何者为因何者为果, 则必须视具体情况而定。笼统地强调“经济决定论”或“文化决定论”都是韦伯反对的。实际上, 韦伯历来主张在不同文明脉络 (价值取向) 的基础上以一种综合的视角研究人的行动。韦伯研究了经济、法律、政治、宗教、艺术等各个方面, 但他始终是将它们置于某种文化或价值取向范围内来予以考虑的。由于将研究置于一定文化或价值范围之内并考虑了现实具体的、特殊的和多样性的情况, 韦伯关于东西方资本主义或现代性问题的研究获得了广泛认可, 这远比那些教条地和形而上学地根据一般“规律”推演的研究要更具有效性。此外, 由于引入了文化意义的社会动力学, 韦伯便较为合理解释了东西方文明社会变迁中的某些难题。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谈谈他的文化意义的社会动力学。

“走近韦伯”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