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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美谈

 明心见悟 2024-06-23 发布于河北

德行

原文31:庾公乘马有的卢,或语令卖去。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效之,不亦达乎!”

【庾公】庾亮,字元规,颍川鄢陵(河南鄢陵)人。妹为晋明帝皇后庾文君。因讨伐王敦有功,封永昌县公。以外戚身份与王导共同辅政,执政不久激发了苏峻祖约叛乱,导致晋朝陷入危机,在温峤和陶侃领导下,终于平定苏峻之乱。司马光认为“人臣之罪,孰大于此”,应当“明正典刑”,王夫之则以为庾亮只是志大才疏,好心办坏事,罪不至死。读过那段历史,苏峻确实是被逼反的,由于个人野心不大和能力不强,很快被镇压。

【的卢】额头有白色斑点的马,传说会给乘坐者带来厄运。

【孙叔敖】芈姓,蒍氏,名敖,字孙叔,春秋时期楚国名相,先秦人习惯将字放在名之前,楚国人统称“孙叔敖”。孙叔敖年轻时在野外见到两头蛇,害怕后来的人再见到,就把蛇杀死埋了。回家后忧心忡忡,吃不下饭。母亲问他原因,他说,听说见到双头蛇的人都会死。母亲说,不用担心,有阴德的人一定有善报。

公元前601年,出任楚国令尹,辅佐楚庄王在邲之战中大败晋军,奠定了楚国霸业基础。他知道儿子孙安没什么才干,临终嘱咐他不要求官,索要寝丘(今河南固始县)做封地即可。肥美的土地人人惦记,你不一定能守得住。寝丘土地贫瘠,无人相争,子孙可以世代繁衍生息。这就是成语寝丘之志的来历。

开匣出虎,孔宣父不责他人;当路斩蛇,孙叔敖盖非利己。


周末回家,刚好大伯也过来了,从冰箱拿出西瓜,分而食之。吃完瓜,到院子里,在小四轮上面绑好绳圈,方便挂双拐。在地上挖坑,栽进去一根树枝,给葡萄搭架,紧挨着树枝钉进去一根铁棍,用绳子捆扎固定好。

上周忘记带电动推子,这次特意记住,回来给老头理理发剃剃头,这么热的天,头发长了不舒服。

把脏衣服换下来,随便放点洗衣粉涮涮,晾在院子里,很快就能干。

以前回家都是默认走石赞高速,后来有一次从复兴大街上新元高速,从元氏上红旗大街,再转到滨河路,一路畅通,整体时间跟走高速相差无几。

昨天从县里回市里,走京赞公路返程,到南佐上高速,这样倒是也可以。因为路上经过村庄较多,相对来说不值得推荐。

平时没事可以多探索备用线路,遇到修路不方便,或许会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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