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类方汇参》 左季云 编著 李可 批注 第十一章 理中汤类 第八节 芍药甘草附子汤 一、用量 芍药 炙甘草各三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三服。 二、定义 此表邪已解,恶寒未罢。阳虚不能卫外所致。为制扶阳补阴,兼调营卫之温方也。 三、病状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第68条) 徐洄溪曰:甘草、附子加芍药,即有和阴之意,亦邪之甚轻者。 方有执曰:汗出之后,大邪退散,荣气衰微,卫气疏慢,而但恶寒,故曰虚。 四、脉象 此证仲景未列脉象,但就证论不外脉微与沉弱。 五、药解 用附子以扶阳,芍药以补阴,甘草佐芍、附,补阴阳而调荣卫也。 成无己:芍药之酸,收敛津液而益荣;附子之辛温,固阳气而补卫;甘草之甘,调和辛酸而安正气。《注解伤寒论》 方有执:然荣者阴也,阴气衰微,故用芍药之酸以收之;卫者阳也,阳气疏慢,故用附子之辛以固之;甘草甘平,合营卫而和谐之,乃国老之所长也。《伤寒论条辨》 王子接:芍药甘草附子汤,太阳少阴方也。太阳致亡阳,本由少阴不内守;少阴表恶寒,实由太阳不外卫。故取芍药安内,熟附攘外,尤必藉甘草调和,缓芍附从中敛戰真阳,则附子可招散失之阳,芍药可收浮越之阴。《绛雪园古方选注》 陈修园:未发汗而发热恶寒,宜汗之。既汗而表证仍在者,宜再汗之。今发汗后反恶寒,此因汗而亡阳也。然亡气中之阳,用四逆汤;亡血中之阳,用此汤,恶寒而厥,宜四逆汤;寒而不厥,宜此汤。《伤寒真方歌括》 六、本汤足补少阴亡阳之证治 柯韵伯云:少阴亡阳之症,仲圣未曾立方,芍药甘草附子汤恰与此症相合。惟亡阳亡阴辨证最难,稍一不慎,贻误匪浅。兹录徐洄溪亡阳亡阴之辨,用备临床参考: 1.亡阳脉微,汗冷如膏,手足厥冷而舌润。亡阴脉洪,汗热不粘,手足温和而舌干。但亡阴不止,阳从汗出,元气散脱,即为亡阳。然当亡阴之时,阳气方炽,不可即用阳药,宜收敛其阳气,不可不知。如芍药甘草汤,或浮小麦半合、黑小枣七枚,即可酌用。故亡阴之药宜凉,亡阳之药宜热,一或相反,无不立毙。 2.亡阴之汗,身畏热,手足温,肌热,汗亦热而味咸,口渴喜凉饮,气粗脉数。亡阳之汗,身反恶寒,手足冷,肌凉,汗凉而味淡微粘,喜热饮,气微,脉微数而空。 季云按:亡阳又与无阳有别,亡阳阳不守也;无阳阳之微也。阳亡者,藩篱已撤,故汗不止。阳弱者,施化无权,故不能作汗。 3.徐洄溪:心主汗,汗为心液,当清心火,汗从皮毛出。肺主皮毛,当敛肺气,此正治也。惟出太甚则阴气上竭,而肾中龙雷之火,随水而上,若以凉药折之,其火愈炽,惟用大剂参、附,反佐咸降之品如童便、牡蛎等类,冷饮达下焦,引其真阳下降,则雷龙之火反乎其位,而汗自止。故亡阴亡阳,治法截然,当阳气之未动也,以阴药止汗,及阳气之既动也,以阳药止汗,而龙、牡、黄芪、五味收涩之药,皆可随用。 季云按:正治在凉心敛肺,反佐在咸降冷饮,医能于此辨析之,则用药自无误矣。 七、本汤治虚与芍药甘草汤治虚之区别 芍甘汤治脚挛急,因其阴虚。本汤治汗后恶寒,是阴阳俱虚,故加附子义取治里不治表,此其区别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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