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每天学点心理学2459:老弱病残孕专座急需法律规范保障

 新用户74122060 2024-06-29 发布于河南
                 今日精选案例分析

近日网上流传的视频,在北京地铁10号线上,老人叶某因座位问题,与某女孩发生纠纷,叶某争执中对女孩动手袭扰,引发全网一边倒的讨伐,事发后,北京警方随即介入。这起地铁让座纠纷中,老人基于年龄和身体状况,有理由请求女孩给自己让座,当对方不予配合,不满足自己的诉求时,老人情绪激动,采取暴力占座的措施,自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就可以粗暴训斥对方,并且动手动脚,其行为确实已经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于公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从现场视频来看,叶某存在故意推搡女孩,并用拐杖在对方腿间横扫,这种具有冒犯骚扰性质的举动,如果被认定为公然侮辱猥亵他人,则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6月25日出具调查处理结果,北京公交警方依法对涉事老人(男,65岁)行政拘留。

老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因为叶某并未达到从宽条件,被执行拘留合乎规定。矫枉过正其害无穷,如今全网对叶某的网爆,很多已经超出了道德的范畴,已经涉嫌人身攻击和诽谤,希望有关网管部门,尽快予以制止,依法追究蹭流量无底线的有关人员,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恶果。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考虑到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出行的不便,在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为增强辨识度,座位还刷成了其他颜色,给最需要的人,以最贴心的保障,除了专人专座,中青年也应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者让座,体现出良好的社会道德和基本素养,应予以鼓励。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任何人不可挥舞道德大棒,侵犯他人的权益,践踏法律的尊严,每个公民都应该提高道德水平、提升法治意识,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

每天学点心理学2460:老弱病残孕专座急需法律规范保障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不断加重,老弱病残孕群体越来越大,随着中青年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单单用道德来约束他们的行为,总是显得苍白无力,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存在一种普遍的社会共识,让座是情分,不让座是本分,尊老爱幼已然被抛到脑后,他们会理直气壮地说,我就是不讲道德,我又不犯法,你能奈我何,这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确实令所有人,包括执法人员,无可奈何。

要解决普遍存在公共交通运营中,保护老弱病残孕群体合法权益的问题,只有大量增加老弱病残孕专座,其数量可以占总座位的30%左右,并且用法律手段,保证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就是说,如果中青人占用老弱病残孕专座,则有法定义务,给老弱病残孕主动让座,如果由此产生纠纷,中青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比如各种治安处罚,其中老人、孕妇和残障者为硬性标准,弱病者为待定标准,发生纠纷需要相应证明。

法治社会必须依法调整每个公民的行为,单纯用道德来约束公民行为,绝大多数况情下,都会令人非常失望,我们不要过分高估任何人的道德水准,老弱病残孕让座问题、碰瓷问题、做好事被讹问题和见义勇为问题等,都需要从法律层面,给予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全民的道德水平,有利于建立和谐有爱的社会氛围。

很多中青人总是说,社会竞争异常激烈,上班非常辛苦,身心疲惫,凭什么要给老弱病残孕让座,老弱病残孕者可以不出门,可以乘坐出租车,为什么要与中青年人争座位,这些都是缺乏公共道德意识,甚至法律意识淡漠的人,说起来总是振振有词,你们是否想过,自己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什么时候出门,出门乘坐什么样的交通工具,没有认识到自己不仅道德水平低下,而且缺乏法律意识,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自己又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

所有中青年人,不可避免地有疾病缠身,体质虚弱,成为老弱病残孕的时候,届时肯定需要得到应有的照顾和礼让。叶某受到治安处罚应该,同时涉事女孩也应该,受到道德的拷问,因为老人毕竟老人。叶某由于网爆的影响,未来身心必然会受到重大影响,必要的危机干预和心理抚慰,都是必不可少的,希望有关部门和家属,对此应有足够的认识。

接着有湖北女孩在地铁上说,我与你非亲非故,凭什么给你让座,言外之意就是,如果你是我家的老人,我完全可以让座,这是何种道理,老人就是老人,无论你认识不认识,在可能的情况下,都应该一视同仁,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是素质,修养和道德的体现,加班到夜里12点,也不能成为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理由,更可怕的是这种说法,得到了绝大多数中青年的赞同。

保护老弱病残孕,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享有的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支持,对于拒不让座,还强词夺理的中青年人,在给与强烈的德岛谴责同时,必须给予法律的制裁,老弱病残孕者专座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否则类似事件必然会层出不穷,造成严重的社会恶果,保护老弱病残孕的今天,就是保护所有人的明天。

首席心理专家,北大医学部在职研究生,高级心理咨询师,中级心理治疗师,资深主治医师,从事医学病理心理学专业四十余年。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