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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知识学起来之税二(耕地占用税1)

 紫燕71852111 2024-06-29 发布于河北
税法知识学起来之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2)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1

概念及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提示:耕地被批准占用满1年之后,如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条件,需要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前后衔接。

I WILL ALWAYS LOVE YOU.

SO YOU DON'T MISS ME.

I WILL HOPE YOU……

2

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为中国境内被占用的耕地。
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占地行为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1. 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占用耕地的。
2.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所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

I WILL MISS YOU

FOREVER

3

纳税义务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万事顺意

HAPPY NEW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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