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满足条件包括用于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等。抵押在建工程的效力是有效的,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进行抵押登记。 一、在建工程抵押需要哪些条件?在建工程抵押需要下列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二、抵押在建工程的效力抵押在建工程的效力根据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判断,抵押行为合法的具有法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三、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证件?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需要提交下列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 4.主债权合同; 5.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者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的房地产权证书;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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