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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光日新2223】《人民日报》多次刊文:反对双重标准

 新文艺 2024-07-02 发布于山东

“V”习惯

为者常成 行者常至

知行合一  一以贯之

物无美恶  过则为祸

每天读(听)书不少于30分钟

遇到烦心事及时转念

每天对自己微笑3秒钟

每天锻炼一小时

e启读《五种遗规》

吕近溪《小儿语》23

《人民日报》多次刊文:反对双重标准

《人民日报》等国字号媒体多次刊文,在国际国内事物中,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双重标准。

所谓双重标准,是指对同一性质的事情,根据自己的喜好、利益等原因作出截然相反的判断或行为。

比如行人在斑马线上过马路,汽车司机疯狂地按喇叭催促。

如果我们是这个行人,肯定会谴责汽车司机不懂礼让斑马线;

而当我们坐在司机的座位上、心里有急事急等着快速通过赶去处理的时候,望着斑马线上“慢慢腾腾”的行人,心里难免会产生焦躁的情绪:“快点呀!快点呀!”“我一加油门就过去了,为什么要等行人通过了才能走啊?!”

这就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其实,双重标准并不是现代才有,而是古已有之。

据《论语》记载:

有一天,叶公对孔子说:“我们那儿有个坦白直率的人,他的父亲偷了别人家的羊,他就到官府把父亲举报了!”

孔子说:“我们这儿坦白直率的人不那样,父亲不会对儿子说自己偷了羊,儿子也不会去告发父亲偷了羊,坦白直率的道理就在这互相隐瞒之中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也跟大多数人理解的一样,以为是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这样的双重标准有点近乎是非不分、道德败坏,我觉得不值得孔子提倡、称颂。

后来我感觉,“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可能的情况是:

父亲为了儿子的声誉、以及自己在儿子面前的形象,隐瞒或者美化自己不正当占有别人财物(羊)的性质,不是偷,而是羊在路上、不知谁家的、父亲只是顺手牵羊、把羊“牵”回来;

儿子不管是真糊涂也好,假糊涂也罢,真的不认为是父亲“偷”别人家的羊。父亲是善意的谎言,不是偷,只是顺手牵羊;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儿子信了,不去举报。

吕近溪在《小儿语》中,也列举了一种“双重标准”的情况:

33

你看人家妇女,眼时偏好;

人家看你妇女,你心偏恼。

也就是妻子是别人家的好,看别人家的妻子,越看越好看、越看越喜欢;但是如果别人像你那样盯着你的妻子看,你的心里一定很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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