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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生态环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231120

 yxzxyz15 2024-07-0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1-2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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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甘环办发〔202315号)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纪办发〔2023〕21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生态环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环发〔2023〕67号),成立了以党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职责职能,将环保领域涉及的5项整治任务予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分头落实相关措施。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收到省厅和市纪委相关文件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于4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白银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生态环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责任、细化整治措施、量化整治时限。5月30日,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生态环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督导调研检查58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14个,建立完善制度4个,解决群众实际困难209件。市级设立投诉举报邮箱目前未收到投诉举报信件。

(一)在着力整治环保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方面。一是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回头看”。对历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清零”专项行动整治问题和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有力推进了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二是全力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按照“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要求,督促相关县区、单位加快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现场督导检查5轮次,下发督办、预警函和有关通知40余份,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43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督察交办的311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两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10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00项,剩余8项正在积极整改。督察交办的190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189件,1件正在加快整改。2021年、2022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5项问题,2项完成整改,其他3项正在按时序要求有序推进。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的1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4项,剩余1项正在加快推进。三是严格落实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各项要求。坚持整改一项、核查一项、验收销号一项,累计完成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54项问题和交办的36件信访件以及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和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6项问题的现场核查验收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完成各级现场督察检查。配合完成了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组、西北督察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第一督察局等5轮次的现场督导检查、调阅资料及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五是举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和相关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并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二)在持续巩固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方面。一是周密谋划部署。为持续推进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和市水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白银市深入打好城市(县城)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白建发〔2022〕226号)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甘环水体发〔2023〕14号,明确了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以加快城市(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流域统筹治理、持续推进源头污染治理、系统开展水系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强化监督检查等六大方面重点任务为突破口,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攻坚。二是强化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城市黑臭水体的预防及治理工作,在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东大沟、西大沟、靖远大沙河等水质存在超标风险的重点河流沟渠设置管理断面,要求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进行水质状况监测,并适当加大河流枯水期水质、水量监测力度。对经常出现超标、异常升高的污染因子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黑臭水体的预警工作。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布年度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鼓励群众监督治理成效、自觉维护治理成果,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目前,未收到有关黑臭水体的信访举报。

(三)在接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方面。一是以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平川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紧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全面部署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重点清理交通沿线、河塘沟渠、排水沟等易易产生黑臭水体的水域漂浮物,对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足、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和农村厕所改造不规范等造成的生活污水乱排乱倒等采取务实有效举措,迅速集中力量攻坚突破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突破口。投入资金约99万,出动机械1230台次,发现2处疑似黑臭水体,经平川区进一步核实,该2处疑似黑臭水体为畜禽粪污污水,通过抽取回填,已完成整改。二是以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效为重点,对“十三五”期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内黑臭水体开展成效评估“回头看”,以农村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等易产生黑臭水体区域为重点,在农村河流、湖塘、沟渠分布密集地区,进一步核实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巩固历年整治成效,持续开展排查整治,杜绝新增农村黑臭水体。经排查,“十三五”期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内均未发现黑臭水体现象。三是以《甘肃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引领,巩固现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我市以乡镇自查,县区核查,市级抽查的方式,结合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与生活污水、垃圾、种植养殖等无人统筹治理,对垃圾坑、粪污塘、废气鱼塘等淤积严重的水体进行底泥污染调查评估。经县区排查,市级核实,县区政府设立举报专栏,整治情况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等。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和返黑返臭的水体。

(四)在着力整治在环评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问题方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的思路举措,坚持放管结合、宽严相济、便捷高效的原则,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办事办件效率。一是严格落实项目环评审批的受理、审查、审批环节管理要求,在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中双向发力。不断压减时间。环评审批时限在原法定时限压减一半的基础上再压减一半(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30)天,压减到15(12)天)。进一步优“流程”。按照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3个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清单的的编制管理工作,深化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开通了排污许可重点管理、辐射安全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共计6个事项的跨省通办,完成了排污许可的核发、变更、延续,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等共计15个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进一步进行了压缩,平均承诺办结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2.5%,压缩比为87.5%,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二是探索开展“打捆”。印发了《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探索实施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的通知》,对需编制环评影响报告表且不涉及敏感区域的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位于相同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和同一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探索实行环评“打捆”审批。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38个(市级41个,县区97个;报告书16个,报告表122个)、审查规划环评文件3个,协助或完成省列重大项目环评审批12个,占72%(共16个,其中因国家政策调整暂缓实施2个);155个市列重大项目中,完成环评审批80个、备案9个、豁免38个,占82.6%。三是积极组织相关科室、执法队、分局工作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规划环评技术审查要点、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技术复核等两期线上、线下培训班;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环评评估中心举办的一、二、三、四期环评管理及排污许可证核发业务培训班;按照局党组安排,组织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开展环保业务培训,宣贯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共同学习环评、排污许可等业务知识,共计组织环保系统内部人员学习50余人次,工业企业人员100度人次。四是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入园项目管控,要求所有入园项目必须符合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规划环评的规定,推进园区节能、节水及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要素配置集约化、资源利用最大化、污染物排放最小化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对不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规划环评、产能置换、主要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加强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不予许可。强化环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环评报告质量技术复核,解决环评文件失实、编制质量存较低的问题的,对相关环评机构及主要编制人员进行处理,全市共计抽查了38份环评文件,通过开展质量复核工作,对9家存在问题的环评报告进行了通报及失信扣分处理。抽查“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文件16份,共计抽查出存在问题的环评文件10份,正在进行处理,通报不断开展日常质量检查,从而提升环评审批的质量及效率。

(五)在着力整治生态环保执法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包庇纵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问题方面。一是认真落实省、市“三抓三促”行动部署安排,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中开展“四查四看”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按期上报相关台账资料及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持续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执法检查。2023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17人次,检查企业1807家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215件,已全部按期办结并答复;已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8件,罚款110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920元;移送公安机关5起,移送拘留7人。2022年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879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776个,其余103个正在按计划整改之中。三是积极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和建设标准,全面落实机构职能规范化、执法装备现代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机构管理制度化、执法办案信息化等5方面31项具体目标任务,先后制定《白银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白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考评办法》《白银市生态环境保护移动执法系统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规定10余项,建成执法装备室、案件问询室,并将生态环境执法标识严格规范应用于办公场所、执法装备、办公用品等。目前市执法队规范化示范创建工作已通过省厅验收考核,将纳入第一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单位的拟命名名单。2023年9月18日至19日,市局成立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靖远、景泰2个县级执法机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初核验收,并将相关资料上报省厅复核。四是稳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始终将执法大练兵活动作为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的有效途径,及时制定印发《2023年白银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2023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方案》《2023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巩固完善“5+2+N”的全市执法大练兵活动机制,通过采用线上线下学习、专题研讨、案例评析、案卷评查等方式,稳步提升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遵守等方面的能力水平,11月7日至8日组织开展了全市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积极推动新式执法装备的实践运用,2023年4月10日至12日,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应用培训。4月28日,邀请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人员对烟气分析仪、便携式水质检测仪等执法装备的操作使用进行了现场培训。5月17日至28日,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部署,派员参加2023年第七轮次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在全国35个帮扶组中,取得优异成绩。11月8日下午邀请厂家技术人员对2023年新配发的热成像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油气回收3项检测仪等装备进行了操作培训。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专项整治工作牵扯面广,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工作合力还有待加强;二是依靠群众力量不够,未能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将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清廉环保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常态化抓好生态环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工作努力营造生态环境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把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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