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如何避免工程管理中,和自身相关的各类风险?两步走,一方面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禁止和你合作的参建单位作出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或者其行为会导致违法违规的后果,同时留存好你做这些工作的证据。另一方面,监理要了解于自身,什么行为会导致违法违规和侵犯他人权利,并杜绝这些行为。下面我将具体阐述这两部分具体阐述。 第一,做好自己的工作,一个十六字方针送给大家:1、“该审的审” ;2、“该查的查” ;3、“该管的管” ;4、“该报的报” 01 “该审的审”,审什么?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内容及编制,并审核其程序; 2)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的编制内容及论证程序; 3)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包括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持证上岗情况等; 4)对工程计量、签证的工程量及费用得真实性进行审核; 5)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人员、能力等是否满足工程需要进行审核; 6)对施工单位选择的实验室资质、计量认证范围、实验室人员资格; 02 “该查的查”查什么? 1)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尤其是项目经理到岗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自检制度的落实情况; 3)检查进场的分包人员、资质是否与批准的分包报审资质资料一致; 4)检查分部、分项施工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5)检查进场原材料是否合格,是否进行原材料进场复验; 6)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03 “该管的管”管什么? 1)对上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2)对于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没有进行整改的,要及时提醒,不能听之任之。 4、“该报的报”,报什么? 1)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暂停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留下监理痕迹。 1)要做好监理日记 2)做好监理例会纪要 3)做好监理月报 4)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 5)合理使用监理工作联系单 第二,杜绝会导致监理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 监理可能存在哪些侵权行为? 1、未征得有关方同意,泄露或不正当使用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诽谤、中伤,诋毁建设方或承包方名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未将属于建设单位的财产按合同移交给建设单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与承包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没收违法所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没收违法所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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