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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总公司破产海南公司一同被清算 海南二中院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

 天堂的咖啡屋 2024-07-23

南海网7月22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李彤颖 通讯员 何姿玲 罗凤灵)日前,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广西某建设海南公司儋州公司(以下简称儋州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中,依法裁定确认广西某建设海南公司儋州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作出的清算工作报告,并终结该案的强制清算程序。

因总公司广西某建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被破产清算,注销前需清算并注销其对下投资的企业,因此广西某建设海南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公司)在海口市被清算。儋州公司作为海南公司的下属公司,已于2010年8月2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海南公司因此向海南二中院申请对儋州公司提出强制清算,海南二中院裁定受理后予以立案。

经报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确定中介机构后,海南二中院作出决定书,指定河北某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根据案情,海南二中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破产程序条例》的规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快速审理。

为提升审理效率,合议庭持续加强与清算组的沟通联系,持续强化对清算组的工作指导与履职监督,并联清算事项,简化不必要的工作环节,依法出具调查令支持清算组调查取证,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平台发布公告,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为清算组依法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降低了清算费用,提升了清算组的履职便利。

经清算组尽责履职,未能接管到债务企业的营业执照、印章、财务会计资料及文书资料,也未能查找到债务人可供清算的财产。清算期间,无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通过公开信息渠道,也未能调查到债务人企业欠税、欠社保、欠职工债权的情况。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清算组向海南二中院提交清算工作报告,提请终结清算程序。经对清算组提交的申请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股东的意见后,合议庭认为,清算组开展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裁定确认清算工作报告,并终结对儋州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主审法官介绍,公司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在具体程序操作上具有相似性,强制清算作为合法清退“僵尸企业”,净化市场环境的有效程序,是人民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适用简易程序对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进行快速审理,是人民法院提升破产质效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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