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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总督和巡抚谁的权力更大?

 写乎 2024-07-25 发布于四川

作者:安锦

总督和巡抚是有清一代驻防各省的封疆大吏,他们掌握着一省的最高权力,倘若二人齐心办事俨然可以说是这片土地上的土皇帝。但事实上总督和巡抚多有不合,这和最高统治者运用皇权手段制衡权力有很大关系。那么,总督和巡抚究竟谁的权力更大一些呢?

要想知道问题的答案,我们还需要分别来看总督和巡抚的级别以及权力范围。

总督,是管理一省或者多省的封疆大吏(编者注:管理一省的有直隶总督、四川总督等,管理二省的有闽浙总督、湖广总督等,管理三省的有两江总督、陕甘总督等),它的品级为正二品,按照清朝的惯例,总督一般会加兵部尚书衔,这样它的品级就变成从一品。

巡抚,是专管一省的封疆大吏(编者注:清时,河南、山东、山西三地只有巡抚,没有总督;四川一地的四川总督和四川巡抚共同管辖四川一省),它的法定品级为从二品,但按照清朝惯例,巡抚一般会加兵部侍郎衔,这样它的品级就变为正二品。

如此来看,总督的品级要比巡抚高上一级,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说总督的权力比巡抚大呢?

不着急,我们继续往下看。

巡抚之下,省一级的官员还会设立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编者注:以上四个官职被称为“督抚布按”,以此来代表省一级的官员)。前者被称为藩台,专门管理一省的财政和人事等事务;后者被称为臬台,专门负责一省的司法、刑狱和纠察等事务。由此来看,巡抚的职能更多的是管理吏治民生和司法监察。

而总督,在法定意义上只负责管辖的一省或多省的军务,其他吏治民生的事均由巡抚及布政使和按察使来处理。

但是,这里面又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清朝统治者同时又安排总督“兼管吏治民生”,安排巡抚“兼管军务”,这就让总督和巡抚的职能变得非常“暧昧不清”。而且总督的职能中还有“节制巡抚”这一条,这个“节制”就讲的很不明白,它既不是说总督对巡抚有直接领导关系,也没有否定总督和巡抚不是领导关系,那总督如何节制巡抚,就会产生很多问题。

更何况还有总督和巡抚同驻一城的情况,无论是管理方面、礼节方面还是代表最高权力方面,均会产生很多问题。而总督和巡抚均有直接向皇帝上密折的权力,很多总督和巡抚往往吵得不可开交,这令统治者也非常头疼。

但从另一方面来讲,总督和巡抚作为封疆大吏,掌管一省或者多省的军民政法等事务,一旦二人同穿一条裤子,那么皇帝的指令就会变得尾大不掉,这严重威胁到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统治,是清朝历代皇帝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将这两个官职的职责模糊混淆,让二者在权力分配的小圈子里明争暗斗,这个结果恰恰是统治者最愿意看到的。

总督和巡抚谁的权力更大,往往还要看当时担任此职位的官员其对待同僚的态度如何。如果巡抚是曾国藩那么总督权势会大;如果总督是曾国藩,那么巡抚就有可能“骑到”这位“曾圣人”的脖子上去(编者注:曾国藩作为一名极其注重自身修养的“儒士”官员,对待管理问题上会讲究“明哲保身”和“佛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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