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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的涉税风险

 白明锐 2024-07-26 发布于天津
这是白明锐的第 276 篇原创
持续深耕,做特懂业务的财务人

今天,接着讲《税收大数据与财务报表涉税实战分析》。

第四章 资产负债表涉税分析

第二节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报表项目涉税分析

四、其他应付款

实务中,「其他应付款」非常「吃香」,由于很多财务人员以为它是一个「大杂烩」,把不清楚的业务都填列在此,有些甚至企业将其作为逃避纳税的工具。

如果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的余额比「应付账款」的余额还要大,或者占负债的比重比较大,又或者趋势变动比较异常,就一定要检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并关注企业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利用其他应付款隐匿收入

有些企业将应计入收入类科目的金额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从而隐匿收入、偷逃税金。

审查时应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为审查重点,对明细账设置不合规定的,如户名、类别或摘要不清的,应审阅相关会计凭证。

(二)1年以上包装物租金没有结转收入计税

其他应付款属于流动负债,通常在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

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则可能存在收取的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故意不及时结转收入,以此少计当期实现利润、偷逃税金的情况。

检查人员审查时,应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为依据,重点审查原始凭证,特别是出租、出借合同,查看有无购货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包装物,而销货方超期不转账的行为。

(三)虚构向股东或员工借款隐瞒收入

比如公司欠股东的钱逐年增加,但公司货款回笼情况良好,并不缺少资金周转的情况。

进一步检查「其他应付款」的所有会计凭证后发现,「其他应付款」是隐瞒的无需发票的现金销售收入,公司需按规定补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四)民间融资问题

如果其他应付款的余额比较大,企业很可能存在着与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借款的方式,可以结合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作进一步分析。

如果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平均余额+长期借款平均余额)*银行平均贷款利率>利润表上的财务费用,则说明企业可能存在着支付给金融企业以外的借款利息。

税务人员一定要注意检查其他应付款,关注企业的借款利息扣除不能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果是关联方的借款还要注意债资比的问题。

今天就到这,下期我们来讲「应付职工薪酬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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