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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轩|陕西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的“星”与“象”

 cello 2024-07-30

陕西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的

“星”与“象”

梁  轩

(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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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郎位”所在星象为“太一”太微宫,“伏羲”周围十二联星为“太一”紫宫,而“□市”当则释作“军市”而非“天市”,整幅天文图是以“太一”南北两宫为核心的星象体系。由于绘制的疏失以及其他因素,天文图中个别星宿或星官的星数存在省减问题,甚至某些星宿的题名与星象之间也出现了些许混乱,但整体上天文图呈现的星象结构无疑是非常完整的,不仅直观地呈现了以北斗统摄周天列宿的天象观,也揭示了北斗以及“司禄”“司命”在汉代生死观中的重要地位。可以说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不仅具有相当高的科学性,同时也承载了一套复杂的信仰体系,是中国古代“天文”与“人文”相互交织的一个产物。

2015年5月,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对陕西靖边杨桥畔渠树壕墓群中的一座被盗东汉壁画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于墓室拱顶上出土了一幅保存相对完整的天文图。天文图以北斗为中心,以“四宫”“二十八宿”为边界,描绘了天象中的主要星官,大多数星官不仅绘有星数、星形,还有与之相应的题名以及仙人、异兽表征的“象”。学界也对这幅天文图中的星象布局展开了探讨,《陕西靖边县杨桥畔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发掘简报》(以下称《简报》)已对图中的中外星官、黄道、日月进行了初步的释读。段毅、武家璧《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考释》(以下称《考释》)则在《简报》基础上对天文图展开进一步的考释,指出该图位于观赏星图与科学星图之间,具有一定的科学内涵,整体结构属于早期的“三垣二十八宿”体系。武家璧、段毅、田勇《陕西靖边渠树壕壁画天文图中的黄道、日月及其重要意义》对贯穿整幅星图的“长白线”的性质进行了考证,认为这条“长白线”是黄道,并且反映了中国式“黄道”体系形成的重要信息。王煜《知识、传说与制作:陕西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星象图的几个问题》(以下称《问题》)一文,则对星象图中的星官布局,以及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与辨析,并指出这是一幅为丧葬文化服务的墓室星象图,并非科学星图,反映更多的是当时人关于天文的一些思想和观念,也存在许多制作和审美上的考虑,应该从知识、观念和制作等多种文化传统去综合理解。

渠树壕东汉墓天文图虽然保存相对完整,但部分星官的“象”以及题名等关键信息存在剥落的现象,这些都给天文图的释读带来了相当程度的困扰。《简报》《考释》对天文图中星官的释读大体是正确的,但依然存在一些漏释与误读,尤其是《考释》一文中认为天文图中“三垣”仅有“天市垣”“太微垣”而无“紫微垣”,以及《问题》认为“三垣”俱备的结论,其实都是值得商榷的。而对天文图中“微明”“司禄”“司命”等星官的解读也存在诸多可议之处。因此,针对陕西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星官的释读以及整体的星象结构,有必要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渠树壕壁画墓天文图中的“太一”两宫

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四宫二十八宿”除了东宫苍龙与南宫朱雀中部分星宿及其题名脱落外,其余列宿的星象与题名都保存的相对完整(图1)。《考释》指出图中虽无“三垣”的直接题名,但根据相关星官的题名及其相对位置,很容易辨识“三垣”所在:围绕“郎位”的六星是“太微垣”,围绕“伏羲”的是“天市垣”,图中未见“紫微垣”,以“北斗”代表“中宫”。不过,王煜《问题》不同意《考释》的结论,认为“伏羲”所在的星象为“紫微垣”,“□市”为“天市垣”,天文图中“三垣”俱备。然而,从天文图整体上的星象结构与布局方位,以及“羲娲”及其手持“规矩”的象征意涵来看,《考释》与《问题》的观点似乎都存在可兹商榷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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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陕西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

(一)

“郎位”与太微宫

渠树壕东汉墓天文图中斗魁以东有六星环列,星环内又有六星,累迭如堆状,两侧各绘有一人,呈相对而坐的姿势,中间隶体墨书“郎位”两字(图2)。“郎位”星位于“太一”太微宫,《史记·天官书》曰:

南宫朱鸟,权、衡。衡,太微,三光之廷。……其内五星,五帝坐。后聚一十五星,蔚然,曰郎位。

太微宫有“郎位”十五星,呈“蔚然”之状,司马贞《索隐》:“《汉书》作'哀乌’,则'哀乌’'蔚然’,皆星之貌状。其星昭然,所以象郎位也。”《后汉书·杨秉传》:“太微积星,名为郎位。”李贤注:“积,聚也。”“郎位”星数较多,又相互堆积,呈繁茂密集状,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郎位”诸星积聚如堆,正是“蔚然”的形象。不过太微“郎位”有十五星,图中的“郎位”仅六星,这可能是一种省减形式。古人裸眼观象,“郎位”星数虽多,恒星亮度却不高,加之天气等客观因素的干扰,观象时星数或多或少在所难免。因此,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的“郎位”正是太微宫“郎位”诸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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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郎位

图中环绕“郎位”的六连星当是太微匡卫诸星,《史记·天官书》:太微“匡卫十二星”,司马贞《索隐》引《春秋合诚图》:“太微主法式,陈星十二,以备武急也。”张守节《正义》则谓:“太微宫垣十星。”太微匡卫有十二星与十星两说,而图中太微匡卫诸星仅六星,应是一种省减形式,也可能是另有所本。太微宫中两位左右对坐的神祇,当为太微宫属吏。汉代衙署分曹治事,曹内属吏有掾与史,掾为长而史次之,1972年内蒙古和林格尔东汉墓出土的宁城护乌桓校尉幕府图中,功曹府舍外就设有三所较小的府舍,分别题有“尉曹”“左仓曹”“右仓曹”,诸曹府舍之内均设属吏两人,呈左右对坐之态(图3),当为曹内掾、史无疑,形态与天文图太微宫内二神对坐的图式几乎一致,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太微宫的性质。《淮南子·天文训》:“太微者,太一之庭也。”又《春秋元命包》:“太微为天庭,理法平乱,监计援德,列宿受符,神考节书,情嵆疑者也。”与作为“太一”起居之宫的紫宫不同,太微宫带有强烈的行政属性,宫内绘以掾史对坐的图式,正是太微宫作为政府衙署机构的一种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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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宁城护乌桓校尉幕府图(局部)

(二)

伏羲女娲与“太一”紫宫

“羲娲”二神居于斗魁左侧,女娲在左,伏羲在右,对峙而立。伏羲人首蛇身,头戴高冠,左手持莲,右手持规,头顶隶体墨书“伏羲”二字,身前、身后有十二星连呈斗形。女娲亦人首蛇身,左手脱落,右手执矩,头部剥落,见隶体墨书“女娲”二字,其头、腹、尾部各有三星(图4)。《考释》认为“伏羲”周围十二联星正好与《史记·天官书》“(房心)东北曲十二星曰旗”的记载相符;而“羲娲”二神所持之“规矩”为度量衡器,象征市场管理的各种规则、法则。因此,根据位置以及“规矩”的涵义,《考释》将伏羲周围十二联星释为“天市垣”。王煜《问题》则根据星官的相对位置、星数星形以及“伏羲”的宗教意象三个方面,认为“伏羲”周围十二连星的星象应该是“紫微垣”。综合而言,《考释》与《问题》两文的结论皆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各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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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渠树壕东汉墓天文图中的“伏羲”与“女娲”

第一,“天市”星数。汉代“天市”位于天旗十二星内,星数仅四星,且尚未从东宫列宿中独立出来,《史记·天官书》:“东宫苍龙,房、心。……东北,曲十二星曰旗。旗中四星曰天市;中六星曰市楼,市中星众者实,其虚则耗。”2009年靖边渠树壕新莽1号壁画墓天文图中,有四星组成一个四边留口的方形星框,框内也绘有一对禽鸟,两禽之间有朱笔题名“天市”(图5),形象地还原了《史记·天官书》“旗中四星曰天市”的记载。而以“天市”为基础,逐渐衍生出了后世的“天市垣”,《晋书·天文志上》:“天市垣二十二星,在房心东北。”从“天市”到“天市垣”,不仅星数由最初的四星增至二十二星(图6),“天市”也从东宫列宿中剥离出来而独立成“垣”,成为一个与“紫微垣”“太微垣”相对应的天区。“天市”虽是“天市垣”的雏形,但二者不能完全等同,而天文图中“伏羲”周围十二联星虽贴合“曲十二星曰旗”的记载,却并不符合“旗中四星曰天市”的星象。而王煜《问题》一文中也对比了靖边渠树壕新莽墓天文图“天市”与东汉墓天文图“□市”的星象,认为在星形、象征图像以及题记方面二者都完全一致,唯有星数不同。并指出墓室星象图并非科学星图,星数有差异是正常现象,因此认为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市”十二星当为“天市垣”。不过,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市”有十二星,位在西宫参、鬼宿之间,而“天市垣”二十二星位在东宫房宿、心宿东北,双禽对立的图式也并非“天市垣”的象征图像(详见下文),从星数、位置以及双禽图式的表征来说,图中“□市”与都与“天市垣”明显不符,而应当释作“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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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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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天市垣”

第二,“三台”与“天市(垣)”的相对位置。“三台”,亦称“三能”,位于斗魁文昌宫以南、太微宫以北,“三台”六星两两相比形如阶梯,被视作“太一”往来南北两宫之间的台阶,是以“三台”星又有“泰(太)阶”“天阶”之称。天文图中“三台”共三组连星,每组两星,两星之间皆绘有两只黑羽红喙的飞鸟,《考释》认为近“五车”者为“上台”,近尾、箕者为“下台”,“中台”位于斗魁之上与天市西垣之间,但《考释》却又指出“壁画提名所示的'三台’星与文献记载的位置有较大差异,上不起自文昌(斗魁以下)而起自斗魁之上,下不抵于太微而延至天市垣西南,距离太微垣甚远,不知何故如此。”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显然并非现代科学意义上的星象图,其中对“三台”位置的描绘当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误差,但这种误差不可能与文献记载偏离过大,甚至将其位置延伸至“天市垣”。问题的根源或许并不在“三台”而在“天市垣”,《考释》将“伏羲”周围十二联星释作“天市垣”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第三,布局方位。《史记·天官书》:“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属。后句四星,末大星正妃,余三星后宫之属也。环之匡卫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宫。”司马贞《索隐》引《春秋合诚图》:“紫微,大帝室,太一之精也。”“太一”是北极星的别称,同时也是汉代信仰体系中的至上神,“太一”、“子属三星”与“后句四星”同居紫宫内,而紫宫位于北天极,是以又称为“北宫”,太微宫位于紫宫之南,则称“南宫”。根据天文图中“四象”的方位与布局,苍龙在东、朱雀在南、白虎在西、玄武在北,而北斗则位于天文图的正中,斗魁指向玄武,斗杓指向朱雀,因此天文图中北斗呈现的并非东西向的排列,而是呈南北向的排列。天文图中斗魁以南“郎位”周围六连星已确定为南宫太微,那么根据“四象”所标识的方位布局,斗魁与“三台”星以北“伏羲”的周围十二联星,显然就不当是“天市垣”而应该是“太一”紫宫。

第四,“羲娲”的人文隐喻。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紫宫内并未描绘“太一”的形象,而是重点描绘了“羲娲”二神的对峙组合。闻一多曾指出“羲娲”蛇尾相交的形象源于更为古早的交龙、螣蛇、延维(委蛇)等图腾,带有一种雌雄交合的意涵,不仅象征人类的繁衍生息,还蕴含了阴阳交泰、万物化生的创世意象。汉画中常以伏羲持规,女娲执矩;或以伏羲捧日,女娲捧月,来表现伏羲女娲分主天地阴阳。规矩为画圆正方的仪器,同时也象征天地阴阳,《文选·张平子<东京赋>》:“规天矩地,授时顺乡。”注引《大戴礼》:“明堂者,上圆下方。”《范子》:“天者,阳也,规也;地者,阴也,矩也。”由此言之,“规矩”并非市场管理的象征,而是阴阳观念神明化的一种表达,且这种表达与“太一”密切相关。春秋战国以降,“太一”不仅是极星的别称,也是阴阳、五行、神仙等诸家公认的宇宙本源,甚至儒家亦将“礼”之起源溯及“太一”。 在汉儒的宇宙观中,阴阳两仪相辅相成,是天地万物化生的基础,而阴阳又本于“太一”,构成了宇宙创生的起始点。《易·系辞上》:“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正义》:“太极谓天地未分之前,元气混而为一,即是太初、太一。”因此,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虽未直接呈现“太一”的形象,却通过“羲娲”所表征的阴阳二神,将“太一”生阴阳、化生万物的创世模式呈现了出来,故而“羲娲”二神的星象描绘的其实正是“太一”紫宫。

第五,紫宫匡卫星数及附属星官。紫宫为“太一”起居之宫,外围“环之匡卫十二星”,《汉书·天文志》与《史记·天官书》同,亦作“匡卫十二星”,《史记会注考证》引王元启曰:“按《晋志》,紫宫垣十五星,其西藩七,东藩八,考之天象,作十五星为是。”又《汉书补注》引齐召南曰:“紫宫匡卫十五星,西藩七,东藩八,与太微垣十二星不同,《晋志》可证。此与《史记》并曰十二星何也?”甚至王先谦也认为“二”当为“五”。但从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伏羲”周围匡卫十二星来看,《史》《汉》的记载不误,紫宫匡卫诸星汉时仅十二星,与后世“紫薇垣”是有差异的。“伏羲”周围十二联星为紫宫匡卫诸星,那么女娲头顶、躯体、尾部诸星也就不当是“天市垣”外的“织女”“河鼓”与“天桴”,而应是紫宫附属星官。《史记·天官书》:“前列直斗口三星,随北端兑,若见若不,曰阴德。”“阴德”星“随北端兑”,兑通锐,“谓星形尖邪也”,张守节《正义》曰:“阴德星,中宫女主之象。”天文图中“女娲”头戴三星,呈三角状,与呈尖锐状、表征中宫女主的“阴德”三星相类;而“女娲”腹部、尾部各有三星,一左一右,从布局来看应是紫宫外的“天枪”“天棓”两星官。

综上言之,《考释》认为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有“太微垣”“天市垣”而无“紫微垣”;王煜《问题》中则认为天文图中“三垣”完备。整体上该图属于早期的“三垣二十八宿”星象体系,“三垣”的诸多因素也的确在图中有所呈现,但就此将“三垣”的概念套用在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显然并不可取。“三垣”概念定型于唐宋,秦汉“三垣”尚未成形,司马迁《史记·天官书》中就将整个天区划分为中宫与东宫、南宫、西宫、北宫,并无“垣”的概念,其中太微、天市分属南宫、东宫,二者尚未与“太一”紫宫等而列之。不过,从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所呈现的星象结构来看,此时的南宫太微已从南宫诸宿中剥离出来,成为了与“太一”紫宫相对的天区,而天市却并未在天文图中呈现出来,因此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整体上是一种以“太一”南北两宫为核心的星象结构。

列宿的“星”与“象”

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列宿的星象保存的相对完整,东宫题名可见者“坻”“房”“心”“尾”“箕”五宿;北宫题名可见者“南斗”“牵牛”“织女”“虚”“危”“营室”“东壁”七宿;西宫题名可见者“奎”“娄”“卯”“毕”“胃”“觜戈”“参”七宿;南宫星象剥落比较严重,提名者仅见“余鬼”“东井”“柳”“轸”四宿。《简报》《考释》以及《问题》对天文图中的中外星官都进行了考释,对列宿、星官中所描绘的“象”也做了解读,即便如此,其中依然存在许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内容。

(一)

“军市”

天文图斗魁与西宫白虎之间,有一长方形星官,该星官四角各一星,余下南北各三星、东西各一星,共计十二星,十二星连成的星环之内绘有一对禽鸟,其中有白色粉笔的题名“□市”, “□”字仅见字上部一横残笔,未见墨书题名(图7)。《简报》《考释》根据星数、位置以及题名残笔,将该星官释作“军市”,《考释》又进一步指出“□市”环框十二星内的双禽,疑即“野鸡”星。不过,王煜《问题》一文中对比了渠树壕新莽壁画墓M1中的“天市”,认为除了星数不同外,该星官的星形、象征图像、题记皆与前者完全一致,而墓室星象图并非科学星图,星数有差异是正常现象,因而认为该星官当为“天市垣”。不过“□市”不仅在星数上与“天市”不符,星官的位置其实也是不符的,《晋书·天文志上》曰:“军市十三星在参东南,天军贸易之市,使有无通也。野鸡一星,主变怪,在军市中。”又《开元占经》引《石氏》曰:“军市星,在参东南。”天文图中“□市”位在参宿以东、鬼宿以西,从星官位置而言,作“军市”显然更优。而“口市”环框十二星内的双禽也不一定是“野鸡”星,更不能作为“天市垣”的象征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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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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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金文“雔”

市的本义指聚众交易的场所,《说文》:“市,买卖所之也。”《易·系辞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天文图“口市”以双鸟为象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该星官主交易之性质,双禽对峙即金文中的“雔”字(图8),《说文》:“雔,双鸟也,从二隹。”段《注》:“按,《释诂》:'仇、雠、敌、妃、知、仪,匹也。’此雠字作雔,则义尤切近,若应也、当也、酬物价也、怨也、宼也,此等义则当作雠。”《金文大字典》则谓:“售本无卖义,疑售、雠古本一字。《诗·抑》:'无言不雠。’郑《笺》:'教令之出如卖物,物善则其售贾贵,物恶则其售贾贱。’《释文》:'售本作雠。’《史记·高祖纪》:'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如淳注:'雠亦售也。’《集韵》:'售与雠同。’《正韵》:'雠,售也。’金文从言之字多可改从口,售即雠无疑。《玉篇》:'雠,对也。’《毛诗正义》:'相对谓之雠,雠者相与用言语。’雠之初义当为相对谈恰,买卖双方须言语达成交易,引申出卖出的意思。”“雔”象两鸟相对之形,有相对、匹敌的意思,引申出双方协价售卖之意。因此,“军市”内所绘双鸟的图式,并非主变怪的“野鸡”星,而就是“雔(售)”的本字,表征市场交易之象。

(二)

“牵牛”“织女”

天文图西南角有三星直线相连,中为大星,隶体墨书题名“牵牛”,西侧绘以牛郎牵牛图。“牵牛”西有三星呈等腰三角形相连,与“牵牛”隔白线对望,星旁则隶体墨书“织女”,并绘以织女织布图(图9)。《简报》《考释》均将“牵牛”“织女”分别释作牛宿、女宿,释读应该是正确的,但所呈现的星象却并不是牛宿、女宿。“牵牛”有二,其一指二十八宿中的牛宿。《开元占经》引《石氏》:“牵牛六星,天府也。”《史记·天官书》张守节《正义》:“牵牛六星,并北宫玄武之宿。”西安交通大学汉墓星图中牛宿也是牛郎牵牛之象,牛郎前竖列三星,牛身横列三星,呈现的即牛宿六星。其二,“牵牛”指“河鼓”星官。《尔雅·释天》:“河鼓谓之牵牛。”《史记·天官书》:“河鼓大星,上将;左右,左右将。”《索隐》引孙炎曰:“或名河鼓为牵牛也。”“河鼓”位于牛宿北,三星直列,中间一星明大。由此言之,图中“牵牛”的星象并非牛宿六星,而是“河鼓”三星。女宿的星象与题名之间也出现了“张冠李戴”。“织女”星官位于女宿(亦称“婺女”“须女”)以北,《史记·天官书》:“婺女,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正义》:“须女四星,亦婺女,天少府也。……织女三星,在河北天纪东,天女也。”南阳东汉牵牛织女画像石中,有一女跽坐于四星内,表现的就是女宿四星。而“织女”星官有三星,《墨子·杂守》:“筑三亭,亭三隅,织女之。”陈奂云:“织女三星成三角,故筑防御之亭,以象织女处隅之形。”洛阳尹屯汉墓星象图中,一女跽坐于地,头覆三星,三星呈三角状排列,呈现即“织女”星官。由此言之,天文图中题名为“织女”的星象,其所描绘的其实并非女宿四星,而是“织女”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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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牵牛”“织女”

“牵牛”“织女”位于天文图的黄道列宿带中,其位置正是牛宿、女宿,但呈现的星象却是“河鼓”“织女”星官,似乎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的绘制过程中,牛宿、女宿与“河鼓”“织女”星官发生了“混淆”。两组星官(宿)的关系确实错综复杂,诚如王煜曾指出的,“出于汉代智识阶层的文献尚且如此含混难辨,出于画匠的画像,其情况更可想而知了。”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绘制过程中所发生的这种“混淆”,显然不能简单的归结为绘制失误,而是中国古代天文坐标体系调整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现象。冯时曾指出,中国古代二十八宿体系有一个漫长形成过程,过程中某些距离黄道较远的亮星就被黄道带上的暗星所取而代之,但依然会残留有某些置换的痕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牛、女宿呈现“河鼓”“织女”的星象,就明显残留有“河鼓”“织女”早期曾充当牛宿、女宿的痕迹。

(三)

“建星”

“女娲”下方、“牵牛”上方,有四星连成平行四边形星框,内绘有一鱼(图9),《考释》《问题》中皆认为该星官为“鱼星”,《开元占经》引《石氏》:“鱼一星,在尾后河中。入尾十四度,去极百二十二度,在黄道外十二度也。”不过,星官星数、位置皆与“鱼星”不符。《汉书·律历志上》:“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汉书补注》引宋祁曰:“建星在斗后十三度,在牵牛前十一度,当云在斗牛间。”“建星”为斗宿的附属星官,近黄道,《史记·天官书》:“南斗为庙,其北建星。”《正义》:“建六星在斗北;临黄道,天之都关也。斗、建之间,七耀之道。”图中该星官与斗宿被一条贯穿整幅天文图的“长白线”隔开,据考证这条“长白线”正是黄道,因此该星官当是“建星”。不过,“建星”有六星,但图中星官仅四星,星数似乎与“建星”不合,据《开元占经·石氏中官星座古今同异》:“建星旧五星在黄道内,兼一星,又一星在黄道外,今测六星并在黄道内,元不入河,六星在南斗北。”可见,汉唐“建星”星数有所增损,而图中星官应是秦汉时的“建星”。“建星”内所绘之鱼应是“䲅”,《尔雅翼·释鱼二》:“䲅,今之河豚。……率以冬至后来,每三头相从,号为一部。今江阴得之最早,率以冬至日则有之。故说者解《易》'信及豚鱼’,或以为即此物。盖《中孚》十一月冬至之卦,此鱼应之而来,是信之著者也。”秦汉冬至点就位于建星附近,而古时河豚冬至回游至江阴,古人以之为冬至之信,是以建星内的䲅鱼表征的正是冬至之象。

(四)

“五车”“三柱”与“咸池”

毕宿旁有五星弧连成留口的星环,环内绘有一龙,龙前后各有三星,三星相连呈三角状,龙身下又有三星(一星剥落),同样连成三角形。星官东端有白色粉笔题名,题名剥落仅见一“车”字(图10)。《开元占经》引《石氏》:“五车五星、三柱九星,凡十四星,在毕东北”;“五车中有三柱,三星鼎足居柱,一名休格,一名旗。”此星官应是“五车”,图中三组三角形的星官当是“五车”中的“三柱”星。又《淮南子·天文训》:“咸池者,水鱼之囿也。”高诱注:“咸池,星名。”《史记·天官书》张守节《正义》:“咸池三星在五车中、天潢南,鱼鸟之所讬也。”“五车”为“太一”车舍,“咸池”则位在“五车”内,为“太一”禁苑,但天文图中“五车”内仅绘有一龙。据《春秋纬》:咸池,“五帝东舍,一名横龙……苍龙之舍也,五帝车也。”又《黄帝占》:“咸池,一名黄龙。”因此,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五车”中所绘的龙正是“咸池”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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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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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1  微眀

(五)

“微眀”

图中东宫苍龙尾宿首端之北、黄道内侧有四星(一颗剥落),南北竖列,墨书题名前一字上部脱落缺失,似“薇”,后一字为“眀”(图11),《简报》释作“微眀”。由于传统星名中并没有相关称呼,《考释》将其释为“东咸”,指出“东咸”本非亮星,“微眀”是其常态,故以此名之。《晋书·天文志上》:“东咸、西咸各四星,在房心北,日月五星之道也。”东、西咸皆在房、心北,若此四星为“东咸”,何以图中不见“西咸”?而且天象中亮度“微眀”的星官非常多,但皆未名以“微眀”,因此释作“东咸”显然不确。该星官位在尾宿以北,特以“微眀”名之,显然这一状态在占验中有着特殊的意义。《史记·天官书》张守节《正义》:“天江四星,在尾北,主太阴也。不欲明;明而动,水暴出;其星明大,水不禁也。”《晋书·天文志上》:“天江四星,在尾北,主太阴。江星不具,天下津河关道不通。明若动摇,大水出,大兵起;参差则马贵。”又《开元占经》引《黄帝》:“天江星如常微小,则阴阳和,水旱调;其星明大,天下大水,江海溢流,五谷不熟,民人以水饥。若其星微若,参差不齐,马贵,一曰马多死。”星占中“天江”微弱则“阴阳和,水旱调”,明大则是水灾、兵乱、饥疫的大凶之兆,因此“天江”被题名“微明”,显然是出于趋吉避凶而有意为之。

(六)

“东井”

图中“东井”位近“余鬼”,六颗连星,有二星剥落,星形近似“U”字,口部白灰书“东井”二字,连星中绘有一禽鸟,禽鸟主体部分剥落仅残留一鸟首,《简报》认为宿中禽鸟为鹌鹑。《史记·天官书》:“东井为水事。”司马贞《索隐》引《春秋元命包》:“东井八星,主水衡也。”张守节《正义》:“东井八星,一大星,黄道云所经,为天之亭候,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王者用法平,则井星明而端列。”“东井”主水事,与法治关联密切,法令端正持平,“东井”诸星便会端列明亮,星象占验似乎与鹌鹑关联不大。《续汉书·律历志下》注引张衡《浑仪》:“夏至在井二十一度半强,最近时也。”汉代夏至点就位于东井,而神话中有“伯赵司至”的传说,《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张晏曰:“少昊之立,凤鸟适至,因以名官。”其中“伯赵司至。”师古注:“伯赵,伯劳也。”又《春秋左氏传》“昭公十七年”谓:“伯赵氏,司至者也。”杜预《注》:“伯赵,伯劳也。以夏至鸣,冬至止。”孔颖达《正义》:“《释鸟》云:'鶪,伯劳也’,樊光曰:《春秋》云:'伯赵氏司至。’伯赵,鶪也。以夏至鸣,冬至去。’郭璞曰'似鶷鹖而大。’此鸟以夏至来鸣,冬至止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至也。《月令》,仲夏之月,'鶪始鸣’。蔡邕云:'鶪,伯劳也,一曰伯赵,应时而鸣,为阴候也。”伯劳,又称“伯鹩”“伯赵”“博劳”等,夏至始鸣,而天文图中“东井”宿内所绘禽鸟,图像虽有剥落,但很可能即表征夏至的物候之鸟伯劳。

(七)

“营室”“东壁”

古时“营室”“东壁”共为一宿,名曰“定”,《尔雅·释天》:“营室谓之定,娵觜之口,营室、东壁也。”《诗·墉风·定之方中》:“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毛《传》:“定,营室也。”郑《笺》:“定星昏中而正,于是可以营制宫室,故谓之营室。”又《周礼·考工记·辀人》注曰:“营室,玄武之宿,与东壁连体而四星。”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室、壁两宿就是四星连体相合呈房室之象(图12)。而天文图“室”“壁”内绘有双鹿,双鹿无角,相背而食,显示图中的双鹿皆为母鹿,而“室宿”以母鹿为象,其中就蕴含了非常浓厚的政治寓意。《诗·大雅·灵台》曰:“王在灵囿,麀鹿攸伏。”毛《传》:“囿所以域养禽兽也,天子百里,诸侯四十里。灵囿,言灵道行于囿也。麀,牝也。”又蔡卞《毛诗名物解·释兽》曰:

《字统》曰:“鹿性警防,相背而食,以备人物之害。”盖鹿群居善走者也,分背而食则相呼,群居则环,其角外向以备物之害己,故《诗》以况君臣之义。……《诗》曰:“王在灵沼,于牣鱼跃。王在灵囿,麀鹿攸伏。”言人之与物异类则鱼见之深入,鹿见之决骤。今鱼乐于沼,鹿安于囿,如此则以文王之德,行于灵沼、灵囿而有以及之故也。

鹿群生性警防,觅食时相互召引,或相背而食,或群居而环,鹿角朝外以防外来危险。相传周文王在位时期,圣德泽被天下,不仅人安其居,就连母鹿也安于苑囿之内繁衍生息。在汉儒看来,鹿群是否安于苑囿与天子“德化”密切相关,为彰显天子之德,皇城的离宫别苑就往往被比于文王“灵囿”,《后汉书·班固传》:汉明帝在位时营建都城洛阳,“外则因原野以作苑,顺流泉而为沼。发藻以潜鱼,丰圃草以毓兽。制同乎梁驺,义合乎灵囿。”又《后汉书·马融传》:汉顺帝在位时期,“揆厥灵囿,营于南郊。”李贤注:“《诗·大雅》曰:'王在灵囿。’言作广成苑以比之。”而古之“室宿”表征的正是天子离宫别苑,《史记·天官书》:“营室为清庙,曰离宫。”张守节《正义》:“营室七星,天子之宫,亦为玄宫,亦为清庙,主上公,亦天子离宫别馆也。”又《开元占经·营室占》引《荆州占》:“离宫者,天子之别宫也,主隐藏止息之所也。”由此言之,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室宿”以双鹿为象,是王道行于禽兽的一种政治意象,同时也是“室宿”在占验上为“王囿”的一种象征性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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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 “东壁”与“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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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3 “奎宿”

(八)

“奎宿”

奎宿居室、壁东,八星相连呈菱形(图13)。《史记·天官书》:“奎曰封豕。”《正义》:“奎,天之府库,一曰天豕,亦曰封豕。”又《汉书·天文志》:“奎曰封豨。”天、封皆有大意,豕、豨指猪,司马相如《子虚赋》:“羂要褭,射封豕。”郭璞曰:“封豕,大猪也。”奎宿诸星相连可能形似甲骨文中的“豕”,奎曰“封豕”或由此而来。奎宿中还有一条蛇,蛇旁题“奎”字,同样的表达也见于陕西定边郝滩东汉壁画墓的星象图中。在汉儒视阈中,蛇被喻为阴类,并与女性关联密切,《诗·小雅·斯干》:“维虺维蛇,女子之祥。”郑《注》:“虺蛇穴处,阴之祥也,故为生女。”蛇表征女子之象,同时具有非常浓厚的生殖意涵,而奎宿中特别绘以蛇之形象也蕴含有非常特殊的人文内涵。《淮南子·天文训》:“辰星正四时,常以二月春分效奎、娄。”汉时春分点就位在奎宿,《淮南子·氾论训》:“春分而生,秋分而成。”先秦秦汉以来,涉及生殖繁衍的礼仪活动多集中在仲春之月,《白虎通义·嫁娶》:“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诗》云:'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周官》曰:'仲春之月,合会男女。令男三十娶,女二十嫁。’《夏小正》曰:'二月,冠子娶妇之时。’”专为求子而设的高禖之祀也在此月,《续汉书·礼仪志上·高禖》:“仲春之月,立高禖祠于城南,祀以特牲。”由此言之,图中奎宿内蛇的图象应该是为春分点的表征之象,蕴含的是一种祈生的人文隐喻。

(九)

“娄宿”

图中娄宿三星相连如矩尺,星旁墨书隶体“娄”,并绘有一只形似野猪的奔兽(图14)。西安交通大学西汉墓星象图娄宿位置上亦绘有一奔兽,有学者就认为奔兽象征苑囿中牧养供以祭祀的牺牲。《史记·天官书》:“娄为聚众。”《正义》:“娄三星为苑,牧养牺牲以共郊祀,亦曰聚众。”娄宿确有苑囿之义,冯时却指出:“娄为苑囿的意义充其量也只能反映出一种相对晚出的星占意涵,而并不可能作为娄宿宿名的本义。”综合娄宿周围其他星官的名称及其意涵,冯氏认为娄宿本义为“聚众”,即《周礼·夏官·大司马》中招众集合之义。并进一步指出西安交通大学西汉墓星象图娄宿奔兽颇似马的形象,与大司马召众集合的职官特点恰好相合。娄确有聚集之义,同时也与军旅田猎之事密切相关,《周礼·夏官司马·大司马》:“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郑玄《注》:“春习振旅,兵入收众专于农。”仲春振旅,并特设“表貉”之祭。“有司表貉,誓民。……乃设驱逆之车,有司表貉于陈前。”又《周礼·春官宗伯·甸祝》:“甸祝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周礼·春官宗伯·肆师》亦谓:“凡四时之大甸猎祭表貉。”所谓“表貉”,郑《注》:“貉,师祭也。于所立表之处,为师祭,祭造军法者,祷气势之增倍也。”“表貉”是一种师祭,出征时在阵前或营前立望表以祭神。“貉”是一种犬科动物,《说文》:“貉,北方豸穜,从豸各声。”段注:“长脊兽之穜也,故从豸。”又《汉书·杨恽传》:“一丘之貉。”师古注:“貉、兽名,似狐而善睡。”貉的体貌特征与浣熊、狐狸类似,而天象图中娄宿的奔兽之“象”尾部细短且有剥落,但从体貌特征而言呈现的应该不是奔马而或为貉,以表征阵前聚众鼓气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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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娄宿

(十)

“胃宿”

天文图中胃宿三星呈矩尺状,西一星脱落,顶角大星,旁墨书隶体“胃”字,其中绘有一动物,虽有剥落,但结合残象与郝滩东汉墓星象图之胃宿来看,所绘动物当为刺猬。《史记·天官书》:“胃为天仓。其南众星曰廥积。”如淳曰:“刍藁积为廥也。”张守节《正义》:“刍藁六星,在天苑西,主积藁草者。不见,则牛马暴死。”胃宿表征“天仓”,其南众星则表征“廥积”,即禾稼刍稿囤积之处,睡虎简《秦律十八种·仓律》:“入禾稼、刍稿,辄为廥籍,上内史。·刍稿各万石一积,咸阳二万一积,其出入、增积及效如禾。”《说文》:“廥,刍稁之藏也。从广,會声。”而“會”与“彙(汇)”音义相通,刺猬古时就称“彙(汇)”,亦用来形容禾稼丰茂、草木繁盛之貌,《詩·大雅·召旻》:“如彼岁旱,草不溃茂。”郑《笺》:“溃茂之溃当作彙,彙,茂貌。”又班彪《通幽之赋》:“柯叶汇而灵茂。”师古注:“汇,盛也。言草木本根气强,则枝叶盛而善美。”由此言之,图中胃宿之下绘以刺猬的形象,表征的当是胃宿“廥积”诸星的彙茂之象,以取禾稼茂盛、仓廪充实之义。

(十一)

“心宿”“房宿”“亢宿”“氐宿”

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角宿、亢宿的分布区域有剥落,惟角宿处显示有星宿的残留。而龙首与龙足之间有四连星(一星剥落),西侧墨书题名“坻”;苍龙前左足上有两星(一星剥落),右前足上亦有两星,四星斜向相连,右前足旁墨书题名“房”;苍龙前足西侧腹上部,四星东西连成弧形,墨书题名“心”(图15)。《简报》将三宿分别释作“氐宿”“房宿”与“心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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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东宫苍龙“坻”“房”“心”三宿

至迟至殷商,古人已经全面掌握了东宫苍龙七宿的情况,尤其是苍龙中的心宿对于古人授时测候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史记·天官书》:“心为明堂,大星天王,前后星子属。不欲直,直则天王失计。”司马贞《索隐》引《鸿范五行传》:“心之大星,天王也。前星,太子;后星,庶子。”心宿三星屈曲不直,成都出土苍龙画像砖中,心宿三星曲矩相连,横驾在苍龙躯体上(图16);河南陇西寨苍龙画像砖中(图17),心宿三星被绘在苍龙躯体上方,亦呈曲矩状,中间一星明显大于其他两星,当为心宿二。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心宿”却有四星,位在苍龙之腹,四星连成弧形,无论位置、星数,还是星形,皆与传世文献及出土材料中的心宿存在明显差异,有理由怀疑图中“心宿”之题名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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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四川成都出土龙星画像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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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河南陇西寨出土汉画像青龙与辰马星象图

天文图中北斗斗杓之下有三连星,星象与题名虽有剥落,但看得出三星曲矩相连,第二星较大,一位头戴进贤冠的官员正襟危坐于三星内(图18)。根据天文图中“四象”的方位布局,杓下三星位于尾宿与“天江”西侧,星数与位置符合心宿的星象,而“心、参两宿作为中国传统授时的主星,它的起源显然就是心参两宿与太阳相会于二分点的时代。”作为授时主星,心宿三星位于黄道东端,参宿三星位于黄道西端,两宿东西遥相对峙,而天文图中斗杓下三星正好与西宫参宿之象“白虎”东西对应,因而此三星才是真正的心宿。心宿三星,中间一星即心宿二(天蝎座α星),是一颗赤红色的一等亮星,古称“大火”“大辰”,地位尊崇,古时被视作“帝座”。《尔雅·释天》:“大火谓之大辰。”郭注:“龙星明者以为时候,故曰大辰。大火,心也,在中最明,故时候主焉。”古时心宿二为观象授时的主星,象征天子之位。《开元占经》引《石氏》曰:“心为天相,一名大辰,一名大火,一名天司空。心者,宣气也,心为大丞相。”天文图中心宿三星上跽坐的官员,应该是心宿二“大火星”所象征的“天相”。

图中题名“心宿”的四星,其实当为房宿四星。《尔雅·释天》:“天驷,房也。”郭注:“龙为天马,故房四星谓之天驷。”《国语·周语》韦注:“辰马,谓房、心星也。心星,所在大辰之次为天驷。驷,马也,故曰辰马。”房宿古称“天驷”或“辰马”,四川成都苍龙画像砖与河南陇西寨苍龙画像砖中,房宿四星就刻意被绘在一匹奔兽头上,以示“天驷”“辰马”之义。而房宿指苍龙之腹,《文献通考》引《石氏星经》:东方苍龙七宿,“氐胸房腹”。南阳苍龙汉画像石中(图19),房宿四星曲弧相连,位于龙腹下。因此,渠树壕东汉墓天文图中龙腹上题名的“心宿”,实际上当是房宿四星。龙足上题名“房宿”的四星实际上并非房宿,《史记·天官书》:“氐为天根,主疫。”张守节《正义》引《星经》:“氐四星为路寝。”氐宿四星表征苍龙之胸,星数、位置皆与天文图中题名的“房宿”相符,此四星显然当是氐宿四星。而天文图中的“坻宿”实际上也非氐宿,《春秋元命包》:“亢四星为庙廷。”《汉书·陈余传》师古注:“亢者,总谓颈耳。”亢有颈部之义,亢宿代表东宫苍龙之颈,星数、位置皆与天文图中的“坻宿”相合。整体而言,渠树壕东汉墓天文图东宫苍龙诸宿的题名与星象存在些许不匹配的问题,可能是画师疏失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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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杓下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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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  河南南阳阮堂苍龙星座

“司命”“司禄”与“黄神北斗”

根据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四象”的布局方位,北斗斗杓之南有题名为“司禄”与“司命”的两位星神,“司禄”头戴二星,星神骑象,手持一矩状物,行走在前;“司命”亦头戴二星,骑一灵龟,手捧芝草,紧随于“司禄”之后(图20)。“司禄”“司命”两神一前一后,沿长白线向北斗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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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  “司禄”“司命”

以“司禄”“司命”冠名的星官有三组:其一,位于文昌宫,《史记·天官书》:

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

其二,位于危宿,《史记·天官书》张守节《正义》:

司命二星,在虚北,主丧送;司禄二星,在司命北,主官。 

其三,位在三台,《春秋元命包》:

西近文昌二星曰上台,为司命,主寿;次二星中台,为司中,主宗室;东二星曰下台,为司禄,主兵。

天文图中“司禄”“司命”位在角、亢之际,二者皆在黄道之外,而以上的三组“司禄”“司命”皆在黄道以内,且与图中“司禄”“司命”的位置相去甚远,显然以上三组星官皆不可取。《考释》认为与图中“司禄”“司命”的星数及位置相当者应是“天辐”“平星”两星官,“天辐”主“祠事”,“祠”通“司”,“辐”通“福”,“福”又通“禄”,是以“天辐”即“司禄”;而“平星”主决狱,与“司命”的占验接近,因此认为“平星”即“司命”。但《考释》也指出黄道穿行于角宿二星之间,继而从房宿四表的中间穿过,角、亢、氐、房诸宿与黄道之间其实并无空白地带可容纳司禄、司命之星,因而认为它们是被制图者移置于二十八宿圈内的“外官”星。王煜《问题》中则根据星象、系统和相对关系,认为天文图中“司禄”“司命”当为危宿中的司禄与司命,对于二者在位置上的抵牾,王氏归因于该图并非科学意义上的天图,其绘制受到传统、审美、制作及功能、意义等多方面的影响。综合来看,对于“司禄”“司命”的考证,《考释》迂曲繁复,《问题》则囿于题名与星数,对于星象及其意涵不甚考究,且两文各自的结论都存在自相矛盾与扞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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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东宫、南宫部分星官布局图

从星官在天球上的位置来看,“平星”“天辐”分别是角、氐宿的附属星官,皆位于二十八宿圈以外(图21),与天文图中“司命”“司禄”的位置明显不符。从天文图中两神的题名来看,司者,主也,“司禄”、“司命”,顾名思义,为主司“禄”、“命”之神。《论衡·命义篇》曰:“人有寿夭之相,亦有贫富贵贱之法,俱见于体。故寿命修短,皆禀于天;骨法善恶,皆见于体。命当夭折,虽禀异行,终不得长;禄当贫贱,虽有善性,终不得遂。”汉人生死观中有“禄命”“寿命”之分,“禄命”指贫富贵贱,“寿命”指死生寿夭,王充虽对“禄命”“寿命”做了相对“理性”的分析,但还是指出人“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也正是出于对“寿命”“禄命”的迷信,“司命”“司禄”成为秦汉信仰中非常尊崇的两位神祇,《后汉书·张衡传》:“死生错而不齐兮,虽司命其不晰。”注引《春秋佐助期》曰:“司命神名为灭党,长八尺,小鼻,望羊,多髭,癯瘦,通于命运期度。”由于“司命”掌管着世人生死之籍,汉代民间社会对“司命”的祭祀盛极一时,而在出土数据中“司禄”“司命”也时常并举,葛陵楚简中则载“择日于是期,赛祷司命、司禄”;陕西长安县东汉朱书陶瓶上则录有“告上司命、下司禄”之语。天象中文昌、危宿、三台中皆有“司命”“司禄”星,但三组星官的位置皆与天文图中的“司命”“司禄”不符,那天象中是否还有其他主人生死、福禄的星官呢?

西周就有祭祀主“谷数”的“司禄”之礼,《周礼·春官宗伯》:“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而东宫角宿就有专门主司谷数的星官,《史记·封禅书》曰:汉初,汉高祖刘邦取法周制,制诏御史曰:“其令郡国县立灵星祠。”《集解》引张晏曰:“龙星左角曰天田,则农祥也。”《正义》引《汉旧仪》:“龙星左角为天田,右角为大庭。天田为司马,教人种百谷为稷。”《续汉志·祭祀志下》“灵星”条则谓:“龙左角为天田官,主谷。”角宿有“天田”两星(室女座78星和τ星),主谷,象征天子籍田,而禄之本义即为谷数,《孟子·滕文公上》:“井地不钧,谷禄不平。”赵歧注:“谷者,所以为禄也。”《周礼·地官》中有“司禄”一官,职掌虽阙,但根据郑玄及清人的研究,“司禄”即主谷数与班禄之官。“司禄”手中抱持一矩状物,《周礼·天官冢宰》:“皆辨其物而奠其録。”郑玄《注》:“故书録为禄。杜子春云:'禄当为録,定为録籍。’”禄与録通,是一种禄秩簿籍,居延汉简中就有诸多“受禄钱名籍”以及其他各种“禄簿”,而“矩”有官职与禄秩之意,天文图“司禄”手中持矩,表征的正是该星神为专主禄秩的神祇。“司禄”骑象其实也与“谷禄”之义密切相关,商周时期古人就已驯养野象,并参与军事、农耕以及祭祀等活动中,而“司禄”以象为坐骑,不仅因为驯象“从人意”“随人意”的习性,应该还与驯象的形体的象征性隐喻有关,《诗·小雅·采菽》:“福禄膍之。”福禄的增损与“膍”有关,而膍通肶,《尔雅·释诂》:“肶、腹,厚也。”膍、腹同义,初指胃部、腹部,以此衍生出重厚之义。驯象腹部厚实、巨大,“司禄”以驯象为坐骑,应该是取其高官厚禄之义。因此,无论是星数、位置,还是星象占验,角宿“天田”星与天文图中的“司禄”显然更为贴合。

“司命”位于南方星、轸北,轩辕角二星与之最为相匹。《周礼·春官宗伯》:“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郑注:“司民,轩辕角也。”贾《疏》引《武陵太守星传》:“轩辕十七星如龙形,有两角,角有大民、小民。”轩辕诸星为南宫七宿中星宿的附属星官,轩辕角有二星即周时所祀之“司民”(狮子座ο星与ρ星),《周礼正义》引李光坡曰:“司民掌民数,及大比以诏司宼,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小司寇与“司民”皆主司“民数”,而“民数”之“数”指户籍之“名数”。汉代“户籍”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的户籍就是指'宅园户籍’;广义的户籍,则还应包括'年细籍’在内”。王彦辉曾指出,秦的户籍本不录年龄,“生者着,死者削”而已,但随着户籍制度的发展,开始在名籍性质的户籍外编制年籍,即张家山汉简中的“年细籍”。由于性质、用途不同,户籍和年籍最初是分离的,至迟汉武帝以后,二者合二为一。目前考古出土中虽未发现汉代户籍的原件,但从居延汉简中的“吏民出入名籍”以及其他相关文书来看,年寿信息无疑是汉代户籍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换言之,“司民”所主之“民数”不仅包含一般意义上的名籍,其中还内含有记录世人生死、年寿的“年籍”或“年细籍”,这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司命”主人之生死、寿夭的“神格”特质。而图中“司命”的手持物与坐骑,显然也是其“神格”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论衡·佚文》曰:“芝草一茎三叶,食之令人眉寿庆世。”又《白虎通义·蓍龟》:“独以灼龟何?此天地之间寿考之物。”芝草与灵龟自古以来就被视作寿考之物,故而“司命”以之为手持物与坐骑。

“司民”“天田”各戴两星,毗邻黄道,位于二十八宿圈以内,星象意涵也与“命”“禄”相关,从星数、位置以及星象占验等各方面来看,图中“司禄”“司命”就是角宿“天田”星与轩辕角“司民”星。而天文图中“司禄”“司命”被绘于角、亢附近,当与秋分密切相关。《淮南子·天文训》:“辰星正四时,以八月秋分效角、亢。”汉时,秋分点就位在角、亢,而八月秋分也正是汉朝案比之时,《续汉书·礼仪志中》:“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又《周礼·地官司徒·小司徒》:“三年则大比。”郑《注》:“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是其财物也。受邦国之比要,则亦受乡遂矣。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八月案比是也。’”乡部案比造籍,最终由郡国遣计吏携簿籍上报中央,《汉书·武帝纪》:“县次续食,令与计偕。”师古注:“计者,上计簿使也,郡国每岁遣诣京师上之。”因此,图中“司禄”“司命”两神会是一种计吏的形象,且被绘于角、亢附近,正是秋分的表征之象。

值得注意的是,上计是一种中央针对地方政府的考课制度,而在汉代信仰体系中,“司禄”“司命”与位于中宫的“北斗”存在密切的关联。渠树壕汉墓天文图中,“司禄”“司命”皆位在斗杓以南,二神各有坐骑,各有手持之物,前后相从,循黄道向北斗前行,隐约透露出二者之间的关联。《史记·天官书》:

北斗七星,所谓“旋、玑、玉衡以齐七政”。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

朱文鑫《〈史记·天官书〉恒星图考》中根据《史记》裴骃《集解》、张守节《正义》,对这句话进行了解释。概言之,以帝星为起点,斗杓的末星可连至角宿,即“杓携龙角”;当南斗中天时,北斗第五星玉衡与南斗遥相呼应,即“衡殷南斗”;而斗魁四星恰能与参宿两星连成直线,似白虎之首以斗魁为枕,即“魁枕参首”。以北极星为核心,通过北斗与天象中几个相对重要的星宿相互栓系,北极星就可以统摄周天星官。

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北斗就被绘在整幅星图的中心,表现的正是以北斗统摄周天列宿的天象观,陆贾《新语》所谓“位之以众星,制之以斗衡”。北斗的执掌统称为“七政”,《史记索隐》引《尚书大传》:“七政,谓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为政也。” “七政”之数虽止于七,但其内涵与外延却包罗万象,其中也包含人之生死、福禄。《后汉书·赵壹传》:“收之于斗极,还之于司命,使干皮复含血,枯骨复被肉。”《春秋·佐助期》:“七星之名并是人年命之所属,恒思诵之,以求福也。”《河图·帝览嬉》:“斗七星,富贵之官也,其旁二星,主爵禄,其中一星,主寿夭。”汉晋以来社会中普遍流行“黄神北斗”的信仰,《河图·始开图》:“黄帝名轩,北斗黄神之精。母地祇之女附宝,之郊野,大电绕斗,枢星耀,感附宝,生轩。”黄帝感斗而生,是以又称“北斗君”或“黄神”,传世汉印中就有诸多“黄神”铜印,此外考古发掘中还陆续出土了许多“黄神”封泥。关于“黄神北斗”的执掌,《熹平二年张叔敬瓦缶镇墓文》谓:“黄神生五岳,主生人录,召魂召魄,主死人籍。”“黄神”主掌“生人录,死人籍”,而从“司禄”“司命”前后相从循北斗前行的星官布局来看,“司禄”与“司命”应该是“黄神北斗”之下分管“生人录”与“死人籍”的神祇。而整幅渠树壕东汉墓天文图以北斗为中心,不仅是以北斗统摄周天列宿的天象观的直观呈现,同时也反映出北斗主司世人福禄、生死,为通天升仙的法门,揭示出北斗在汉代宗教信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余论:黄泉下的天文学

古时“天文”这一概念并非只是日月星辰的布列,其中还蕴含了“天命”,是人间王权主义统治秩序的终极来源,《汉书·艺文志》:

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

《淮南子·要略》:

天文者,所以和阴阳之气,理日月之光,节开塞之时,列星辰之行,知逆顺之变,避忌讳之殃,顺时运之应,法五神之常,使人有以仰天承顺,而不乱其常者也。

日、月、五星以及周天列宿所构成的天文玄象,及其背后的运行规律(“天命”),历来都是中国古代天文学探察的重点,天象图的背后也具潜藏了非常重要的政治意义。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将天象中的“太一”紫宫、太微宫以及“四象”“二十八宿”都绘制了出来,或许由于各种因素,图中某些星官(宿)的星数存在省减问题,甚至星宿的题名与星象之间也出现了些许混乱,但从天象图的整体布局与星象结构来看,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所呈现出来的星象体系无疑是非常完整的,显然也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观象图而具有相当高的科学性。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天学卷》在谈及中国天文图的绘制时就指出:“毫无疑问,中国早在公元三世纪,甚至可能在汉代,就制成了星图,但其中没有一张流传到今天”;“了解到世界其他各地绘制天文图的情况,我们就会明白,绝不可轻视中国星图从汉到元、明这一完整的传统。”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的出土,一定程度上补足了中国古代天文图绘制传统的缺环,而与后世摒弃了“象”而只取星官的天文图不同,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星”“象”并存,属于古代天文图发展的早期阶段,不过在这幅天文图中,中国传统天象体系的基本框架与内容都得到相当直观的呈现,反映出汉代天文学已然非常成熟,并且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渠树壕东汉墓天文图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同时天文图本身也具有非常浓厚的宗教性。古人营建墓葬时,往往将其视作是一个宇宙模型,而墓室劵顶象征苍穹,《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即位之初就穿山建陵,相传陵墓中“上具天文,下具地理。”西晋陆机《挽歌》中亦谓:“重阜何崔嵬,玄庐窜其间。磅礴立四极,穹隆效苍天。”而汉代墓室天象图展现的不只是时人的宇宙观,其中还潜藏了汉人对“天国”的想象。《论衡·薄葬篇》:“谓死如生,闵死独葬,魂孤无副,丘墓闭藏,谷物乏匮,故作偶人以侍尸柩,多藏食物以歆精魂。积浸流至,或破家尽业,以充死棺;杀人以殉葬,以快生意。”汉人的生死观中,普遍认为死亡仅为此世的终点,生命依然会在死后继续延存,因此“事死”当如“事生”,对于人死之后天国的想象往往也会通过墓室壁画的形式呈现出来。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中,展现的不仅是现实中日月星辰所构成的“天文”,也是汉人想象与虚拟出来的“天国”,其中的星官、列宿以及各种神祇、列仙、异兽所组成的“象”,都是这个虚拟的天国世界的构成要素,换言之,宗教信仰以及迷信因素一直都“渗透”在中国古代天文学中。然而,诚如戴维·林德伯格在探讨欧洲中世纪的占星术时所指出的:“占星术的历史有时会因为在历史学家中流行的一种倾向而受到损害,这种倾向把占星术粗暴地斥为由愚人和江湖骗子所推行的一种原始的、非理性的或迷信的思想。当然,正如中世纪的批评者乐此不疲地指出的那样,的确存在着江湖骗子。但中世纪占星术也有其严肃的学术一面,我们绝不能让自己的态度被今人对它的轻视所影响。”同样的道理,陕西靖边渠树壕东汉壁画墓天文图在展现其科学性的同时,背后也承载了一套复杂的宗教信仰体系,整幅天文图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科学”与“宗教”、“天文”与“人文”相互交织的一个产物。

[原文发表于《形象史学》2022年春之卷(总第二十一辑),注释请参考原文]

编辑:慕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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