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规,办理过户时,买卖双方都应该到场!但总会有出现特殊情况的时候,比如:其中一方无法到场...... 不同的缺席方讲究不同的解决方法! 如果过户时买卖双方有一方碰上不可抵抗的因素或是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到场,我们究竟可以怎么办?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今天我们就来探究一下~ 点击视频,一分钟带你先行了解! 一、过户时,卖方不能到场? 如果是卖方本人不能到场,一般而言,分为三种情况。 01 卖方是成年人 这种情况,可以将相关事务委托给一位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但要注意,这个人不能是买方。 另外,过户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产权证 公证委托书(可去附近公证处办理) 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如果是配偶代办,则还需提供配偶结婚证复印件。 02 卖方是未成年人 这种情况,便需要监护人到场办理。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父母均到场的同时,过户时还需提供: 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卖方户口本原件 监护公证(监护人非未成年人父母) 03 卖方无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一般指老年痴呆、精神病等,也需要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卖方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监护关系证明 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出具法定监护人判决书) 二、过户时,买方不能到场? 01 买方是成年人 如果碰到买方不能到场的情况,同样可以委托给一位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但所要提交的材料与卖方时有所不同! 公证委托书(可去附近公证处办理) 买方身份证原件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02 买方是未成年人 如果说买方是未成年人,不能到场的话便需要监护人到场办理(一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同时提供未成年人户口本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就可以正常进行过户! 03 买方无行为能力 这和卖方无行为能力的情况大同小异,也需要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同时并提供以下材料: 买方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监护关系证明 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出具法定监护人判决书) 三、过户时,买方双方均不能到场? 上述所说的是过户时买卖双方有一方不能到场的问题。还有很多人疑问,如果买卖双方均不能到场该如何处理? 遇到这种情况,也需要做公证委托,提供公证委托书。 此外,像上海深受疫情影响,很多房产交易流程不得不推迟,买卖双方无法出门又着急过户,这种情况还可以选择“线上过户一件事”! 通过一网通办“不动产登记服务”系统,提前将过户的预审流程进行起来,线上提交材料、预审通过后,届时解封后只需要去一次交易中心,在“一件事”受理窗口,一小时左右即可完成过户、缴税和领证三件大事。 如果不会操作,太平洋房屋作为“线上过户一件事”的首批指定机构,累计操作超5000+线上过户案件,可以随时为您提供完整的线上服务! 不仅如此,不同于以往,疫情下急需买房但出行不便的难题也被打破!在线上服务的趋势下,线上签约也再一次走进房产交易。太平洋房屋也完善了居间电子签、VR房源,疫情不停力,继续提供专业服务,足不出户就能签约! 点击图片,查看线上签约案例 此外,自古以来,事关房产绝无小事,一方/双方由他人代办或作为受委托人,为避免产生纠纷,在处理过程中又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四、不能到场,委托代理的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代理必须有明确的授权,授权形式必须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要标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进行签名。 综上,相信大家对过户时买卖双方不能到场的问题有所了解了,也对疫情下房产交易服务有了新的认知!对于今天的小知识,希望能让买房卖房的你减少一点负担! 同时,在错综复杂的二手房交易中,太平洋房屋提醒大家,无论处于什么环节,都要多加关注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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