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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国有企业商务招待中的纪律红线!

 治墨之剑 2024-08-14 发布于广西

来源: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一书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问:对于国有企业商务招待,有哪些需要重点关注的接待要求?

答: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实践中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商务宴请原则上安排在国有企业内部或者定点饭店、宾馆,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及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高消费场所。

2.商务宴请不得提供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及高档酒水。

3.不提供宴请清单的,费用不予报销。

4.应当建立纪念品管理制度,实行纪念品清单管理,如实反映纪念品赠送对象等情况,赠送纪念品应节约从简,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或体现地域文化等为主要内容。严禁赠送现金、购物卡、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以及名贵土特产等。

5.国有企业内部的商务招待活动应本着内外有别、朴素节约的原则开展,不得进行商务宴请。

6.不得将商务招待费用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

7.对违规增加商务招待活动内容,擅自提高接待开支标准,虚报来访人数、天数等套取接待经费,使用虚假发票报销接待经费,报销因私接待费用和个人接待费用,向所出资企业等摊派或转嫁接待费用及其他违反国有企业商务接待规定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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