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州属志》卷十一 士女志 乡 贤(下) 明 张 鉴,州人。洪武末,任监察御史,陕西左参议,在官以才干称。 左 经,州人。洪武中,任兴山教谕。博通经史,人称“左五经”。蜀士有声者,多出其门。所著有《武昌集》行于世。 张添禄,州人。永乐间,任监察御史,每按部,能振扬风纪。升广西左参政,旬宣有方,民甚德之。 【注】 [一]旬宣:周遍宣示。 余 祥,青神人。任户部郎中,历官廉介,笃于故旧,尝负友骸骨数千里,归葬其乡。以子子俊贵,赠都御史,从祀乡贤。 余子俊,祥子,景泰进士,有《传》。王用才,彭山人。举进士,授宁府长史。宸濠潜蓄异谋,用才匡救以正,誓死不从,逮狱者累月,终不屈,竟忧愤而死。事闻,赠太常少卿,赐祭其家。谯 明,州人。任御史巡按广东,锄治豪猾,廉介刚直。改按云南,雪冤妇,安抚苗夷,边宇宁戢。张愈严,州人。由刑部郎出守南康,当兵变之后,劳心抚恤,卒于官。士民号泣,祠祀名宦。袁袭裳,州人,嘉靖间由进士任袁州知府,朴质清修,礼士爱民,蔼然冬日。时严嵩当国,不肯阿附,历任江西副使。 张景贤,愈严之孙。备兵洞庭,解散群盗。又御倭于狼山,大捷。世宗赐金帛,擢至右佥都御史,以不合时相去位。诗文、书法俱臻绝妙。 杨 荣,青神人。性孝友,刚方为政,兴利除害,复通逃者七百余户。时有虎夜入城伤人,公祷于城隍祠,虎死庙前。平生不避艰险,未尝附势取容,历官参政。 王一麟,青神人。弘治间进士,授歙县令,补户部主事,从总制叶公兰分理边务,转饷有功,升员外郎。 余 寰,子俊侄。弘治间进士,授户部主事,有能名,识大体。语及边务,辄能道其山川险阻,慨然有用世之志。后以督饷功迁员外郎,进阶奉训大夫。 余承勋,子俊次孙。进士,授翰林修撰。嘉靖间,议大礼被杖。复为锦衣百户王邦奇假以建言边情,诬奏兵部主事杨惇。惇子与勋友善,亦罣诬被遣,后复职还家。著书三严山四十余年,与杨慎为骚雅友。抚按十余荐,不起。 张允孚,州人。少孤,母韩,性严正。允孚妻王氏以微忤,年余不敢近。允孚顺慈旨,绝迹闱闼,久之感动,姑妇如初。弟允恒稚弱,悉推祖业予之,俾励学成名。宰灵璧时,每得俸,以强半奉母。因以赡恒居里,激扬后学,拯危困,乡民化之,奉为典型云。 【注】 [一]闱闼(wéi tà):宫中小门,引申指宫廷或内室。 胡 敏,丹棱人。由贡生授浦城丞,以母老,去官归养。文章行谊,乡里重之。 宋文翼,丹棱人。字恕飞,贡生,肄业国子监,授蜀藩长史。甲申(1644),蜀省戒严,巡抚陈士奇、巡按刘之勃以文翼有经济才,委以监军事。粮运有方,人心安定。后贼陷蜀,归隐深山,以节操著,年八十终。 余 楍((běn,同“本”),肃敏之裔,字生生,号钝庵。值流寇乱,黄冠羽衣避难江左,卖古文诗字自给。不喜入富贵门,亦不喜赠富贵人诗。诗工汉魏及六朝,唐近体不屑也。尝过江都,与野人高士游。康熙乙丑(1685)夏,卒于琼花观中,年七十有九。有《增益轩》五七古诗若干卷,属甥焦氏付其友张谐石选辑。焦失其稿,新安姚纶如于扇头、壁上搜录遗诗十余首入集。倪永清云:“钝庵诗闲情逸志,超然尘表,真如鲁仲连、陶元亮一流人。” 彭万崑,丹棱人,字玉吾。雄杰有胆略,明末岁旱,万崑敛诸富室以赈乡里。献贼遣别将屠丹,万崑聚壮勇守险,贼至辄杀之,贼不敢近,一乡获全。 虞文海,彭山人。刚直好义,献贼别部蹂武阳,文海助粮,聚众御于大水河。 虞尚贵,彭山人。惠恺居心,喜周贫乏。甲申(1644)岁饥,出粟以济,全活甚众。 皇 清 彭端淑,字仪一,号乐斋,丹棱人。幼颖悟,年十二入邑庠,合江董樗斋太史见其文,奇之,因诲以读书法。乐斋携弟仲尹、磬泉下帏于里中紫云寺,寒暑罔间。雍正癸丑(1733),与仲尹俱成进士,主政铨曹,由郎中历任广东肇罗道,多惠政。致仕后,主锦江讲席,成就人才,一时称盛。子昭麟,以选拔任南江教谕。所著有《三彭合稿》《白鹤堂诗文集》《雪夜诗谈》若干卷。 彭肇洙,字仲尹。少有大志,秉性刚方,以进士任刑部主政,多所平反,擢升河南道监察御史,遇事敢言,名著一时。有以汉员御史过多请裁者,因致仕以归。掌教锦江,经其造就者,皆显名于时。年七十余,卒。有《白鹤堂》《抚松亭》诗文集行世。子茂支,举人,官两淮盐场,亦有政绩。 彭遵泗,字磬泉。少聪慧,六岁能诗,以省元成进士,入词林。改兵部主事,出任黄州府同知。数岁卒。磬泉喜著述,有《蜀碧》《丹棱志》《丹溪遗编》行世。所纂《蜀苑》《江涛峡辕》等书,皆关蜀中文献,尚未脱稿,今俱零落,士林惜之。子延庆,任清江县丞。 杨 鼎,丹棱人。父没,家贫无炊。鼎溷水捕鱼,鬻米供母,以其余佐母食。母善惊恒,终夜不寐,鼎伴卧,则稍安。数年,鼎没,母独居山中,泣思鼎,惊尤甚。一夕疲倦,梦鼎曰:“母无恐,儿伴母矣。”母寤,有大蛇盘卧足下,曰:“尔是吾儿鼎耶?当首肯。”蛇以首向上作肯状。自是每夜必至,母惊为减。后十余年,母卒,不知所之。 彭承绪,丹棱人。戊辰(1748)武进士,补西宁镇属河拉库托营守备。乾隆二十年(1755),出师剿由托木洺克并沙雅尔二路贼,前敌奋勇,阵亡。奉旨给与全葬,致祭一次,入祀昭忠祠,加赠一级,荫一子。 郭天禄,州人,字子简。幼颖悟,诚静好学。第进士,授刑部主政,历任陕西司郎中,留心庶狱,多所平反。时有以奸事控人者,律当大辟,狱具同官已书押。天禄独阁笔迟回覆,按得其情,遂释其人,而坐诬者、同官俱为心服。后擢宜昌守,未赴。丁父忧,回籍,讲学眉山,学者多宗之。 【注】 [一]大辟:古五刑之一,谓死刑。 [二]同官:在同一官署任职的人,同僚。 邓克明,州人,字镜亭。学问优长,器识远大。第进士,历任云南太和、直隶平乡、河南荥阳县事。洁己爱民,留心庶政。在平乡时,有弟兄争产者,控经数令未决。克明激发其天良,弟兄感动,遂友爱如初。在荥阳时,有谋杀扳雠者,前任株连儗罪。克明知其诬,细鞠得实,遂释其人,阖邑感泣,皆称曰:“真民父母也。” 【注】 [一]儗(nǐ):准备,打算。 [二]鞫(jū):审讯。 周应鳌,州人。父文俸出贸西宁,为夷人掠,卖为奴。文俸去后六月,始生应鳌。应鳌年十八,欲寻父,请于母。携信具以行,历数千里,遍访诸夷,得父处。父不识应鳌,出信具,父恍然曰:“真吾儿也。”相持大泣,不能起。夷人怪之,群至,惊问,悉其故,则皆垂涕。留数日,欲俱归。应鳌遍拜诸酋长,且恳曰:“无苦我父子。”夷人感其诚,椎牛大飨送归,一家欢然。州人盛传其事。 万永禄(原文作“録”),州人。农家子。父洪瑞,母陈氏,尚健。家极贫,为人佣,以事亲。乾隆丁酉(1777)夏六月,母率妇刘氏鲫江河拾爨薪(一),失足坠河。永禄投水奔救,母起,永禄竟沦于河,州人咸哀之。 【注】 [一]爨(cuàn)薪:烧火煮饭。泛指料理家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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